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浮生大夢之起靈
盜墓:你們怎麽都喜歡姑奶奶啊? 作者:雪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小時候常常想,人怎麽會窮成這樣?
家裏隻有一套衣服,爹娘總是挑半夜的時候出門勞作。
白天太光亮了。
不是我們這種人應該出現的時候。
人越窮、就越想種更多的糧食,越想種糧食,就越要生孩子。
所以人越窮,生的孩子就越多。
我生得最早、長得最快,爹娘養不起我了。
他們需要一筆錢。
一筆活下去的錢。
那是我唯一一次穿上了家裏的上衣。
衣服很大、很臭,從頭到腳將我勉強罩住。
聽娘說,它是從被水泡爛了的屍體上扒下來的。
那個屍體,比我們富有。
爹穿上了脛衣,用草繩係在腰上,上半身則裸露著。
我們走了半個月。
終於走到鎮上大酒樓旁邊的角落裏。
從日出等到日落。
等著達官貴人吃飽喝足、整理衣襟、閑庭信步地離開。
夕陽將達官貴人的影子拖得那麽長,然後將我們牢牢鎖在他們的陰影裏。
我被掌櫃的帶進了酒樓後廚。
家裏從此少了一件上衣、多了一吊錢。
掌櫃的是對我最好的人,盡管我時常會遭到他的打罵。
但至少他能讓我吃上入口的飯菜、穿上完整的衣服。
掌櫃的兒子跟我差不多大,正在鎮上最好的私塾裏念書。
每天傍晚,天邊微微泛紅的時候,內掌櫃就會戴上她的珠釵,領著丫鬟到私塾門口接她的兒子。
我一旦開始忙前忙後地送菜端水,他們就迴來了。
風雨無阻。
我還認識一對夫婦。
每到初一、十五,他們就會到店裏用飯。
他們總會點最好吃、最昂貴的幾樣。
男人會在各個節日為那個女人準備禮物,有時候是首飾、有時候是胭脂,有時候是親自采的荷花,有時候是親手雕的木牌。
他們常來,所以也眼熟我。
在所有客人裏,我最喜歡他們。
盡管我已經習慣了客人們的辱罵、輕蔑甚至偶爾的出氣責打,我還是喜歡溫和的人、溫和的態度。
更重要的是,大約是看我年紀小、或是看我可憐,他們時常會給我小費。
酒樓包吃包住,所以沒有工錢。
偶爾的一兩錢小費,就是我的收入來源。
我很羨慕他們。
如果他們是我的爹娘就好了。
七歲之後,我再也沒見過爹娘。
每天中午和傍晚,都是酒樓最熱鬧的時候。
客人們高談闊論、舉杯慶祝、言笑晏晏,酒樓人聲鼎沸、飯香四溢,這些都與我無關。
濕冷的擦桌布、滾燙的菜盤、忙碌的腳步、氣急敗壞的催促、頻繁的道歉、油膩的飯後碗筷和饑腸轆轆的肚子——這些,才是我熟悉的伴侶。
這裏發不了財。
我看著攢了三年的半吊錢,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我不想再當個窮人。
士農工商、士農工商。
我沒有土地,也沒有背景,我或許隻能從商。
哪怕當個低賤的富商。
隻要富就好。
再低賤,也不過現在了。
床頭還放著已經洗幹淨的、但徹底爛了的、從屍體上扒下來的上衣。
經商需要本錢。
我想到了那具比我還富有的屍體。
大概大部分屍體都比我更富有。
終於又熬到了年底。
這是我每年唯一能離開酒樓的時候。
春節是每個人都慶祝的節日,不管這個人有多窮。
身後的鎮子響起了鞭炮的劈啪聲,大概是像掌櫃這樣的有錢人放的吧。
聽著鞭炮聲,我跑進了深山。
我也許真的很有當土夫子的天賦,居然第一次就找到了一座大墓。
或許就因為我上輩子是土夫子,所以這輩子才遭了報應?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見到如此多的黃金、銀兩、財寶。
更重要的是,有書。
書、保存得尚且完好的書。
這是什麽黃金、首飾都比不上的。
書太貴了。
太貴了。
我知道讀書的重要性。
君不見掌櫃的都非要逼著自己兒子讀書麽?
我也要讀書。
我用銀兩為自己贖了身,然後就住在墓裏讀書。
餓了就外出打獵,或者拿點錢到最近的農戶家裏買吃的。
一年、兩年、三年……
我終於會識字了、會寫文章了、會寫詩了……
但我還是更想發財。
這大概是以前窮怕了的毛病。
科舉來得太慢,而且我這樣有限的學識大概打動不了考官。
更別說我毫無背景。
務農?
