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本小說的時候,我第二次失業了。第一次失業是在2023年的10月底,那時剛好我的三年合同到期,人事找到我,說公司不願意和我續簽了,主動的給了我經濟補償。當時我很懵,因為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失業。直到人事讓我簽了離職協議,並打了補償金到我銀行卡上,我才清醒的意識到,自己真的失業了。我問人事,為啥不續簽合同,是因為我工作做的不好麽,他隻說他也不清楚,這是公司的決定。


    那天我迴到家裏,腦子裏一直是混混沌沌,很懵很懵的。我想知道我離職的具體原因,但我一直都不知道具體原因是什麽,這個問題困惑了我很久很久,直到2024年的9月我重新找到了適合自己的工作,我才放下心裏的疑問。


    但可笑的是2024年6月,我再次失去了這份新工作。我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去找尋新工作,千挑萬選的找了一個離家隻需騎電動車15分鍾的單位。這家單位很小,我隻有2個同事,但有4個老板,好在天天來的隻有一個老板,另外三個老板隻是偶爾來一下,也不管我的。所以這份工作沒有上家單位的複雜,人事關係簡單,要做的事情也清晰明了,不需要經常義務加班,但是福利也很簡單,除了工資和繳納最低檔的五險一金外,沒有任何的福利和津貼,但即使如此,我也很滿意,每天都是幹勁十足,對未來生活充滿了希望。


    但是這份美好在6月份的時候破碎了,公司其中一個老板要求把我調到30公裏以外的另一個公司上班,我需要從家門口坐公交,起點站坐到終點站,在走路到地鐵口,再坐13站,然後再走2公裏才能到公司,這期間需要3小時20分鍾,一天來迴就是六七個小時,還不包括路途中堵車這種情況。鑒於這種不切實際的情況,我和公司申請留在原辦公地上班,但是公司拒絕了。公司人事給到的迴複,要麽去新辦公地上班,要麽主動離職。於是就這樣,我結束了這份幹了9個月的還算喜歡的工作,再次失業了。


    失業後,我就開始重新投簡曆,找新工作,但是直到6月份過完了,7月份也差不多快過了一半了,我還是沒有找到新工作。


    一個人在家時,我就會忍不住的想,為啥自己的工作總是這樣的不順,明明工作認真且積極,與同事也是友好相處,即使吃虧的那個人總是自己,即使自己幹了很多公司額外分派的活,為啥還是不能保住自己的工作。就這樣,我陷入了自我懷疑中,很痛苦,也很迷茫,不知前路該如何走下去。


    其實,有孩子之前,我對工作並不像現在這般在意,很無所謂的,每份工作都是我主動離職的,幹的不開心了,加活了等等,隨便一個讓自己不開心的事由發生,我就會灑脫的離職走人。直到我生完小孩,把孩子養到上幼兒園後,再次步入職場,我就很在意自己的工作,即使工作中依舊會遇到難搞的同事,棘手的事情,但我從來都沒有像以前那樣冒出離職的想法。你以為是我成熟穩重了麽?其實,不是的,是身上的責任,因為我很需要一份穩定的工作掙錢,養孩子,也養自己。全職帶娃的那幾年,讓我深深的體驗到了手心向上的日子過的有多麽的難。這種難,讓我意識到,我必須有一份能養活的起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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