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都明白,這樣成天亂想也不是個事,死的活不了,活的來不了,過煮酒烹詩悠閑自在的日子還不是時候。一個月內他們去工廠催了好幾次工資也沒發下來,既然上班也攢不下什麽錢,甚至還要倒貼錢,就要想別的掙錢辦法。大同急得天天晚上躺在床上翻烙餅,他跟大誌研究了幾天,最終決定做小吃,這種行當投資稍小些,幾乎每天都能開張,周轉得也快些。大誌雖不是專業廚師,但手藝也挺好,大同還在飯店當過學徒呢,自信能對付一般炒菜,他們能生錢的本事目前隻有這一樣,總不能去街頭賣唱吧?那樣真會被當成是要飯的。現在抽出時間去學習什麽也不現實,因為沒有那麽多錢和時間。

    他們決定把店開在十幾裏外的牛鎮蔬菜批發市場,那裏外地來的收菜販子很多,有些商機。市場周圍已經有幾個小吃店,他們也考察過了,雖然飯菜價錢比正經飯店便宜不了多少,但是用料太差勁,用的全是最破的菜,一肚子籽兒的老黃瓜頭都敢用,肉餡用的全是三塊錢一斤的次肉,吃了十有八九都會拉肚子。

    那些老板的手藝也不怎麽樣,為了親口嚐嚐驗證一下,他們在那兒吃了一頓,焦溜肥腸竟然不過油,腸子瘦得一點兒腸油也沒有,跟自行車內胎一樣嚼不動,汁濁不亮沒有著明油,仿佛用漿糊拌過;木樨肉也炒得夠糊,那雞蛋好像費了好大勁才從鍋底鏟下來的,黑乎乎的第一眼都沒認出來是什麽。吃一口木耳,鹹得他們不願再吃第二口,為了不浪費自己的錢,他們請老板添些水做成木樨湯喝掉了。而且每家的就餐環境都很差,似乎開張以來就沒好好打掃過。

    大同硬強吃完後說:“咱們要是幹肯定比他們強,你的手藝放在這兒也是星級水準了。咱們就開個五星級小吃店。”大誌點頭表示讚同,他要做絕對比這要強得多,別忘了,他對吃是很挑剔的。

    很快他們在那裏找到一處空著的小店,因為房破,一個月一百塊錢,但要首付三個月的房租,他們把希望全寄托在那點兒沒發下來的工資上,也有可能永遠也發不下來,看他們的本事了,隻要錢一到位,一切都好解決。

    對於大同想做小吃的計劃,大同媽有些擔心人家笑話,這跟上班不是一個檔次,怎麽也是耗子娶媳婦——小打小鬧,很難成氣候。大同爸認為他們是懶得上班才想出這個混日子的主意,一臉的瞧不起:“純粹他媽的瞎折騰,仗著在飯店刷過幾天碗就想自個兒挑攤子幹事,你以為做買賣那麽簡單啊?大誌這小子也是不務正業,饞懶油滑,你們倆湊一塊兒幹不好,也就多糟蹋幾噸啤酒。沒準兒為了錢多錢少的打起來,趁早斷了這念頭!不上班就給我老老實實地在家種地!”

    自從那次打官司贏了以後,大同爸跟傷了自尊似的不愛理大同,好像在他看來爹總是對的,可事實證明他的觀點不對,自認為沒臉麵,便用陰沉的表情掩飾,更讓大同覺得他脆弱無能。大同並沒有鄙視他爸的意思,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何況一個莊稼漢。大同認為自家人沒必要來這套,他爸越是死要麵子維護爹的形象他越是不服,要是放下爹的架子更能讓家裏氣氛融洽,他也願意跟他爸和睦相處,身為男性是有不少共同語言的,父子一塊兒扯扯閑篇兒、下下棋挺好的,親爹嘛,就一個,還能一塊兒生活多少年?最多三四十年而已,一輩子能相處的時間就剩這麽些了,幹嘛不珍惜呢?大同也曾試圖改變這種局麵,可現在他爸說話句句帶刺,一見那陰沉的臉大同就不想說話,那片陰沉也蔓延到他臉上了,有事兒要說也是能免則免,讓他媽在中間轉達,實在躲不過了,猶豫半天隻好硬著頭皮說,本想溫和一點兒可說出來就跟他爸的語氣一樣硬梆梆的。局麵不好改變,代溝日益加深,也懶得去改變了。作為兒子大同不能計較,一聞到火藥味兒他扭頭就走,他爸沒轍,罵不著也就懶得放空槍了。

