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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趙淩然來說,出席這種酒會簡直就是折磨,他對這些所謂的成功或名流人士一點興趣都沒有,但礙於父母的再三堅持,才不得已出席,他們有句話說得沒錯,既然想自己創業,多認識一些這樣的人也沒什麽壞處,順便學學經商之道也未嚐不可。
隻不過在酒會開始之後,他就把學習經商之道這件事給忘得一幹二淨,前來有意接近的富家小姑娘讓他花盡了心思打發,在幾乎快磨破了嘴皮子之後才想著逃之夭夭。
轉眼之際,趙淩然看到了一個人。
一個他永遠不會想到,會在他之後的十年中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記的一個人。
那個人穿著一身深藍的西裝,棱骨分明,身材修長,斜靠在欄杆上,手中的紅酒杯有一下沒一下的晃動兩下,若有所思。
旁邊人來人往,偶爾有人搭訕,他隻淡淡的敷衍兩句後,便在對方遺憾的退場下而告終。
看來今天這酒會中,除了他,竟還有如此受人歡迎的男人。
趙淩然的目光鎖定了許久,嘈雜的人聲終於將他神遊的思緒給拉了迴來,像是在哪裏見過卻怎麽也想不起來,這種似曾相識的感覺趨勢著他主動的靠近了那個人。
“一個人喝酒多無聊,我陪你?”他走過去,按照一慣不拘小節的風格準備跟他碰一碰杯子。
這輩子大概都不會想到,自己也有被打臉的一天。
伸出去的杯子在即將要跟對方的杯壁碰觸的時候,卻見他立馬移開了手,眼見著紅酒杯被他提到了另一處,那個人定定的看著他,有些不耐煩。
不耐煩......
趙淩然頓時意識到自己的麵子和裏子都碎了一地,自尊心作祟,讓他很想將麵子再拾一拾。
“趙淩然,趙錢孫李的趙,淩雲壯誌的淩,怦然心動的然,室內設計師。”
誰知對方隻將眼皮抬了抬,並沒有打算將手伸出來跟他友好的握一握,滯了半晌,大概是考慮到總讓人熱臉貼冷屁股總是不好的,於是算是很給麵子的薄唇動了動:“吳奕維,服裝設計師。”
在趙淩然淺薄的印象裏,對服裝設計師這個行業,大都是女性居多,當然男的也不在少數,但總有些荷爾蒙不夠發達的看法,今日一見此人,頓時覺得自己頭發不長見識也相當的短了。
此人不但長得不錯,渾身上下無不散發著男性荷爾蒙的魅力,前不久還暗罵那些富家女是個顏控的花癡,但此時趙淩然覺得自己罵得有些早了。
現在巴巴的盯著人家看,滿腦子都在思索著要如何打開他話匣子的自己,跟花癡也沒什麽區別了。
“今天天氣不錯。”
“這酒不錯。”
“這裏的環境也不錯。”
男人轉過身,換了個方向,目視著欄杆外的前方,趙淩然往他身邊湊了湊,那句“你也不錯”是打死也不敢說出口了。
“有心事?”一向以臉皮自居的人,怎麽可能輕易言敗。
對方迴過頭,終於再次看著他:“有。”
“說來聽聽。”眼見著有了希望,比任何時候都要高興:“都說酒逢知己千杯少,說不定我們倆也能成知己呢。”
“我在想。”他不怒也不笑,淡得跟白開水一樣:“怎麽才能讓你知趣點。”
好吧,當他剛剛的話沒說。
將杯中酒一飲而淨,速度太快嗆到了氣管,忍不住頻頻咳嗽,眼前遞過來一張紙巾:“捂著嘴咳嗽,細菌都傳我這裏了。”
話雖直白,但在今日的談話中已經算是字數最多的一句,趙淩然全然把他當場了曙光的來臨,笑嘻嘻的接過了紙巾:“是不是長得好看的人都這麽高冷,我老大也這樣。”
吳奕維突然就有些哭笑不得,這才端詳了一番他,片刻之後,方才很認真的迴答他道:“應該不是。”
趙淩然又往他身邊湊了湊,兩人挨得很近,但對方並沒有動,這讓他心頭的小花兒瞬間開放了起來。
鼻子嗅了嗅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味道跟我差不多,看來咱倆的眼光一樣。”
“客戶送的,放著也浪費。”
“你叫奕維?”他細想著這兩個字應該怎麽寫。
“吳奕維。”
“奕維......是哪個奕?哪個維?”
隻聽得淺淺的一聲歎息:“你不覺得這樣的聊天很無聊嗎?”
