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因為兩方協商的條件,是在付款期限未到以前,乙亦可向甲出一張匯票,數額相等,外加利息傭錢,兌期亦為兩月。所以,在兩個月的限期未滿以前,乙向甲出一張匯票,甲又在這匯票滿期以前,再向乙出第二次匯票。在這第二次匯票未滿期以前,乙再照樣向甲出匯票,都以兩個月為期。這樣循環下去,可連續至於數月,甚而至於數年,不過,乙向甲開出的一切匯票,累積下來的利息傭錢,都要算在裏麵。利息例為每年百分之五,傭錢每次至少百分之零點五。如果每年來往六次,傭錢就要加六倍,所隻靠這種辦法籌款的甲,每年費用就至少也在百分之八以上。如果傭錢高漲,或如要對以前匯票的利息和傭錢付複利,那末,利上算利,費用就要更大。這就是所謂循環借款的辦法。

    據說,國內大部分商業上的投資,普通利潤是在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之間。用這樣方法借得貨幣的營業,如果除了償付借錢的巨大費用,還能提供很好的剩餘利潤,那非是一種非常幸運的投機不行。但是,近來有許多規模巨大的計劃,在若幹年中除靠這個方法從巨額費用借來的資金外別無其他資本。無疑的,這些計劃家在他們的黃金夢中,看到了大利潤的非常鮮明的幻象。但是,當他們醒了,或在他們營業結束時,或在他們無力再繼續經營下去時,我相信,運氣好得能夠實現所作的夢的,沒有幾個。

    愛丁堡的甲向倫敦的乙開出的匯票,經常由甲於到期前兩個月持向愛丁堡銀行貼現。倫敦的乙隨後向甲開出的匯票,也照樣地經常由乙持向英格蘭銀行或倫敦的其他銀行貼現。銀行貼現這些循環匯票所付出的大都是鈔票。在愛丁堡,是付蘇格蘭銀行的鈔票;在倫敦,是付英格蘭銀行的鈔票。固然貼現的匯票,期到了都照兌,不過,為貼現第一張匯票而實際付出去了的價值,卻永遠沒有實際歸還貼現它的銀行。因為,在第一張匯票將到期的時候,第二張匯票又開出了,數額還更大。沒有這第二張匯票,第一張匯票根本就該有兌付的可能。所以,第一張匯票的兌付,全然是個名義。這種循環匯票的流轉,使銀行金櫃在發生了出流之後,一直沒有入流來補還這項出流。

    銀行因貼現這些循環匯票而發的紙幣,往往達到進行大規模農業、工業或商業計劃所要使用的全部資金的數目,而不僅限於在沒有紙幣的情況下,企業家必須以現金形式保持在手中,以備不時之需的那部分資金的數目。所以,銀行發出的這種紙幣,大部分是社會所不能容納的,是超過國內在無紙幣的情況下流通界應有的金銀價值

    的。過剩的部分,馬上會迴到銀行,要求兌換金銀。銀行必須盡其所能,設法尋求這項金銀。這是這些計劃家施巧用計向銀行弄去的資本,不但沒有經過銀行知道或得過銀行慎重考慮後的同意,甚至,銀行在若幹時間中,可能毫不覺得曾貸給了他們這資本。