    辯了半天,家人是對他的能力和年齡不放心,不許他用血汗錢和時間做他認為有意義的冒險,他爸認為成家以後才能有能力創業,做事也會穩重些,大同想那時自己該是上有老中有妻下有小了,不敢再做冒險的事了,不敢出任何差錯,否則連孩子的奶粉錢都沒了,他還敢折騰嗎?閱曆也會讓他變得縮手縮腳不敢亂動,老老實實地種地,更沒機會幹大事了。

    他爸瞧不起他可他依然認為自己活得很認真,有夢想有追求,不像其他同齡人那樣甘於平庸地活著。沒有夢想的人,不會有夢想實現的快樂,有夢想的人,也難免遭受夢想破滅的痛苦,所以還是選擇後者好,起碼還有希望。於是他決定衝破一切阻力去幹這件事。

    大同創業心切,又帶大誌一起去要工資。老板還是那番說辭,沒有嘛,都沒開呢,再等等。這話他已經說了七八遍了,他們也徒勞地白跑了那麽多次,大同看出他的意思,不再讓他推:“您老痛快地說吧,到底還想不想給?要是不想給我就想別的辦法了,沒有資金你怎麽開工?”因為這時工廠裏已經來了新的工人,所有機器都轟轟地運轉起來,不像沒錢的樣子。

    “你這叫怎麽說話呢?威脅我是不是?去吧,想辦法去吧,我看你有什麽了不起的,我還怕了你不成?”老板吹胡子瞪眼地耍起威風來,因為他們來這兒工作沒有任何合同,即使打官司也沒有證據,他料想這小子也沒什麽本事,反正當初就沒想給他工資,早晚會翻臉的,以前的工人來幾次後也就索性不要了,他想大同也不例外。

    “好,這可是你說的,那就試試吧。”大同出來了,大誌跟出來問怎麽辦啊?大同掏出電話:“先把大夥們全招集來!”大同先給小鄭打電話,小鄭說他來過好多次了,老板也說沒錢,打算認倒黴不要了。大同說今天咱們一塊要,想要錢就來吧。接著再給別人打,情況都相同,都是來過好幾次也沒拿到工資。很快大夥都來了,不知道大同有什麽辦法。

    大同說:“咱們都是在這兒上過班的吧?”大夥說廢話,當然是。

    大同又問:“都是來要工資的吧?”大夥說當然。

    大同還問:“都是要了好幾次沒要出來吧?”大夥說廢話,你有完沒完?

    大同繼續問:“有完,知道這事兒該找誰嗎?”大夥說不知道,問他知道麽。

    大同說:“咱們該找勞動局之類的地方唄,不過找他們稍麻煩些,咱們有什麽證據能證明在這兒上過班呀?”大夥說好像沒有,連合同也沒有,那怎麽辦啊。

    大同說:“所以啊,這王八蛋不怕,他以為這樣就能賴賬,咱們沒辦法隻能認倒黴。”大夥見他還沒說出什麽,有些泄氣:你小子耍人玩呐?

    大同說:“別著急,慢慢來嘛,咱們先用一個最簡單的辦法,如果不行再說。”大夥齊聲喊:“打他一頓?”

    大同笑了:“這樣不是更麻煩了麽?打人是不對的。”大夥問到底要怎麽辦啊!都開始發急了。

    大同說:“有困難找民警呀。”大夥更泄氣了,都說開玩笑,民警也管不著這段呀?

