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有一種欲望,叫戰鬥的欲望
我是虛擬現實遊戲公司總裁 作者:惡魔鋼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三款虛擬現實遊戲自然也是單機遊戲。
出新遊戲的目的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通過新遊戲增加虛擬現實世界的可玩性,推高頭盔銷量,另一個則是繼續進行虛擬現實遊戲中各項元素的數據采集與測試,為今後的遊戲做準備。
npc元素的測試與優化有《一個人的孤島(星期五版)》和《饕餮閣》的npc召喚功能,算是基本足夠了,接下來就輪到第二個元素“怪物”。
什麽叫“怪物”呢?事實上,從廣義上來講,“怪物”也是包含在npc這一概念以內的,npc是“非玩家控製角色”的英文縮寫,而“怪物”在絕大部分情況下,也是不受玩家控製的。
但在狹義上,在絕大部分玩家的觀念中,“怪物”和“npc”是不一樣的,npc偏向於提供各種功能,屬於自己人,而怪物則完完全全是敵人了,是用來打,用來殺的。
怪物也有很多種,有人形的,也有非人形的;有成群的,也有獨行的;有大型的,也有小型的;有主動攻擊的,也有被動攻擊的;有需要條件觸發的,也有直接就打的;有必須要戰鬥的,也有可以通過交流避免戰鬥的……各式各樣,不一而足。
但幾乎所有遊戲中怪物的存在全都是為了一個目的,那邊說為了滿足玩家“戰鬥的欲望”。
“戰鬥的欲望”和“食欲”一樣,同樣是深深印刻在人類基因最深處的,最強烈的欲望之一!
但“戰鬥的欲望”和“食欲”不一樣,它是由一係列過程組成的,更為複雜,更加難以滿足。
人類擁有智慧以來,到建立原始社會,由於當時生產力低下,采集,種植,馴養無法滿足人類的所需,獲得的食物的最重要的方式,還是狩獵,是去森林,山川,大河中與其他生物搏殺!
當時的森林環境惡劣,各種毒蛇猛獸層出不窮,狩獵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它需要極高的戰鬥技巧與經驗積累。
而那些不善於戰鬥的,不勇於戰鬥的人,往往都會隨著一次又一次的狩獵被淘汰掉,死在無人知曉的森林裏,最終留下來的,往往都是善於戰鬥,善於保護自己的人。
一代代進化發展到現在,“戰鬥”的本能已經牢牢的印刻在人們的基因中,即便到了現代社會,真碰上了什麽事情,再老實,再奉公守法的人也不至於連揮拳頭打架都不會。
“戰鬥的欲望”也是一樣的,隻是由於現在種種的規則,道德,法律的限製,顯得更加的隱蔽罷了。
但它依然還存在!還充斥著整個社會!
“戰鬥的欲望”說到底,就是通過戰鬥,通過努力,有所獲得的一個過程。
體現在遊戲裏,就是“找到怪物”,“擊敗怪物”,“獲得獎勵”,這三個過程。
當然,這一過程也不一定是順風順水的,有可能還要加上“沒能擊敗怪物”,“需要增強實力”這另外兩個過程。
體現在社會中,就是各種競爭,各種奮鬥。“努力工作”是一種戰鬥,“艱苦創業”是一種戰鬥,“陰謀使詐”是一種戰鬥,“合縱連橫”是一種戰鬥,乃至於“努力學習”“鬥敗小三”之類的,都是一種戰鬥!
隻要是為了有所獲得,去付出努力,去接受競爭的,其實都是一種戰鬥!
當然,絕大多數人都喜歡不勞而獲,喜歡跳過“找到怪物”,“擊敗怪物”這兩個過程,直接經曆“獲得獎勵”這個過程。
但是不勞而獲是無法滿足“戰鬥的欲望”的,不勞而獲自然爽,但那種爽感短促而虛浮,遠不如努力後獲得獎勵那麽的持久而踏實。
就像俗話說的,輕易得到的東西人們往往不夠珍惜,而百求不得的東西往往顯得彌足珍貴。
而這種通過“戰鬥”獲得“獎勵”的過程也更加的符合現在絕大多數人的價值觀,就像人們會欽佩那些白手起家,打下偌大家業的富一代,而絕不會欽佩那些或許更加有錢,但沒什麽本事的富二代,富三代一樣。
遊戲裏也是一樣。就像有些單機遊戲,遊戲一開始玩家就開了修改器,把金錢技能裝備都調到了最高最好,然後你再去玩的時候,很多時候很快玩家就會失去對這個遊戲的興趣。
為什麽會這樣?因為他們失去了挑戰的樂趣,失去了滿足“戰鬥的欲望”的可能。
什麽怪都是一刀秒,爆的裝備和身上的相比都是垃圾,那你到處砍砍砍,還有多大意思呢?
