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中國城(六)
複活之戰鬥在第三帝國 作者:鋒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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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華法案》?這跟一個黑吃黑的警察頭子有什麽關係?”韋爾貝嘴角微翹,露出一抹不屑的冷笑。
“先生,你知道馬恩尼的底細?”克雷有些吃驚的問道。
“之前我稍微調查了一下,畢竟你親口向我提出了建議。”韋爾貝低著頭,繼續整理著手裏的文件。
事實可沒有言語裏講的那麽輕描淡寫,韋爾貝口中的稍微調查一下,實際上直接動用了國家層麵的力量,新結交的共和黨盟友們非常賣力,部分機密資料直接來自於聯邦調查局。
“提起美國的《排華法案》...”韋爾貝從杯架上拿起水杯。
“我想聽聽你個人的看法。”
“這又是一次考察嗎?先生。”克雷從後視鏡裏瞥了一眼後座。
“是的,如果你這樣認為的話...”韋爾貝喝光了杯子裏的清水,隨後把杯子放迴了杯架上。
一八五零年加州正式加入聯邦,在進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時,洛杉磯的記錄裏就有兩名來自中國的居民,他們是一戶商人家的雇員,也是最早記錄在加州政府文件裏的華裔移民。
隨著淘金潮以及之後的太平洋鐵路工程,大量中國人以勞工移民的身份進入美國。
而入境美國的華人身份,也呈現出兩極分化的態勢,除了占據大多數的貧窮底層勞動者之外,同時也出現了一部分有錢有勢的商人與鄉紳。
中國的海貿商人普遍缺乏安全感,因為滿清政府的吃相實在很難看,所以你說他們是“狡兔三窟”也好,“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也好,反正他們很早就開始向海外布局,轉移在海貿中積累下的巨額資產,並且在當地開枝散葉,延續家族的血脈繁衍。事實證明這一套確實非常有效,一直到二十一世紀都不顯得落伍。
在苦力貿易初期,美國加州政府並不排斥華人勞工,他們很需要外來的廉價勞動力與資金,當時任何移民隻要符合憲法標準,都可以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中國苦力價格低廉,工作起來任勞任怨,而且學習能力很強,隻需要經過簡單的職業培訓,很快就能接手一些不太複雜的技術性工作,這一點是其他種族勞工無法媲美的,所以很快華人就占領了北美特別是加州幾乎九成的勞動力市場。
中國勞工因為語言以及生活習俗上的差異,喜歡集中居住在一個社區裏,在那裏他們保留著自己在本國的風俗禮儀,甚至還給社區裏的街道與胡同起了中文名。
常年貧困養成的勤儉習慣,他們從不舍得在外麵多消費一個便士的小錢,而是選擇把賺取的錢財儲存起來,然後交由會館轉遞迴國內。
當時所有苦力們幾乎都在腦後留著一條鞭子,倒不是因為他們有多麽忠於我大清,隻是為了日後返迴家鄉時,不會被官府當成亂黨拖出去砍掉腦殼。
在太平洋鐵路建設時期,華工占工人總數的百分之九十五,華工每個月的薪水起初隻有區區二十六美金,雖然後期升到了三十五美金每個月,但還是不如白人勞工一個月五十塊的薪水高。而且白人工人包吃包住,中國工人還需要額外為自己的餐飲付錢,隻因為華工有自己的飲食習慣,吃不慣美國廚子煮的飯菜。
