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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管身火器發明後,這種名為槍的武器便一直在向前發展。
從早期的火銃一直到二十四世紀,槍械的大致發展史,以槍管來區分可以分為滑膛槍和來複槍,多管格林機槍,以及後來的脫殼尾翼滑膛槍,從擊發方式來說,可以分為引火、火繩槍,燧發槍,撞針槍,電擊發,鐳射點火槍。以彈匣來說可以劃分為前裝火槍,後膛火槍,彈巢步槍,彈鏈,彈匣,無殼彈夾,高斯用的預製金屬塊等。以重裝彈形式又能分為單發,栓動,半自動,自動槍械等。
而槍械中,當仁不讓,每次戰爭的主角則是。步槍。
步槍是一種廣泛使用的單兵武器,定義為一種槍管長,單兵肩射,射程較遠的,威力大的管身火器,也是最古老的火器。
然而正是由於其巨大的泛用需要,步槍自誕生之日起,基本特性修改的就非常之少,相較於其他變化多端的武器來說,步槍似乎已經習慣於以不變應萬變了。特別是在突擊步槍發明之後,步槍的需求和技術性能似乎已經達到了一種極限,隨即陷入了數個世紀停滯不前的狀態。因為從當時的角度來看,以突擊步槍的兇猛火力、壓製性和戰鬥步槍(本來指老式大口徑軍用步槍,後來泛指大口徑高後坐力的步槍,可以輕鬆打穿防彈衣,但也因為巨大的後坐力,這槍械普遍被限製成隻能單發,或幾發點射)的穿透性、威力已經足以應付步兵作戰需要。
不過,從動力鎧甲這一概念出現後,人們很快發現,這些使用了數個世紀的可靠武器,正麵臨著一場逐日嚴峻的考驗。
動力裝甲的最早原型在二十一世紀末已經出現,當時的碼頭和機場都已經開始使用一種人操的兩足或四足的帶上肢的人操機械人來搬運和裝卸貨物。不過這種機械在軍事上毫無用處,他們體形臃腫,反應遲鈍,地形通過能力差,而且無法披掛多少裝甲。一直到半個多世紀後的輻射戰爭時期,m國才成功的將這種類人機械小型化到步兵可以穿著的程度,不過還是存在很多的問題。然而,由於和c國的戰局惡化,加上國際上日益嚴重的核武危急,m國被迫將不成熟的原型機體匆忙上馬。盡管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高達百分之六十的故障率),但這種日後注定將名揚天下的武器在她的第一次處女秀中,就以令人震驚的戰鬥效能將所有發出反對的聲音的人狠狠嘲罵的啞口無言。
當對付步兵最為有效的破片武器和機槍不再那麽有效的時候,c**隊發現自己的部隊能夠對付動力裝甲的竟然隻有坦克的加農炮和步兵的反坦克火箭筒。然而這兩種武器畢竟都是應對載具而存在的,動力裝甲不同於載具,使用者不但小而靈活,可以輕而易舉的憑借戰壕或附近各種天然掩體掩體,甚至是通過數量來對付這種“打蚊子的高射炮”。
然而在一番廝殺和技術追逐之後,c國的動力裝甲也很快投入使用,於是雙方都開始麵臨一個同樣的問題。
如何對付動力裝甲兵。
傳統的步兵武器中,能對付這種新興兵種的武器屈指可數,以往的槍械,哪怕是威力最大的標準步槍都無法貫穿動力裝甲那微微次於輕型裝甲車的前胸甲和整體型頭盔。薄弱處和裝甲防禦的盲點是有的,但實戰應用中完全靠爆人品,成功的可能性和坦克戰中指望打進對方的駕駛員觀察窗一樣。火焰噴射器對早期不封閉的動力鎧甲倒是很有威脅,但使用距離是在太近,而且大大降低了使用者的速度和隱蔽能力,而且還增加了殉爆的危險,幾次實驗性質的以噴火兵對抗動力鎧甲的小型作戰行動都非常淒慘的失敗了。
於是,在這種大環境下,一種新型的槍械――強擊步槍變順應時代而生了。
