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晶瑩剔透毫不苦澀的心動。


    就在現在,有了那滴滴潤澤生命的水珠滋潤大地,愛情的果實,是否仍舊任重道遠?還是……會開在明天的……明媚裏?


    一百一十九。浴血魔殺


    罌粟花說這場戰爭,就是一場獵殺野獸的盛宴。


    但,野獸現在竟然藏了起來,所以,我們隻能深入林中集合三國之力進行圍捕。


    總營仍舊設立在邊界處,罌粟花卻輕裝上陣,帶著大部分快騎開始了追捕圍剿。為了提高速度,所有拖拉都沒有帶,就連大夫也隻選出四人,還得說騎術不錯,別在策馬狂奔時將自己摔成個龜裂樣。綜合所有條件,我這個年輕力壯下手狠準縫補厲害的小大夫是必然要隨軍而行的。


    哦,對了,忘說一點,我現在人贈外號——醜裁縫。


    那縫補人皮的托簡直是日漸精湛,堪稱一絕!甚至,有人突發急性闌尾炎,我還就手一刀,完全搞定。當那一段紫黑色的腸子被我扔到地上,愣是嚇出了不少男兒淚。


    名聲一日千裏的我也終於隨著罌粟花奔馳去了荒原。


    至始至終,除了白蓮生病那晚我都沒有再見過被罌粟花限製了活動範圍的他。


    不見,也許也是好的。


    終究我不知道應該與他說些什麽,不知道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也許,潛意識裏的自我保護,讓我自動避開一切會幹擾我正常的毒素。


    不為什麽,隻因在乎。


    隨軍出征的日子,讓我想起了自己曾經受到的訓練。


    沒有所謂的男女,沒有所謂的孩童,沒有所謂的柔軟,更沒有一點的同情心。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麽那樣的組織竟然會選我做殺手?


    但我卻清楚的記得,當院長說,有好心人送來吃食,讓我們全部去院子裏等時。我們一大片的小孩子全部撒歡兒地跑去院子裏,就怕晚了一分,就分不到甜嘴飽肚子的美味。至今,我仍舊清晰地記得小孩子們那雀躍興奮的表情。


    但,我們等了好久好久,從早晨等到中午,有一部分饑餓的孩子就選擇去喝那少得可憐的粥。又從中午等到日落,幾乎所有的小朋友都走了,仍舊選擇喝那可憐的粥。


    而我,卻一直站在院子中間,等著。


    直到天黑了,有個人走過來,問:“想要吃食嗎?”


    我抬起小小的腦袋,使勁瞪著那個人,嫩聲道:“不要我等什麽?”


    結果,我成了殺手。


    因為,那人給了我一隻小兔子,說:“想吃兔肉嗎?把它殺了。”


    我想吃,所以,我殺了兔子。


    接著,便沒有了迴頭是岸,隻能一步步踩著血液下的泥濘,隻為當時幼童的果腹。


    很奇怪,曾經,為了果腹,我把自己出賣了,而至今,我對食物的眷戀程度竟然一點都不高,隻是閑睱時喜歡研究各種烹飪方法,但卻並沒有無肉不歡。


    嗬嗬……


    現在想想,自己那時候也夠笨的,院長說有人送吃食,我就一直等,連一點的懷疑都沒有。真說不上自己到底是精過頭,還是傻到份上。


    所幸,現在一切還好。


    抹了無數人的肚子,也救迴了數條不該死的生命,就當是因果吧。


    灌了一口水,部隊小歇在叢林裏,等著探子來報。


    罌粟花踱步到我旁邊,坐下,掏出一塊壓縮餅幹掰了半塊給我:“這東西還真是個寶。”


    我頂著漆黑的小臉,半眯著左眼,傻乎乎一笑。


    罌粟花搖頭一笑:“這樣子,還真不是普通的醜。”


    我咬了兩口餅幹,含糊道:“就這醜樣都遮擋不了我天生的高貴氣質,不然,怎麽就被你揪住了尾巴?”


    罌粟花取過我的水壺,狂飲了兩口:“得了吧你,還高貴的氣質?要不是太醫跟為夫要罌粟,為夫起了疑心,跟去看看,見太醫對你恭敬的態度,才懷疑是娘子的遮掩術。嘖……娘子啊,為夫終於見識到什麽叫做開膛破肚麵不改色,穿針引線縫製人皮。”


    我仍舊憨厚地笑著:“如果夫君餓了,娘子也願為夫君削剃人骨,烤製人肉。”


    罌粟花一抖,對我豎起大拇指:“狠!”


