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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樓光曙景,魯館啟朝扉。豔日濃妝影,低星降婺輝。玉庭浮瑞色,銀榜藻祥徽。雲轉花縈蓋,霞飄葉綴旂。雕軒迴翠陌,寶駕歸丹殿。鳴珠佩曉衣,鏤璧輪開扇。華冠列綺筵,蘭醑申芳宴。環階鳳樂陳,玳席珍羞薦。蝶舞袖香新,歌分落素塵。歡凝歡懿戚,慶葉慶初姻。暑闌炎氣息,涼早吹疏頻。方期六合泰,共賞萬年春。——《太子納妃太平公主出降》唐·高宗·李治。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於歸,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家人。——《詩經·周南·桃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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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夏有周禮,天成大陸上亦有周禮,並且,與華夏的周禮大同小異。


    華夏周製婚禮,承啟上古至****,集成於禮樂開國的西周,發揚於君子風範的春秋戰國,穩定於華夏諸族最終形成漢民族的時候,在漫漫三千年裏始終為華夏婚禮之藍本,最終蔚成燦爛的雲霞。


    那時候的婚禮還叫做昏禮。並且,那時候的昏禮沒有奢侈的聘禮,沒有鋪張的排場,也沒有喧鬧的筵席。昏禮,重的是夫婦之義與結發之恩,並不認為這是一件可以喧鬧嘈雜的事。


    那時候的昏禮簡樸幹淨,沒有後世繁縟的婚宴、挑蓋頭、鬧洞房這類繁雜的玩意兒,夫妻“共牢而食,合巹而酳”,而後攜手入洞房。次日拜見舅姑,三月後告見家廟,從此,新婦正式融入夫家家族。


    那時候的昏服也不是現在人們誤解的大紅一片,而是端莊的玄色禮服(玄色,黑中揚紅的顏色。按照五行思想,是象征著天的、最神聖的色彩)。


    並且,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燭火,在盈盈火光中思念著遠去的女兒;夫家也三日不舉樂。安慰著思念雙親的新娘……


    整個昏禮儀式雖寧靜安詳,但安靜細致的儀式中卻有一種震撼人心的力量——


    黃昏中開始的那個安靜優美的儀式,映照出一個久違的文明氣息——那是純正、優美而偉大的漢文明,直指人心。


    後來“昏禮”逐漸變成了“婚禮”,並且舉行“昏禮”的時間。也逐漸發生了變化。


    華夏的婚禮是什麽時候慢慢放在白天的已經不得而知了,也許是因為漢代以後的戰亂,夜晚不安全的緣故;也許是因為感染了胡俗習慣,再加上後來的婚禮排場逐漸變大,時間變長,也就逐漸放在了上午,這樣,歡慶的儀式往往持續一天。


    與後世婚禮不同,先秦至兩漢昏禮,女父迎婿於門外。禮節甚重,更別說刁難女婿的事了。唐《封氏聞見錄》6卷五雲:“近代婚嫁有障車、下婿、卻扇及觀花燭之事。”


    自從昏禮有了賀客和婚宴開始,婚禮的世俗歡慶氣氛就逐漸擴展。


    婚禮的歡慶的氣氛本是生民常態,同時也來自華夏周邊的風俗浸染。胡俗婚禮多喜慶,後世婚禮的許多雜俗,比如鬧洞房,是契丹的婚俗;跨火盆,則來自滿族。


    原本根據周禮,婚禮是沒有蓋頭的,但後來紅蓋頭卻成了世俗婚禮的象征。


    儀禮中的婚禮不舉樂。無酒筵酬賓的儀節,隻在新房中為新郎新娘專設一席。到後世,宴眾賓客變成了婚禮必不可少的一項,鬧洞房也成了保留節目。


    相較於安靜細致的周製古禮。後世之人更加熟悉的婚禮流程約莫就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了罷。


    《禮記·士昏禮》中有記載,周時婚禮分為六個階段,一曰納采,二曰問名。三曰納吉,四曰納征,五曰請期,六曰親迎。俗稱“六禮”。


    而《五禮通考》曾說,自後齊以來,不管天子庶民,婚禮皆遵循《禮記·士昏禮》中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而行。