c國很早就已經開始研發小口徑高斯武器,所以不久後,一種新型實用化的小口徑高斯步槍就開始配置,盡管2mm口徑的針狀穿甲彈對人體的停止作用不大(特別是被動力鎧甲阻擋了一部分動能後),但相比之下,在此技術上落後的美國則還沒擁有有效的對動力裝甲武器,於是戰局開始向c國有利的方向發展。
m國被迫立刻上馬對動力裝甲步槍的研究。當時提出了兩種思路,一種是研發以等離子武器和激光武器的能量武器,當時m國戰前已經能量武器展開了一部分研究,但可惜的是,直到戰局惡化至此,這方麵的武器成品依舊處於不大穩定的試驗品狀態,而且造價和維護費用高昂,更不用說,現行的主流槍械生產線根本無法通過簡單的改造來生產這種原理完全不同的新武器。研究員們在巨大的戰局壓力下被折磨的焦頭爛額,甚至於雇傭了一批來自俄國的同行,以便向他們學習――用簡單的技術來研發了一種粗暴醜陋而實用的武器。
因為時間有限,條件簡陋,研發對動力裝甲武器的軍火研究所還沒來得及獲得做靶子用的動力裝甲(在當時,動力裝甲的需求非常緊張,根本沒有多餘的),於是研究員們隻能在一些輕型裝甲車上實驗新武器,所以早期的強擊步槍也因此得名,對戰車來複槍。
一開始研究員們試圖通過改進彈頭使得一些大口徑班用機槍獲得足以擊穿動力鎧甲的穿甲能力,但結果並不明顯,於是他們轉而以反器材槍械為藍本研究威力更大的單兵槍械,然後一種類似二戰反坦克步槍,但又充滿不同點的新型槍械出現了――這就是後來取代了突擊步槍的主流步兵武器位置的強擊步槍。
為了最大程度增強穿透力,子彈采用了新研製的最新“?65口徑(16.5mm)穿甲子彈”,但這麽巨大的子彈產生的後坐力幾乎是步兵無法承受的,再加上為了是重量維持在一個合理的狀態,而采用了新型的合金,使得這把槍雖然體積巨大但重量僅僅和以前的一些比較重的突擊步槍相當,但後坐力的問題就更加嚴峻了。更別說原本軍部要求中的移動中的射擊能力了,於是乎子彈的穿甲能力就和步兵的攜帶能力產生了一個矛盾。來自e國的米高揚設計局的幾位工程師沒有辜負他們的薪水和m國同行的期待,他們用一連串讓人匪夷所思的簡單技術構思解決了這個看似不可能解決的矛盾。他們在槍口安置了一個碩大如卷筒紙一般的槍口製退器,這種東西一般是安裝在車載重機槍上的,因為如果安置在槍管不夠長的普通單兵武器上,它的尾噴氣流可能會傷到人,為了應對這點,並且出於本身需要筆直的穩定彈道的關係,e國工程師把槍身和槍管拉到了前所未有的兩米長――加把刺刀就可以給趙子龍耍了。這種長度使得這把槍根本無法抵肩射擊,其實就算長度恰當這把槍也無法抵肩射擊,槍口製退器最多抑製槍口揚起,那種特別製造的高動能?65穿甲彈在沒有槍架的情況下產生的後坐力依然可以撞碎普通人類的肩胛骨。not.fashion,but沒關係,因為幾位e國工程根本沒準備讓使用者肩瞄,他們竟然給這把定名為步槍的東西安裝了一個m134火神那樣的重機槍才有的提把,立刻hold住全場――這把槍根本不是肩瞄的,而是手提的,每一個拿這把槍的m國大兵上輩子都是折翼的州長。
一門好像手持式火炮的步槍誕生了。
後坐力大,沒關係,加上一個一個可滑動萬用支架,在閉鎖結構裏安裝一個限製器,可以選擇,慢速半自動,快速半自動和三發自動點射,後兩者是在使用者找到了掩體可以使用支架的情況下切換的。
子彈少,沒關係,下凹槍身和帶握把的桶裝上裝彈夾,三十發足量,妥妥的。
不好瞄準,更沒有關係了,m國佬在這方麵不是很擅長嗎,整合到頭盔的電子顯像鏡片和槍口的自動調焦狙擊攝像頭配合一下不就成了,還可以裝個激光指引器上去,有錢的話,在上麵裝個彈道計算機也成,反正體積和重量都不差你那一點。