    設甲乙二人,狼狽相倚,互出循環期票,向同一銀行貼現。銀行方麵,當然不久就能發覺他們的行徑,就能明白看出,他們營業但自己並沒有資本,他們的資本全然是它借給他們的。但是,假如他們不常在一家貼現,時而這家,時而那家,而且兩人並不一直互向彼此開出匯票,而兜個大圈子,經過許多其他計劃家,這些計劃家以利益所在,互相幫忙,最後由其中之一,向他們開出匯票,那末,哪一張是真實匯票,哪一張是虛偽匯票,就不易辨認了。是有真實債務人和真實債權人的匯票呢,或是除了貼現匯票的銀行別無真實債權人、除了獵取貨幣的計劃家別無真實債務人的循環匯票呢,那就難於知道了。即使銀行終而察覺了這點,但可能已經太晚,這樣的匯票,已經貼現不少了。這時,拒絕他們,不再貼現,必然會使他們一齊破產,而他們破產,可能使銀行隨著破產。為顧念自身利益與安全計,在這危險境況中,銀行方麵也許隻好再冒險繼續貼現一些時候,企圖慢慢把貸款收迴,或者加重貼現條件,迫使他們逐漸轉向別方麵或者別個銀行設法,從而使自己盡快從這個圈套中擺脫出來。然而就在英格蘭銀行,倫敦各家主要銀行,以及比較慎重的蘇格蘭各銀行,陷入過深,開始對貼現提出較苛的條件時,這班計劃家不僅驚慌起來,而且憤怒起來。他們自己的苦惱無疑是直接起因於銀行方麵這種慎重的必要的準備措施,但他們竟把自己的苦惱說成是全國的苦惱。他們說,這種全國的苦惱,完全是由於銀行方麵識見卑陋,舉措失當;他們想努力使國家臻於繁榮富裕的境地,而銀行卻吝於幫助。他們似乎認為銀行按照他們所希望的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借給他們資金,乃是銀行的義務。然而就事實說,要挽救銀行自身的信用,耍挽救國家的信用,銀行拒絕對借款已經過多的人繼續按照這種方法貸給信用,是這時候唯一可實行的辦法。

    在這喧擾和窘困之中,蘇格蘭如果開設了一家新銀行,聲言以救國難為職誌。它立意很慷慨,但措施失當了,而且似乎不甚明了它所企圖救濟的困難,其性質是怎樣,其原因是什麽。這銀行的貸借,無論就現金結算法說,或就貼現匯票說,都比其他銀行寬大。就後者說,它幾乎不問匯票是真實匯票還是循環匯票,一律予以

    貼現。這銀行曾明白宣布宗旨說,隻要有相當的保證,甚至需要非常長的時期才能償還(象改良土地用的)的資本,也全部可以向銀行借取。甚至說,促進這樣的土地改良,是銀行所以設立的一個愛國目標。由於對現金結算、期票貼現采取這樣寬大的政策,銀行必然發行大量鈔票,其過剩的部分,既然不易為社會所容納,當然隨發隨迴來兌換金銀。銀行金櫃,本來就不大充實。它從兩次招股募到的資本雖號你十六萬鎊,但實收不過百分之八十,而且是分期繳納。大部分股東,於第一次繳入股款後,即向銀行用現金結算法貸借。銀行理事先生們,以為股東借款,當受同樣寬大的待遇,所以,有大部分股東繳了第一期股款以後,其餘各期繳入的,幾乎全是在現金結算法下借出的款項。這樣,他們後來的交股,就不過是把先從銀行某一金櫃提去的款項,放入銀行的另一金櫃。所以,銀行金櫃,即使原本充滿,共過度的發行,亦必使銀行金櫃很快耗竭,隻好走上失敗的途徑,向倫敦銀行開出匯票,期滿時再開,加上利息傭錢的數目,從而兌付前一匯票,除這辦法外,沒有其他能及時補充金櫃的耗竭。這銀行的金櫃,原來就不很充實,據說,營業不過數月,就不得不乞助於這個辦法。幸而,各股東的田產,不在數百萬鎊以下,他們認購股分時,實際上即等於把這田產保證銀行的一切借條,有如此充實的保證作為銀行信用的後盾,所以,貸借政策雖如此寬大,銀行營業,仍能賡續二年有餘。到非停業不可時,發出的紙幣額,已近二十萬鎊了。這種紙幣,隨發隨迴,因要支持這些紙幣的流通,它屢向倫敦各銀行開出匯票。累積下去,到了銀行不得不倒閉的時候止,匯票價值,已在六十萬鎊以上。這樣,在二年多的時間裏,這銀行借出去的,也達八十萬鎊以上,取息百分之五。對那二十萬鎊用紙幣借出去的放款所收的百分之五的利息,也許可視為純利,因為除了管理費外,沒有其他扣除。但那六十多萬鎊向倫敦出匯票借來的,其利息傭錢等,卻在百分之八以上。所以,兩者對比,銀行借出的金額,其中要吃虧百分之三以上的利息的,不止四分之三。

    這銀行經營的結果,似正和它的創辦人的本意相反。他們的目的,似乎在於對國內那些他們認為有勇敢進取精神的企業,給予支持,同時把蘇格蘭各銀行,尤其是在貼現方麵被指摘為過於畏縮的設於愛丁堡的各家銀行排擠掉,從而把整個銀行營業集於一身。無疑的,這銀行曾給各計劃家以暫時的救濟,使他們在無可如何的境地下,多拖延了兩年左右。但事到盡頭,仍不過使他們陷入

