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四點多,羅義出現在城南垃圾填埋場的一個大坑邊。


    沉默了片刻,他將身邊幾個黑色的,沉甸甸的大垃圾袋扔進了坑裏。


    天亮後,這幾個垃圾袋將會隨著其他的垃圾被一起填埋,而一條罪惡的生命,也將被深埋地底,仿佛墜入地獄,在無盡的黑暗中腐爛,發臭。


    ……


    馬誌財失蹤的當晚,警方就發布了通緝令,並且對其住所進行了仔細地勘察。


    經勘察發現,馬誌財居住的那間平房後的牆上,有攀爬的痕跡。


    院外小樹林及大野地內,都有新鮮的足跡,經比對,與馬誌財留檔的足跡一致。


    這些足跡在不遠處的公路邊消失。


    一連幾天,警方在全市範圍內進行了大規模的搜查,進出市區的路口都設了檢查站,所有出城的車輛都要接受檢查。


    當然,結果肯定是一無所獲,因為馬誌財已經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那天晚上圍毆廖暉和武明的幾個農村二流子,可算是倒了大黴,被關在刑警隊裏,每天都要被提審好幾遍,看見警察就哆嗦。


    “老實交代,到底是誰找的你們?!”武明一拍桌子,大聲喝問道。


    鼻青臉腫,沒了兩顆門牙的帶頭大哥,坐在審訊椅裏下意識地一哆嗦,慌忙道:“大哥,我不是已經交代過無數遍了嗎?!我們不認識那人,他戴著帽子和口罩,穿的破破爛爛的。”


    “嗬嗬,不老實,我幫你好好迴憶迴憶!”武明冷笑一聲,站起身拿著電警棍走到他身旁。


    帶頭大哥看見電警棍,雙眼瞳孔頓時急劇收縮:“大哥,大哥,我說的實話啊,你別拿那玩意兒出溜我了!”


    武明沒說話,把電警棍搭在鐵質的椅背上,推動開關。


    劈裏啪啦,一陣觸目驚心的藍色電火花閃耀!


    “臥槽!”帶頭大哥一聲慘叫,雙眼翻白,身體緊繃,長發亂甩,啊啊啊地抽搐著。


    一直持續了十幾秒,武明才關了電警棍。


    “唿!”帶頭大哥長出了一口氣,身體宛若一堆爛泥,癱坐在椅子裏,渾身被汗水浸濕,腦袋耷拉著,嘴角冒著白沫子,噗嘟嘟的,就跟泡泡機一樣。


    同樣的場景,在幾個不同的審訊室裏幾乎同時上演著,而口供也幾乎一模一樣。


    他們隻是幾個農村的地賴子,平時隻不過是訛點錢,偷點廢鐵,耍個流氓,欺負個老百姓,哪裏享受過這麽高級的待遇。


    這次他們襲警在先,而且等於間接協助馬誌財逃跑,所以肯定會受到特殊關照。


    幾個迴合下來,這幫二流子想死的心都有了。


    “大哥,我說的都是實話啊!就拿了二百塊錢,你說你們這麽整我幹啥啊!!”帶頭大哥哀嚎了一句,竟然嗷嗷地哭了起來。


    是的,堂堂七尺男兒,竟然被整哭了,可見心裏有多麽的憋屈!


    武明等人麵麵相覷,又好氣又好笑,一時間居然沒招兒了。


    “行了,先把他帶迴去吧。”楚健擺擺手道。


    帶頭大哥哭著被帶走了,灑下一路委屈的淚水。


    “看來他們說的是實話,他們這幾塊料,可沒有馬誌財的那兩下子。”廖暉道。


    武明接話道:“他們喝酒的那個小吃店的老板也問過話了,描述基本和他們一致,而且那地方太偏,連個攝像頭都沒有。”


    楚健點點頭道:“人和地點,肯定都是精心挑選的,以馬誌財的行事風格,不會在這方麵留下破綻。”


    “我就奇了怪了,就他這種人,在這種時候,居然還會有人願意幫助他逃跑?!”廖暉皺眉說了一句。


    “秦檜還有仨朋友呢,你奇怪啥!”武明不以為然地說道:“這個人,肯定是馬誌財最近外出購買食材的時候接觸上的,咱們又不可能對他進行貼身監視,他花錢找一兩個人幫他辦這事兒,也不算啥難事兒吧。”


    楚健叉手冷眼看著二人,默不作聲。


    二人察覺到他目光不善,也就沒敢再說話。


    因為馬誌財失蹤這件事,他倆是第一責任人,要不是他倆開槍,老張他們也不會被引過去,馬誌財也不會失蹤,要是嚴格追究起來,他倆脫警服都是輕的。


    隻不過這兩天忙於抓捕馬誌財,局裏還沒顧得上收拾他倆。


    “隊長,當時那種情況,萬一他們搶槍······”武明嚅囁著就想解釋兩句。


    “閉嘴,你倆的事情,以後再說!”楚健擺手打斷,站起身指著二人道:“現在給你倆一個將功贖罪的機會。”


    “啥機會?!”二人忙問。


    “抓住那個協助馬誌財逃跑的人,他很有可能知道馬誌財的下落。”楚健道。


    “是!”二人異口同聲地答應了一聲。


    ……


    羅義處理完馬誌財,就直接去公司了。


    他在辦公室的沙發上眯了一會,八點準時起來洗漱,又去公司附近的早餐店喝了兩大碗豆漿,吃了十根油條,立刻變得神采奕奕,完全看不出來一點疲態。


    在處理馬誌財的這件事情上,他沒有動用麻哥和大奎,就連去找那幾個二流子,他都是花錢雇了一個流浪漢。


    這裏麵有兩點原因。


    第一,殺人這種事情,他還是習慣自己單幹,這並不是他有癮,而是因為自己幹,更有把握。


    第二,他跟麻哥和大奎,還沒有建立起過命的交情,雖然他相信,隻要他張口,麻哥和大奎肯定不會拒絕,而且就算他倆被警察抓住,也絕不會出賣他。


    但是,這種掉腦袋的事情,還是謹慎一點好,畢竟腦袋隻有一個,掉了就沒了,不可能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小心駛得萬年船啊!


    不過他把這哥倆留了下來,也算是招入麾下了,那就得給他們找點事兒做,要不,人總閑著,就容易蛋疼,而這個蛋一疼呢,他就容易出事兒!


    尤其是麻哥和大奎這樣的,曾經持槍縱橫江湖,手裏人命無數的悍匪,你讓他倆在成天待在家裏,織著毛衣看電視,可能嗎?!


    哥倆非跟他玩命不可!


    就現在這樣安靜了幾個月,已經是很給他麵子了!


    羅義估計,這哥倆肯定已經開始躁動了,他決定找二人談談,征求一下他們的意見,看他們想幹點啥,自己幫一幫,弄個正經買賣先幹著。


    因為你就再牛逼,也不可能,七老八十了,白發蒼蒼,老眼昏花,還顫顫巍巍的端著個槍,指著人家喊:“打……打劫!”


    臥槽,人家扯你嗎?肯定是薅住頭發一頓踢,完事兒直接送公安局!


    居安而思危,此之謂有備無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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