築路工作非常危險與艱辛,工程期間有數千華工因為各種事故而喪命,所以後人說太平洋鐵路每一根枕木下麵,都埋著一位華人苦力的屍骸。
但是對於這些苦力來講,這卻是一個千載難逢的發財機會,因為以當時的匯率計算,他們在家鄉的農地裏辛苦勞作一年,收入也隻有十幾美元。(滿清時白銀與美元匯率最高達到了一比一點零七,就按一美元兌換一兩海關銀來計算,一兩海關銀可以兌換一貫,也就是一千枚銅錢。實際上當時廣東很多農戶,即便種的是自家的地,扣除各種苛捐雜稅之後,月收入結餘有七八百錢就算很不錯了。)
扣除掉夥食和其他日用,還清會館的賒單與會費,如果他還潔身自好不嫖不賭的話,每個月大約能夠節省下一半的薪水,這已經超出全家之前勞作一年的收入了。
如果運氣好等幹完兩年協約之後,口袋裏大概能夠積累下三百至四百美元,這在當時普通百姓眼裏已經是一筆巨款了,足夠他衣錦歸鄉、起屋置地、光宗耀祖、過上小地主的滋潤生活。這也就是明知道前往金山打工風險巨大,無數人死於非命,但粵地百姓依然趨之若鶩的原因所在。
大部分苦力根本就沒有打算成為永久移民,他們隻是把美國當成了一個發家致富的地方,完成與苦力商的協約之後,他們就帶著賺取的錢財返迴老家去了,隻有很少一部分人選擇留下來發展。
最初美國政府對中國勞工的態度還算公正,但地方官員卻免不了帶著種族主義優越思維。在一八七三年之前,華人在美國的政治地位基本和印第安人相同,當時華人與印第安人以及黑人,都不得在任何訴訟白人的案件裏作證。
受過高等教育的法律工作者都會如此,那些美國西部的鄉野民眾會如何看待中國人,那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
從當時美國種族主義分子的視角來看,這些黃皮膚的小個子不可能融入美國社會,或者成為美利堅大家庭中的一員,他們隻會用低廉的工資搶走美國白人的飯碗,並且把本屬於美國白人的財富,帶迴他們天殺的根本不知道在哪個角落的國家去。
對華人的攻擊其實從一八六零年就開始了,那時候加州淘金熱已經結束,大批從全國各地來加州淘金的白人滯留在當地,很多人為了淘金投入了全部財產,甚至還欠了一屁股高利貸,可以說賭上了身家性命。
金礦枯竭使得大批淘金者失業,加州的經濟也隨之陷入停滯,而當時加州工商業建設都很薄弱,無法提供足夠的就業崗位,於是那些孑然一身的白人勞工,開始把矛頭指向那些有工作可幹的中國人。
兩個族群沒有利益糾葛時,完全可以和平相處,但是一旦發生了利益上的衝突,那麽處於弱勢的一方必定會發起反抗。在就業這個問題上,白人勞工處於弱勢的一方,因為除非他們願意接受和華人相同的工資待遇,否則沒有一個資本家會傻到雇傭他們。
於是一股反華風暴,開始在白人社會裏慢慢醞釀起來。為了迎合與拉攏白人選民,加州政客們也開始進一步的政治行動。
最初加州製定了《外國礦工所得稅法》,對所有開礦的外國礦工課以額外的稅金,導致大部分華人礦工無法繼續工作,隻能在舊金山中國城裏開洗衣店與餐館謀生。
在一八七七年,舊金山爆發了第一次反華暴亂,四百個因為鐵路公司降薪而火冒三丈的加州鐵路工人,試圖一把火燒掉整個中國城,因為他們覺得就是中國工人的低薪,導致了這種情況的發生。
總算當時唐人街的三十名舊金山騎警和由五千名舊金山市民自發組成的“皮克泡菜旅”,挺身而出保住了華人社區。
但這僅僅是一係列災難的開始,一八八零年美國聯邦與加州政府連續頒布了多條針對華人的發令。《漁業法》禁止華人參與任何捕魚活動,隨後的清美《北京條約》裏限製了每年華人赴美人數與居住年限,而各州的《民事訴訟法》更是明文規定了華人不得與白人通婚,隨後還經過進一步釋法,廢除了所有華人與白人婚姻的合法性。
