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節這一天,連昆出名了,他成了桂城家喻戶曉的新聞人物。
連昆出名不是因為他有什麽驚世駭俗的創舉,而是因為他殺人了,而且連殺了五個人。因為連昆一次所殺人數之多,而被警方定為惡性案件。自治區公安廳派出刑偵和審訊專家趕到桂城指導,國家公安部掛牌督辦。這事也成了桂城的爆炸性新聞。桂城的電視台、電台、報紙等所有媒介都對連昆殺人的事做了詳盡的報道。電視台甚至專門製作了連昆殺人案件的專輯叫《惡魔》,在電視台的不同頻道不同時段滾動播出。
連英是在村裏大保叔家看中秋電視文藝晚會時,看到被荷槍實彈的警察反剪雙手強按著頭的哥哥的,她怎麽也不相信哥哥會殺人,會成為千萬人唾罵的殺人惡魔。警察一定是抓錯人了,就像前年錯把村裏的二楞哥當作盜賊抓走一樣,哥哥是被冤枉的。因為前天晚上哥哥還打電話給她,讓她昨天中午在縣城的汽車站等他,說他買好了月餅,要和她一起迴家過中秋節的。哥哥還在電話裏允諾迴到縣城就給她買一輛自行車。她當時高興得都快跳起來了,放下話筒時,她的心還狂跳不止。擁有一輛自行車是她夢寐以求的事情。她想,買了自行車她就可以和哥哥騎車迴家,再也不用走那漫長而寂寞的路了。她甚至想到某一天,她可以用自行車搭乘娘到縣城玩一迴,娘還沒來過縣城呢。
連英在縣中學讀高中,從家裏到縣城有二十多公裏遠的路,坐車來迴要八塊錢,這是連英差不多半個月的夥食費了,她舍不得花這個錢,每到周末迴家時她都選擇了步行,星期天下午再從家裏步行迴校,來迴一趟路上得花七八個小時。如果有自行車,來迴兩個小時就足夠了。這樣就可以在家裏呆更多的時間,可以幫娘做更多的活。
連英是花山村有史以來第一個考取縣中學的女娃仔。用村裏龍伯伯的話說在舊社會就算是秀才了。連英不知道秀才是什麽,但她知道進了縣中學就離大學校門不遠了。上大學在城裏有一份領工資的工作是她也是花山村人一輩子的夢想,所以她學習非常用功。她知道,全家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家裏窮苦,在她讀小學時,在煤礦打工挖煤的爹爹被垮塌的礦井壓死了,連屍骨也找不到,礦裏派人送來一千元錢就什麽也不管了。全家的生活重擔全部壓在孱弱的娘身上,不久娘也病倒了,正在縣中學讀高中二年級的哥哥不得不含淚背起書包迴家了。
從此,哥哥承擔起了家裏的生活重擔。哥哥起早貪黑地勞作,可那一畝幾分地打出來的糧食僅僅夠一家人糊口,遇上旱澇災害的年頭,連糊口都困難。才十七歲的哥哥就憔悴得像四十多歲的男人了,哥哥太辛苦了!連英曾提出不讀書了迴家幫哥哥,卻被哥哥一頓好罵,哥哥要她全心身讀書,不許她提甚至不讓她想家裏的事,他說一切有他這個哥哥擋著。
連昆是這麽說也是這麽做的,這麽些年來,他獨自承擔著生活的重擔,從不在連英和娘的麵前叫過一聲苦。
連英再也看不成電視了,她心情鬱悶地迴到家,看見躺在床鋪上的娘已經睡著了。連英心裏的石頭才落了地,她想這事無論如何不能讓娘知道。連英迴到自己屋裏,躺在床上卻無論如何是睡不著了,她腦子裏反複出現哥哥被公安強按著頭的樣子。她堅決不相信哥哥是殺人惡魔!她一定要為哥哥查個明白。
連英反複想著,一直到了天亮,聽到有人敲門,她拉開門,看見阿珍神色緊張地站在跟前。阿珍是哥哥的戀愛對象,他們兄妹不在家時,阿珍就一直過來照顧娘。哥哥和阿珍談對象也有四五年了,因為沒錢,就一直沒過門。但阿珍已經在對娘盡兒媳的孝順了,這讓連昆兄妹很是感激,連昆發誓今年一定賺夠錢把阿珍迎娶進門。連英也很喜歡這個未來的嫂子。
看來阿珍也從昨晚的電視裏知道了哥哥的事,她把連英拉進屋裏,悄聲地問:“你看了昨晚的電視了嗎?”