我想到了七歲前的父母——
算了吧。
我拿著身份符牌,站在縣裏的岔路邊,負責分田地的知縣離我不遠。
不知道站了多久,我看了看天色,轉身離開。
讀書不僅會教人如何做人、如何管理天下人,還教人如何經商。
這當然不是直接寫在書上的,畢竟讀書人都看不起商戶。
我隻是通過讀書,知道了人的需求,特別是讀書人,或者說,達官貴人的需求。
他們的臭毛病我太了解了。
我拿著銀子,做起了第一筆生意。
不出意外地,我發財了。
銀子成百上千倍地流迴到我手上,我也有了自己的盤口、人手。
一年後,我拿著足夠的錢,迴到了那座古墓,將欠的錢都補足了。
看著重新被封好的盜洞,我跪在地上,朝主墓室磕了幾下頭。
我還在白天、沒人看到的時候,迴到了記憶裏已經褪色的土屋。
我用那件從屍體上扒下來的上衣包了好幾錠銀子和十幾吊銅錢,然後將它們扔進院子。
這足夠他們生活很久、很久、很久。
我聽見身後有人叫我,但我沒有迴頭。
我已經習慣一個人了。
年歲越來越大,生意也越做越大,手下的人越來越多,又都越來越多地結婚了。
我還是一個人。
我培養了幾個接班的徒弟。
或許是看我太寂寞,徒弟們建議我多入世走走——經商本就是入世的。
我隻是學會了經商,但我沒有學會入世。
我覺得他們說得有道理。
生意繼續越做越大,事情終於慢慢開始逃脫我的掌控,我不由自主地卷進了世俗的洪流中。
我成了皇商。
一時風頭無兩。
但我很清楚,這地位看似風光,實則雷霆雨露皆為君恩。
皇帝日薄西山,新的競爭愈發激烈。
身處這個位置,不是想獨善其身就能做到的。
燕王奪嫡失敗了。
我也跟著被打入天牢。
就快行刑了。
我意識到,自己似乎入世太深了。
我的初心呢?
我有初心麽?
我叫什麽名字呢?
鍘刀終於落下,徒弟們從菜市口將我的身體接迴了故土。
“起、靈——!”
——————
這篇勉強接住了啊啊啊啊啊!qaq
家裏隻有一套衣服,爹娘總是挑半夜的時候出門勞作。
白天太光亮了。
不是我們這種人應該出現的時候。
人越窮、就越想種更多的糧食,越想種糧食,就越要生孩子。
所以人越窮,生的孩子就越多。
我生得最早、長得最快,爹娘養不起我了。
他們需要一筆錢。
一筆活下去的錢。
那是我唯一一次穿上了家裏的上衣。
衣服很大、很臭,從頭到腳將我勉強罩住。
聽娘說,它是從被水泡爛了的屍體上扒下來的。
那個屍體,比我們富有。
爹穿上了脛衣,用草繩係在腰上,上半身則裸露著。
我們走了半個月。
終於走到鎮上大酒樓旁邊的角落裏。
從日出等到日落。
等著達官貴人吃飽喝足、整理衣襟、閑庭信步地離開。
夕陽將達官貴人的影子拖得那麽長,然後將我們牢牢鎖在他們的陰影裏。
我被掌櫃的帶進了酒樓後廚。
家裏從此少了一件上衣、多了一吊錢。
掌櫃的是對我最好的人,盡管我時常會遭到他的打罵。
但至少他能讓我吃上入口的飯菜、穿上完整的衣服。
掌櫃的兒子跟我差不多大,正在鎮上最好的私塾裏念書。
每天傍晚,天邊微微泛紅的時候,內掌櫃就會戴上她的珠釵,領著丫鬟到私塾門口接她的兒子。
我一旦開始忙前忙後地送菜端水,他們就迴來了。
風雨無阻。
我還認識一對夫婦。
每到初一、十五,他們就會到店裏用飯。
他們總會點最好吃、最昂貴的幾樣。
男人會在各個節日為那個女人準備禮物,有時候是首飾、有時候是胭脂,有時候是親自采的荷花,有時候是親手雕的木牌。
他們常來,所以也眼熟我。
在所有客人裏,我最喜歡他們。
盡管我已經習慣了客人們的辱罵、輕蔑甚至偶爾的出氣責打,我還是喜歡溫和的人、溫和的態度。
更重要的是,大約是看我年紀小、或是看我可憐,他們時常會給我小費。
酒樓包吃包住,所以沒有工錢。
偶爾的一兩錢小費,就是我的收入來源。
我很羨慕他們。
如果他們是我的爹娘就好了。
七歲之後,我再也沒見過爹娘。
每天中午和傍晚,都是酒樓最熱鬧的時候。
客人們高談闊論、舉杯慶祝、言笑晏晏,酒樓人聲鼎沸、飯香四溢,這些都與我無關。
