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灰白照片(7)
我在快穿遊戲裏玩兒嗨了 作者:朔方午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個是公還是母——”
孫耀華就要去抬小狗的腚,然後感到身邊似乎靜了許久。
抬眼看去,就對上了迷惑不明所以,拿著筆不知如何下手的男侍和一臉“姐姐你在說什麽”的兩個弟弟。
以及……
笑得誌得意滿,隻差在那張小白臉上刻上“你果然起名很廢”的妖孽哥哥。
嗚唿——
既生她“華”何生他“中”啊!!!
“怎麽?這名兒不好?”
但她是不打算改了的,多新鮮的名字啊。
“好,怎麽不好,”孫耀中一改戲謔模樣,強撐著嚴肅起來,和一旁的弟弟們道,“以後咱這兒也改個名兒,不叫‘犬苑’了,就叫‘西交民巷’。他們洋人在東,咱們家洋狗在西,井水不犯河水,倒也彼此平等,涇渭分明!”
這一番論道,倒是將東交民巷裏的洋人和她家的八隻小京巴視作平等主體了。
一邊的男侍們紛紛叫好,弟弟們也歡喜。
唯獨耀華心神震撼,此刻才認真看著這個和她一起長大,朝夕相處從未分離的哥哥。
之前沒有恢複意識,隻覺得哥哥懂得多,很有兄長的派頭。
孫父也喜歡這個早慧的兒子,常與他談論工作見聞。
是以,他時不時冒出來的驚世駭聞,她多以讚歎迴應便就過了。
可恢複了意識後,她自詡成人靈魂,便隻把這個哥哥看作以前書本裏、影視劇中看到的那些民國留洋歸國的公子哥,京城小開什麽的。
下意識裏,她是沒有正視他的真正心靈的。
孫耀華的一葉障目使得她在剛剛,才清醒了幾分。
不要以為自己是現代人便有高高在上的視野,便可以居高臨下地看待“古人”。
事實上,真正這個時代的人,就算是個半大孩子,就算常年在國外長大,但他身體裏裝的是中國人的血,中國人的骨頭,中國人的魂靈。
就萬不可輕視任何一個中國人的愛國之心,護國之切。
即便年少如她與哥哥,可無論在外還是如今迴來,他們眼睛不瞎耳朵不聾,看得見也聽得著如今所處時代她們國家的危機四伏。
被洋人覬覦和欺負的危機感、恥辱感,隻是通過這樣一個小小的給狗崽兒起名一事上,便可見端倪。
“行!”
孫耀華淡然笑道,“那就叫這些名兒。”
人能起的名字,狗為什麽不可以起?她就要將這些帶著“洋氣”的東西平常化。
洋人怎麽了,也並沒有那麽高人一等。
他們……終究會被趕出屬於中國的每一寸領土。
“哥哥,那你來寫吧,”她把筆遞到了耀中手上,繼續剛才的起名大業,“這個是菲利普,那個是傑西卡,唔……這還有一對兒,它倆玩得好,哈哈哈剛好一公一母,那就是羅密歐與朱麗葉了……”
“這個小胖胖一些,醜得還怪可愛的,就叫辛迪瑞拉吧,希望你以後能華麗蛻變……”
有了名字後的小狗們,顯然比剛才快樂得多。
一個個都歡實地蹦了出來,在草地上翻滾打轉。
“以後不用這樣拘著它們,就讓它們在這兒跑嘛,反正這後院兒也沒什麽人,不會衝撞了主客們……”
孫耀華給負責的男侍交待著。
剛過來的時候,就看見這一窩小狗擠在一起,確實為難它們了。
明明都是些不安靜的性子,看看,這沒了約束,都快跑到院子外麵去了。
“哎!路易斯,路易斯別跑遠了啊!”
她眼看著那隻小狗漸漸跑出活動圈,就要去追。
“妹妹!”
