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的母親李叔音娘家在鄉村,女兒是要迴娘家的,而且要帶上孩子。外孫與外婆是有特殊感情的,東北人有話,外甥是姥姥家的狗,吃完就走。差不多每年,傅斯年都隨母親到外婆家小住,。傅斯年是十三歲離開家的,這樣的事情應該是十三歲以前。
傅斯年是住在城裏的,十歲左右的小孩子,到了鄉下,會盡情的在田野裏跑一跑,玩一玩,因為鄉村總是和城裏很不同的,很多地方、很多方麵都會有新鮮感。一個小孩子,到外婆的鄉下,還能幹什麽呢?如果外婆或鄰居家有年齡差不多的孩子,可能會在一起玩些花樣,城裏的孩子沒玩過的花樣。比如,掏鳥蛋,抓麻雀等等。
可是,傅斯年不一樣,他到了鄉下,有沒有盡情的在田野裏跑一跑,玩一玩,有沒有和年齡差不多的孩子,在一起玩城裏的孩子沒玩過的花樣,我們不得而知,但傅斯年在鄉下短短的時間裏,卻幹了件很大的事。什麽事?用現在我們常說的話就是搞社會調查,用文人的話就是觀察和體驗生活。
傅斯年為什麽要這麽做?他是怎麽做的?沒有相關資料,但是,重要的是他做了,而且調查和觀察得細致入微。因為十多年以後,他把他的”調查報告“發表在了《新青年》第七卷第2號。標題是《山東底一部分的農民狀況大略記》。
他在文中寫道:“我雖是山東人,過了兒童時代,即不常在山東住,而且東部各縣的情況我是茫然,我隻對於濟南以西和北的地方曾親身觀察過,所以我現在專記山東一部分的社會的一部分——農民社會——所說是我直接得到的知識”。
他在文章中對魯西一帶農民的生活進行了詳細的記述,如他對農民一天的生活記述說:
“一個農夫在農作時的日生活如下:晨五時起來,整備好用畜和用具,趕緊吃了早飯(或不吃,待人送),趕到地上,工作到午;家裏的人把午飯用罐子送去,就地吃了,再工作到四時,忙時乃至六七時;迴家,吃晚飯,趁空磨麵、碾米;八九時就寢;但夜間以須飼牲畜之故,起來三四次。在收獲時,有時須借月光在田中或場上勞動,必在地頭上睡覺,所以勞動的時間竟達二十餘小時。若當恰恰成熟時,怕被人偷或天氣改變,便徹夜不眠。一個農婦的一日生活如下:晨四五時起來,煮飯,飯後洗濯器具。午間又是如此一遍。晚餐時又是如此一遍。有小兒女的自然要伺應他。不過除吃好奶時,都是用布束著,放在一旁,有時放在沙土布袋裏。到四五歲時,就全不管了;七八歲時,便要幫大人工作了。農婦管田地以外的一切農家事務,除造自己的衣食之外,還有曬菜、磨麵、喂豬等等職務。’紡線、織粗布、繅絲、編帽辮,都是整日徹夜的工作。”
傅斯年寫的肯定是真實的。但是,應該指出,這應該是農忙時的景象,或者是最忙時的景象。因為,有過農村生活經曆的人會知道的,在靠天吃飯,靠人力和畜力的條件下。有些時候,必須搶時間,比如麥收。麥子不熟不能收割,一旦熟了就必須要盡快收割,否則麥粒就會脫落。
山東人為什麽習慣於吃煎餅,因為主要煎餅能很長時間不壞。農忙的時候,沒有時間做飯(收割的時候,要男女老少齊上陣)。煎餅可以提前做好。供農忙時吃。
如果每天都勞作二十多個小時,誰能受得了?