連英點點頭。
“這事不能讓嬸嬸知道。”阿珍說。
“我不相信哥哥會殺人!一定是公安抓錯人了!”連英說。
“我也是這麽想的,前年他們就把二楞哥當盜賊抓了,後來還不是放了,還賠了二楞哥兩千塊錢呢。”阿珍說。
“他們早晚也得賠我哥錢!”連英說。
“那是,不過,當初二楞哥放出來還能得到賠錢,是因為有人作證二楞哥沒偷東西。要讓昆哥放出來還讓公安賠錢,也得有人證明昆哥沒殺人。”阿珍雖說和連昆談對象,但仍然和村裏人一樣,把連昆叫做昆哥。
“我就能作證,你也能作證,全花山村的人都能作證,我哥是好人,他不會殺人!”連英理直氣壯地說。
“在這裏說沒用,得到城裏說,跟那些抓昆哥的人說。”阿珍說。
“到城裏,這得花好多錢啊!”
“傻丫頭,要是昆哥人沒有了要錢還有什麽用,殺人是要償命的呀!”
連英想想也是,要是哥哥真的被當作殺人犯槍斃了,這個家就完了。無論如何得救哥哥。連英當即決定去城裏找哥哥。
連英搜遍了全身包括她的箱子,總共隻找出了八元三角錢。家裏僅有的兩百元錢,那是萬萬不能用的,那是給娘看病抓藥的錢。
連英拿著這八元錢心裏犯了難,這八元錢連到城裏的車費都不夠。正在犯難時,阿珍從外麵氣喘籲籲地跑了進來,遞給她一把零零碎碎的錢,說:“這是我的私房錢,有一百多塊呢,你拿著路上花。”
“珍姐……”連英不好意思接阿珍手裏的錢。
“都什麽時候了你還客氣?”阿珍把錢塞進連英的懷裏。
“你放心去吧,嬸嬸這裏有我。”
連英收拾好換洗的衣服時,大保叔手裏拿著一張蓋有公章的紙張跑來了,他看了一眼旁邊的阿珍,把連英拉過一邊悄聲地說:“英妹子,鎮上派出所來電話,說你昆哥在城裏出事了,叫你家裏去個人呢。”
“大保叔,我知道了,我這正要進城呢。”
“唉,阿昆怎麽會殺人呢?我看八成是城裏的公安搞錯了。不管怎樣,你先去看看再說吧。這是村裏給你開的證明。”
大保叔說著遞給連英一張蓋有公章的紙條。
連英接過來,看到紙上用毛筆寫著:
證明
茲有我村村民連英同誌到城裏探望哥哥連昆,請有關部門給予方便,為荷。
花山村村民委員會。
連英收好紙條,向大保叔道謝。
大保叔又看了阿珍一眼說:“你娘在家,阿珍要忙不過來就說一聲,村裏會幫忙的。還有城裏人多,你要多小心,不認識的人別理他。不要隨便吃陌生人的東西。遇到什麽辦不了的事,就給我打電話。”
連英點點頭,她迴到屋裏跟娘說了聲迴學校就走了。
連英迴到學校,找到班主任廖老師家,向他請假。
大概廖老師也從電視裏看到了連昆殺人的事。他自言自語地說“連昆怎麽可能殺人?”