耀中想說讓男侍去追就好,可她已經跑遠了,想去追吧,但身邊這倆弟弟又纏著他問東問西,便跟旁邊立著的丫鬟道,“快跟上去,妹妹還不熟悉府裏的路,別叫她迷了路。”
丫鬟聽了,便也去追了。
就是慢了幾步,轉了個彎就看不到人了,還得猜著二小姐跑去了哪裏。
同樣一個錯言就看不到狗的,是孫耀華。
她倒是沒有迷路,剛才畢竟走過一迴,還記著呢。
就是這小京巴沒出來過,暈頭巴腦地一頓橫衝直撞,小短腿蹦躂得挺快,一不留神竟然就不知道鑽去了哪裏,沒了蹤影。
“路易斯,路易斯……小狗,京巴……”
擔心這狗不認新名字,也就小狗小狗的叫著。
可喚了半天,卻仍是沒有。
她卻出了犬苑,走到了剛才路過短暫駐足的地方。
戲樓。
出於好奇,也出於尋狗的猜測,她順著一條曲徑,穿過一道雕花門,便來了這“洞外天”。
因是半天,還沒唱起來,休息的人休息,吊嗓子的吊嗓子,沒有人發現園子裏來了位尊貴的不速之客。
孫耀華隻看哪裏有路,哪裏花草多,便往哪裏去。
小狗嘛,就愛滾草地。
“汪汪汪——”
不消一會兒,還真讓她聽見了動靜。
有小狗的聲音。
順著聲響,她推開了眼前阻攔去路的一枝參天大樹碩花累累,因而垂下來的花藤,輕輕撥開,露出了廬山真麵目。
“嘿,竟跑這兒了!”
她一眼便看到了那隻最調皮的小京巴,此刻正棲息在一蹲著逗狗的單薄少年手下。
少年見到她,騰得便站起身,麵露驚愕和疑惑。
“您是?”
他雖不認識她,可到底走南闖北看了不少人,眼前的少女一看就不是尋常人家的孩子。
洋裝洋裙,明麗美姿,特別是一身坦然自若的氣質,就不是他們這樣的人可比的。
“我是孫耀華,來找我的小狗的。喏,就是你腳跟前兒的那隻,它叫路易斯。”
孫耀華看他站立局促,便先自我介紹一番,還指了指地上的小東西,表示她是來找它的,算是誤入了這裏。
而少年聽了卻更加惶恐,眼神飄移,連忙低頭,“對不起二小姐,我,我不知道隻是您的愛寵。”
邊說還邊收迴了剛才摸著路易斯頭的那隻手。
整個人顯得更加纖弱。
孫耀華最初看見他,第一印象就是單薄,穿了一件玉白長衫,個子算是高挑了,可瘦弱。辮子倒是剪了,可更顯臉小。
若不是看他的打扮,她當真覺得這是個惹人可憐的舊式漂亮女孩兒。
看他害怕,她便明白這人曉得了她的身份,擔心她生氣以為他偷了自己的狗。
“沒關係,都是它跑來的,我一路看著呢。”
先解了他的擔心,又上前幾步,喚了京巴,“路易斯,還不快來。”
孫耀華就要去抬小狗的腚,然後感到身邊似乎靜了許久。
抬眼看去,就對上了迷惑不明所以,拿著筆不知如何下手的男侍和一臉“姐姐你在說什麽”的兩個弟弟。
以及……
笑得誌得意滿,隻差在那張小白臉上刻上“你果然起名很廢”的妖孽哥哥。
嗚唿——
既生她“華”何生他“中”啊!!!
“怎麽?這名兒不好?”
但她是不打算改了的,多新鮮的名字啊。
“好,怎麽不好,”孫耀中一改戲謔模樣,強撐著嚴肅起來,和一旁的弟弟們道,“以後咱這兒也改個名兒,不叫‘犬苑’了,就叫‘西交民巷’。他們洋人在東,咱們家洋狗在西,井水不犯河水,倒也彼此平等,涇渭分明!”
這一番論道,倒是將東交民巷裏的洋人和她家的八隻小京巴視作平等主體了。
一邊的男侍們紛紛叫好,弟弟們也歡喜。
唯獨耀華心神震撼,此刻才認真看著這個和她一起長大,朝夕相處從未分離的哥哥。
之前沒有恢複意識,隻覺得哥哥懂得多,很有兄長的派頭。
孫父也喜歡這個早慧的兒子,常與他談論工作見聞。
是以,他時不時冒出來的驚世駭聞,她多以讚歎迴應便就過了。
可恢複了意識後,她自詡成人靈魂,便隻把這個哥哥看作以前書本裏、影視劇中看到的那些民國留洋歸國的公子哥,京城小開什麽的。
下意識裏,她是沒有正視他的真正心靈的。
孫耀華的一葉障目使得她在剛剛,才清醒了幾分。
不要以為自己是現代人便有高高在上的視野,便可以居高臨下地看待“古人”。
事實上,真正這個時代的人,就算是個半大孩子,就算常年在國外長大,但他身體裏裝的是中國人的血,中國人的骨頭,中國人的魂靈。
就萬不可輕視任何一個中國人的愛國之心,護國之切。
即便年少如她與哥哥,可無論在外還是如今迴來,他們眼睛不瞎耳朵不聾,看得見也聽得著如今所處時代她們國家的危機四伏。
被洋人覬覦和欺負的危機感、恥辱感,隻是通過這樣一個小小的給狗崽兒起名一事上,便可見端倪。
“行!”
