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真是自己,定是知曉屠艾是想遠走一次的,讓屠艾遇見高人,隻會堅定她的決心。


    薑靈川不知道自己下一次又會降生到哪兒,身體是否康健,父母兄姊是否和善,她又是否有機會能遠走一次,還是走不出,逃不離。


    所以,讓她任性一迴吧。


    屠艾仗著父母的疼愛,應是可以任性一點的。


    趙芬此時不再喃喃低語,懷著徹底“心死”後的沉重,又問了一迴。


    “稚兒,你是真的懂了嗎?還是阿娘多想了?”


    趙芬問得鄭重,屠艾也答得認真。


    “阿娘,您和阿爺為兄長們是如何打算的?為我和阿秭又是如何打算的?阿秭離開學堂能有其他路可走嗎?還是隻能待嫁閨中?”


    “阿娘和你阿爺不是偏疼誰,是……”


    “阿娘,您沒有多想。我明白的。”


    時下律令雖規定女兒也能繼產承戶,但條件頗為嚴苛,戶主得無子,無父,無母,無寡妻,才能輪到未婚女兒。


    女兒若是出嫁了,資格也就沒了,得輪換給其他親屬,若是沒有親屬,除了她的陪嫁奩產,所有家資都得沒官。


    女兒若是沒出嫁,自然可以繼承,但為了傳宗接代,隻能招贅,不能嫁人,若是繼承後再出嫁,家資依舊沒官。


    (參考《二年律令-置後律》)


    律令已然如此嚴苛,實情隻會更甚,有多少女兒們真的承繼門戶了呢?


    即使有,這又該是如何的天時地利人和啊。


    屠艾是真明白,這無關誰的父母是否偏心男兒,是世上的一切都在推著父母偏心男兒,推著推著,父母們連是否偏心也意識不到了。


    偏偏他們隻是遵從世俗,遵從法禮,誰又能挑出錯嗎?


    她不想說出太過驚世駭俗的話,這種話不該跟阿娘講,阿娘曾經也是女兒,她是明白的。


    趙芬聽了屠艾的答話,一顆心是徹底沉了底,她到底心疼女兒,猶豫一瞬,還是答應了。


    “稚兒,阿娘答應你,不送你去學堂,你想一心學劍也可以。至於其他的,讓阿娘再好好想想。


    今日的事,別跟任何人提及,包括你阿爺,能答應阿娘嗎?”


    “阿娘,我跟誰也不說,阿爺阿姊都不說。”


    “好,是阿娘的乖稚兒。阿娘問你,家中可還有人知曉你會識字讀書?”


    “誰也不知道的,阿姊也隻當我平日是翻書玩呢。”


    “不知道就好。去找你阿秭玩兒吧,容阿娘一個人好好想想。”


    “阿娘,劍術師傅還沒找到呢,離我練好劍術還早。”


    屠艾說完這句,人就離開了內室,留趙芬一人靜坐沉思。


    要是今日之前聽稚兒講什麽執劍走遍名山大川,她一定以為是囈語,現在卻不得不多想。


    稚兒潛在的話音是說她今後寧可走遍山川,也不願嫁人嗎?


    趙芬隻能往最壞的結果想,應是這樣沒錯的。


    她問了自己一個問題,一個似乎在世人眼中不容質疑的問題:女子一定要嫁人嗎?


    她當年是一定要嫁給屠威的,不然阿爺、妹妹和她都沒有活路可走。


    妹妹同她一樣,她成婚後阿爺就去了,趙家隻餘妹妹一個孤女撐著,沒有田產,沒有家資,連陪嫁奩產都是她給添的,不嫁人連人頭稅都交不起。


    其實妹妹頗有經商天賦,周家商隊這些年就是靠著她的籌謀才逐步壯大,可要是沒嫁進周家,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有這等天賦。


    那有路可走的女子,如女工,能織布,能紡紗,還通曉裁縫,刺繡等,能不嫁人嗎?


    她在雲昌縣活了幾十年,從未聽聞這種稀奇事。


    就連趙苾在外跑商多年,也從未遇見過。


    倒是聽說有商戶女招贅,但這樣的女兒其實就如同男兒一般,是撐門立戶的,與尋常女兒們不同的。


    有子的人家,誰又願意女兒招贅呢?


    分財一事另說,招贅不就是變相說明家中男兒撐不起門戶嗎?


    沒有哪戶人家願意背後被人這麽議論,傳揚開了,名聲也就徹底壞了。


    屠雲紅當年有著一手好刀工,能宰豬能賣肉,再如何尋不到夫婿,家中也未曾想過給她招贅。


    屠戶人家遠比一般人家不重視臉麵名聲,女兒家都宰豬賣肉了,卻還是要嫁人的。


    想到這,趙芬思緒頓住了,她在想,若是屠家祖父母能同意雲紅不嫁人,雲紅若是真的不嫁人,是可能的嗎?


    好似是可能的。


    父母同意,丈夫和她作為兄嫂也是沒有異議的。


    至於外人的議論,雲紅當年名聲不算多好,不嫁人也隻會以為是無人願意娶她,最多就是名聲再差些,背後的嘲諷譏笑更多些。


    但這些人還真不敢當著屠家的麵說三道四。


    再有,律令隻規定女子十五到三十不婚者,交納多倍的人頭稅,再多就沒懲罰了。


    一生不婚,也就是十五年的多倍稅錢,這個錢屠家出得起。


    所以,隻要父母兄嫂同意,願意養女兒一輩子,親人們也都能不在意流言蜚語,女兒是可以不嫁人的。


    所以,女子不一定要嫁人。


    這話一在心中說出,趙芬霎時清醒過來。


    即使理是這個理,其中又牽扯了多少人事紛擾,有多少人又真的不在意流言蜚語,那是一輩子,不是一兩日。


    好,就算他們屠家不要臉麵,她和丈夫也願意養稚兒一輩子,可等他們去了,兄嫂也願意嗎?


    人的情感沒有一成不變的,都是會消減的,到那時,稚兒該怎麽辦?


    即使兄妹情分沒減,可稚兒比他們小十多歲,若是他們先去了,等稚兒晚年又要依靠誰,親侄嗎?


    (這種情形下,女子做不了戶主,戶主從父親,變成兄長,又變成侄子,她一直是依附他人的。)


    趙芬不敢細想,這中間但凡出了一個岔子,稚兒的日子都不會好過。


    是啊,千百年來,難道沒有人想過這個理嗎?可又有多少女子真能不嫁人啊?


    宣之於口的永遠是男女婚嫁天經地義,女子不嫁也隻能是緘默於心。


    雖她不知稚兒為什麽不願嫁人,可已然不願,硬逼她嫁,豈又是什麽善事,世上從來不缺怨耦的。


    所以,有什麽能兩全的法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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