    大同說:“試試吧,不試怎麽能肯定不行呢?有困難找民警難道是說著玩的麽?你們去他辦公室,別讓他跑了,我來報警。”

    大夥聽完這話,既然大同出頭他們就試試吧,都跑到老板辦公室去了,要是讓他跑了警察來了跟誰說呀。老板見這些人進來,知道來者不善,還跟他們使厲害:“都出去!幹什麽啊?要打架啊?”跑在前麵的幾個家夥被嚇了一跳,平時怕慣了現在突然橫起來也不容易,腳步怯怯地往後縮,前麵一縮後邊的人也跟著退。

    大誌見狀攔住人群,擠到最前麵說:“不是打架,我們隻是要工資,推遲好幾個月了,我們窮得活不下去了,今天要是不給的話我們就不走了。”大夥見大誌也來出頭便硬氣些了,沒有再後退,眼睛也敢盯著老板了:“對,我們要工資,要工資。”

    老板也不敢輕易對這些人怎麽著,便繼續做手頭的事:“那就隨便吧,反正你們站到明天我也沒錢。”大誌便吩咐說:“既然這樣,咱們就坐著吧。”他帶頭去搬辦公室裏零散的椅子,全都擠在門口坐下,連一點兒縫隙都不留,也有坐在窗台上的,歪七扭八的滿屋子都是人。老板火了,開始轟他們混蛋,不要在這兒礙事,罵得很難聽,大夥膽子都大起來,發現他也沒別的什麽能耐了,便七嘴八舌地跟他爭論早就該給之類的話,老板也沒完沒了地重複著那一番說辭,很是無聊。反正他們是為看住他,動動嘴也省得悶得慌。

    外麵大同正在打報警電話,那邊是城關派出所,接電話的警察說話聲音極嚴肅:“這種事不太好辦,你們也沒有勞動合同,即使有的話因為拖欠工資這點兒事我們不能拘捕他,也不能對他怎麽樣,去了也不管什麽,按說也不歸我們管啊,這算不上擾亂社會治安。”說完就要掛電話。

    大同笑嘻嘻地跟他對付,這笑裏帶著不少恭維:“警察大哥,您先聽我說,咱們這地界有幾個工廠會跟工人簽勞動合同啊?這種事也不算新鮮了,都是窮才受人家攥的,當初我們想簽他不給簽嘛,難道我們十幾個人都是騙錢的麽?有困難找民警嘛,我找您是請您給調解一下,您是穿官衣兒的說話有分量,不用您太費事就能行,如果您不管這幫哥們兒要是跟他打起來可就真的算擾亂社會治安了,您就行行好吧,我們哥幾個迴頭請您吃飯。”警察也笑了,說:“你們是狐假虎威啊,拿警察嚇唬人啊?我們不能隨便吃別人的飯。”大同說:“總之我們的目的是對的,您也是為百姓解決困難,不該用貶義詞,不吃飯那就送幾塊錦旗吧。”警察說甭送了,你們掙點錢不容易,我們去一趟吧,大同高興得連連道謝。

    很快警車就開來了,打開車門他們欣喜地發現竟然來了五個警察,個個製服嶄新,警徵鋥亮,顯得威嚴正氣。這幫小子轟地都站起來挪開椅子請警察叔叔們進來,規矩地站在兩邊看好戲。大同一團和氣地笑著引警察們進屋,老板驚得瞪大牛眼,下巴也脫臼似的合不上嘴了,定定地看好是警察便趕緊起身出來迎接,臉上立馬喜笑顏開,露出一嘴肮髒的黑牙,臉上黑乍乍的硬胡子茬也不顯得野蠻了,底下露出幾圈笑褶,看那架勢當時要是煸他幾個嘴巴他也不會惱,還能繼續保持這個惡心的表情。