加州在一九四八年廢除了這條法律,但美國其餘各州卻一直實施到了一九六七年,最終才被聯邦最高法院以違憲而終止。所以某些民國小說裏華人在美國娶了白人妻子或者和白人女子談情說愛的橋段,完全就是在白日發夢。
事態發展到了一八八二年,臭名卓著的《排華法案》,在民主黨與共和黨政客的聯合推動下出台了。
之所以稱其臭名卓著,因為這是一部針對單一民族,充滿種族歧視色彩的法案。法案的內容並不複雜,歸結起來就是一句話,阻止中國人再向美國移民。
法案禁止中國勞工從任何一條邊境以任何方式進入美國領土,法案簽署生效後向美國運送苦力的船舶,從船東到船長都將遭受重罰,甚至外國商船上的華人船員也不得在美國港口登岸。
此外在法案生效後,任何在美國居住的華人,都不得歸化入籍,一旦離開美國後也禁止重新入境。
除此之外獲得滿清政府簽發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的華人,包括學生、教師、商人以及政府官員,可以獲準進入美國,但是必須隨身攜帶證明文件,以便美國警方隨時隨地的抽檢。
而此前在美國居住的華人,必須要得到兩名美國公民的擔保,才能獲得合法居住的身份證件,否則就被視為非法入境而遭到驅逐。這種身份證件最初隻針對華人頒發,隨後範圍漸漸擴展到了所有的外國移民,最終發展成了著名的綠卡。
中國人不可入籍的規定,意味著除了很早就入籍的,以及在美國本土出生的移民子女之外,所有自一八八二年之後來到美國的中國人,全都不得成為美國公民。
而且依照當時美國的法律,外國移民在美國的財產所有權不受保護,而且華人禁止在政府部門與公司工作,更不能在美國購置土地和開辦企業,同時各城鎮政府機關,禁止向華人頒發新的營業執照。
所以在那些民國小說裏,某個華人留學生或者商人,在美國開廠買地挖油井搞股票發財的橋段,完全就是在一廂情願,因為在排華法案生效的時代,華人在美國根本不可能有出頭的機會。
ps:謝謝大家的支持。
“《排華法案》?這跟一個黑吃黑的警察頭子有什麽關係?”韋爾貝嘴角微翹,露出一抹不屑的冷笑。
“先生,你知道馬恩尼的底細?”克雷有些吃驚的問道。
“之前我稍微調查了一下,畢竟你親口向我提出了建議。”韋爾貝低著頭,繼續整理著手裏的文件。
事實可沒有言語裏講的那麽輕描淡寫,韋爾貝口中的稍微調查一下,實際上直接動用了國家層麵的力量,新結交的共和黨盟友們非常賣力,部分機密資料直接來自於聯邦調查局。
“提起美國的《排華法案》...”韋爾貝從杯架上拿起水杯。
“我想聽聽你個人的看法。”
“這又是一次考察嗎?先生。”克雷從後視鏡裏瞥了一眼後座。
“是的,如果你這樣認為的話...”韋爾貝喝光了杯子裏的清水,隨後把杯子放迴了杯架上。
一八五零年加州正式加入聯邦,在進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時,洛杉磯的記錄裏就有兩名來自中國的居民,他們是一戶商人家的雇員,也是最早記錄在加州政府文件裏的華裔移民。
隨著淘金潮以及之後的太平洋鐵路工程,大量中國人以勞工移民的身份進入美國。
而入境美國的華人身份,也呈現出兩極分化的態勢,除了占據大多數的貧窮底層勞動者之外,同時也出現了一部分有錢有勢的商人與鄉紳。
中國的海貿商人普遍缺乏安全感,因為滿清政府的吃相實在很難看,所以你說他們是“狡兔三窟”也好,“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也好,反正他們很早就開始向海外布局,轉移在海貿中積累下的巨額資產,並且在當地開枝散葉,延續家族的血脈繁衍。事實證明這一套確實非常有效,一直到二十一世紀都不顯得落伍。