    債務愈深,因此到了失敗的時候,他們的損失更重,他們債權人的損失也更重。所以,這些計劃家所加於自己及國家的困難,這銀行不但沒有加以救濟,事實上,反而使它加深了。為他們本身計,為他們債權人計,為國家計,他們大部分的營業,不如早兩年停止的好。不過這銀行所給予各計劃家的暫時性的救濟,結果成為對蘇格蘭其他銀行永久性的救濟。在蘇格蘭其他銀行不肯貼現循環匯票的時候,這新銀行對出循環匯票的人,卻伸出雙手歡迎。賴有它,其他各銀行,很容易就脫離了厄境,不然它們就決無法擺脫這厄境,一定耍受巨大損失,甚或在一定程度上名譽還要遭受損失。所以這銀行經營的結果,加劇了它所要減除的國家災難,但卻使它所要取而代之的各競爭銀行免受大災難。

    這銀行初成立的時候,有些人認為,銀行金櫃雖易枯竭,但來貸借紙幣的都提出了擔保品,拿這種擔保品作擔保,取得錢來補充金櫃,決不是難事。但我相信,不久,經驗就告訴了他們,這個籌款方法,未免遠水救不得近火。這樣不充實而又易幹竭的金櫃,除了走上沒落的途徑,向倫敦各銀行開出一次匯票,滿期時再開出一次匯票,層迭下去,累積的利息傭錢愈來愈多外,簡直沒有第二個辦法可用以補充。即使這種辦法,足使它在需要款項的時候,能立刻借到,但結果不僅無利可圖,且一定次次受損失,以致作為一個營利的公司,終必一敗塗地,雖然滅亡的過程,沒有象采取一再出要這種費用更大的籌款方法那麽快。它仍不能從所發紙幣的利息取得利潤,因為紙幣既是超過國內流通領域所能吸收和使用的,必然隨發隨迴來換取金銀,而為了兌換,銀行方麵須不斷地借債,借債的全部用費以及探聽誰有錢出借、和有錢的人磋商、寫債卷、立契約等等所需費用,全須銀行負擔。出入對比,顯然對銀行有損而無益。用這方法補充金櫃,好比叫人持水桶到遠井汲水來補充隻有出流而無入流的水池。耶是一定要失敗的。

    這種辦法,雖對這作為營利機構的銀行,不但可適用,而且有利,但對於國家不僅無利且有大害。這辦法,絲毫不能增加國內出貸的貨幣量,隻能使全國的貸借事項都集中在這家銀行身上,而使它成為全國總貨借機關罷了。要借錢的,將不向有錢出借的私人貸借,而都來請求這個銀行。私家貸借,一般不過數人或數十人,債務人的行為謹慎與否,誠實與否,都為債權人所熟習,盡有選擇甄別的餘地。和銀行來往的,動輒數百家,其中大多數的情況,往往為理事先生所不深悉,選擇甄別,當然無所措手,因

    之,比較起來,銀行在貸出上,當然不如私家審慎。事實上,和這樣一個銀行來往的,本來大部分就是幻想的計劃家,就是一再開出循環匯票的出票人。他們把資金投在奢侈浪費的事業上,這些事業,即使得到一切可能的幫助,亦必難底於成,即使能夠成功,亦決不能償還所費。它們也決不能拿出足夠的基金,維持等於其所雇用的那麽多的勞動。反之,私家貸借,就沒有這種現象。誠實儉樸的私家的債務人,大概總是用借入的資本,經營與他們自己的資本額相稱的事業。這些事業,也許沒有那麽宏大,那麽驚人,但更穩當,更有利,定能償還投下的資本並給與大的利潤,定能提供一筆基金,足以雇用比它們原先雇用的多得多的勞動。所以,即使新銀行的計劃成功,結果也絲毫不能增加國內的資本,徒使大部分資本,不投在謹慎有利的事業上去,而改投到不謹慎的無利益的事業上去。