孫耀華淡然笑道,“那就叫這些名兒。”
人能起的名字,狗為什麽不可以起?她就要將這些帶著“洋氣”的東西平常化。
洋人怎麽了,也並沒有那麽高人一等。
他們……終究會被趕出屬於中國的每一寸領土。
“哥哥,那你來寫吧,”她把筆遞到了耀中手上,繼續剛才的起名大業,“這個是菲利普,那個是傑西卡,唔……這還有一對兒,它倆玩得好,哈哈哈剛好一公一母,那就是羅密歐與朱麗葉了……”
“這個小胖胖一些,醜得還怪可愛的,就叫辛迪瑞拉吧,希望你以後能華麗蛻變……”
有了名字後的小狗們,顯然比剛才快樂得多。
一個個都歡實地蹦了出來,在草地上翻滾打轉。
“以後不用這樣拘著它們,就讓它們在這兒跑嘛,反正這後院兒也沒什麽人,不會衝撞了主客們……”
孫耀華給負責的男侍交待著。
剛過來的時候,就看見這一窩小狗擠在一起,確實為難它們了。
明明都是些不安靜的性子,看看,這沒了約束,都快跑到院子外麵去了。
“哎!路易斯,路易斯別跑遠了啊!”
她眼看著那隻小狗漸漸跑出活動圈,就要去追。
“妹妹!”
耀中想說讓男侍去追就好,可她已經跑遠了,想去追吧,但身邊這倆弟弟又纏著他問東問西,便跟旁邊立著的丫鬟道,“快跟上去,妹妹還不熟悉府裏的路,別叫她迷了路。”
丫鬟聽了,便也去追了。
就是慢了幾步,轉了個彎就看不到人了,還得猜著二小姐跑去了哪裏。
同樣一個錯言就看不到狗的,是孫耀華。
她倒是沒有迷路,剛才畢竟走過一迴,還記著呢。
就是這小京巴沒出來過,暈頭巴腦地一頓橫衝直撞,小短腿蹦躂得挺快,一不留神竟然就不知道鑽去了哪裏,沒了蹤影。
“路易斯,路易斯……小狗,京巴……”
擔心這狗不認新名字,也就小狗小狗的叫著。
可喚了半天,卻仍是沒有。
她卻出了犬苑,走到了剛才路過短暫駐足的地方。
戲樓。
出於好奇,也出於尋狗的猜測,她順著一條曲徑,穿過一道雕花門,便來了這“洞外天”。
因是半天,還沒唱起來,休息的人休息,吊嗓子的吊嗓子,沒有人發現園子裏來了位尊貴的不速之客。
孫耀華隻看哪裏有路,哪裏花草多,便往哪裏去。
小狗嘛,就愛滾草地。
“汪汪汪——”
不消一會兒,還真讓她聽見了動靜。
有小狗的聲音。
順著聲響,她推開了眼前阻攔去路的一枝參天大樹碩花累累,因而垂下來的花藤,輕輕撥開,露出了廬山真麵目。
“嘿,竟跑這兒了!”
她一眼便看到了那隻最調皮的小京巴,此刻正棲息在一蹲著逗狗的單薄少年手下。
少年見到她,騰得便站起身,麵露驚愕和疑惑。
“您是?”
他雖不認識她,可到底走南闖北看了不少人,眼前的少女一看就不是尋常人家的孩子。
洋裝洋裙,明麗美姿,特別是一身坦然自若的氣質,就不是他們這樣的人可比的。
“我是孫耀華,來找我的小狗的。喏,就是你腳跟前兒的那隻,它叫路易斯。”
孫耀華看他站立局促,便先自我介紹一番,還指了指地上的小東西,表示她是來找它的,算是誤入了這裏。
而少年聽了卻更加惶恐,眼神飄移,連忙低頭,“對不起二小姐,我,我不知道隻是您的愛寵。”
邊說還邊收迴了剛才摸著路易斯頭的那隻手。
整個人顯得更加纖弱。
孫耀華最初看見他,第一印象就是單薄,穿了一件玉白長衫,個子算是高挑了,可瘦弱。辮子倒是剪了,可更顯臉小。
若不是看他的打扮,她當真覺得這是個惹人可憐的舊式漂亮女孩兒。
看他害怕,她便明白這人曉得了她的身份,擔心她生氣以為他偷了自己的狗。
“沒關係,都是它跑來的,我一路看著呢。”
先解了他的擔心,又上前幾步,喚了京巴,“路易斯,還不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