    老板搶先伸出大手去跟警察握,警察不握手,端正地敬個禮,一臉冰冷地問:“你就是老板?”老板點頭哈腰地說對,“他們報警說你欠他們好幾個月工資沒給了,而且態度也不好,有這麽迴事嗎?這幫小子不是無理取鬧吧?”警察的語氣裏有職業性的威懾力,一般人聽了也有些發怵,這個心虛的老板更膽顫,緊張地說是接著又改口說不是,一時嘴亂了又分別解釋,騙錢的人當然不敢找警察撐腰,所以他無法抵賴,老板又開始跟警察哭窮,說實在是沒辦法。

    警察說你的意思是沒有就不給了,是吧?老板連說不是不是,過段時間就給。警察說具體什麽時候能給?要說清楚了。老板說再過一個月吧,警察問大同行不行,大同說不行,這話我聽過好幾遍了,今天就得給。老板擺出一副打死也沒有的架勢,警察說實在不行就寬限幾天吧,大同詢問一下大夥意見,大夥七嘴八舌地討論一陣,決定最多三天,大同說那就三天。老板仍表示不可能,雙方又討價還價一番,警察又給調解一番,最終決定十天內支付。警察讓老板給立字據,雙方簽字,如果十天後仍發不下工資,大同他們就憑字據告他,警察給做證人。

    完事後一夥人連同老板把警察送到車上,大同連聲道謝,一個警察探出頭對老板來說:“早這麽痛快不就行啦,幹活的都不容易,別太為難他們了。你們這些小老板淨給政府添麻煩!”老板這時候更王八蛋了,撅著屁股跟警察齜牙:“我沒說不給呀,這幫孩子太不懂事太心急,說幾句玩笑就當真了,勞煩幾位跑一趟,辛苦了辛苦了對不住對不住。”

    警車掉轉車頭油門一轟就走了,老板的臉立馬又變成屁股,衝著大同吼:“你小丫挺的真不是東西,媽的竟敢告我?等著看我怎麽收拾你!”不料大同毫不生氣,也衝他齜牙:“這話錯了,應該說到時候你要是不給錢看我們怎麽收拾你!”大夥的心都舒展開了,轟地全笑起來,老板知道再罵也罵不出什麽好來,氣唿唿地走了。

    結果不到三天,老板就招集他們去領工資,每個人的錢都一分不少,都說他媽的,早知道這麽容易早就報警了,還用跟他費這麽大事。都要感謝大同請他吃飯,大同說算啦都不容易,以後闊了再說。大夥都問大同下一步怎麽辦,大同說看著辦吧,他本想說做生意,但是大誌考慮到大夥住得都遠,來迴不方便,再說剛開張不知掙不掙錢呢,提醒他先不要拉著別人一起當實驗品,所以也就沒提,等有了眉目再說。

    兩人的工資一共兩千多一些,也就是幾個月來的辛苦所得,他們又開始考慮剩下的錢怎麽辦,按計劃算需要五千塊錢才行,因為手頭什麽都沒有,連雙筷子也得買。有一天大同爸把大誌和牛子叫去,把當年他們借給大同的錢還給他們,一共是四千五百塊。大同喜出望外,背後跟兩位商量能不能先動用一下這筆錢,大誌不用說肯定同意,牛子猶豫了一下,他正打算買車呢,手頭錢不太多,猶豫夠了他便留下五百其餘的給了大同,還免費送他一拳頭:“我留些零花錢吧,操!真是還沒焐熱乎呢就掏出來了,你丫挺的好好幹,別拿錢打水漂了!”多少有些不情願,但為了兄弟情誼還是掏出來了,大同興奮地擁抱他一下:“牛子向來最講義氣,我就知道你會借的,謝謝謝謝!”

    就這樣啟動資金總算湊夠了,他們大張旗鼓地開始幹,盡管家裏持反對意見,但是東西買來了不幹也不行,倆人分別被家裏罵了一通,大人們也沒有辦法,隻好先由他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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