他當然不覺得了,但對方既然這麽說了,立馬想著是不是該換個話題好些,卻見人轉身離開了。
他追了幾步,輕喊了幾聲,對方始終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
這一刻,他突然就急了,就好像有什麽重要的東西從他身邊脫離了出去,讓他有些莫名的心慌。
他還沒留下他的聯係方式,還沒有跟他正式的介紹自己,還沒有問出關於他的一些事......
眾目睽睽之下,腦子一熱脫口而出:“給我留一個你的電話號碼啊,我好找你啊!”
這一嗓子,驚得眾人都迴頭看著他,但很快又恢複了熱鬧,因為吳奕維早就消失不見,眾人都以為誰家的小少爺又在對著某個少女犯花癡呢。
空手而歸的趙淩然在簡陋的辦公室裏生了好一會的悶氣,直到周晉和楚原進來,他的氣才收斂了一點。
周晉習慣性的踢了踢他:“公司剛成立你就到處閑逛,不知道幫著老大分擔點?”
趙淩然十分委屈:“我這不也是為了拓展業務才去的,你以為我想去啊,鬼才想去那種地方,我一天到晚比狗都累還得被你數落。”
周晉白了他一眼:“你也就敢對著我抱怨,有本事跟老大說啊。”
趙淩然一聽,立馬來了精神,“老大!你認不認識一個叫吳奕維的?”
楚原的心思還在電腦屏幕上,一把推開了那張擋著屏幕的俊臉,誰知他並不介意,隻抿了抿嘴,似乎做了什麽重要的打算:“老大......我如果告訴你我喜歡上了一個男人,你會不會瞧不起我?”
男人眼皮子都沒抬:“吃閉門羹了?”
“嗯。”老實的承認:“我突然發現,還真的有一見鍾情這種事,以前我都覺得是扯淡。”
他就像個孩子,對著自己的兄弟訴說著心中的不快和委屈,男人這才將目光從電腦屏幕上收了迴來,“多跟你周哥哥討教經驗,這種事,他比較在行。”
周晉的哀嚎聲立馬響起:“哇塞老大,你這話說得好像我談了無數場戀愛似的,我是個正人君子好不好,幹什麽!走開!老大!你管管這家夥......這種事我哪裏知道......行行行,你住手!.......細聊,細聊......”
趙淩然這才打住了撓他癢癢的手,嬉皮笑臉的湊了上去。
周晉恨不得將這張生得好看但又十分欠揍的臉給按到沙發底下去。
在周晉毫無實戰經驗的建議之下,加上趙淩然堅持不懈的努力,終於將吳奕維這三個字給搞明白了一些。
出類拔萃的長相和高人一等的才華,讓人很容易就忽略他的家境,生於普通家庭的男人,卻擁有著超人的設計水準,在很小的時候,這種技能就脫穎而出,在高中時代,就獲獎無數次,大學時候更代表學校參加各項比賽,拿獎拿到手軟。
這樣的一個人,竟然拒絕了大公司的邀請,去了一家並不起眼的小公司當起了小小的設計師,就這一點就讓趙淩然頗感驚訝,但再想想,或許他們就是同一類人,不按常理出牌,不喜歡循規蹈矩的方式。
用著各種蹩腳的借口,總想跟他走得近一些,可屢屢受挫,雖然幾次接觸下來,吳奕維對他已不再是初見時的防備和距離,但言談之間,仍存在生疏。
三番五次之下,他終於急眼了。
對著埋頭看設計稿的人,趙淩然一咬牙,一跺腳:“老子明擺著告訴你,老子喜歡你,看見你老子就開心,你就告訴老子,你喜不喜歡老子!”
就見著這個男人緩緩的放下了手中的筆,又慢慢的抬起頭來,眯著眼睛看著他,就像看著一隻待宰的小羊羔。
鏗鏘有力的吐出三個字:“不喜歡。”
他像個泄了氣的皮球:“你有種!”