不可能有大量的勞動力儲備應對這樣農忙的情況,也就是說,這樣的情況,在小生產的情況下是無法避免的。可能,出路隻能是實現農業機械化。
但是,在小生產的條件下,農民是很辛苦的,這肯定是事實。
傅斯年在《山東底一部分的農民狀況大略記》一文中,字裏行間表達了對辛苦勞作的農民的同情,這對於一個年輕的學子,能夠對勞動群眾有這樣一份感情,是很難得可貴的。
在傅斯年的那個年代,很多的有知識的人,是看不起那些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的。而傅斯民做為一個世家子弟,能夠對辛苦勞做的農民,給予如此的關注,這是更為可貴的。
他在文章中還寫道:“農民的家庭就是他的一切生活品的製造場,如鞋、帽、染衣、彈棉、織、紡、編筐、製鹹菜,甚至油醬酒醋都皆不取給於家外。所以農民的生活時常一身兼備農工商,行賈,是極不分工的生活。”
傅斯年在文章中認為:幾千年來,農民的這種自給自足的個體經濟養成了農民的愚昧、保守,是造成社會進步緩慢的重要原因。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傅斯年還隻是一個二十剛出頭的青年,能有這樣的認識,在那個年代,應該是很超前的。
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條件下,農民隻要是能夠自己生產的東西,是決不會花錢去買的。在他看來,能省一分錢也是好的,無論自己費多少時,出多少力。
這便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曆史局限性
而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人們會用自己最擅長的最熟練的勞動,用比別人少的多勞動時間生產一種產品,拿到市場上去賣,換成貨幣。然後去買別人可以用很短時間而自己卻要用很長時間生產出來的東西。
所以,商品經濟取代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是曆史的偉大進步
傅斯年是住在城裏的,十歲左右的小孩子,到了鄉下,會盡情的在田野裏跑一跑,玩一玩,因為鄉村總是和城裏很不同的,很多地方、很多方麵都會有新鮮感。一個小孩子,到外婆的鄉下,還能幹什麽呢?如果外婆或鄰居家有年齡差不多的孩子,可能會在一起玩些花樣,城裏的孩子沒玩過的花樣。比如,掏鳥蛋,抓麻雀等等。
可是,傅斯年不一樣,他到了鄉下,有沒有盡情的在田野裏跑一跑,玩一玩,有沒有和年齡差不多的孩子,在一起玩城裏的孩子沒玩過的花樣,我們不得而知,但傅斯年在鄉下短短的時間裏,卻幹了件很大的事。什麽事?用現在我們常說的話就是搞社會調查,用文人的話就是觀察和體驗生活。
傅斯年為什麽要這麽做?他是怎麽做的?沒有相關資料,但是,重要的是他做了,而且調查和觀察得細致入微。因為十多年以後,他把他的”調查報告“發表在了《新青年》第七卷第2號。標題是《山東底一部分的農民狀況大略記》。
他在文中寫道:“我雖是山東人,過了兒童時代,即不常在山東住,而且東部各縣的情況我是茫然,我隻對於濟南以西和北的地方曾親身觀察過,所以我現在專記山東一部分的社會的一部分——農民社會——所說是我直接得到的知識”。
他在文章中對魯西一帶農民的生活進行了詳細的記述,如他對農民一天的生活記述說:
“一個農夫在農作時的日生活如下:晨五時起來,整備好用畜和用具,趕緊吃了早飯(或不吃,待人送),趕到地上,工作到午;家裏的人把午飯用罐子送去,就地吃了,再工作到四時,忙時乃至六七時;迴家,吃晚飯,趁空磨麵、碾米;八九時就寢;但夜間以須飼牲畜之故,起來三四次。在收獲時,有時須借月光在田中或場上勞動,必在地頭上睡覺,所以勞動的時間竟達二十餘小時。若當恰恰成熟時,怕被人偷或天氣改變,便徹夜不眠。一個農婦的一日生活如下:晨四五時起來,煮飯,飯後洗濯器具。午間又是如此一遍。晚餐時又是如此一遍。有小兒女的自然要伺應他。不過除吃好奶時,都是用布束著,放在一旁,有時放在沙土布袋裏。到四五歲時,就全不管了;七八歲時,便要幫大人工作了。農婦管田地以外的一切農家事務,除造自己的衣食之外,還有曬菜、磨麵、喂豬等等職務。’紡線、織粗布、繅絲、編帽辮,都是整日徹夜的工作。”
傅斯年寫的肯定是真實的。但是,應該指出,這應該是農忙時的景象,或者是最忙時的景象。因為,有過農村生活經曆的人會知道的,在靠天吃飯,靠人力和畜力的條件下。有些時候,必須搶時間,比如麥收。麥子不熟不能收割,一旦熟了就必須要盡快收割,否則麥粒就會脫落。
山東人為什麽習慣於吃煎餅,因為主要煎餅能很長時間不壞。農忙的時候,沒有時間做飯(收割的時候,要男女老少齊上陣)。煎餅可以提前做好。供農忙時吃。
如果每天都勞作二十多個小時,誰能受得了?
不可能有大量的勞動力儲備應對這樣農忙的情況,也就是說,這樣的情況,在小生產的情況下是無法避免的。可能,出路隻能是實現農業機械化。
但是,在小生產的條件下,農民是很辛苦的,這肯定是事實。
傅斯年在《山東底一部分的農民狀況大略記》一文中,字裏行間表達了對辛苦勞作的農民的同情,這對於一個年輕的學子,能夠對勞動群眾有這樣一份感情,是很難得可貴的。
在傅斯年的那個年代,很多的有知識的人,是看不起那些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的。而傅斯民做為一個世家子弟,能夠對辛苦勞做的農民,給予如此的關注,這是更為可貴的。
他在文章中還寫道:“農民的家庭就是他的一切生活品的製造場,如鞋、帽、染衣、彈棉、織、紡、編筐、製鹹菜,甚至油醬酒醋都皆不取給於家外。所以農民的生活時常一身兼備農工商,行賈,是極不分工的生活。”
傅斯年在文章中認為:幾千年來,農民的這種自給自足的個體經濟養成了農民的愚昧、保守,是造成社會進步緩慢的重要原因。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傅斯年還隻是一個二十剛出頭的青年,能有這樣的認識,在那個年代,應該是很超前的。
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條件下,農民隻要是能夠自己生產的東西,是決不會花錢去買的。在他看來,能省一分錢也是好的,無論自己費多少時,出多少力。
這便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曆史局限性
而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人們會用自己最擅長的最熟練的勞動,用比別人少的多勞動時間生產一種產品,拿到市場上去賣,換成貨幣。然後去買別人可以用很短時間而自己卻要用很長時間生產出來的東西。
所以,商品經濟取代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是曆史的偉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