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停留的目光
年代:我真沒想跟前妻閨蜜處對象 作者:恩怨各一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天沒亮,四、五點時下地,一直幹到下午六點多才往家走,四口人都推著一輛獨輪小車,上麵綁著裝滿玉米的尼龍袋子,在小道上晃晃悠悠地往迴走。
裴寂昌跟在小妹身後,老是擔心她栽倒在山坡上,然而寂紅走得很穩,隻是在上坡的時候,姑娘表情十分猙獰,好似要將後槽牙咬碎。
想想原來的事,吃的苦要更重,可家裏的雞蛋都要給何麥吃,還要伺候那個女人,這讓裴寂昌對憨厚、實誠的人感到厭惡。
得先自私,對家裏人好,然後再談給予。
走出後山時,遇到了村裏人,也是剛剛下地往迴走,不過他們說說笑笑,拿草帽扇著細風,連衣服都是幹淨的,看起來很是愜意,與裴家四口產生鮮明的對比。
如小妹,臉龐掛著汗珠,衣服早被泥土和汗水浸濕,看起來髒兮兮的。
這些人是給大隊幹活,然後掙工分拿糧食的,簡單而言,前者給公家幹,老裴家是給自己幹。
“寂昌,你家這收成真不錯呀。”
班曉慶湊到裴寂昌推的小車前,拉開尼龍袋子瞅了一眼,玉米穗子金燦燦的,這該長得多好,不禁羨慕起來。
“老裴家命真好,剛剛搞了獨自經營土地,就趕上了好年景。”
“對呀,這玉米長得真好。”
“這下能在大隊收不少錢嘍。”
......
其他村民也紛紛湊了過去,七嘴八舌地說著,眼下又都嫉妒上了。
老裴抿著嘴笑,啥也沒說,小妹和白辛巧更是低頭不說話,裴寂昌則大聲嚷嚷起來:
“俺們老裴家可給大家開了個好頭,這想要過上好日子呀,就得搞土地獨立經營,反正都是在莊稼地裏坐著,還不如給自己幹,要趕早承包好地才是正事。”
話隻要說出來,聽的人就會去琢磨的,但村裏人還是猶豫,主要是怕,萬一收成不好怎麽辦?
裴寂昌往大隊的方向望去,露出一抹怪異的笑容,又扭頭對班曉慶說,“你晚上在家裏等我,我過去找你。”
“啥事”
班曉慶沉聲問,他要比裴寂昌小幾歲,跟小妹一樣的年紀,但從來沒叫過哥,也犯不著,自認為比悶葫蘆要厲害。
“俺家出事,你們都幫忙了,帶些東西過去感謝。”裴寂昌笑了笑。
“那感情好呀。”
班曉慶嬉皮笑臉起來,抬手摟住裴寂昌的肩膀。
人們走到戲台那裏時,也便四散迴家了,老裴家幾口人的腳步慢了下來,前麵還有一段上山坡的路,得餘點力。
“好香......”
一直低著頭走的小妹,突然抬起頭,這時一輛二八大杠響著鈴鐺,從她的身邊經過。
小妹在看著車子上的人,而裴寂昌在看著小妹。
車上是支書家的那對兒女,許亮騎著車,許晴坐在後座,懷中抱著一個塑料袋,裏麵裝著滿滿的小蛋糕。
沒法比的,村支書的愛人可是鎮子上的教師,人家是領工資的人。
小妹很快往前看了,抿了抿嘴唇後,繼續推著獨輪車前行,但是裴寂昌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許久......
漸漸的,天色暗沉下來。
......
津臨市。津臨大學。
略顯陳舊的校園小道上,路燈昏昏沉沉,兩旁是鬱鬱蔥蔥的老槐樹,偶爾間,落葉隨風飄落,哪哪都是秋的餘味。
一條橫幅高掛,“熱烈歡迎新同學”的字樣,仿佛散發著金光,給人一種莫名的力量,同學們邁著的步伐都變得堅定起來。
這時是晚上七、八點鍾,可校園裏依舊人聲鼎沸,他們四處閑逛著,聊著未來的打算,分享著過往,感受青春氣息,真切地感受到時代在召喚。
“同學,我來幫你!”
一個穿著白色襯衣的男人,將一本書夾在咯吱窩,他加快了步伐,把一位女同學的行李扛在了肩頭。
“太......太麻煩你了。”
何麥小聲感謝,提著小行李快步跟在男人身後,他們兩人穿梭在人群中。
“小事,不必客氣的。”男人扭頭看了一眼女生,感覺這姑娘長得非常水靈,於是才選擇幫忙的,“新生報到嗎?”