    有名的勞氏,隻為蘇格蘭產業不振的原因,就是缺少貨幣來經營。他提議設立一個特別銀行,使該銀行所發紙幣,等於全國土地的總價值。他覺得,這是救濟貨幣缺少的好辦法。在他最初提出這個計劃的時候,蘇格蘭議會亦覺得不可采納。後來奧林斯公爵攝法蘭西政治,卻就他的原議略加改正而采行了。可任意增加紙幣數額的觀念,即是所謂密西西比計劃的實在根據。這個計劃,就銀行業說,就買賣股票生意說,其狂妄在世界上都是空前的。杜浮納在其《對林托<關於商業與財政的政治觀察>一書的評論》中,曾詳細說明這個計劃的內容,這裏不贅述。這計劃所根據的原理,在勞氏所著關於貨幣與貿易的一篇論文(那在他最初提出這個計劃時,就在蘇格蘭發表了)中,亦有說明。在這篇論文以及其他根據同一原理的著作中所提出的那些宏偉而空幻的理論,至今猶在許多人腦中留有很深刻的印象。最近受人攻擊認為營業毫無節製的蘇格蘭及其他各處銀行,恐怕亦多少受了這個理論的影響。

    英格蘭銀行,在歐洲是最大的銀行,它是1694年7月27日由國會議決以敕令設立的。當時它借給政府的數目,共計一百二十萬鎊,每年可向政府支取十萬鎊,其中,九萬六千鎊作為利息(年利百分之八),四千鎊作為管理費。革命建立起來的新政府的信用一定還很差,否則不會有這樣高的利息。

    1697年,銀行資本增加了一百萬零一千一百七十一鎊十先令。因此,這時其總資本達二百二十萬零一千一百七十一磅十先令。這次增資,據說旨在維持國家信用。1696年,國庫庫券要打四成、五成或六

    成折扣,銀行紙幣要打二成折扣。這時,正在大量改鑄銀幣,銀行認為宜暫時停止紙幣兌現,而這必然會影響銀行信用。

    按照安妮女王第七年第七號法令,銀行以四十萬鎊貸給國庫。加上原來借給政府的一百二十萬鎊,貸給政府的錢總計達到了一百六十萬鎊。因此,1708年,政府信用已等於私人,因為政府能以百分之六的利息率借到款項,而這正是當時市場上普通的利息率。按照同一法令,銀行又購買了利息六厘的財政部證券一百七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便士半。銀行資本準再增加一倍。所以,在1708年,銀行資本就等於四百四十萬零二千三百四十三鎊,貸給政府的總額就等於三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便士半。

    1709年,英格蘭銀行按照百分之十五的比例催收股款,收得了六十五萬六千二百零四鎊一先令九便士。1710年,又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催收股款,收得了五十萬零一千四百四十八鎊十二先令十一便士。兩次催收的結果,銀行資本達到五百五十五萬九千九百九十五鎊十四先令八便士。

    按喬治一世第三年第八號法合,英格蘭銀行又吃進財政部證券二百萬鎊,因此,就這時計算,銀行貸給政府的金額,已有五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便士。接喬治一世第八年第二十一號法分,銀行購買南海公司股票四百萬鎊。因要購買這項股票,銀行不得不再增募資本三百四十萬鎊。這時總算下來,銀行貸給政府的金額為九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便士半。但其資本總額卻不過八百九十五萬九千九百九十五鎊十四先令八便士。兩方對比,銀行貸給政府的有息貸款,已多於其母本,或者說,已多於其要對股東分派紅利的資金了。換言之,銀行已開始有不分紅利的資本,而這種資本已多於分紅的資本了。這情況一直繼續至現今。1746年,銀行陸續貸給政府一千一百六十八萬六千八百鎊,銀行陸續募集的分紅利資本亦達一千零七十八萬鎊。自此到今日,這兩數目都沒有改變。遵照喬治三世第四年第二十五號法合,為了延續銀行營業執照,銀行同意繳給政府十一萬鎊,不取息,亦不要償還,所以,這不曾增加銀行貸出額,亦不曾增加銀行資本額。