濕冷的擦桌布、滾燙的菜盤、忙碌的腳步、氣急敗壞的催促、頻繁的道歉、油膩的飯後碗筷和饑腸轆轆的肚子——這些,才是我熟悉的伴侶。
這裏發不了財。
我看著攢了三年的半吊錢,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我不想再當個窮人。
士農工商、士農工商。
我沒有土地,也沒有背景,我或許隻能從商。
哪怕當個低賤的富商。
隻要富就好。
再低賤,也不過現在了。
床頭還放著已經洗幹淨的、但徹底爛了的、從屍體上扒下來的上衣。
經商需要本錢。
我想到了那具比我還富有的屍體。
大概大部分屍體都比我更富有。
終於又熬到了年底。
這是我每年唯一能離開酒樓的時候。
春節是每個人都慶祝的節日,不管這個人有多窮。
身後的鎮子響起了鞭炮的劈啪聲,大概是像掌櫃這樣的有錢人放的吧。
聽著鞭炮聲,我跑進了深山。
我也許真的很有當土夫子的天賦,居然第一次就找到了一座大墓。
或許就因為我上輩子是土夫子,所以這輩子才遭了報應?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見到如此多的黃金、銀兩、財寶。
更重要的是,有書。
書、保存得尚且完好的書。
這是什麽黃金、首飾都比不上的。
書太貴了。
太貴了。
我知道讀書的重要性。
君不見掌櫃的都非要逼著自己兒子讀書麽?
我也要讀書。
我用銀兩為自己贖了身,然後就住在墓裏讀書。
餓了就外出打獵,或者拿點錢到最近的農戶家裏買吃的。
一年、兩年、三年……
我終於會識字了、會寫文章了、會寫詩了……
但我還是更想發財。
這大概是以前窮怕了的毛病。
科舉來得太慢,而且我這樣有限的學識大概打動不了考官。
更別說我毫無背景。
務農?
我想到了七歲前的父母——
算了吧。
我拿著身份符牌,站在縣裏的岔路邊,負責分田地的知縣離我不遠。
不知道站了多久,我看了看天色,轉身離開。
讀書不僅會教人如何做人、如何管理天下人,還教人如何經商。
這當然不是直接寫在書上的,畢竟讀書人都看不起商戶。
我隻是通過讀書,知道了人的需求,特別是讀書人,或者說,達官貴人的需求。
他們的臭毛病我太了解了。
我拿著銀子,做起了第一筆生意。
不出意外地,我發財了。
銀子成百上千倍地流迴到我手上,我也有了自己的盤口、人手。
一年後,我拿著足夠的錢,迴到了那座古墓,將欠的錢都補足了。
看著重新被封好的盜洞,我跪在地上,朝主墓室磕了幾下頭。
我還在白天、沒人看到的時候,迴到了記憶裏已經褪色的土屋。
我用那件從屍體上扒下來的上衣包了好幾錠銀子和十幾吊銅錢,然後將它們扔進院子。
這足夠他們生活很久、很久、很久。
我聽見身後有人叫我,但我沒有迴頭。
我已經習慣一個人了。
年歲越來越大,生意也越做越大,手下的人越來越多,又都越來越多地結婚了。
我還是一個人。
我培養了幾個接班的徒弟。
或許是看我太寂寞,徒弟們建議我多入世走走——經商本就是入世的。
我隻是學會了經商,但我沒有學會入世。
我覺得他們說得有道理。
生意繼續越做越大,事情終於慢慢開始逃脫我的掌控,我不由自主地卷進了世俗的洪流中。
我成了皇商。
一時風頭無兩。
但我很清楚,這地位看似風光,實則雷霆雨露皆為君恩。
皇帝日薄西山,新的競爭愈發激烈。
身處這個位置,不是想獨善其身就能做到的。
燕王奪嫡失敗了。
我也跟著被打入天牢。
就快行刑了。
我意識到,自己似乎入世太深了。
我的初心呢?
我有初心麽?
我叫什麽名字呢?
鍘刀終於落下,徒弟們從菜市口將我的身體接迴了故土。
“起、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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