就像那些賣數值的國產網遊,試想一下,你真的會欽佩,會崇拜那些花了十幾萬幾十萬登上全服第一寶座的土豪玩家麽?
不!你不會!你隻會羨慕,隻會嫉妒!羨慕他們的財力,嫉妒他們一擲千金的豪氣。
這也是為什麽現在的玩家那麽的追求公平,喜歡競技類遊戲的原因之一!
因為在那些賣數值的國產網遊裏,即便花了點錢,弄了一身好裝備,殺普通玩家殺得滾瓜切菜一般,獲得幫會裏大佬的稱讚,小弟的豔羨,獲得爽感。
但那隻是滿足了虛榮心,隻是滿足了施虐欲,而絕不是滿足了“戰鬥的欲望”。
而像是《英雄·聯盟》,你看到隊友帥氣的英雄皮膚你可能羨慕一下,但如果你憑借自己的操作,獲得了一次五殺,搶到了一條大龍,在塔下絲血反殺,逆境之中偷塔獲勝……那時候帶來的爽感,卻是決然不同的!
那是“戰鬥的欲望”被滿足的爽感!那是遠超過結算金幣獎勵提升,段位分提高的爽感!
那是更高一個層次的,足以自傲的爽感!
這也是為什麽那些王者大神會有粉絲,那些職業選手會有擁躉,那些退役選手的直播間會有這麽多觀眾的原因!
因為他們曾經是戰鬥的勝利者,他們擁有自傲的資本,他們擁有被人喜歡,被人欽佩,乃至於被人崇拜的資格!
就好比原始社會時,那位扛著巨大獵物迴到部落,引得全部落崇拜的勇士一樣!
這便是“戰鬥的欲望”,這便是“戰鬥”的本質,這便是深深印刻在人類基因中的本能!
所以,在測試“怪物”之前,首先要測試的是“戰鬥”,是現在的玩家,對於“戰鬥”的接受程度。
畢竟你不能隨隨便便給玩家一根棍子,然後安排他去敲十二條狼。
一開始,你得溫和一些,讓玩家嚐試一下更加溫和的“戰鬥”方式,去重新拾起戰鬥本能。
好在,這樣的溫和的方式在現實中早已經存在了很多年了,每個人都知道它的名字。
我們稱它為——“體育運動”。
出新遊戲的目的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通過新遊戲增加虛擬現實世界的可玩性,推高頭盔銷量,另一個則是繼續進行虛擬現實遊戲中各項元素的數據采集與測試,為今後的遊戲做準備。
npc元素的測試與優化有《一個人的孤島(星期五版)》和《饕餮閣》的npc召喚功能,算是基本足夠了,接下來就輪到第二個元素“怪物”。
什麽叫“怪物”呢?事實上,從廣義上來講,“怪物”也是包含在npc這一概念以內的,npc是“非玩家控製角色”的英文縮寫,而“怪物”在絕大部分情況下,也是不受玩家控製的。
但在狹義上,在絕大部分玩家的觀念中,“怪物”和“npc”是不一樣的,npc偏向於提供各種功能,屬於自己人,而怪物則完完全全是敵人了,是用來打,用來殺的。
怪物也有很多種,有人形的,也有非人形的;有成群的,也有獨行的;有大型的,也有小型的;有主動攻擊的,也有被動攻擊的;有需要條件觸發的,也有直接就打的;有必須要戰鬥的,也有可以通過交流避免戰鬥的……各式各樣,不一而足。
但幾乎所有遊戲中怪物的存在全都是為了一個目的,那邊說為了滿足玩家“戰鬥的欲望”。
“戰鬥的欲望”和“食欲”一樣,同樣是深深印刻在人類基因最深處的,最強烈的欲望之一!
但“戰鬥的欲望”和“食欲”不一樣,它是由一係列過程組成的,更為複雜,更加難以滿足。
人類擁有智慧以來,到建立原始社會,由於當時生產力低下,采集,種植,馴養無法滿足人類的所需,獲得的食物的最重要的方式,還是狩獵,是去森林,山川,大河中與其他生物搏殺!
當時的森林環境惡劣,各種毒蛇猛獸層出不窮,狩獵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它需要極高的戰鬥技巧與經驗積累。
而那些不善於戰鬥的,不勇於戰鬥的人,往往都會隨著一次又一次的狩獵被淘汰掉,死在無人知曉的森林裏,最終留下來的,往往都是善於戰鬥,善於保護自己的人。
一代代進化發展到現在,“戰鬥”的本能已經牢牢的印刻在人們的基因中,即便到了現代社會,真碰上了什麽事情,再老實,再奉公守法的人也不至於連揮拳頭打架都不會。
“戰鬥的欲望”也是一樣的,隻是由於現在種種的規則,道德,法律的限製,顯得更加的隱蔽罷了。
但它依然還存在!還充斥著整個社會!