    銀行紅利,時有高低,視各時期銀行對政府貸款的利息的高低以及其他情況為轉移。這貸款利息率已由百分之八逐漸減至百分之三。過去幾年間,銀行紅利常為百分之五點五。

    英政府穩定,英格蘭銀行亦隨之穩定。貸給政府的金

    額不損失,銀行債權人亦不致有所損失。英格蘭不能有第二個銀行由國會議決設立,或有六人以上的股東。所以英格蘭銀行已非普通銀行可比,它是一個國家大機關了。每年公債利息的大部分,是由它收付,財政部證券,是由它流通。土地稅、麥芽稅的征收額,往往是由它墊付。這些稅的稅款,納稅人往往逾期好幾年不到國庫繳納。在這情況下,即使主事者明察,但由於對國家的職責,亦不免發行逾量的紙幣。它也貼現商人匯票。有時,不僅英格蘭,就連漢堡、荷蘭的巨商,亦求它貸借。據說,1763年,有一次,英格蘭銀行在一星期內貸出了將近一百六十萬鎊,大部分還是金塊。額數是否如此巨大,期間是否如此短促,我不敢妄斷。但英格蘭銀行,卻真有時迫不得已,竟以六便士的銀幣來應付各種支出。

    慎重的銀行活動,可增進一國產業。但增進產業的方法,不在於增加一國資本,而在於使本無所用的資本大部分有用,本不生利的資本大部分生利。商人不得不儲存隻應急需的滯財,全然是死的資財,無所利於商人自己,亦無所利於他的國家。慎重的銀行活動,可使這種死資財變成活資財,換言之,變成工作所需的材料、工具和食品,既有利於己,又有利於國。在國內流通即國內土地和勞動的生產物所賴以年年流通年年分配給真正沼費者的金銀幣,象在商人手上的現錢一樣,也是死的資財。這種死資財,在一國資本中,雖是極有價值的一部分,但不能為國家生產任何物品。慎重的銀行活動,以紙幣代替大部分的這項金銀,使國家能把大部分這項死資財,變做活動的資財,變做有利於國的資財。流通國內的金幣銀幣,可與通衢大道相比。通衢大道,能使稻麥流轉運到國內各市場,但它本身卻不產稻麥。慎重的銀行活動,以紙幣代金銀,比喻得過火一點,簡直有些象駕空為軌,使昔日的大多數通衢大道,化為良好的牧場和稻田,從而,大大增加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但是,我們又必須承認,有了這種設施,國內工商業,固然略有增進,但用比喻來說,和足踏金銀鋪成的實地相比,這樣由紙幣的飛翼飄然吊在半空,是危險得多的。管理紙幣,若不甚熟練,不用說了,即使熟練慎重,恐仍會發生無法製止的災禍。

    比方說,戰爭失敗,敵軍占領首都,維持紙幣信用的庫藏,亦陷敵手。在這種情況下,國內流通全靠紙幣進行的國家,比起大部分靠金銀來流通的國家,當然要困難得多。平常的通商手段既全無價值,除了物物交換,除了賒欠,就不能有所交換。一切賦稅,既常以紙幣繳納,君主也就

    無法支付軍餉,充實武庫。在這種情況下,全用紙幣的國家比之大部分用金銀的國家更難恢複原狀。因此,一國君主,要把他的領土隨時都保持在易於防守的狀態,就不僅要防止那種能使發行紙幣銀行破產的紙幣發行過剩現象,還要設法使銀行所發紙幣不在國內流通界占較大的部分。

    國內貨物的流通,可分作二途:(一)商人彼此間的流通;(二)商人與消費者間的流通。同一貨幣,無論其為一張紙幣或一枚現金,可能有時用於前一種流通,有時用於後一種流通,但由於這兩種流通,是同時不斷進行的,所以,各需一定數量的貨幣來經營。商人彼此間流通的貨物的價值,決不能超過商人和消費者間流通的貨物的價值。商人所買的一切,終須賣歸消費者。商人彼此間的交易,往往是批發,所以每次總須有大量貨幣。商人和消費者間的交易,往往是零售,所以每次有小量貨幣(如一先令或甚至半便士)就夠了。但小量貨幣流通得比大量貨幣快得多。一先令比一幾尼流轉得快,半便士又比一先令流轉得快。因此,以年計算,全部消費者所購買的價值,雖至少應等於全部商人所購買的價值,但消費者每年購買所需的貨幣量,卻比較小得多。由於流通速度較快,同一枚貨幣,作為消費者購買手段的次數,比作為商人購買手段的次數多得多。

