聞言,聽得王朝馬漢等人這樣說,說今天可能審不了案了,所有的文舉生都是不由一愣,隨即是無比氣憤的咆哮道。


    “不是,你們這是什麽意思?”


    “就是,什麽叫今天可能審不了了?今天為什麽審不了了?玩我們呢?”


    “該死,難不成是那包黑子又想包庇那小子嗎?”


    “靠,不是吧,那包黑子還是人嗎,這種事都做得出來,枉我以前真的把他當做為民做主的青天大老爺,沒想到竟然是這樣一個昏官,這還有王法嗎,還有天理嗎?”


    “太過分了,簡直太過分了,告官,我要告官啊!”


    “對,不是人,他簡直不是人……”


    包括一眾圍觀百姓聽得他們這麽說後,都是氣憤道。


    “什麽,竟然不審案了,為什麽?”


    “就是,這青天白日的,好端端的為什麽不審案了啊?”


    “難不成包大人真的想包庇那小子嗎?不可能吧,他怎麽會如此糊塗啊?”


    “可不是嘛,哪有這樣辦事的,不管如何都是那小子殺了人,他於情於理都該問一問啊,哪有現在這樣不管不問的,這包庇的也太明目張膽了吧。”


    “嗯嗯,真的是太過分了,難不成包大人已經糊塗到這個地步了嗎?”


    “哎,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世風日下我,人心不古啊……”


    而聽得一眾文舉生,包括眾多的圍觀百姓都這樣說,在那無比氣憤的抱怨著,說什麽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埋怨包拯偏袒李小魚,這是徇私舞弊,簡直罪大惡極,簡直不配為官,王朝馬漢等人也是急忙辯解道。


    “不不不,不是不是,大家可能誤會了,包大人今天審不了案,不是他想包庇那王華,而是因為他今天頭疾突然發作,頭疼的厲害,實在審不了案了。”


    “對對對,真是,我們不騙大家,包大人真的不是想偏袒那小子,而是頭疾發作,疼的實在厲害啊,真的審不了案了,就請求大家見諒吧,先冷靜一下,改日再來也可以。”


    可聽得王朝馬漢兩人這樣說,一眾文舉生卻並不買賬,反而是連連冷笑道。


    “嗬嗬,頭疾發作,還真是巧啊,嗬嗬,真的是巧啊。”


    “就是,早不發作晚不發作,偏偏這個時候發作,你當我們傻嗎?”


    “對,是你傻還是我們傻,就不能動點腦子嗎?連編出的借口都如此荒謬,簡直太可笑了。”


    “不錯,看來我們還真是猜對了啊,那包黑子就是想偏袒他臭小子,我們連鼓都敲破好幾個了他都對我們愛答不理,現在又想出如此可笑的借口來糊弄我們,分明是給那王華拖延時間,還讓他可以趁機想出脫罪的辦法來。”


    “對這一定是這樣,所以不行,各位兄台,我們決不能讓他們的奸計得逞,一定要讓那臭小子血債血償,不然沐風兄九泉之下都不會瞑目的啊。”


    “說的就是,不聽不聽我們不聽,告訴你,別用這些亂七八糟的破借口來糊弄我們,今天我們一定要告官,一定要那小子與沐風兄償命。”


    “對對,講的對……”


    說著,一眾文舉生就是鼓動百姓,在衙門口振臂高揮起來。


    “告官!告官!”


    “血債血償!血債血償!”


    “該死的包黑子,包狗官,快出來審案!”


    “對,審案!審案!”


    “打到狗官!殺人償命!打到狗官!殺人償命!”


    “……”


    見得一群文舉生包括圍觀百姓怒氣衝衝的這樣怒聲大吼,已經到了爆發的邊緣,大有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衝進衙門大鬧一場的衝動,王朝和馬漢兩人也真的是急了,急忙道。


    “別別別,大家千萬別衝動,千萬別衝動啊,我們說的都是真的,包大人今天真的是頭疾發作,審不了案了啊!”


    “是啊,不過包大人說了,咱們開封府的鼓雖然不結實,可是聽說皇宮門前的等聞鼓可是很結實的,怎麽敲都敲不破,大家如果還有力氣的話,可以去那裏敲敲看,說不定局麵就會有轉變了啊。”


    “沒錯沒錯,畢竟我們隻是衙門口小小的當差的,大家就別為難我們了,因為你們為難我們也沒用啊。”


    “誒,對啊!”