    《禮記·士昏禮》以及《禮記·昏義》中的“昏”,原文作“昬”,得名於先民的親迎禮於黃昏時進行。此時,日月漸替,含有“陽往陰來”之意,講究天人合一的華夏先民選擇了這麽一個微妙的時刻,巧妙地詮釋了婚義,同時也給這個儀式帶上了神聖虔敬的情愫。


    後來,當“昏”字加上了“女”字偏旁寫作“婚禮”的時候,六禮的最後一禮——“親迎”便不再限於靜謐的黃昏了,當然這一儀式的神聖意識也逐漸淡去,直到被世人所遺忘。


    華夏先民重人倫,婚禮很受重視。《禮記》雲:“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


    華夏先民對昏禮的態度是“敬慎重正而後親之”,昏禮稱得上是“禮之大禮”。


    人倫之禮,先講男女有別,然後才能夫婦有義;在夫婦之義的基礎上,才能確立父子有親,父子的恩義擴展開來,升華到君臣之禮……故此,昏禮乃倫禮之本。


    昏禮屬於嘉禮之一,嘉禮以親萬民。


    華夏周製“昏禮”是後世“婚禮”的範本,後世的婚禮在各種異族文化的交流中有所發展,也融合了不少新的習俗,不過從納采至親迎、合巹而入洞房,即使內涵風韻數易其容,但基本儀製的結構沒有明顯變化。


    相傳華夏最早的婚姻關係和婚禮儀式是從伏羲氏製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的。而天成大陸上最早的婚姻關係和婚禮儀式,卻在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經年征戰以及長達數千年的曆史洪流中湮沒無蹤。


    《通鑒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從此,儷皮(成雙的鹿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又出現了“親迎於庭”、“親迎於堂”的儀節。


    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製。整套儀式合為“六禮”。


    “六禮婚製”從此為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


    原先,天成大陸古時的昏禮,也是與華夏周期的昏禮一般無二的。但是後來,在悠悠曆史的發展中,天成大陸上的昏禮逐漸產生了些變化。但其變化程度,卻又與華夏後期的昏禮變化大同小異。


    雖然天成大陸上的許多禮製早已湮滅在曆史洪流之中,不複存在。但如今天成大陸上各國的婚禮程序,卻依然是遵循的這“六禮婚製”。分述如下:


    一、納采:這是議婚的第一階段,男方請媒提親後,女方同意議婚,男方備禮去女家求婚,禮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


    為何用雁?雁為候鳥,取象征順乎陰陽之意,後來又發展了新意,說雁失配偶。終生不再成雙,取其忠貞。


    二、問名:是求婚後,托媒人請問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準備合婚的儀式。


    三、納吉:是把問名後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的儀禮。


    納吉又叫“訂盟”。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禮。古俗,照例要用雁,作為婚事已定的信物。後發展到用首飾、彩綢、禮餅、禮香燭、甚至羊豬等,故又稱“送定”或“定聘”。


    四、納征:是納吉後,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是成婚階段的儀禮。


    這項成婚禮又俗稱“完聘”或“大聘”、“過大禮”等。後來,這項儀式還采取了迴禮的做法。將聘禮中食品的一部份或全部退還;或受聘後,將女家贈男方的衣帽鞋襪作為迴禮。


    而聘禮的多少及物品名稱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數目取雙忌單。


    五、請期:送完聘禮後,選擇結婚日期。備禮到女家,征得同意時的儀式。古俗照例用雁,禮品一般從簡,請期禮往往和過聘禮結合起來,隨過大禮同時決定婚期。


    六、親迎:就是新婿親往女家迎聚的儀式。這項儀禮往往被看做婚禮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項則當成議婚、訂婚等過渡性禮儀。


    這些儀式中。有一部分是出於社交關係的需要,如女家的“添妝”,到男家時的“開揖”、“鬧洞房”等,都是確立社會關係的儀禮。


    純屬親迎部分的儀式,一般用花轎,分雙頂或單頂,扶新婦上轎的“送親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親客”,都各有要求,起轎、迴車馬、迎轎、下轎、祭拜天地、行合歡禮、入洞房……每一過程又都有幾種到十幾種形式,大多表示祝吉驅邪。