在苦力貿易初期,美國加州政府並不排斥華人勞工,他們很需要外來的廉價勞動力與資金,當時任何移民隻要符合憲法標準,都可以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中國苦力價格低廉,工作起來任勞任怨,而且學習能力很強,隻需要經過簡單的職業培訓,很快就能接手一些不太複雜的技術性工作,這一點是其他種族勞工無法媲美的,所以很快華人就占領了北美特別是加州幾乎九成的勞動力市場。
中國勞工因為語言以及生活習俗上的差異,喜歡集中居住在一個社區裏,在那裏他們保留著自己在本國的風俗禮儀,甚至還給社區裏的街道與胡同起了中文名。
常年貧困養成的勤儉習慣,他們從不舍得在外麵多消費一個便士的小錢,而是選擇把賺取的錢財儲存起來,然後交由會館轉遞迴國內。
當時所有苦力們幾乎都在腦後留著一條鞭子,倒不是因為他們有多麽忠於我大清,隻是為了日後返迴家鄉時,不會被官府當成亂黨拖出去砍掉腦殼。
在太平洋鐵路建設時期,華工占工人總數的百分之九十五,華工每個月的薪水起初隻有區區二十六美金,雖然後期升到了三十五美金每個月,但還是不如白人勞工一個月五十塊的薪水高。而且白人工人包吃包住,中國工人還需要額外為自己的餐飲付錢,隻因為華工有自己的飲食習慣,吃不慣美國廚子煮的飯菜。
築路工作非常危險與艱辛,工程期間有數千華工因為各種事故而喪命,所以後人說太平洋鐵路每一根枕木下麵,都埋著一位華人苦力的屍骸。
但是對於這些苦力來講,這卻是一個千載難逢的發財機會,因為以當時的匯率計算,他們在家鄉的農地裏辛苦勞作一年,收入也隻有十幾美元。(滿清時白銀與美元匯率最高達到了一比一點零七,就按一美元兌換一兩海關銀來計算,一兩海關銀可以兌換一貫,也就是一千枚銅錢。實際上當時廣東很多農戶,即便種的是自家的地,扣除各種苛捐雜稅之後,月收入結餘有七八百錢就算很不錯了。)
扣除掉夥食和其他日用,還清會館的賒單與會費,如果他還潔身自好不嫖不賭的話,每個月大約能夠節省下一半的薪水,這已經超出全家之前勞作一年的收入了。
如果運氣好等幹完兩年協約之後,口袋裏大概能夠積累下三百至四百美元,這在當時普通百姓眼裏已經是一筆巨款了,足夠他衣錦歸鄉、起屋置地、光宗耀祖、過上小地主的滋潤生活。這也就是明知道前往金山打工風險巨大,無數人死於非命,但粵地百姓依然趨之若鶩的原因所在。
大部分苦力根本就沒有打算成為永久移民,他們隻是把美國當成了一個發家致富的地方,完成與苦力商的協約之後,他們就帶著賺取的錢財返迴老家去了,隻有很少一部分人選擇留下來發展。
最初美國政府對中國勞工的態度還算公正,但地方官員卻免不了帶著種族主義優越思維。在一八七三年之前,華人在美國的政治地位基本和印第安人相同,當時華人與印第安人以及黑人,都不得在任何訴訟白人的案件裏作證。
受過高等教育的法律工作者都會如此,那些美國西部的鄉野民眾會如何看待中國人,那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
從當時美國種族主義分子的視角來看,這些黃皮膚的小個子不可能融入美國社會,或者成為美利堅大家庭中的一員,他們隻會用低廉的工資搶走美國白人的飯碗,並且把本屬於美國白人的財富,帶迴他們天殺的根本不知道在哪個角落的國家去。
對華人的攻擊其實從一八六零年就開始了,那時候加州淘金熱已經結束,大批從全國各地來加州淘金的白人滯留在當地,很多人為了淘金投入了全部財產,甚至還欠了一屁股高利貸,可以說賭上了身家性命。