“戰鬥的欲望”說到底,就是通過戰鬥,通過努力,有所獲得的一個過程。
體現在遊戲裏,就是“找到怪物”,“擊敗怪物”,“獲得獎勵”,這三個過程。
當然,這一過程也不一定是順風順水的,有可能還要加上“沒能擊敗怪物”,“需要增強實力”這另外兩個過程。
體現在社會中,就是各種競爭,各種奮鬥。“努力工作”是一種戰鬥,“艱苦創業”是一種戰鬥,“陰謀使詐”是一種戰鬥,“合縱連橫”是一種戰鬥,乃至於“努力學習”“鬥敗小三”之類的,都是一種戰鬥!
隻要是為了有所獲得,去付出努力,去接受競爭的,其實都是一種戰鬥!
當然,絕大多數人都喜歡不勞而獲,喜歡跳過“找到怪物”,“擊敗怪物”這兩個過程,直接經曆“獲得獎勵”這個過程。
但是不勞而獲是無法滿足“戰鬥的欲望”的,不勞而獲自然爽,但那種爽感短促而虛浮,遠不如努力後獲得獎勵那麽的持久而踏實。
就像俗話說的,輕易得到的東西人們往往不夠珍惜,而百求不得的東西往往顯得彌足珍貴。
而這種通過“戰鬥”獲得“獎勵”的過程也更加的符合現在絕大多數人的價值觀,就像人們會欽佩那些白手起家,打下偌大家業的富一代,而絕不會欽佩那些或許更加有錢,但沒什麽本事的富二代,富三代一樣。
遊戲裏也是一樣。就像有些單機遊戲,遊戲一開始玩家就開了修改器,把金錢技能裝備都調到了最高最好,然後你再去玩的時候,很多時候很快玩家就會失去對這個遊戲的興趣。
為什麽會這樣?因為他們失去了挑戰的樂趣,失去了滿足“戰鬥的欲望”的可能。
什麽怪都是一刀秒,爆的裝備和身上的相比都是垃圾,那你到處砍砍砍,還有多大意思呢?
就像那些賣數值的國產網遊,試想一下,你真的會欽佩,會崇拜那些花了十幾萬幾十萬登上全服第一寶座的土豪玩家麽?
不!你不會!你隻會羨慕,隻會嫉妒!羨慕他們的財力,嫉妒他們一擲千金的豪氣。
這也是為什麽現在的玩家那麽的追求公平,喜歡競技類遊戲的原因之一!
因為在那些賣數值的國產網遊裏,即便花了點錢,弄了一身好裝備,殺普通玩家殺得滾瓜切菜一般,獲得幫會裏大佬的稱讚,小弟的豔羨,獲得爽感。
但那隻是滿足了虛榮心,隻是滿足了施虐欲,而絕不是滿足了“戰鬥的欲望”。
而像是《英雄·聯盟》,你看到隊友帥氣的英雄皮膚你可能羨慕一下,但如果你憑借自己的操作,獲得了一次五殺,搶到了一條大龍,在塔下絲血反殺,逆境之中偷塔獲勝……那時候帶來的爽感,卻是決然不同的!
那是“戰鬥的欲望”被滿足的爽感!那是遠超過結算金幣獎勵提升,段位分提高的爽感!
那是更高一個層次的,足以自傲的爽感!
這也是為什麽那些王者大神會有粉絲,那些職業選手會有擁躉,那些退役選手的直播間會有這麽多觀眾的原因!
因為他們曾經是戰鬥的勝利者,他們擁有自傲的資本,他們擁有被人喜歡,被人欽佩,乃至於被人崇拜的資格!
就好比原始社會時,那位扛著巨大獵物迴到部落,引得全部落崇拜的勇士一樣!
這便是“戰鬥的欲望”,這便是“戰鬥”的本質,這便是深深印刻在人類基因中的本能!
所以,在測試“怪物”之前,首先要測試的是“戰鬥”,是現在的玩家,對於“戰鬥”的接受程度。
畢竟你不能隨隨便便給玩家一根棍子,然後安排他去敲十二條狼。
一開始,你得溫和一些,讓玩家嚐試一下更加溫和的“戰鬥”方式,去重新拾起戰鬥本能。
好在,這樣的溫和的方式在現實中早已經存在了很多年了,每個人都知道它的名字。
我們稱它為——“體育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