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每個人都是路上的匆匆過客,也都是在路上行走的時候,自我情感的最大的釋放者。
無論是肉體還是精神,人的大部分時間仍舊還是在旅途之中,彼此萍水相逢,彼此一見如故,彼此身不由己,彼此欲罷不能。
愛是毫無道理可言的,尤其是在路上……除非愛和正義皆為所需,那麽刑警就隻能舍愛而取義了,這是古來就不能兩全的事情。
也或許,平傃和方晟之間實在是有著巨大的差距,幾乎讓炫紫,特別恍惚、迷亂和惶惑,她後來在電腦上敲出了這樣一段話:
“當我爬上山峰之時,恰好看到了那一場悲壯的泣鬼魂的壯烈的一幕……
我還看到、聽見,方晟之被定格的緣故,絕對是來自一名優秀防暴警狙擊手的正義審判!
那百發百中的一槍,所產生的效應,難道不是正義對邪惡的詮釋嗎?
當然,這也是,指揮長特別不願意就這樣失去我們睿智又勇敢的女刑警支隊長而斷然采取的果斷行動啊!
我為平傃哭叫著,飛奔而去,可是,又能怎麽樣呢?
真的,又能怎樣呢?
我的狼似的魂魄,一樣也不能再找迴那一個完整美麗的平傃,或者那一個完整柔媚的梅瑰,甚至她片甲的紀念物品,也全然覓尋不見……我悲慟萬分。
我悔恨……我不知道我迴去之後,該給家中的人們一個怎樣的交代?何樣的一個寄托?
難道僅僅告訴他們,平傃永遠凝聚在了靈山的懸崖上、大海邊、深淵裏了?所有過往的人們都可以遠遠的眺望她那處處可見的痕跡?
青山、綠水、白雲,銘記於心吧,那平傃疑惑梅瑰的燦爛魅力之生命,將永恆於此,宛如走進了異性的視野……
……鬆軟的山體上,隻有我仿佛看見了一個有些神經質的瘦弱少年,在緩慢而憂傷的成長中,漸漸變得思緒臃腫和體態笨拙,嗓音也從尖細、沙啞到低沉,口音和趣味永遠有著鄉村塵土飛揚的氣息和青草恬澀的腥氣。
自信,傲慢,自卑,敏感,浪漫,渾濁,遲緩,低俗,似是而非,高風亮節,噬食生靈,猶如那一堆堆碎片,紛紛揚揚,熙熙攘攘,組合成模糊迷濛的精明方晟。
開國領袖毛澤東說過:生的偉大,死的光榮。毋寧讚美的就是劉胡蘭,或者平傃這樣的為了大眾而視死如歸的女人。
過去,有一首老歌,名字叫做《心中的玫瑰》,也是平傃、方晟青春年少時節最風靡一時的“時代之歌”:“在我心靈的深處,開著一朵玫瑰,我用生命的泉水,把她灌溉栽培……”
“心中的玫瑰”成為文革動亂之劫後餘生的代名詞,成為堅貞、理想和信念的象征。花語如是說:白玫瑰代表純潔天真,紅玫瑰代表熱情真愛,黃玫瑰代表勝利珍重祝福以及嫉妒失戀。
我想,平傃這支“玫瑰”應該是代表著其原本意義上的浪漫真情、珍貴獨特和珍重勝利。盡管最後梅瑰讓人們看到的是悲劇,但是從悲劇中又讓人們看到希望、正義和幸福的幻影,從本質上講,也算是對悲慘現實的一種苦澀無奈的反映,是一種“含淚的微笑”,以及對超越現實生活的另一形態的癡迷與沉浸吧。
所有的無聊和空虛,都源自缺乏信念與目標,缺乏一種癡迷與沉浸的精神。
在我看來,平傃並不是簡單的逃避過往生活的現實,隻是不得不采取的極端英雄行為,是對一種職業嗜好的癡迷,是原則、正義、事業之信念和追求,就像歌曲中唱:是讓“心中的玫瑰”永遠盛開在心中。
古人說:人無癖不可以交,是謂無深情也。
我們生活中的很多煩惱就在於“無癖”和“無深情”。何謂“癖”和“深情”?我以為那就是一種執著、癡迷與沉浸,就是心中始終要有“玫瑰”,盡管有些虛幻,但它使我們活得充實、平和和安穩,這何嚐不也是一種積極的生活追求和幸福觀呢?
