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散了之後,在法院的過道上,原告律師對張洋律師說:“我了解了很多人的意見,你的當事人不過是一年前的窮小子,今天的暴發戶,我所代表的是上海服裝界的主流人群,行業的中流砥柱,是多少年來國有資產慢慢的積累,如果非要你死我活,也應該是他死......他死了,僅僅是得而複失,並沒有什麽大不了的,相反,他還能找到一種豐富的生活體驗,一種迴憶財富的樂趣。嗬嗬!”說完一臉壞笑。但是張洋律師並不賣這位同行的帳,正色說道:“是不是應該把這種生活體驗和樂趣留給您啦!誰的財富不是財富呢?隻要合法就應該保護,我們的憲法已經明確而且馬上還要強調,保護私有財產的合法權利,你別站到你當事人的位置上,把你的腦子搞糊塗了!”冷冷地說完,就揚長而去。
張律師迴到孫伯易那裏,向他報告了今天到庭時所見所聞所說的一切,孫伯易陷入了沉思。對方居然打出了國有資產的牌,讓孫伯易這樣一個受正統教育的大學生還是很震撼的,心中沒有了底。讓對方崩潰呢,還是與他們共存?律師告別之後,他一直在沉思中舉棋不定,一夜輾轉反側。一連幾天,他都沒有精神,他似乎沒有完全理順一些思維,他想自己是那麽積極地納稅,怎麽還會落到與國家為敵的那種陷阱中去了呢?他並不想這樣!
過了一個多星期,法院發來了調解令,孫伯易征求了律師的意見,知道自己的勝訴機會比較大,但也有些麻煩,對方是不可能真正甘於失敗的,假如對方要求提交專家協會論證行業合理成本,一旦專家抱有私心,論證結果很有可能對自己不利,而且耗時漫長,訴訟成本也相當高。最後張律師還是提請孫伯易自己定奪。為此孫伯易向撒麗商量了這件事情,撒麗說:“小易,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我們還是讓一步吧,強敵易樹不易去,他們的力量是我們無法抗衡的,他們可拿出幾百萬來打官司,小菜一碟,而我們卻不能;而且對方失敗也是國有企業的失敗,我們可是吃罪不起呀!我們還是從長計議!找個可以共存的方式吧!”孫伯易想了很久,決定接受調解。
等到法院開庭調解時,孫伯易和張律師一起趕到法院。對方律師依然咄咄逼人,緊緊地盯著這個年輕的百萬富翁,一副絲毫不情願接受調解的樣子。他們仍然是三大理由:1.被告利用專利技術人為製造技術鴻溝;2.被告使用實習生進行生產是非法用工;3.要求專家論證行業合理成本。
孫伯易開口了:“對方的三大理由似是而非,首先,行業合理成本,我很清楚,我就是這個行業中的人,我對第一線生產有深刻的真實的親身體驗......更關鍵的是,新技術不僅是效率的提高三倍,而且難度的降低可以顯著擴大掌握這個技術的人群範圍,使我們獲得的技術生產人群卻遠遠不僅僅止於擴大三倍,作為一個行業的整體生產能力,絕不止僅僅提升三倍......另外,新加入這個生產行業的人們對金錢的欲望閾值明顯小,一旦實習生可以和工齡數十年的熟練工人可以站在相同的技術水平上,而實習生對工資的需求卻隻有熟練工人的十分之一,就自然形成了巨大的成本落差......可見,這不是我人為地壓低成本,而是技術飛躍是產生的短暫現象,這其中的科學道理是十分明確的!專家也無法抹殺其中的真理!我不怕專家的論證,我可以與他們麵對麵論證,隻是這樣時間消耗不起;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即使我們勝訴,但實際上損失依然巨大。
“第二,我絲毫不承認我所使用的專利技術人為地製造技術鴻溝,真比例技術的特征是,培訓時間短,費用低,沒有什麽門檻,而且沒有任何保密的地方;相反是,我們把門開得大大的,把門檻鏟得平平的,那些不願意學,認為學了就是拜了異教徒的神像一樣害怕的人,反而自己把這門檻重新砌起來,還砌得高高的,然後再批評我們挖什麽鴻溝,壘什麽高牆?!
