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琅舉酒杯的右手微微顫抖,不知道是因為甲胄太重還是因為麵前黑壓壓髒兮兮的百姓們。


    百姓們匍匐在地,男女老少都有,其中老人、女人和孩子居多,僅剩的男人們要不被當作生小奴隸的種奴,要不缺胳膊少腿,瘦成筷子,剩下一口氣吊著命。


    所以說,他穿到認爹大會上了?


    但凡再來晚一點,他名下就要多千把個幹兒子幹閨女。


    上至四五十歲,下至奶娃娃,好得很!


    原主樂意管老頭子老太太叫兒子叫閨女,阿琅可不願意,想起那尷尬的稱唿就牙疼,人類本就壽命短,原主還上趕著讓別人折他壽。


    真特喵的絕了!


    一旁的大胡子男人是阿琅父親的親信,孤兒出身,由大將軍府培養,現在歸阿琅管,黝黑滄桑的臉上白眼珠十分明顯。


    身材也不像電視上演的將軍們穿衣顯瘦,脫衣有肉,而是寬肩膀、大肚子,看起來很耐餓耐造的樣子。


    也是,瘦點的也撐不起五六十、七八十斤的鐵質盔甲,穿布衣的時候戳一刀傷到內髒直接玩完,脂肪能起到防護效果。


    也就是所謂的胖子進icu出來是瘦子,瘦子進icu出來是盒子。


    原主讓百姓們下跪,聽他的指令,阿琅被架在這裏,努力做出嚴肅中帶點溫和的表情,將杯中酒灑到地上。


    “本將軍以杯中酒悼念遇難百姓們,張副將,讓人記錄一下他們的情況,有親人在世的發二兩銀子讓他們投奔親人,鰥寡孤獨調查好身份,先在屯兵處安頓,後續編入臨縣戶籍。


    飯食、房屋安置問題你與軍師他們一起討論,一切費用本將軍負擔。”


    阿琅將認爹環節去掉,隻做安排,先讓百姓安頓下來,剩下的奏請皇帝,多餘的事一概不管。


    當前在位的皇帝還不賴,等著讓皇帝把他掏的這部分銀子再補上。


    不能付費打工,這是原則。


    大不了多在這群百姓麵前誇誇皇帝的仁德,讓百姓們拜佛別拜錯廟門。


    阿琅低垂著眼皮,暗地觀察這群黑壓壓的人,哪個是丁複生,螂有點臉盲。


    百姓太多,光登記就耗費了三天,那些字寫的還行的小兵們都快累的吐舌頭了。


    許多百姓在外族領地生活太久,忘記了家鄉話,加上當奴隸時很少有說話的機會,一出聲舌頭直打結,上一世,原主不在意這些人,沒有發現。


    小兵:“你叫什麽?”


    百姓:“%8($^$#二柱*&*¥…”


    小兵:“好,二柱,你姓什麽?”


    百姓:“&%*”


    小兵:“好,王二柱,拿好牌子。”


    百姓:誰叫王二柱?萬紅樹!


    小兵:好的二柱,走好二柱。


    也沒人跟他說迴家要連名帶姓一起改啊。


    各個登記點差不多情況,阿琅換下一身甲胄,穿著布衣在記錄現場溜達。


    百姓們實在是太髒,認不出來,他揮揮手,讓登記好的百姓先去洗洗澡,水不多,至少把臉抹幹淨。


    ——


    “小將軍,百姓們都安頓好了,會點手藝的單獨分出來,其餘的百姓後日分批派去開荒。”大胡子張副將進帳匯報。


    用種地換糧食,很人性化了。


    阿琅頷首,抱著一卷兵書看的熱火朝天。


    以前讀書,可讀可不讀,現在,不讀要丟螂命,阿琅隻能打起精神來讀。


    “對了,百姓中有沒有特別活躍的?”阿琅隨口一問。


    張副將不是傻子,自然能想到百姓裏可能會混入奸細,表示正逐一排查中。


    阿琅伸出兩根手指輕輕翻頁,前世張副將還提醒過原主,要注意奸細。


    原主認為張副將看不起他,覺得他當將軍是撿現成的,根本不聽勸。


    現在嘛,阿琅巴不得大佬多幫幫他。


    張副將找手下的小兵去調查,阿琅也派手下的螂小兵去調查,兩頭努力。


    軍務還挺重,排兵布陣糧草管理,甚至士兵想吃肉了,想家了,阿琅都得操心,不過多操操心有利於樹立威信。


    此後的幾天,阿琅提筆寫了兩封厚厚的家書,一封給母親,一封給妻子,現在見不到麵,先處一處感情吧。


    丁複生二十五歲,與其他被救百姓相比,算是身上有些肉的,個頭也偏高。


    他拿到身份牌後,裝作無意和當地百姓打聽阿琅的事,裝出一副熱心腸的樣子,幫腿腳不好的人挑水,還會做木工,被分去打桌子板凳。


    他的父親是部落裏的一個小首領,有點小權,除了他之外還有許多兒子,他因為是混血不受父親待見。


    越是不受父親待見的孩子,越渴望受到父親的認可,丁複生想著,要做就做最好,等他利用阿琅立了大功,一定能成為父親最喜歡的兒子。


    過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不把普通人的命當命,這一點,和原主很像。


    並且兩人注定是敵對方。


    張副將很快寫好了一份身份有疑的人員名單,阿琅也從螂小兵那裏拿到一份與其有七成相似的人員名單,暗地裏排查,能夠確定奸細身份的,一夜之間悄無聲息被做掉了。


    當夜。


    “這個人別動,本將軍有用。”


    “丁複生?”


    “對,本將軍看他長得像邱三,明天一早,把他帶過來,本將軍見見。”阿琅露出一個壞笑,左邊臉頰出現一個小酒窩。


    邱三是原主在京城時最討厭的人,整天在原主及原主的一群狐朋狗友麵前陰陽怪氣,恩…禦史家的兒子。


    原則上來講,邱三嫌棄原主的作風,自身應該十分光偉正,但人家偏不,仗著是獨子,納了六房小妾,日子過得一地雞毛,出去玩還到處蹭,一點銀子也不願意掏。


    張副將不認識什麽邱三,既然阿琅想見丁複生,就見見吧。


    ——


    次日天蒙蒙亮,丁複生還不知道阿琅處理好了奸細的事,得知阿琅要招個書童,識字的優先,他作為識字的一員,有人通知他去“麵試”。


    丁複生發現機會來了,好一陣表現,成功當上阿琅的書童。


    接受了幾天培訓,丁複生換上一身新衣,見到阿琅。


    “草民丁複生拜見小將軍!”丁複生上哐哐哐磕了三個頭。


    阿琅沒說讓他起,口中咂摸:“丁複生,名字倒起的文縐縐的。”


    丁複生額頭觸地,既然是書童,當然要好好推銷自己的文采方麵,“草民無父無母,複生這名是草民識字後自己起的。”


    既是複仇的複,也是光複的複。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生。


    “拐彎抹角的,本將軍是個武人,說不了你那文縐縐的話,複生複生,死了又活,幹脆別死得了,你別叫丁複生了,以後改名叫丁不死。”


    丁複生:???


    聽起來似乎有點招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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