或許是當日的堅持值已經達到了極限,趙淩然氣唿唿的離開,並暗自發誓,不把此人拿下絕不為人!並計劃好了明天要用何種的方式再次見到他。
可沒想到的是,第二天,他沒再見到他。
他的同事告訴他,他隻是來這裏實習的,昨天是他實習期的最後一天。
至此趙淩然懊惱不已,因為,迄今為止,他還是沒要到他的聯係方式。
尋遍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養成了看到似曾相識的背影都會忍不住逗留許久的習慣,卻從未再出現真正的那個人的身影。
這段連對方去了哪裏都不知道的情感,被他視為了初戀,趙淩然一直將這段情感放在了尋找的希望裏,隨著時間的推移,又漸漸的被藏在了心髒的某處。
不再提及。
但不代表忘記。
他仍在期待,那個人的出現,哪怕是微乎其微的希望,都不曾放棄。
從此以後,他給身邊人的感覺,卻是個流連於花叢中的紈絝子弟,殊不知,這個紈絝子弟內心深處住著的,是一個讓他執著了十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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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趙淩然來說,出席這種酒會簡直就是折磨,他對這些所謂的成功或名流人士一點興趣都沒有,但礙於父母的再三堅持,才不得已出席,他們有句話說得沒錯,既然想自己創業,多認識一些這樣的人也沒什麽壞處,順便學學經商之道也未嚐不可。
隻不過在酒會開始之後,他就把學習經商之道這件事給忘得一幹二淨,前來有意接近的富家小姑娘讓他花盡了心思打發,在幾乎快磨破了嘴皮子之後才想著逃之夭夭。
轉眼之際,趙淩然看到了一個人。
一個他永遠不會想到,會在他之後的十年中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記的一個人。
那個人穿著一身深藍的西裝,棱骨分明,身材修長,斜靠在欄杆上,手中的紅酒杯有一下沒一下的晃動兩下,若有所思。
旁邊人來人往,偶爾有人搭訕,他隻淡淡的敷衍兩句後,便在對方遺憾的退場下而告終。
看來今天這酒會中,除了他,竟還有如此受人歡迎的男人。
趙淩然的目光鎖定了許久,嘈雜的人聲終於將他神遊的思緒給拉了迴來,像是在哪裏見過卻怎麽也想不起來,這種似曾相識的感覺趨勢著他主動的靠近了那個人。
“一個人喝酒多無聊,我陪你?”他走過去,按照一慣不拘小節的風格準備跟他碰一碰杯子。
這輩子大概都不會想到,自己也有被打臉的一天。
伸出去的杯子在即將要跟對方的杯壁碰觸的時候,卻見他立馬移開了手,眼見著紅酒杯被他提到了另一處,那個人定定的看著他,有些不耐煩。
不耐煩......
趙淩然頓時意識到自己的麵子和裏子都碎了一地,自尊心作祟,讓他很想將麵子再拾一拾。
“趙淩然,趙錢孫李的趙,淩雲壯誌的淩,怦然心動的然,室內設計師。”
誰知對方隻將眼皮抬了抬,並沒有打算將手伸出來跟他友好的握一握,滯了半晌,大概是考慮到總讓人熱臉貼冷屁股總是不好的,於是算是很給麵子的薄唇動了動:“吳奕維,服裝設計師。”
在趙淩然淺薄的印象裏,對服裝設計師這個行業,大都是女性居多,當然男的也不在少數,但總有些荷爾蒙不夠發達的看法,今日一見此人,頓時覺得自己頭發不長見識也相當的短了。
此人不但長得不錯,渾身上下無不散發著男性荷爾蒙的魅力,前不久還暗罵那些富家女是個顏控的花癡,但此時趙淩然覺得自己罵得有些早了。
現在巴巴的盯著人家看,滿腦子都在思索著要如何打開他話匣子的自己,跟花癡也沒什麽區別了。
“今天天氣不錯。”
“這酒不錯。”
“這裏的環境也不錯。”
男人轉過身,換了個方向,目視著欄杆外的前方,趙淩然往他身邊湊了湊,那句“你也不錯”是打死也不敢說出口了。
“有心事?”一向以臉皮自居的人,怎麽可能輕易言敗。
對方迴過頭,終於再次看著他:“有。”
“說來聽聽。”眼見著有了希望,比任何時候都要高興:“都說酒逢知己千杯少,說不定我們倆也能成知己呢。”
“我在想。”他不怒也不笑,淡得跟白開水一樣:“怎麽才能讓你知趣點。”
好吧,當他剛剛的話沒說。
將杯中酒一飲而淨,速度太快嗆到了氣管,忍不住頻頻咳嗽,眼前遞過來一張紙巾:“捂著嘴咳嗽,細菌都傳我這裏了。”
話雖直白,但在今日的談話中已經算是字數最多的一句,趙淩然全然把他當場了曙光的來臨,笑嘻嘻的接過了紙巾:“是不是長得好看的人都這麽高冷,我老大也這樣。”
吳奕維突然就有些哭笑不得,這才端詳了一番他,片刻之後,方才很認真的迴答他道:“應該不是。”
趙淩然又往他身邊湊了湊,兩人挨得很近,但對方並沒有動,這讓他心頭的小花兒瞬間開放了起來。
鼻子嗅了嗅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味道跟我差不多,看來咱倆的眼光一樣。”
“客戶送的,放著也浪費。”
“你叫奕維?”他細想著這兩個字應該怎麽寫。
“吳奕維。”
“奕維......是哪個奕?哪個維?”
隻聽得淺淺的一聲歎息:“你不覺得這樣的聊天很無聊嗎?”