“另外,我使用實習生,本質上也是一種培訓,本是一種免費培訓,本是一種成本,在當前眾人都不肯掏錢學這門技術的時候,我承擔著經營和名譽的風險,拿我顧客的布料讓實習生來裁剪,一旦失敗我將付出賠償的代價,我不發他們工資其實有什麽不可以理解的呢?而我如此做,則是一種有機的結合,就如同原子聚變一樣,產生出了巨大的能量,釋放出了耀眼的光芒,把一些人的眼睛刺疼了!也許成為了我的錯。”
孫伯易今天不急不躁,慢悠悠地娓娓道來,他又繼續說:“我願意接受調解,我願意做出下列讓步,我給我的實習生發工資,按照上海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每月400元,另外,我免費舉辦培訓班,我自己出資,租賃場地,免費向所有上海同仁開放,包括原告的三家品牌公司麾下所有設計人員和加工基地的所有員工,以消除你們所說的技術鴻溝!我的言發完了!”他的一席話引來旁聽者和他的律師的一陣鼓掌,審判長示意停止,然後對原告方律師說:“今天被告當事人在場,他所說的所有話都具有法律效應,你方是怎麽看待這個問題?接受調解嗎?還是繼續對簿公堂?”原告律師一時語塞,隻說了聲,還需要進一步與當事方磋商。法庭見一時難以結案,隻好宣布擇日再審。
張律師迴到孫伯易那裏,向他報告了今天到庭時所見所聞所說的一切,孫伯易陷入了沉思。對方居然打出了國有資產的牌,讓孫伯易這樣一個受正統教育的大學生還是很震撼的,心中沒有了底。讓對方崩潰呢,還是與他們共存?律師告別之後,他一直在沉思中舉棋不定,一夜輾轉反側。一連幾天,他都沒有精神,他似乎沒有完全理順一些思維,他想自己是那麽積極地納稅,怎麽還會落到與國家為敵的那種陷阱中去了呢?他並不想這樣!
過了一個多星期,法院發來了調解令,孫伯易征求了律師的意見,知道自己的勝訴機會比較大,但也有些麻煩,對方是不可能真正甘於失敗的,假如對方要求提交專家協會論證行業合理成本,一旦專家抱有私心,論證結果很有可能對自己不利,而且耗時漫長,訴訟成本也相當高。最後張律師還是提請孫伯易自己定奪。為此孫伯易向撒麗商量了這件事情,撒麗說:“小易,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我們還是讓一步吧,強敵易樹不易去,他們的力量是我們無法抗衡的,他們可拿出幾百萬來打官司,小菜一碟,而我們卻不能;而且對方失敗也是國有企業的失敗,我們可是吃罪不起呀!我們還是從長計議!找個可以共存的方式吧!”孫伯易想了很久,決定接受調解。
等到法院開庭調解時,孫伯易和張律師一起趕到法院。對方律師依然咄咄逼人,緊緊地盯著這個年輕的百萬富翁,一副絲毫不情願接受調解的樣子。他們仍然是三大理由:1.被告利用專利技術人為製造技術鴻溝;2.被告使用實習生進行生產是非法用工;3.要求專家論證行業合理成本。
孫伯易開口了:“對方的三大理由似是而非,首先,行業合理成本,我很清楚,我就是這個行業中的人,我對第一線生產有深刻的真實的親身體驗......更關鍵的是,新技術不僅是效率的提高三倍,而且難度的降低可以顯著擴大掌握這個技術的人群範圍,使我們獲得的技術生產人群卻遠遠不僅僅止於擴大三倍,作為一個行業的整體生產能力,絕不止僅僅提升三倍......另外,新加入這個生產行業的人們對金錢的欲望閾值明顯小,一旦實習生可以和工齡數十年的熟練工人可以站在相同的技術水平上,而實習生對工資的需求卻隻有熟練工人的十分之一,就自然形成了巨大的成本落差......可見,這不是我人為地壓低成本,而是技術飛躍是產生的短暫現象,這其中的科學道理是十分明確的!專家也無法抹殺其中的真理!我不怕專家的論證,我可以與他們麵對麵論證,隻是這樣時間消耗不起;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即使我們勝訴,但實際上損失依然巨大。
“第二,我絲毫不承認我所使用的專利技術人為地製造技術鴻溝,真比例技術的特征是,培訓時間短,費用低,沒有什麽門檻,而且沒有任何保密的地方;相反是,我們把門開得大大的,把門檻鏟得平平的,那些不願意學,認為學了就是拜了異教徒的神像一樣害怕的人,反而自己把這門檻重新砌起來,還砌得高高的,然後再批評我們挖什麽鴻溝,壘什麽高牆?!
“另外,我使用實習生,本質上也是一種培訓,本是一種免費培訓,本是一種成本,在當前眾人都不肯掏錢學這門技術的時候,我承擔著經營和名譽的風險,拿我顧客的布料讓實習生來裁剪,一旦失敗我將付出賠償的代價,我不發他們工資其實有什麽不可以理解的呢?而我如此做,則是一種有機的結合,就如同原子聚變一樣,產生出了巨大的能量,釋放出了耀眼的光芒,把一些人的眼睛刺疼了!也許成為了我的錯。”
孫伯易今天不急不躁,慢悠悠地娓娓道來,他又繼續說:“我願意接受調解,我願意做出下列讓步,我給我的實習生發工資,按照上海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每月400元,另外,我免費舉辦培訓班,我自己出資,租賃場地,免費向所有上海同仁開放,包括原告的三家品牌公司麾下所有設計人員和加工基地的所有員工,以消除你們所說的技術鴻溝!我的言發完了!”他的一席話引來旁聽者和他的律師的一陣鼓掌,審判長示意停止,然後對原告方律師說:“今天被告當事人在場,他所說的所有話都具有法律效應,你方是怎麽看待這個問題?接受調解嗎?還是繼續對簿公堂?”原告律師一時語塞,隻說了聲,還需要進一步與當事方磋商。法庭見一時難以結案,隻好宣布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