廖老師以前教過連昆,還是連昆的班主任,他很喜歡這個聰明的學生,連昆的輟學讓他一直痛心不已。
當他聽說連英請假是要去城裏找連昆時,他到裏屋翻了一陣,出來時手裏拿著一疊百元鈔票,遞給連英說:“帶點錢吧,城裏可不比鄉下,處處要花錢呢。”
連英看到廖老師手上的錢少說也有一千元,說什麽也不肯收,廖老師就生了氣,把錢硬塞到她衣袋裏。連英淚流滿麵地向老師深深鞠了一個躬。
廖老師把連英送到車站,給她買了車票送上車,又囑咐她路上該注意的事項。直到車子開了,廖老師才下了車。
連英在老師的目送下離開了縣城,踏上了進城的路。
連昆出名不是因為他有什麽驚世駭俗的創舉,而是因為他殺人了,而且連殺了五個人。因為連昆一次所殺人數之多,而被警方定為惡性案件。自治區公安廳派出刑偵和審訊專家趕到桂城指導,國家公安部掛牌督辦。這事也成了桂城的爆炸性新聞。桂城的電視台、電台、報紙等所有媒介都對連昆殺人的事做了詳盡的報道。電視台甚至專門製作了連昆殺人案件的專輯叫《惡魔》,在電視台的不同頻道不同時段滾動播出。
連英是在村裏大保叔家看中秋電視文藝晚會時,看到被荷槍實彈的警察反剪雙手強按著頭的哥哥的,她怎麽也不相信哥哥會殺人,會成為千萬人唾罵的殺人惡魔。警察一定是抓錯人了,就像前年錯把村裏的二楞哥當作盜賊抓走一樣,哥哥是被冤枉的。因為前天晚上哥哥還打電話給她,讓她昨天中午在縣城的汽車站等他,說他買好了月餅,要和她一起迴家過中秋節的。哥哥還在電話裏允諾迴到縣城就給她買一輛自行車。她當時高興得都快跳起來了,放下話筒時,她的心還狂跳不止。擁有一輛自行車是她夢寐以求的事情。她想,買了自行車她就可以和哥哥騎車迴家,再也不用走那漫長而寂寞的路了。她甚至想到某一天,她可以用自行車搭乘娘到縣城玩一迴,娘還沒來過縣城呢。
連英在縣中學讀高中,從家裏到縣城有二十多公裏遠的路,坐車來迴要八塊錢,這是連英差不多半個月的夥食費了,她舍不得花這個錢,每到周末迴家時她都選擇了步行,星期天下午再從家裏步行迴校,來迴一趟路上得花七八個小時。如果有自行車,來迴兩個小時就足夠了。這樣就可以在家裏呆更多的時間,可以幫娘做更多的活。
連英是花山村有史以來第一個考取縣中學的女娃仔。用村裏龍伯伯的話說在舊社會就算是秀才了。連英不知道秀才是什麽,但她知道進了縣中學就離大學校門不遠了。上大學在城裏有一份領工資的工作是她也是花山村人一輩子的夢想,所以她學習非常用功。她知道,全家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家裏窮苦,在她讀小學時,在煤礦打工挖煤的爹爹被垮塌的礦井壓死了,連屍骨也找不到,礦裏派人送來一千元錢就什麽也不管了。全家的生活重擔全部壓在孱弱的娘身上,不久娘也病倒了,正在縣中學讀高中二年級的哥哥不得不含淚背起書包迴家了。
從此,哥哥承擔起了家裏的生活重擔。哥哥起早貪黑地勞作,可那一畝幾分地打出來的糧食僅僅夠一家人糊口,遇上旱澇災害的年頭,連糊口都困難。才十七歲的哥哥就憔悴得像四十多歲的男人了,哥哥太辛苦了!連英曾提出不讀書了迴家幫哥哥,卻被哥哥一頓好罵,哥哥要她全心身讀書,不許她提甚至不讓她想家裏的事,他說一切有他這個哥哥擋著。
連昆是這麽說也是這麽做的,這麽些年來,他獨自承擔著生活的重擔,從不在連英和娘的麵前叫過一聲苦。
連英再也看不成電視了,她心情鬱悶地迴到家,看見躺在床鋪上的娘已經睡著了。連英心裏的石頭才落了地,她想這事無論如何不能讓娘知道。連英迴到自己屋裏,躺在床上卻無論如何是睡不著了,她腦子裏反複出現哥哥被公安強按著頭的樣子。她堅決不相信哥哥是殺人惡魔!她一定要為哥哥查個明白。
連英反複想著,一直到了天亮,聽到有人敲門,她拉開門,看見阿珍神色緊張地站在跟前。阿珍是哥哥的戀愛對象,他們兄妹不在家時,阿珍就一直過來照顧娘。哥哥和阿珍談對象也有四五年了,因為沒錢,就一直沒過門。但阿珍已經在對娘盡兒媳的孝順了,這讓連昆兄妹很是感激,連昆發誓今年一定賺夠錢把阿珍迎娶進門。連英也很喜歡這個未來的嫂子。
看來阿珍也從昨晚的電視裏知道了哥哥的事,她把連英拉進屋裏,悄聲地問:“你看了昨晚的電視了嗎?”