    “親迎”的季節,一般選在春天,州以農立,適逢農閑,豐收為是,正好婚配。但是因各種原因而不能選在春天“親迎”的情況時有發生,到了後來,“親迎”也就不那麽講究了,隻要男女雙方商定好季節,想哪個季節“親迎”都行。


    婚嫁“六禮”過後,進入過渡期,新婦迴娘家的“歸寧”,一直到新婦進入育產期,第二代再行“誕生禮”。


    當初冷晴與朱梓陌成婚,根本原因是因為冷晴與朱梓陌都不願劉如雲抱憾而終,所以才有了冷晴與朱梓陌的婚事。


    既然冷晴與朱梓陌是因不願劉如雲抱憾而終才決定的成婚,這婚期自然要趕在劉如雲駕鶴西去之前,僅此一條,時間上就不足以讓朱梓陌去準備那諸般繁瑣的婚製儀式了。


    因此,當初冷晴與朱梓陌成親時,雖然大婚當日的排場擺得非常足,朱梓陌給冷晴安排的嫁妝也均十分貴重,可是這古禮的“六禮婚製”卻是一條也沒有做到。


    而炎子明與燕清秋之間的婚約,看似是兩國聯姻,本該是極其隆重的喜事,但是在“六禮婚製”上,卻也消減了一半——


    “納彩”雖是“六禮婚製”的第一條,但是炎子明與燕清秋二人卻沒有這“納彩”的程序。畢竟炎子明與燕清秋的婚約,是赤冰國當朝皇後派人與燕國當朝皇後私底下商定的,知道這一層的人並不多,無非是這兩國皇後身邊的幾名心腹以及從中辦事的人知曉罷了。


    既然是私下裏商定的,又是兩國皇室聯姻,男方不需要備禮去女家求婚,這明麵上的“納彩”,自然也就省去了。


    在炎子明與燕清秋這一樁婚事上,無論是赤冰國還是燕國,都各有各的心思,因此,在確定了炎子明與燕清秋的婚約後,兩國均是在第一時間直接發布昭令昭告本國百姓:赤冰國的儲君要與燕國的皓月公主結親了……


    其次是“問名”。炎子明是赤冰國儲君,燕清秋則是燕國當朝天子與皇後捧在手心裏寵著的皓月公主,如此身份顯赫的一對既定夫妻,根本無需媒人從中問詢女方的出生年月日和姓名,這些自有燕國皇後派人送去赤冰國皇後手中。如此,自然也不需要“問名”了。


    再次是“納吉”。這一條儀式雖然沒有全部省掉,但也省略得七七八八了。


    從古自今,天家定姻親,從來沒有八字不合的說法。就算定親的兩人八字再不合,憑天家的手段,也能給定親的兩人弄成百年姻緣、兒孫滿堂的天作之合!


    因此,既然私下裏已經確定了炎子明與燕清秋二人的婚約,無論是赤冰國還是燕國,哪一國都不會再錙銖必較、一本正經地去做那個測算、占卜的事。至多就是按照“納吉”的禮儀,在婚約初定之際,赤冰國送了一堆價值連城的金銀玉器去燕國,權當做定聘了。


    “親迎”就更不用說了,因為是兩國聯姻,赤冰國娶、燕國嫁,又因無論是在國力還是國土麵積、百姓數目上,赤冰國都要強過燕國數倍,因此,完全就不存在身為赤冰國儲君的炎子明去燕國“親迎”燕清秋的說法。


    也正因此,這才有了燕昌帝燕天攜其皇後陸熏之手,在燕皇宮的鳶和殿前,親送燕清秋出嫁那一幕。


    如此一樣樣地算下來,炎子明與燕清秋二人的婚禮儀式,別說與同朝的皇子王孫相比較了,就算是相較一般的世家貴胄來說,也是十分草率、從簡的——“六禮婚製”也就“納征”和“請期”是照著儀式全部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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