金礦枯竭使得大批淘金者失業,加州的經濟也隨之陷入停滯,而當時加州工商業建設都很薄弱,無法提供足夠的就業崗位,於是那些孑然一身的白人勞工,開始把矛頭指向那些有工作可幹的中國人。
兩個族群沒有利益糾葛時,完全可以和平相處,但是一旦發生了利益上的衝突,那麽處於弱勢的一方必定會發起反抗。在就業這個問題上,白人勞工處於弱勢的一方,因為除非他們願意接受和華人相同的工資待遇,否則沒有一個資本家會傻到雇傭他們。
於是一股反華風暴,開始在白人社會裏慢慢醞釀起來。為了迎合與拉攏白人選民,加州政客們也開始進一步的政治行動。
最初加州製定了《外國礦工所得稅法》,對所有開礦的外國礦工課以額外的稅金,導致大部分華人礦工無法繼續工作,隻能在舊金山中國城裏開洗衣店與餐館謀生。
在一八七七年,舊金山爆發了第一次反華暴亂,四百個因為鐵路公司降薪而火冒三丈的加州鐵路工人,試圖一把火燒掉整個中國城,因為他們覺得就是中國工人的低薪,導致了這種情況的發生。
總算當時唐人街的三十名舊金山騎警和由五千名舊金山市民自發組成的“皮克泡菜旅”,挺身而出保住了華人社區。
但這僅僅是一係列災難的開始,一八八零年美國聯邦與加州政府連續頒布了多條針對華人的發令。《漁業法》禁止華人參與任何捕魚活動,隨後的清美《北京條約》裏限製了每年華人赴美人數與居住年限,而各州的《民事訴訟法》更是明文規定了華人不得與白人通婚,隨後還經過進一步釋法,廢除了所有華人與白人婚姻的合法性。
加州在一九四八年廢除了這條法律,但美國其餘各州卻一直實施到了一九六七年,最終才被聯邦最高法院以違憲而終止。所以某些民國小說裏華人在美國娶了白人妻子或者和白人女子談情說愛的橋段,完全就是在白日發夢。
事態發展到了一八八二年,臭名卓著的《排華法案》,在民主黨與共和黨政客的聯合推動下出台了。
之所以稱其臭名卓著,因為這是一部針對單一民族,充滿種族歧視色彩的法案。法案的內容並不複雜,歸結起來就是一句話,阻止中國人再向美國移民。
法案禁止中國勞工從任何一條邊境以任何方式進入美國領土,法案簽署生效後向美國運送苦力的船舶,從船東到船長都將遭受重罰,甚至外國商船上的華人船員也不得在美國港口登岸。
此外在法案生效後,任何在美國居住的華人,都不得歸化入籍,一旦離開美國後也禁止重新入境。
除此之外獲得滿清政府簽發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的華人,包括學生、教師、商人以及政府官員,可以獲準進入美國,但是必須隨身攜帶證明文件,以便美國警方隨時隨地的抽檢。
而此前在美國居住的華人,必須要得到兩名美國公民的擔保,才能獲得合法居住的身份證件,否則就被視為非法入境而遭到驅逐。這種身份證件最初隻針對華人頒發,隨後範圍漸漸擴展到了所有的外國移民,最終發展成了著名的綠卡。
中國人不可入籍的規定,意味著除了很早就入籍的,以及在美國本土出生的移民子女之外,所有自一八八二年之後來到美國的中國人,全都不得成為美國公民。
而且依照當時美國的法律,外國移民在美國的財產所有權不受保護,而且華人禁止在政府部門與公司工作,更不能在美國購置土地和開辦企業,同時各城鎮政府機關,禁止向華人頒發新的營業執照。
所以在那些民國小說裏,某個華人留學生或者商人,在美國開廠買地挖油井搞股票發財的橋段,完全就是在一廂情願,因為在排華法案生效的時代,華人在美國根本不可能有出頭的機會。
ps:謝謝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