“對的!”
何麥用力點頭。
“怎麽來得這麽遲,我也是新生,不過在上午的時候就搬到宿舍了。”
男人邊走邊說。
“家裏有事耽擱了。”何麥小聲迴應,“太麻煩你了,從來沒見過這麽多人,剛才腦袋有點暈,都不知道該往哪裏走了。”
“沒關係的,女生寢室在東邊。”
男人溫和一笑,似乎看出了女生的勞累,於是放慢了腳步,漸漸的,兩人開始並肩行走。
“你是從哪裏過來的,原來插過隊嗎?”
男人隨口聊起。
“我......沒有插過隊,一直待在坪......市裏麵,高中時候病了兩年,就一直在家裏調養,後來靠自習考上了大學。”
何麥的眉頭輕皺,她在說這番話時,其實並不輕鬆,心窩窩處在隱隱作痛。
“挺厲害的,我備考了兩年才考上,之前去外省插過隊,年齡也大一些,今年二十五。”
男人說道。
“我二十。”何麥趕忙說。
“你這個年齡算小的了,我宿舍裏還有過了三十的大哥,人都娶妻生子了,對了,你沒有成婚吧?”
男人淡出一抹微笑,看似以玩笑的口吻詢問,實則目的性很強。
“沒有,我沒有成婚!”
何麥搶著說。
“我也沒有,到了。”男人把行李放在一處台階上,伸出手,“同學,很高興認識你,我叫董宏偉。”
“我是何麥,小麥的麥,我也很高興認識你。”
何麥伸出手,嬌羞地將小手放在董宏偉的手心裏,感覺到很溫暖。
而後董宏偉走了,何麥望著男人離去的背影,眼神漸漸迷離。
他帶著一塊手表,應該是洋品牌,價格便宜不了,他肯定是高幹家庭,白襯衣真的好好看,身上還有淡淡的香水味,而不是一股汗臭味,還有令人作嘔的腳臭。
裴寂昌,你為什麽不同意跟我離婚,就不能去死?還有那個裴寂紅,成天板著一張臉,愁眉苦臉地給誰看?真是賤命,一輩子受苦命......
突然,何麥的麵容變得惡毒起來!
裴寂昌跟在小妹身後,老是擔心她栽倒在山坡上,然而寂紅走得很穩,隻是在上坡的時候,姑娘表情十分猙獰,好似要將後槽牙咬碎。
想想原來的事,吃的苦要更重,可家裏的雞蛋都要給何麥吃,還要伺候那個女人,這讓裴寂昌對憨厚、實誠的人感到厭惡。
得先自私,對家裏人好,然後再談給予。
走出後山時,遇到了村裏人,也是剛剛下地往迴走,不過他們說說笑笑,拿草帽扇著細風,連衣服都是幹淨的,看起來很是愜意,與裴家四口產生鮮明的對比。
如小妹,臉龐掛著汗珠,衣服早被泥土和汗水浸濕,看起來髒兮兮的。
這些人是給大隊幹活,然後掙工分拿糧食的,簡單而言,前者給公家幹,老裴家是給自己幹。
“寂昌,你家這收成真不錯呀。”
班曉慶湊到裴寂昌推的小車前,拉開尼龍袋子瞅了一眼,玉米穗子金燦燦的,這該長得多好,不禁羨慕起來。
“老裴家命真好,剛剛搞了獨自經營土地,就趕上了好年景。”
“對呀,這玉米長得真好。”
“這下能在大隊收不少錢嘍。”
......
其他村民也紛紛湊了過去,七嘴八舌地說著,眼下又都嫉妒上了。
老裴抿著嘴笑,啥也沒說,小妹和白辛巧更是低頭不說話,裴寂昌則大聲嚷嚷起來:
“俺們老裴家可給大家開了個好頭,這想要過上好日子呀,就得搞土地獨立經營,反正都是在莊稼地裏坐著,還不如給自己幹,要趕早承包好地才是正事。”
話隻要說出來,聽的人就會去琢磨的,但村裏人還是猶豫,主要是怕,萬一收成不好怎麽辦?