    聽得王朝馬漢這樣說,卻是讓得所有文舉生都是心中一驚,就如同一語驚醒夢中人一般,令得他們都是恍然大悟道。


    “還真是,我怎麽沒想到啊,對啊,我們可以去告禦狀啊!”


    “沒錯,開封府不管,那包黑子不管,我就不相信連官家也不管了。”


    “說得對,官家可是最寵我們文舉生了,一定會幫著我們說話的,到時有那王華好看的,恐怕就算想死個痛快也難了啊。”


    “可不是嘛,到時我們不僅可以讓官家為我們做主,而且可以驚動滿朝諸公,讓他們一起為我們做主,一定讓那小子死無葬身之地。”


    “哈哈,還真是,而且不止是這樣,到時我們甚至還可以連那該死的包黑子一起告了,告他個徇私舞弊,偏袒那臭小子,也有他好看的,讓這種麵黑心也黑的狗官趁早滾蛋最好。”


    “對對對,就這麽辦,說的太對了,就這麽辦,走,告禦狀去,咱們告禦狀去。”


    “哈哈,沒錯,告禦狀去,咱們告禦狀去,一定要把這案子捅到天上去,讓全天下人皆知,知道那群武蠻子的歹毒,知道這大宋朝到底是誰的天下!”


    說著,一群文舉生大笑之下,是轉頭就走,直接朝著皇宮奔去,準備敲響皇宮門前的等聞鼓,告禦狀,把這事上達天聽,讓天家來與他們做主,也讓天下人知道他們文舉生厲害。


    “唿~~~”


    而見得一眾文舉生終於離去後,王朝馬漢,包括一直躲在後衙等待消息的包拯等人,總算是鬆了一口氣,心中一塊大石落地,心想總算是把這該死的麻煩給送走了啊。


    雖然對於包拯來說,攛掇這群文舉生去告禦狀,而自己這個開封府長官置之不理,也是一樁不小的麻煩,不過比起親自處理這樁麻煩來,無疑要好上太多了啊。


    嘿嘿,這該死的麻煩,就讓官家去頭疼去吧,畢竟這天下都是你的,你不頭疼誰頭疼,更何況,這重文輕武的風氣也是你們弄出來的,就更應該你們去頭疼了啊!


    包括一眾圍觀百姓見狀,都是興奮不已,心想這下有更加精彩的熱鬧可以看了啊,真好,絕對不能錯過,料想這事一定會霸占接下來好長一段時間的汴梁城頭條的,一定得趕快去看看,先睹為快啊。


    於是也如潮水般轟然跟了上去,準備一觀這場熱鬧,好掌握第一手的談資,好在之後跟朋友吹噓。


    ………………


    說起告禦狀,大家可能都聽說過,像是這些年來曾播出的電視劇,特別是如《包青天》、《大宋提刑官》等古代審理案件的電視劇,相信對“擊鼓鳴冤”的橋段更是不陌生。


    雖然這其中有戲說的成分,讓許多人覺得並不真實,但其實,在古代還真有擊鼓鳴冤和告禦狀這種事。


    例如在《帝王紀》中就曾提到,上古時期的賢明君主堯舜時就設有“敢諫之鼓”。


    任何人有勸諫君主的意見或是蒙受了冤屈都可以擊打此鼓公開處理。


    至西周時,有明確的史書記載稱,周天子居住的宮室正門外就懸著一個“路鼓”,有專門官員負責看守。


    若是有百姓擊打此鼓,官員必須立即層層通告,冤情若重由周天子親自處理,不得延誤。


    後來,百姓擊鼓鳴冤所用之鼓就有了專門的名詞,也就是本文中的“登聞鼓”。


    在晉朝時,也允許申冤無門的百姓直接向朝廷申訴。


    從此,這項製度在隋唐之時都一直沿襲,唐律更是規定,若有百姓擊打登聞鼓,官員必須受理,否則官員便有罪責。


    而根據《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述,在宋太宗時期,曾發生一件關於登聞鼓的趣事。


    某日,京城的登聞鼓被一個名為牟暉的百姓敲響。


    宋太祖趙匡胤好久沒有聽說有人告禦狀了,以為民間有了莫大的冤情,命人將百姓叫來,準備親自處理。


    結果牟暉見到趙匡胤卻說,家裏有個下人將一頭豬給弄丟了,因此跑來向皇帝抱怨。


    趙匡胤聽到竟然是如此一個“案件”,無奈之餘,卻也沒有動怒,反而是賞賜了牟暉一千錢,讓他再買一頭。


    處理完百姓的事後,趙匡胤是笑著對宰相說。


    “連丟豬之事都來告禦狀,看來民間沒什麽冤情啊。”