    紙幣可加統製,或使其單在商人之間流通,或推廣其流通範圍,使商人與消費者間的交易,亦有大部分使用紙幣。如果鈔票麵額,沒有在十鎊以下的,象在倫敦情況那樣,那末,紙幣的流通,勢必隻限於商人彼此之間。消費者得到一張十鎊的鈔票,在第一次買東西的時候就須兌換這張鈔票,那怕所購僅值五先令。所以在消費者把這張鈔票用去四十分之一以前,鈔票早已迴到商人手上去了。蘇格蘭各銀行所發的鈔票,卻有小至二十先令的,在這情況下,紙幣的流通範圍就自然推廣,使商人與消費者間的交易,亦有大部分使用紙幣。在國會議決禁止通用十先令和五先令的鈔票以前,消費者購物,便常使用小額紙幣。北美洲那裏發出的紙幣,竟有小至一先令的,結果,消費者購物,幾乎都用鈔票。至於約克州,有些紙幣,僅值六便士,結果如何,更不用說了。

    發行這樣的小額紙幣,如果得到準許而且普遍實施,即無異獎勵許多普通人去開銀行,並使他們有力量成為銀行家。普通人所發出的五鎊甚至一鎊的期票,大家會拒絕不用;但他發出的六便士期票,大家卻不會拒絕。這些乞丐般的銀行家,當然很容易破產,結果,對於接受他們鈔票的窮人,可

    能引起很大的困難,甚至極大的災難。

    把全國各地銀行鈔票的最低麵額,限為五鎊,也許是較好的辦法。這樣,各地銀行所發的鈔票,大抵就會隻在商人彼此間流通,象在倫敦一樣。在倫敦,發行的鈔票的麵值不得少幹十鎊。五鎊所能購得的貨物,雖僅等於十鎊之半,但在英國其他各地,人們對五鎊,正象豪華倫敦人對十鎊那樣重視,而且一次花掉五鎊,也象倫敦人一次花掉十鎊那樣稀罕。

    如果紙幣象在倫敦那樣,主要在商人間流通,市麵上的金銀便不至匾乏。如果象在蘇格蘭尤其是象在北美洲那樣,紙幣的流通,推廣到商人與消費者間交易的大部分,市麵上的金銀就會全被驅逐,國內商業會至用紙幣進行。蘇格蘭禁發十先令、五先令的鈔票,曾稍稍減輕市麵上金銀缺乏的困難;若再禁發二十先令的鈔票,當有更大的功效。聽說,美洲自從禁發若幹種紙幣以來,金銀已更豐饒了。在紙幣未曾發行以前,聽說美洲的金銀還更豐饒。

    雖然紙幣應當主要限於商人之間的流通,但銀行在這場合,仍能幫助國內工商業,幾乎象在紙幣差不多占全部通貨的場合一樣。因為商人為應付不時急需而須儲存的滯財,本來就隻在商人之間流通的。在商人與消費者的交易上,商人沒有儲存滯財的必要。在這種交易上,商人隻有錢進,沒有錢出。所以,雖然銀行鈔票的發行,隻限於如此數額,使得隻在商人之間流通,但銀行通過貼現真實匯票及現金結算辦法,依然能夠使大部分商人不必儲有那麽多的現金,專門用來對付不時的需要。銀行依然能夠對各種商人提供它們所能提供的最大貢獻。

    也許有人說,銀行鈔票無論數額大小,隻要私人願受,就應在許可之列。政府禁止其領受,取締其發行,實在是侵犯天然的自由,不是法律應有的。因為法律不應妨害天然的自由,而應予以扶持。從某觀點說,這限製誠然是侵犯天然的自由。但會危害全社會安全的少數人的天然自由,卻要受而且應受一切政府的法律製裁,無論政府是最民主的政府或是最專製的政府,法律強迫人民建築隔牆,以預防火災蔓延,其侵犯天然的自由,無異於我們這裏主張以法律限製銀行活動。

    由銀行鈔票構成的紙幣,若由信用確實的人發行,無條件的,隻要拿來,隨時都能兌現,那就無論從哪方麵說,它的價值,都等於金幣銀幣,因為它隨時可以換得金銀。任何貨物,用這種紙幣買賣,其價格一定象用金銀買賣,一樣便宜,不會稍貴。

    有人說,紙幣增加,由於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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