事實上,人們質疑自己才會發現:每個人都在尋求著一種符合自己心願的所謂真愛,同時,又在背叛著自己原有的愛。愛的錯位有時是時空上的,有時是肉體上的,更多的則是情感上的,一切的暗示其實都是意味深長的。
從這種意義上講,應該說這個可憐男人方晟一生最有價值的“犧牲”,是一種死亡的升華。
因為愛而不能,不是因為缺少愛,而是他的那種愛的土壤裏,滿貯著仇與恨。
盡管方晟也是企盼這樣的愛的:雪的白是因為沒有人去踐踏,心寧靜是因為沒有奢欲,信守盟約,彼此寬讓。但是他的欲望惡習,他的見異思遷,他的魍魎魅惑,總是使得他的一段又一段愛情,紛紛偏離了正確的方向。
作為炫紫的我一直相信,非凡的人總是能看到常人所不能看到的某種死亡征兆的。
如果說生命是由幾大部件構成,方晟一生最看重的部件就是這樣三樣:做愛、魅毀和經商,而統領他的主宰,就是他那始終都在尖叫著的欲望。
在他三十歲以後,他的這三樣最寶貴的生命部件都逐漸死去。
先是令他最痛苦的愛無能,接著,由於心靈的病痛,他鍾愛的魅毀女人伎倆,也變成了無法實施的意想;最後,他對自己經商能力和環境的極大失望。
在他看來,這些重要的生命部件已經死去,即使付出種種努力,自認仍然無力迴天。絕望之下,他用所鍾愛的魅毀力量,毀滅了肉體的自己,也魅毀了梅瑰或平傃的肉體。
在有的人看來,他是毀滅了一個關於堅強、倔強、硬漢,疑惑是一個定要出息為一名出人頭地、或者一個流芳百世、或者一介商界精英的神話,而對他本人而言,卻是以自己一貫的強硬毀滅了一具行屍走肉的暴徒而已。
人活著,就是在逐漸走向死亡的旅程,所以一定要盡全力生活著。
在這個旅程中,屬於你自己的生命,一直是在一點點死去,最後,猝然結束的隻是你肉體的生命。
因此,“生存還是死亡”的確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結論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誰也改變不了“近死而生”的現實。
隻是需要清理自己的判斷:“活著”或“死亡”,哪一個更值得?
過去,總覺得非凡人物的死亡都會先有些征兆,哪怕是隻言片語的暗示,哪怕是一語成讖的啟示。
比如,舞蹈王後鄧肯與友人去駕車兜風,她將紅色長圍巾搭在肩上舞蹈,上車時,她向朋友們揮手道別,笑言:“再會,我升天去了!”
卻不料,脖子上的圍巾一端,居然被纏進汽車的後輪,圍巾扯裂,她被拋出車外而死。
無論是肉體還是精神,人的大部分時間仍舊還是在旅途之中,彼此萍水相逢,彼此一見如故,彼此身不由己,彼此欲罷不能。
愛是毫無道理可言的,尤其是在路上……除非愛和正義皆為所需,那麽刑警就隻能舍愛而取義了,這是古來就不能兩全的事情。
也或許,平傃和方晟之間實在是有著巨大的差距,幾乎讓炫紫,特別恍惚、迷亂和惶惑,她後來在電腦上敲出了這樣一段話:
“當我爬上山峰之時,恰好看到了那一場悲壯的泣鬼魂的壯烈的一幕……
我還看到、聽見,方晟之被定格的緣故,絕對是來自一名優秀防暴警狙擊手的正義審判!
那百發百中的一槍,所產生的效應,難道不是正義對邪惡的詮釋嗎?
當然,這也是,指揮長特別不願意就這樣失去我們睿智又勇敢的女刑警支隊長而斷然采取的果斷行動啊!
我為平傃哭叫著,飛奔而去,可是,又能怎麽樣呢?
真的,又能怎樣呢?
我的狼似的魂魄,一樣也不能再找迴那一個完整美麗的平傃,或者那一個完整柔媚的梅瑰,甚至她片甲的紀念物品,也全然覓尋不見……我悲慟萬分。
我悔恨……我不知道我迴去之後,該給家中的人們一個怎樣的交代?何樣的一個寄托?
難道僅僅告訴他們,平傃永遠凝聚在了靈山的懸崖上、大海邊、深淵裏了?所有過往的人們都可以遠遠的眺望她那處處可見的痕跡?