第一世代的強擊步槍就以這麽威武的姿態踏入了滾滾的曆史洪流。這種步槍不但步兵可以使用,而且本身也成了動力裝甲兵的趁手兵器,因為動力裝甲兵可以無視這把槍的巨大後坐力用它進行手持連射。這種兩米長的巨型槍械於是在人們的心中幾乎和動力裝甲共生在了一起,而且兩者之間確實是有不解之緣。
這種武器深刻的影響了後世,包括後來的區域裝甲兵,大共和國克隆人軍,以及星際時代的陸戰隊的高斯機槍所用的槍械都是歸類於強擊步槍。
隨著能量武器的普及,這種強擊步槍不但沒有消失,反而獲得了更大的發展,因為能量武器沒有後坐力(解決了後坐力的大麻煩),而且需要體積較大的加速軌道,所以基本上都采用了強擊步槍的樣式。
隨著技術的發展,強擊步槍被加入了更多新元素,包括**的彈道計算機,自導彈頭,應對大量輕步兵的爆裂彈頭設計(這點在電漿強擊步槍上表現的最為明顯),為了應對近身戰的超大口徑散彈等等。
在強擊步槍達到巔峰的二十八世紀,人們給強擊步槍做出了如下定義。
較低的射速(相對衝鋒槍和突擊步槍)
至少反器材狙擊槍以上的大威力
手提瞄準
大體積
較大的重量
可爆炸彈頭(或引發近似反應的大威力)
動力的電子火控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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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力量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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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管身火器發明後,這種名為槍的武器便一直在向前發展。
從早期的火銃一直到二十四世紀,槍械的大致發展史,以槍管來區分可以分為滑膛槍和來複槍,多管格林機槍,以及後來的脫殼尾翼滑膛槍,從擊發方式來說,可以分為引火、火繩槍,燧發槍,撞針槍,電擊發,鐳射點火槍。以彈匣來說可以劃分為前裝火槍,後膛火槍,彈巢步槍,彈鏈,彈匣,無殼彈夾,高斯用的預製金屬塊等。以重裝彈形式又能分為單發,栓動,半自動,自動槍械等。
而槍械中,當仁不讓,每次戰爭的主角則是。步槍。
步槍是一種廣泛使用的單兵武器,定義為一種槍管長,單兵肩射,射程較遠的,威力大的管身火器,也是最古老的火器。
然而正是由於其巨大的泛用需要,步槍自誕生之日起,基本特性修改的就非常之少,相較於其他變化多端的武器來說,步槍似乎已經習慣於以不變應萬變了。特別是在突擊步槍發明之後,步槍的需求和技術性能似乎已經達到了一種極限,隨即陷入了數個世紀停滯不前的狀態。因為從當時的角度來看,以突擊步槍的兇猛火力、壓製性和戰鬥步槍(本來指老式大口徑軍用步槍,後來泛指大口徑高後坐力的步槍,可以輕鬆打穿防彈衣,但也因為巨大的後坐力,這槍械普遍被限製成隻能單發,或幾發點射)的穿透性、威力已經足以應付步兵作戰需要。
不過,從動力鎧甲這一概念出現後,人們很快發現,這些使用了數個世紀的可靠武器,正麵臨著一場逐日嚴峻的考驗。
