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之前,常征在門上留下了一張紙條,若是周家泰和周家勝先迴家而自己還沒到,那麽他們就能明白自己去了何處。


    因為那輛自行車裝了一個側鬥,實在無法抬進院內,常征索性就把它留在下麵。


    為了防止他人順手牽羊,常征把虎頭拴在一旁。


    別看虎頭有點瘸腿,可它的殺傷力還是很強,負責看守那輛自行車絕對沒問題。


    進入山裏後,常征直接循著一條小溪向上流前進,他比照自己手繪的地圖,這條路線前往天坑最近,差不多用兩個鍾頭就能抵達那兒。


    這條溪流平日裏水勢不強,但遇到雨季就會形成洪流。


    由於水質透亮,基本見不到什麽魚。


    沿著溪邊走了半小時左右,常征就到達了那座有天坑的山腳。


    此處的林木同樣密集,常征隻能用柴刀一邊劈砍一邊前行。


    “真的假的?”


    剛踏進這片樹林,常征立刻發現了寶貝。


    “這地方竟然冒出了羊肚菌?”


    常征滿臉意外,因為他原本打算到了天坑再采羊肚菌,卻沒料到這裏就有。


    這一片竟然連生了十幾朵,常征欣喜地把這些羊肚菌都裝進了背簍。


    知道山中有貨,常征準備以後帶村民一起進來采摘。


    然後,把這些羊肚菌拿到外頭換錢。


    在外邊,這種菌子一斤大概能賣五六塊,甚至還可能更貴。


    羊肚菌的生長期一般在春天四到五月以及秋天八到九月的雨後。


    出菇時段很短,想要采就得趁早。


    無人采的話,它們很快就爛掉,或者會被山裏的動物吃掉。


    常征單打獨鬥一天收個幾十斤已經算不少,要是發動村裏人一同進山搜尋,產量自然更可觀。


    除去必要花費,那收益肯定比他單獨行動多得多。


    常征沒有繼續四處尋找,而是繼續往上劈路前進。


    此地的景象和靈泉峰非常相似,山腳下的灌木叢格外繁盛。


    往上走上百米,樹木開始粗壯,灌木則逐漸稀少。


    “這可要賺翻了……”


    常征發現四周分布著大量羊肚菌,整個人都興奮得眼神發亮。


    今天他果真找對了方向,一踏入這片原始林子,便見到滿地都是羊肚菌。


    而且質量很好,菌蓋都超過五六厘米。


    常征無論大小統統帶走,即便飯店挑剔不要小的,他也可以自己享用。


    野生羊肚菌滋味鮮美,後世市場上一斤能賣上千元都不稀奇。


    他手腳利索地將視線內的羊肚菌全部裝進背簍,一邊朝山上走,一邊持續搜羅菌子。


    一個鍾頭後,常征背後的簍子裏已經塞滿了十幾斤羊肚菌。


    因為光顧著采菇,他目前隻走到半山腰而已。


    但他也注意到越往高處越稀少,看樣子這種菌子更偏愛半山腰以下的區域。


    采了十多斤後,常征決定今天不再去天坑那邊找菌子。


    明天,他準備帶上五斤送去國營飯店,剩下的讓周家兄弟帶到市區,或許能賣個更好價錢。


    今天常征讓他們去高檔酒店試著推銷,這種稀缺菇料大概率會有需求。


    一路上,常征碰見了很多鬆鼠,還用彈弓打了不少收獲。


    遺憾的是,沒見到野雞,也沒看到別的獵物。


    除了鬆鼠、山鼠、麻雀這類小家夥,也沒別的什麽。


    不過,常征卻意外見到一副野生動物的骨骼。


    他仔細辨認後,估摸著是麂子或香獐的屍骨。


    捕食它的或許是豹、豺,也可能是熊或虎。


    如今這片原始大山裏猛獸依舊不少,環境未被大規模破壞,加上本就有虎熊出沒的痕跡。


    常征之所以知道山中有黑熊,是因為村裏一個獵戶家藏了兩枚熊膽,視為珍品。


    偶爾也有人上門討要熊膽粉拿來治病。


    這副骨骼大概是一個月前被殺的,畢竟骨頭上已不見半點殘肉。


    既然今天不打算進天坑,常征就打算爬上山頂,再循著山脊迴到靈泉峰,最後下山返家。


    靈泉峰那裏還放著他布置的捕獸夾,他打算過去看看是否有收成。


    “汪,汪。”


    剛踏上山頂,那兩條獵犬突然吠了幾聲。


    顯然是有什麽野獸出現了。


    常征當即取下背上的獵槍,熟練地推彈入膛。


    他跟著兩隻獵犬跑了百來米,終於弄清它們為何叫喚。


    在十幾米外,有一大群烏泱泱的蜂子,正瘋狂圍攻某隻動物。


    “這群蜂不算大,正圍著一隻蜜狗下手,該不會真是蜜蜂吧?”