    這時,探子噌噌跑來,抱拳迴道:“啟稟將軍,前方發現‘猛嗜部落’的部隊。”


    罌粟花立刻站起,揮動軍隊齊齊策馬前進,圍剿‘猛嗜部落’!


    我隨著部隊尾巴,顛簸在馬上,震得腸胃翻滾。


    待我們的鐵騎終於撲了過去,卻發現,人家的長腿大馬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


    接著,探子繼續稟告,我們繼續追,人家繼續跑,我們仍舊追,終是沒有打上一場仗。


    晚上搭了帳篷,罌粟花與眾將領研究起了新的戰略方針,我則倚靠在軟墊子旁打著瞌睡。


    等各位將領都撤出去後,罌粟花將我抱起,放到軟墊上,柔聲道:“睡吧。”


    我張開眼睛,問:“你呢?”


    罌粟花略有所思道:“我再看看。”起身,走到繪製了大概的地圖麵前,掃視著。


    我也站了起來,趿拉著鞋子,踱到罌粟花身旁,也看著地圖,卻不知道想了些什麽。


    罌粟花道:“他們這是借著善跑之能,在熟悉的地形裏故意誘我們深入,好來個一網打盡。”


    我點頭:“本來就跑不過人家,還來個萬裏追蹤,定然要吃虧。”


    罌粟花勾唇一笑:“雖然一直跟著,但若將其逼到退無可退,合三國之力,定然能將其剿得不剩殘渣,但損耗實在太大。更何況,‘烙國’‘鴻國’雖然達成公識,同時出兵在自己的領土內追剿‘猛嗜部落’,但到底能做成幾分,沒有人可以估量。


    再來,本來打著聯姻謀劃的‘赫國’與‘鴻國’,現在,卻絲毫關聯都沒有,怎不讓人心有忌憚?


    眼下,各國皆想著要自家門前的大片土地,卻也想著不勞而獲,最好等他人打下江山自己坐收美酒一壺。


    或者……連他人壇子裏的酒,也卻了飲入腹部的念頭。”


    這確實是一場充滿殺戮的圍剿,但最終的戰利品到底是獸還是人,真是得好好思索一番。而卻知道,無論是狩人還是獵獸,都必然要有好武器。於是,我畫了草圖,書信一封,讓罌粟花派給我一個可靠的侍衛,將信送至‘傾君之時’,讓柳絮卻找袁頭,給我做些東西來。


    因為不知道成敗的比例,所以並沒有和罌粟花說信的內容,隻等著事情成後,再見分曉。


    就這樣,因國要限製‘猛嗜部落’的逃跑能力,所以再次征程時罌粟花便兵分兩路,一隊直追,一隊繞路而行,趕去罌粟花所推測的地點,會師包抄‘猛嗜部落’,來個前後夾擊!


    於是,奔跑,似乎成了一種生活。


    我這個醜裁縫因醫術了行,更是備受大家敬仰,即使與罌粟花經常混在一起,享受些將軍級別的待遇,也沒有人說出一個不字。


    其實,罌粟花的待遇並沒有什麽特殊,仍舊與士兵一起吃一起睡,不過能擁有一些自己的私秘空間罷了。


    而這些空間,卻是我需要的,可以打理一下女人每月必然的麻煩事兒。


    用著那些粗布包裹著自己的柔嫩,顛簸在馬上,讓我連撞豆腐的心都有了,就不知道這一路下來,我下麵的柔軟是不是也能磨出一個硬繭子?


    一路狂追,待我們追得人困馬乏時,‘猛嗜部落’突然躥出,從後側給予襲擊,絕不戀戰,打一下就跑,導致有些將領隱忍不住,策馬卻追,被罌粟花狠狠責罵了一頓,喝令全軍不得追流散敵軍,隻需盯緊前麵的大部隊。


    一天兩天還好,第三天時,終於有將領忍不住,違抗了命令,帶領著自己的部隊怒目追去。


    結果,當那三分之一的人馬一追出,另一批‘猛嗜部落’突然出現,直接衝擊到罌粟花的中間位置,利用自己善跑的優秀馬力挑了幾人性命,便叫囂著狂奔而去。導致所剩的三分之二兵力,又追出一分,僅留守下罌粟花貼身一隊。


    很顯然,罌粟花的決定是正確的,‘猛嗜部落’要的就是這種分散,好逐一擊破。而那些所謂的戰場老將,竟然抵不住這種侮辱擬的誘惑,硬是追了出去,不但打破了罌粟花的總統全局,更讓敵人有機可乘。


    罌粟花被夾在進退兩難的地步,憤怒了,卻無所發泄。


    若不前進,定然將繞路而去的弟兄扔給豺狼;若跟了去,追出去的兄弟定然是有去無迴!