動力裝甲的最早原型在二十一世紀末已經出現,當時的碼頭和機場都已經開始使用一種人操的兩足或四足的帶上肢的人操機械人來搬運和裝卸貨物。不過這種機械在軍事上毫無用處,他們體形臃腫,反應遲鈍,地形通過能力差,而且無法披掛多少裝甲。一直到半個多世紀後的輻射戰爭時期,m國才成功的將這種類人機械小型化到步兵可以穿著的程度,不過還是存在很多的問題。然而,由於和c國的戰局惡化,加上國際上日益嚴重的核武危急,m國被迫將不成熟的原型機體匆忙上馬。盡管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高達百分之六十的故障率),但這種日後注定將名揚天下的武器在她的第一次處女秀中,就以令人震驚的戰鬥效能將所有發出反對的聲音的人狠狠嘲罵的啞口無言。
當對付步兵最為有效的破片武器和機槍不再那麽有效的時候,c**隊發現自己的部隊能夠對付動力裝甲的竟然隻有坦克的加農炮和步兵的反坦克火箭筒。然而這兩種武器畢竟都是應對載具而存在的,動力裝甲不同於載具,使用者不但小而靈活,可以輕而易舉的憑借戰壕或附近各種天然掩體掩體,甚至是通過數量來對付這種“打蚊子的高射炮”。
然而在一番廝殺和技術追逐之後,c國的動力裝甲也很快投入使用,於是雙方都開始麵臨一個同樣的問題。
如何對付動力裝甲兵。
傳統的步兵武器中,能對付這種新興兵種的武器屈指可數,以往的槍械,哪怕是威力最大的標準步槍都無法貫穿動力裝甲那微微次於輕型裝甲車的前胸甲和整體型頭盔。薄弱處和裝甲防禦的盲點是有的,但實戰應用中完全靠爆人品,成功的可能性和坦克戰中指望打進對方的駕駛員觀察窗一樣。火焰噴射器對早期不封閉的動力鎧甲倒是很有威脅,但使用距離是在太近,而且大大降低了使用者的速度和隱蔽能力,而且還增加了殉爆的危險,幾次實驗性質的以噴火兵對抗動力鎧甲的小型作戰行動都非常淒慘的失敗了。
於是,在這種大環境下,一種新型的槍械――強擊步槍變順應時代而生了。
c國很早就已經開始研發小口徑高斯武器,所以不久後,一種新型實用化的小口徑高斯步槍就開始配置,盡管2mm口徑的針狀穿甲彈對人體的停止作用不大(特別是被動力鎧甲阻擋了一部分動能後),但相比之下,在此技術上落後的美國則還沒擁有有效的對動力裝甲武器,於是戰局開始向c國有利的方向發展。
m國被迫立刻上馬對動力裝甲步槍的研究。當時提出了兩種思路,一種是研發以等離子武器和激光武器的能量武器,當時m國戰前已經能量武器展開了一部分研究,但可惜的是,直到戰局惡化至此,這方麵的武器成品依舊處於不大穩定的試驗品狀態,而且造價和維護費用高昂,更不用說,現行的主流槍械生產線根本無法通過簡單的改造來生產這種原理完全不同的新武器。研究員們在巨大的戰局壓力下被折磨的焦頭爛額,甚至於雇傭了一批來自俄國的同行,以便向他們學習――用簡單的技術來研發了一種粗暴醜陋而實用的武器。
因為時間有限,條件簡陋,研發對動力裝甲武器的軍火研究所還沒來得及獲得做靶子用的動力裝甲(在當時,動力裝甲的需求非常緊張,根本沒有多餘的),於是研究員們隻能在一些輕型裝甲車上實驗新武器,所以早期的強擊步槍也因此得名,對戰車來複槍。
一開始研究員們試圖通過改進彈頭使得一些大口徑班用機槍獲得足以擊穿動力鎧甲的穿甲能力,但結果並不明顯,於是他們轉而以反器材槍械為藍本研究威力更大的單兵槍械,然後一種類似二戰反坦克步槍,但又充滿不同點的新型槍械出現了――這就是後來取代了突擊步槍的主流步兵武器位置的強擊步槍。