連英點點頭。
“這事不能讓嬸嬸知道。”阿珍說。
“我不相信哥哥會殺人!一定是公安抓錯人了!”連英說。
“我也是這麽想的,前年他們就把二楞哥當盜賊抓了,後來還不是放了,還賠了二楞哥兩千塊錢呢。”阿珍說。
“他們早晚也得賠我哥錢!”連英說。
“那是,不過,當初二楞哥放出來還能得到賠錢,是因為有人作證二楞哥沒偷東西。要讓昆哥放出來還讓公安賠錢,也得有人證明昆哥沒殺人。”阿珍雖說和連昆談對象,但仍然和村裏人一樣,把連昆叫做昆哥。
“我就能作證,你也能作證,全花山村的人都能作證,我哥是好人,他不會殺人!”連英理直氣壯地說。
“在這裏說沒用,得到城裏說,跟那些抓昆哥的人說。”阿珍說。
“到城裏,這得花好多錢啊!”
“傻丫頭,要是昆哥人沒有了要錢還有什麽用,殺人是要償命的呀!”
連英想想也是,要是哥哥真的被當作殺人犯槍斃了,這個家就完了。無論如何得救哥哥。連英當即決定去城裏找哥哥。
連英搜遍了全身包括她的箱子,總共隻找出了八元三角錢。家裏僅有的兩百元錢,那是萬萬不能用的,那是給娘看病抓藥的錢。
連英拿著這八元錢心裏犯了難,這八元錢連到城裏的車費都不夠。正在犯難時,阿珍從外麵氣喘籲籲地跑了進來,遞給她一把零零碎碎的錢,說:“這是我的私房錢,有一百多塊呢,你拿著路上花。”
“珍姐……”連英不好意思接阿珍手裏的錢。
“都什麽時候了你還客氣?”阿珍把錢塞進連英的懷裏。
“你放心去吧,嬸嬸這裏有我。”
連英收拾好換洗的衣服時,大保叔手裏拿著一張蓋有公章的紙張跑來了,他看了一眼旁邊的阿珍,把連英拉過一邊悄聲地說:“英妹子,鎮上派出所來電話,說你昆哥在城裏出事了,叫你家裏去個人呢。”
“大保叔,我知道了,我這正要進城呢。”
“唉,阿昆怎麽會殺人呢?我看八成是城裏的公安搞錯了。不管怎樣,你先去看看再說吧。這是村裏給你開的證明。”
大保叔說著遞給連英一張蓋有公章的紙條。
連英接過來,看到紙上用毛筆寫著:
證明
茲有我村村民連英同誌到城裏探望哥哥連昆,請有關部門給予方便,為荷。
花山村村民委員會。
連英收好紙條,向大保叔道謝。
大保叔又看了阿珍一眼說:“你娘在家,阿珍要忙不過來就說一聲,村裏會幫忙的。還有城裏人多,你要多小心,不認識的人別理他。不要隨便吃陌生人的東西。遇到什麽辦不了的事,就給我打電話。”
連英點點頭,她迴到屋裏跟娘說了聲迴學校就走了。
連英迴到學校,找到班主任廖老師家,向他請假。
大概廖老師也從電視裏看到了連昆殺人的事。他自言自語地說“連昆怎麽可能殺人?”
廖老師以前教過連昆,還是連昆的班主任,他很喜歡這個聰明的學生,連昆的輟學讓他一直痛心不已。
當他聽說連英請假是要去城裏找連昆時,他到裏屋翻了一陣,出來時手裏拿著一疊百元鈔票,遞給連英說:“帶點錢吧,城裏可不比鄉下,處處要花錢呢。”
連英看到廖老師手上的錢少說也有一千元,說什麽也不肯收,廖老師就生了氣,把錢硬塞到她衣袋裏。連英淚流滿麵地向老師深深鞠了一個躬。
廖老師把連英送到車站,給她買了車票送上車,又囑咐她路上該注意的事項。直到車子開了,廖老師才下了車。
連英在老師的目送下離開了縣城,踏上了進城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