青山、綠水、白雲,銘記於心吧,那平傃疑惑梅瑰的燦爛魅力之生命,將永恆於此,宛如走進了異性的視野……
……鬆軟的山體上,隻有我仿佛看見了一個有些神經質的瘦弱少年,在緩慢而憂傷的成長中,漸漸變得思緒臃腫和體態笨拙,嗓音也從尖細、沙啞到低沉,口音和趣味永遠有著鄉村塵土飛揚的氣息和青草恬澀的腥氣。
自信,傲慢,自卑,敏感,浪漫,渾濁,遲緩,低俗,似是而非,高風亮節,噬食生靈,猶如那一堆堆碎片,紛紛揚揚,熙熙攘攘,組合成模糊迷濛的精明方晟。
開國領袖毛澤東說過:生的偉大,死的光榮。毋寧讚美的就是劉胡蘭,或者平傃這樣的為了大眾而視死如歸的女人。
過去,有一首老歌,名字叫做《心中的玫瑰》,也是平傃、方晟青春年少時節最風靡一時的“時代之歌”:“在我心靈的深處,開著一朵玫瑰,我用生命的泉水,把她灌溉栽培……”
“心中的玫瑰”成為文革動亂之劫後餘生的代名詞,成為堅貞、理想和信念的象征。花語如是說:白玫瑰代表純潔天真,紅玫瑰代表熱情真愛,黃玫瑰代表勝利珍重祝福以及嫉妒失戀。
我想,平傃這支“玫瑰”應該是代表著其原本意義上的浪漫真情、珍貴獨特和珍重勝利。盡管最後梅瑰讓人們看到的是悲劇,但是從悲劇中又讓人們看到希望、正義和幸福的幻影,從本質上講,也算是對悲慘現實的一種苦澀無奈的反映,是一種“含淚的微笑”,以及對超越現實生活的另一形態的癡迷與沉浸吧。
所有的無聊和空虛,都源自缺乏信念與目標,缺乏一種癡迷與沉浸的精神。
在我看來,平傃並不是簡單的逃避過往生活的現實,隻是不得不采取的極端英雄行為,是對一種職業嗜好的癡迷,是原則、正義、事業之信念和追求,就像歌曲中唱:是讓“心中的玫瑰”永遠盛開在心中。
古人說:人無癖不可以交,是謂無深情也。
我們生活中的很多煩惱就在於“無癖”和“無深情”。何謂“癖”和“深情”?我以為那就是一種執著、癡迷與沉浸,就是心中始終要有“玫瑰”,盡管有些虛幻,但它使我們活得充實、平和和安穩,這何嚐不也是一種積極的生活追求和幸福觀呢?
事實上,人們質疑自己才會發現:每個人都在尋求著一種符合自己心願的所謂真愛,同時,又在背叛著自己原有的愛。愛的錯位有時是時空上的,有時是肉體上的,更多的則是情感上的,一切的暗示其實都是意味深長的。
從這種意義上講,應該說這個可憐男人方晟一生最有價值的“犧牲”,是一種死亡的升華。
因為愛而不能,不是因為缺少愛,而是他的那種愛的土壤裏,滿貯著仇與恨。
盡管方晟也是企盼這樣的愛的:雪的白是因為沒有人去踐踏,心寧靜是因為沒有奢欲,信守盟約,彼此寬讓。但是他的欲望惡習,他的見異思遷,他的魍魎魅惑,總是使得他的一段又一段愛情,紛紛偏離了正確的方向。
作為炫紫的我一直相信,非凡的人總是能看到常人所不能看到的某種死亡征兆的。
如果說生命是由幾大部件構成,方晟一生最看重的部件就是這樣三樣:做愛、魅毀和經商,而統領他的主宰,就是他那始終都在尖叫著的欲望。
在他三十歲以後,他的這三樣最寶貴的生命部件都逐漸死去。
先是令他最痛苦的愛無能,接著,由於心靈的病痛,他鍾愛的魅毀女人伎倆,也變成了無法實施的意想;最後,他對自己經商能力和環境的極大失望。
在他看來,這些重要的生命部件已經死去,即使付出種種努力,自認仍然無力迴天。絕望之下,他用所鍾愛的魅毀力量,毀滅了肉體的自己,也魅毀了梅瑰或平傃的肉體。
在有的人看來,他是毀滅了一個關於堅強、倔強、硬漢,疑惑是一個定要出息為一名出人頭地、或者一個流芳百世、或者一介商界精英的神話,而對他本人而言,卻是以自己一貫的強硬毀滅了一具行屍走肉的暴徒而已。
人活著,就是在逐漸走向死亡的旅程,所以一定要盡全力生活著。
在這個旅程中,屬於你自己的生命,一直是在一點點死去,最後,猝然結束的隻是你肉體的生命。
因此,“生存還是死亡”的確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結論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誰也改變不了“近死而生”的現實。
隻是需要清理自己的判斷:“活著”或“死亡”,哪一個更值得?
過去,總覺得非凡人物的死亡都會先有些征兆,哪怕是隻言片語的暗示,哪怕是一語成讖的啟示。
比如,舞蹈王後鄧肯與友人去駕車兜風,她將紅色長圍巾搭在肩上舞蹈,上車時,她向朋友們揮手道別,笑言:“再會,我升天去了!”
卻不料,脖子上的圍巾一端,居然被纏進汽車的後輪,圍巾扯裂,她被拋出車外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