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主角的異能力。


    我給主角的異能力做了許多限製。


    因為這個異能力的設計初衷是為了文學作品而不是為了收集異能力。因此百寶箱之類的效果完全不可能是我的側重。


    我從一開始就給了很多限製,這些限製都是為了作品麵世,而不是像很多人以為的那樣故意削弱主角的實力。


    異能力名字本身就與更新有關,標準的設置是為了強調異能力針對的是文豪而不是異能力者,時間限製和能拿到作品本身更是一開始就昭示了這個異能力在強迫主角發布文學作品。


    並且我在很開頭的部分就寫出來了,不發表作品就隻能用一個異能力勉強自保一下,不發表的話,用了一個最新的其他的就會被封印,進一步把這種強製性強化了。


    因此發布作品才是這個異能力的核心,而不是收集異能力。


    收集的概念在我看來也是因為文豪與文學作品而產生意義而不是因為異能力本身,異能力隻是第一層,一旦收集到,勢必會發布,否則就隻能閑置,因此請別再質疑女主為什麽不使用了,我難道不是一開始就沒打算讓她隨便用嗎?


    因為這個邏輯過於複雜,我再具體說一下,意思就是,已發表的如《唐草物語》《醉舟》《地獄一季》《死魂靈》這一類沒有同款同名異能力的,是毫無限製的;


    而《白鯨》《年輕的命運女神》還有那個分身異能力我取名九國重影的,這個世界有人在使用,那麽在我的設計裏,他們原住民的使用優先級必須高於穿越者主角,因此是有時長限製的需要累計的;


    而未發表的那些,則是永遠隻能用一個,譬如用了汙濁了的憂傷之後就不再能用之前獲得的所有未解鎖異能力,包括龍彥之間,天衣無縫,蓋茨比這些全部;


    而後,新獲得的異能力可以用於替換它,因此,當時,使用了還未發表的分身異能力之後就用不了重力異能了,我那迴才想起使用白鯨去橫濱而不是重力;


    而最新的情況是,女主在沒有發表外套的情況下用了傳送(這本走出版路線,時間上會稍慢一些,但我沒有忘記它),毫無疑問,外套之前的一切未解鎖異能力都不能用了。


    而在昨天的章節,女主當然已經獲得了魏爾倫的異能力,她可以用,但是用了就用不了傳送了,我認為,傳送派上用場的地方會更多,僅此而已。


    於是,每次被封印了重要的異能力,我都會想辦法引導作品發表,譬如蓋茨比,譬如奎因的小說,譬如中也的詩,你們有多少人發現我的意圖了呢?


    本文的主題和異能力百寶箱沒關係,雖然它確確實實是個百寶箱,真的確確實實之後靠數量就能很強。


    最後,我得跟你們道歉,因為我看了十多年同人小說的刻板習慣,我在起原題目時犯了錯誤,起了一個有點爽文風格的題目,我本以為我的女主是大小姐,且最後能獲得那個稱號,不算騙人,結果導致許多奔著像是個爽文來的人覺得十分憋屈,覺得女主並不強,浪費這種異能力,這確實是我的問題吧。


    就這樣,寫得很長,感謝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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