為了最大程度增強穿透力,子彈采用了新研製的最新“?65口徑(16.5mm)穿甲子彈”,但這麽巨大的子彈產生的後坐力幾乎是步兵無法承受的,再加上為了是重量維持在一個合理的狀態,而采用了新型的合金,使得這把槍雖然體積巨大但重量僅僅和以前的一些比較重的突擊步槍相當,但後坐力的問題就更加嚴峻了。更別說原本軍部要求中的移動中的射擊能力了,於是乎子彈的穿甲能力就和步兵的攜帶能力產生了一個矛盾。來自e國的米高揚設計局的幾位工程師沒有辜負他們的薪水和m國同行的期待,他們用一連串讓人匪夷所思的簡單技術構思解決了這個看似不可能解決的矛盾。他們在槍口安置了一個碩大如卷筒紙一般的槍口製退器,這種東西一般是安裝在車載重機槍上的,因為如果安置在槍管不夠長的普通單兵武器上,它的尾噴氣流可能會傷到人,為了應對這點,並且出於本身需要筆直的穩定彈道的關係,e國工程師把槍身和槍管拉到了前所未有的兩米長――加把刺刀就可以給趙子龍耍了。這種長度使得這把槍根本無法抵肩射擊,其實就算長度恰當這把槍也無法抵肩射擊,槍口製退器最多抑製槍口揚起,那種特別製造的高動能?65穿甲彈在沒有槍架的情況下產生的後坐力依然可以撞碎普通人類的肩胛骨。not.fashion,but沒關係,因為幾位e國工程根本沒準備讓使用者肩瞄,他們竟然給這把定名為步槍的東西安裝了一個m134火神那樣的重機槍才有的提把,立刻hold住全場――這把槍根本不是肩瞄的,而是手提的,每一個拿這把槍的m國大兵上輩子都是折翼的州長。
一門好像手持式火炮的步槍誕生了。
後坐力大,沒關係,加上一個一個可滑動萬用支架,在閉鎖結構裏安裝一個限製器,可以選擇,慢速半自動,快速半自動和三發自動點射,後兩者是在使用者找到了掩體可以使用支架的情況下切換的。
子彈少,沒關係,下凹槍身和帶握把的桶裝上裝彈夾,三十發足量,妥妥的。
不好瞄準,更沒有關係了,m國佬在這方麵不是很擅長嗎,整合到頭盔的電子顯像鏡片和槍口的自動調焦狙擊攝像頭配合一下不就成了,還可以裝個激光指引器上去,有錢的話,在上麵裝個彈道計算機也成,反正體積和重量都不差你那一點。
第一世代的強擊步槍就以這麽威武的姿態踏入了滾滾的曆史洪流。這種步槍不但步兵可以使用,而且本身也成了動力裝甲兵的趁手兵器,因為動力裝甲兵可以無視這把槍的巨大後坐力用它進行手持連射。這種兩米長的巨型槍械於是在人們的心中幾乎和動力裝甲共生在了一起,而且兩者之間確實是有不解之緣。
這種武器深刻的影響了後世,包括後來的區域裝甲兵,大共和國克隆人軍,以及星際時代的陸戰隊的高斯機槍所用的槍械都是歸類於強擊步槍。
隨著能量武器的普及,這種強擊步槍不但沒有消失,反而獲得了更大的發展,因為能量武器沒有後坐力(解決了後坐力的大麻煩),而且需要體積較大的加速軌道,所以基本上都采用了強擊步槍的樣式。
隨著技術的發展,強擊步槍被加入了更多新元素,包括**的彈道計算機,自導彈頭,應對大量輕步兵的爆裂彈頭設計(這點在電漿強擊步槍上表現的最為明顯),為了應對近身戰的超大口徑散彈等等。
在強擊步槍達到巔峰的二十八世紀,人們給強擊步槍做出了如下定義。
較低的射速(相對衝鋒槍和突擊步槍)
至少反器材狙擊槍以上的大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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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積
較大的重量
可爆炸彈頭(或引發近似反應的大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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