    由這件事可以看出,宋朝百姓“擊鼓鳴冤”門檻之低,這確實是值得稱道的。


    也因此,許多“擊鼓鳴冤”的事件、民間故事、包括戲曲多以宋朝為背景,也側麵說明宋朝在這項製度上的實行力度是超過其餘朝代的。


    到了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也將這一製度沿襲了下來,還專門設置了官員管理。


    一旦民間有百姓前來伸冤,任何官員不得阻攔,違者重罰。


    若冤情巨大,皇帝需親自審理。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同誌乃是農民出身,當了皇帝之後依然不忘本,非常的關心農民的生活,而且非常痛恨官員的貪汙腐敗。


    所以在洪武18年,他是親自參與發行了一本《大誥》。


    其中就明確記載了如果各地方官員有壓迫百姓豆或有貪汙腐敗的事情出現,百姓可以手持這本《大誥》一路到南京城向朱元璋本人告狀。


    而且隻要手持一本《大誥》,百姓就可以暢通無阻。


    如果還有各級官員敢阻攔他們,那麽這些官員全家都要被處死。


    在這樣嚴刑峻法的壓力下,各地百姓自然可以比較方便的告狀,同時,那些官員們也都戰戰兢兢,不敢再阻攔了。


    當然,朱元璋也會對百姓說的情況進行細致調查,一旦發現這些老百姓是誣告,他也會嚴加懲罰,因為“奸徒若不抵罪,天下善人為所誣多矣”。


    因此在朱元璋在位的年代,還真有這麽一位敢於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群,此人就是江蘇常熟縣農民陳壽六。


    洪武十八年(1384年),陳壽六因受地方官吏顧英欺壓,憤然與親友一起將顧英捆綁,頭頂《大誥》送到南京來向朱元璋告狀。


    得知消息的朱元璋非常高興,他是親自接見了陳壽六,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後,朱元璋是下令將顧英打入大牢,而且還特地賞賜了陳壽六二十綻銀子(相當於今天人民幣一萬兩千塊錢),並免除他們全家三年賦稅。


    這算是明朝第一個告禦狀並且成功的平民百姓了。


    至於到了明朝中後期,這項規定漸漸變得名存實亡,不太受皇帝重視了。


    到了清朝的話,除了晚清時期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事件,由於進過許多藝人的宣傳加工,所以傳播的較為廣泛,知名度較高。


    而且牽扯的官員較多,最後驚動了朝野,事情傳到了慈禧的耳朵裏慈禧下令重查案情,最後在上麵的壓力之下,下麵的官員重新調查案件才還了楊乃武與小白菜一個清白,這算是一個告狀成功的案例。


    至於其他時期,就比較少了,因此“登聞鼓”反倒成了普通百姓的禁忌。


    因為告禦狀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情,有人告禦狀說明你的政府辦事不利,會使得人民不相信政府,所以有的史書也不會記載,很少有聞名天下的。


    還有就是清朝也設立了禦史台都察院等類似於今天檢察院等的機構,這些機構人員每年都會到各省,州,市去巡查一番看到聽到有人叫冤,案子的冤情可能比較大,他們就會將案子上報給皇帝,請皇帝定奪。


    這時皇帝認為案子案情重大,他就會派他人重查案子經過,有時就會不了了之,還有這就是真正達到皇帝耳朵裏的案子會很少很少。


    再加上下麵的官員,官官相護,官員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不會承認自己錯判了案子,造成了冤假錯案。


    而且會直接賄賂上麵來查的官員選擇息事寧人,使冤情不能上達天聽,甚至還規定告禦狀有罪。


    例如《大清律例》規定,百姓擊打登聞鼓必須有檢舉貪官、關乎國家大事、有極大冤情等事務方可,否則將以大罪重罰。


    如此重重限製,百姓們自然不敢敲打此鼓。


    但好在此時的宋朝還沒有如此限製,可以十分輕鬆的告禦狀,也沒什麽處罰,是一件何樂而不為的事情,正好可以如他們的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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