裴寂昌往大隊的方向望去,露出一抹怪異的笑容,又扭頭對班曉慶說,“你晚上在家裏等我,我過去找你。”
“啥事”
班曉慶沉聲問,他要比裴寂昌小幾歲,跟小妹一樣的年紀,但從來沒叫過哥,也犯不著,自認為比悶葫蘆要厲害。
“俺家出事,你們都幫忙了,帶些東西過去感謝。”裴寂昌笑了笑。
“那感情好呀。”
班曉慶嬉皮笑臉起來,抬手摟住裴寂昌的肩膀。
人們走到戲台那裏時,也便四散迴家了,老裴家幾口人的腳步慢了下來,前麵還有一段上山坡的路,得餘點力。
“好香......”
一直低著頭走的小妹,突然抬起頭,這時一輛二八大杠響著鈴鐺,從她的身邊經過。
小妹在看著車子上的人,而裴寂昌在看著小妹。
車上是支書家的那對兒女,許亮騎著車,許晴坐在後座,懷中抱著一個塑料袋,裏麵裝著滿滿的小蛋糕。
沒法比的,村支書的愛人可是鎮子上的教師,人家是領工資的人。
小妹很快往前看了,抿了抿嘴唇後,繼續推著獨輪車前行,但是裴寂昌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許久......
漸漸的,天色暗沉下來。
......
津臨市。津臨大學。
略顯陳舊的校園小道上,路燈昏昏沉沉,兩旁是鬱鬱蔥蔥的老槐樹,偶爾間,落葉隨風飄落,哪哪都是秋的餘味。
一條橫幅高掛,“熱烈歡迎新同學”的字樣,仿佛散發著金光,給人一種莫名的力量,同學們邁著的步伐都變得堅定起來。
這時是晚上七、八點鍾,可校園裏依舊人聲鼎沸,他們四處閑逛著,聊著未來的打算,分享著過往,感受青春氣息,真切地感受到時代在召喚。
“同學,我來幫你!”
一個穿著白色襯衣的男人,將一本書夾在咯吱窩,他加快了步伐,把一位女同學的行李扛在了肩頭。
“太......太麻煩你了。”
何麥小聲感謝,提著小行李快步跟在男人身後,他們兩人穿梭在人群中。
“小事,不必客氣的。”男人扭頭看了一眼女生,感覺這姑娘長得非常水靈,於是才選擇幫忙的,“新生報到嗎?”
“對的!”
何麥用力點頭。
“怎麽來得這麽遲,我也是新生,不過在上午的時候就搬到宿舍了。”
男人邊走邊說。
“家裏有事耽擱了。”何麥小聲迴應,“太麻煩你了,從來沒見過這麽多人,剛才腦袋有點暈,都不知道該往哪裏走了。”
“沒關係的,女生寢室在東邊。”
男人溫和一笑,似乎看出了女生的勞累,於是放慢了腳步,漸漸的,兩人開始並肩行走。
“你是從哪裏過來的,原來插過隊嗎?”
男人隨口聊起。
“我......沒有插過隊,一直待在坪......市裏麵,高中時候病了兩年,就一直在家裏調養,後來靠自習考上了大學。”
何麥的眉頭輕皺,她在說這番話時,其實並不輕鬆,心窩窩處在隱隱作痛。
“挺厲害的,我備考了兩年才考上,之前去外省插過隊,年齡也大一些,今年二十五。”
男人說道。
“我二十。”何麥趕忙說。
“你這個年齡算小的了,我宿舍裏還有過了三十的大哥,人都娶妻生子了,對了,你沒有成婚吧?”
男人淡出一抹微笑,看似以玩笑的口吻詢問,實則目的性很強。
“沒有,我沒有成婚!”
何麥搶著說。
“我也沒有,到了。”男人把行李放在一處台階上,伸出手,“同學,很高興認識你,我叫董宏偉。”
“我是何麥,小麥的麥,我也很高興認識你。”
何麥伸出手,嬌羞地將小手放在董宏偉的手心裏,感覺到很溫暖。
而後董宏偉走了,何麥望著男人離去的背影,眼神漸漸迷離。
他帶著一塊手表,應該是洋品牌,價格便宜不了,他肯定是高幹家庭,白襯衣真的好好看,身上還有淡淡的香水味,而不是一股汗臭味,還有令人作嘔的腳臭。
裴寂昌,你為什麽不同意跟我離婚,就不能去死?還有那個裴寂紅,成天板著一張臉,愁眉苦臉地給誰看?真是賤命,一輩子受苦命......
突然,何麥的麵容變得惡毒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