    然,罌粟花既沒有前行,更沒有去追,隻是目光一凜,大喝道:“備戰!”


    所剩不多的士兵立刻列隊迎戰,將風聲染成肅殺之氣。


    我們確實中計了。


    一直被我們追擊的‘猛嗜部落’大部隊,突然迴過頭向我們衝來!原來,他們要得不隻是分散,更是罌粟花的主將人頭!


    若不引走罌粟花身後的部隊,他們怎敢正麵迎擊?怪隻怪,那兩位將領的熱血浮躁不聽調遣!多說無益,隻有真刀真槍的過起招,在戰場區上洗禮這次的恥辱!


    轟然中,敵軍的鐵馬踏著黃色灰塵滾滾而來,一柄柄兵刃在陽光下散發著刺眼的光束。


    罌粟花大喝一聲,一馬當先,迎了上去!


    與野蠻人的撕殺中,他揮動著青刀冷刃,劃破一個個喉嚨,斬掉一隻隻手臂,削掉一顆顆頭顱,將那身負紅色的戰衣染成妖豔的顏色。


    那去了痞笑的臉,顯現出男兒的壯烈氣度、錚錚鐵骨!而那偶爾的勾唇,卻若化身為惡魔的嗜血者,隻能用敵人的鮮血,才能填滿靈魂下的幹涸欲望!


    這一刻,他是魔,他是掌控者!


    沒有所謂的好壞之分,隻有勝與敗、生與死!


    無法抗衡的兵力,很快便顯現我們的弱勢,就在‘猛嗜部落’氣勢高漲的一瞬,曾經追出去的兩隊人馬,竟奇跡般地從兩側飛馳而下,將‘猛嗜部落’的高漲士氣在瞬間衝散瓦解!


    然,隨著兩隊人馬的迴歸,曾引他們出去的‘猛嗜部落’小部分人馬變緊跟了迴來,再次平衡了這場戰爭的力量。


    我和另一個大夫躲在草叢中,眼觀著這場鬥智鬥勇的生死之戰。


    很顯然,那我們那兩隊人馬能如此及時的趕迴,定然是與罌粟花商量好了對策,故意中計讓‘猛嗜部落’以為我們被迫分散,所有才掉轉馬頭,前來迎戰,打算拿下罌粟花的人頭,大挫‘赫國’的銳氣。


    隻可惜,遇上罌粟花這隻花名在外的狡詐狐狸,定然要吃上一虧。


    我想,罌粟花之所以將一半的部隊分出去,也是為了誘敵深入,企圖以單薄的姿態給敵人致使的襲擊!


    我終於明白,為什麽獅子會讓罌粟花做這次圍剿敵軍的主將。因為,隻有狐狸才熟悉野獸的狡詐習性。


    血,染了一地,被馬蹄子踐踏成片片泥濘。


    我的眼,緊緊隨著罌粟花的英姿颯爽,心也變得分外緊張,生怕他有個意外,忍不住想要護在他身旁,身子不由自主地動了動。


    身旁的正宗男大夫突然拉住我的手,一副無比虛弱的樣子,有氣無力地小聲急問道:“醜裁縫,你做什麽去?”


    將軍吩咐,讓咱倆隱在此處,小心出去送死。”


    我卻安撫不下自己的心,甩開那人的手,衝了出動,隨意扯了把大刀,飛身上了沒有主人的戰馬,狂奔到罌粟花身邊,想要並肩作戰!


    卻不想自己沒有這種混戰的經驗,大刀用得也不上手,剛出刀,就被敵人臂膀一揮、蠻力一劈,砍飛了我望著自己被震得發麻的手,犯了個致使的錯誤——失神!


    結果,當敵人的大刀唿嘯而來時,我才恍惚得打算躲閃,隻覺得腰部一緊,人被罌粟花抱到了馬背上,護進了懷裏。


    雖然隻是一瞬的功夫,但沒有人肯為罌粟花的救醜行為停下刀子,本來劃向我的大刀臨時改變了方向,直接襲向罌粟花的胳膊!


    而罌粟花卻隻能揮刀斬斷右邊敵人的脖子後,才能將青刀一迴結束了那突襲之人的性命,卻仍舊不可避免地傷了臂膀,噴灑出了刺目的鮮血。


    我被罌粟花的胳膊環抱著,動不得分毫,心,卻抽搐了起來,生生痛著。


    混戰,仍舊繼續著,而我們有勝利卻已經露出了明顯的端倪。


    眼見著‘猛嗜部落’大敗,所剩的殘兵敗將卻突然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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