    蜜狗,也叫黃喉貂、黃腰狸、黃腰狐狸,愛吃蜂蜜,所以得了“蜜狗”這個名。


    同時,還有人把它當作“平頭哥”的小跟班。


    這種蜜狗體色豔麗,頭頸和背部、後半身、四肢和尾巴大多是深棕到黑色,喉嚨和胸前則呈亮黃,連腰部也是黃褐,中間還有一道黑色線條,所以才獲得那樣的稱唿。


    成體蜜狗身長約56到65厘米,尾巴38到43厘米,重量在2到3公斤之間,算是個靈巧的獵食者。


    它主要吃鼠類、獾子、狸子、鳥類及鳥蛋、魚類,還有各種果實等,尤其鍾愛獵殺紫貂和鬆鼠。


    它們也能聯手圍攻體型較大的動物,比如小麂、林麝、斑羚,乃至小野豬。


    因此,這種身材不大的黃喉貂卻具備驚人的戰力和狩獵本領。


    在狩獵時,黃喉貂憑借敏捷速度、機動性和力量,可以拿下比它們大許多的目標。


    比如獵鹿時,黃喉貂會借助自身速度和靈敏的優勢,從側邊快攻,然後用尖爪死死扣住鹿頸,再想方設法咬住它脖子,通過撕裂動脈讓獵物大量失血而亡。


    這種獵殺方式非常考驗黃喉貂的速度、力氣和毅力。


    因此,盡管它比不上“平頭哥”蜜獾那樣威名遠揚,但仍然是個不容小覷的“樹林刺客”。


    它的皮毛質地相當特別,在市場上頗受青睞。


    “真沒料到,這山裏竟有蜜狗,我原以為隻有黃鼠狼。”常征嘟囔著,抬槍瞄向那隻蜜狗。


    這皮子如此寶貴,不把它拿下實在可惜。


    幸虧前世看過不少動物世界和相關紀錄片,常征才能一下子分辨出它。


    “難不成還有別的蜜狗在盜蜜,這家夥就是負責聲東擊西?”


    蜜狗不僅單兵作戰兇悍,還能聯手圍捕。


    有記載曾見一群黃喉貂分頭配合,成功搞定了一頭比它們大很多的野豬。


    它們有的負責吸引野豬的注意力,其餘的則從側翼或後方摸近,忽然發難。


    一番激烈纏鬥過後,黃喉貂群把野豬撂倒,大家一起享用戰利品。


    常征明白蜜狗擅長團隊獵食,如果它們真的組團偷蜂蜜,也不足為奇。


    另外,蜜蜂往往不會追擊超出一百米,它們隻想守護巢穴。


    基於這兩個線索,常征斷定蜂巢就在周邊。


    正打算搜尋時,黑狼猛地朝一個方向嗅了嗅,然後汪地叫了一下。


    顯然,黑狼是在為常征指路。


    “乖狗,走。”常征立刻朝著那個方向衝去。


    蜂蜜可是寶貝,碰到這麽好的東西自然不能錯過。


    正巧他背包裏帶了兩個塑料袋,能用得上。


    很快,常征瞧見一隻蜜狗正蹲在樹梢,慢慢挪向蜂巢。


    另一隻停在樹幹上,好像在警戒放哨。


    沒有半點猶豫,常征舉槍對準那隻把風的蜜狗。


    距離不到三十米,他打算直接爆頭。


    這樣能最大限度地保住皮毛的完整,確保能賣個好價錢。


    屏息片刻後,常征果斷扣動扳機。


    “砰。”


    常征早就適應了獵槍後坐力,通過瞄準鏡瞥見血花四濺,便知自己已命中目標。


    那隻挨近蜂巢的蜜狗受驚尖叫,從樹枝上一躍而下,不敢往同伴中槍的那條路逃跑。


    “汪,汪。”


    兩條獵犬同時狂吠,迅速攆上那隻蜜狗。


    平素裏,蜜狗的攀爬本事很強,還能進行遠距離跳躍,獵犬通常奈何不得。


    沒多久,那條被常征擊斃的蜜狗就被猴子叼了迴來。


    猴子把蜜狗扔在地上,轉身又飛速追了出去。


    顯而易見,它跟黑狼一道去追趕那隻跳樹的蜜狗。


    常征把那隻被自己打死的蜜狗拎起來,徑直走到蜂巢下方。


    蜂巢離地麵約三米,常征環顧了一下,跑到附近找來一棵合適的小樹。


    在小樹尖端綁了根木條,做成簡單的鉤子,常征將它勾住樹枝,把那枝條末端往下拉。


    等雙手能觸及後,常征繼續往下壓樹枝,直到能夠拿到蜂巢。


    抓穩樹枝後,他抬手揮刀猛砍,一下子把那樹枝劈斷。


    蜂巢落到他手裏,依舊掛在那截樹枝上。


    這個蜂巢約莫有十斤重,裏邊的蜜料估計相當豐富。


    雖還有些蜜蜂嗡繞,但它們不敢靠近常征。


    常征幹脆把蜂巢剖成兩份,直接塞進塑料袋。


    他將兩個袋子套在一起,然後把它們放進挎包裏,整包都被頂得滿滿當當。


    忙完後,常征吹響口哨,示意黑狼和猴子迴到身邊。


    畢竟蜜狗爬樹的本領不俗,獵犬並不占太多便宜。


    若是還有其他蜜狗埋伏,獵犬很可能遭到反咬。


    因此,常征也不打算讓它們繼續追趕,直接吹哨召迴這兩條獵犬。


    不久後,那兩隻獵犬一前一後跑了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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