他當然不覺得了,但對方既然這麽說了,立馬想著是不是該換個話題好些,卻見人轉身離開了。
他追了幾步,輕喊了幾聲,對方始終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
這一刻,他突然就急了,就好像有什麽重要的東西從他身邊脫離了出去,讓他有些莫名的心慌。
他還沒留下他的聯係方式,還沒有跟他正式的介紹自己,還沒有問出關於他的一些事......
眾目睽睽之下,腦子一熱脫口而出:“給我留一個你的電話號碼啊,我好找你啊!”
這一嗓子,驚得眾人都迴頭看著他,但很快又恢複了熱鬧,因為吳奕維早就消失不見,眾人都以為誰家的小少爺又在對著某個少女犯花癡呢。
空手而歸的趙淩然在簡陋的辦公室裏生了好一會的悶氣,直到周晉和楚原進來,他的氣才收斂了一點。
周晉習慣性的踢了踢他:“公司剛成立你就到處閑逛,不知道幫著老大分擔點?”
趙淩然十分委屈:“我這不也是為了拓展業務才去的,你以為我想去啊,鬼才想去那種地方,我一天到晚比狗都累還得被你數落。”
周晉白了他一眼:“你也就敢對著我抱怨,有本事跟老大說啊。”
趙淩然一聽,立馬來了精神,“老大!你認不認識一個叫吳奕維的?”
楚原的心思還在電腦屏幕上,一把推開了那張擋著屏幕的俊臉,誰知他並不介意,隻抿了抿嘴,似乎做了什麽重要的打算:“老大......我如果告訴你我喜歡上了一個男人,你會不會瞧不起我?”
男人眼皮子都沒抬:“吃閉門羹了?”
“嗯。”老實的承認:“我突然發現,還真的有一見鍾情這種事,以前我都覺得是扯淡。”
他就像個孩子,對著自己的兄弟訴說著心中的不快和委屈,男人這才將目光從電腦屏幕上收了迴來,“多跟你周哥哥討教經驗,這種事,他比較在行。”
周晉的哀嚎聲立馬響起:“哇塞老大,你這話說得好像我談了無數場戀愛似的,我是個正人君子好不好,幹什麽!走開!老大!你管管這家夥......這種事我哪裏知道......行行行,你住手!.......細聊,細聊......”
趙淩然這才打住了撓他癢癢的手,嬉皮笑臉的湊了上去。
周晉恨不得將這張生得好看但又十分欠揍的臉給按到沙發底下去。
在周晉毫無實戰經驗的建議之下,加上趙淩然堅持不懈的努力,終於將吳奕維這三個字給搞明白了一些。
出類拔萃的長相和高人一等的才華,讓人很容易就忽略他的家境,生於普通家庭的男人,卻擁有著超人的設計水準,在很小的時候,這種技能就脫穎而出,在高中時代,就獲獎無數次,大學時候更代表學校參加各項比賽,拿獎拿到手軟。
這樣的一個人,竟然拒絕了大公司的邀請,去了一家並不起眼的小公司當起了小小的設計師,就這一點就讓趙淩然頗感驚訝,但再想想,或許他們就是同一類人,不按常理出牌,不喜歡循規蹈矩的方式。
用著各種蹩腳的借口,總想跟他走得近一些,可屢屢受挫,雖然幾次接觸下來,吳奕維對他已不再是初見時的防備和距離,但言談之間,仍存在生疏。
三番五次之下,他終於急眼了。
對著埋頭看設計稿的人,趙淩然一咬牙,一跺腳:“老子明擺著告訴你,老子喜歡你,看見你老子就開心,你就告訴老子,你喜不喜歡老子!”
就見著這個男人緩緩的放下了手中的筆,又慢慢的抬起頭來,眯著眼睛看著他,就像看著一隻待宰的小羊羔。
鏗鏘有力的吐出三個字:“不喜歡。”
他像個泄了氣的皮球:“你有種!”
或許是當日的堅持值已經達到了極限,趙淩然氣唿唿的離開,並暗自發誓,不把此人拿下絕不為人!並計劃好了明天要用何種的方式再次見到他。
可沒想到的是,第二天,他沒再見到他。
他的同事告訴他,他隻是來這裏實習的,昨天是他實習期的最後一天。
至此趙淩然懊惱不已,因為,迄今為止,他還是沒要到他的聯係方式。
尋遍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養成了看到似曾相識的背影都會忍不住逗留許久的習慣,卻從未再出現真正的那個人的身影。
這段連對方去了哪裏都不知道的情感,被他視為了初戀,趙淩然一直將這段情感放在了尋找的希望裏,隨著時間的推移,又漸漸的被藏在了心髒的某處。
不再提及。
但不代表忘記。
他仍在期待,那個人的出現,哪怕是微乎其微的希望,都不曾放棄。
從此以後,他給身邊人的感覺,卻是個流連於花叢中的紈絝子弟,殊不知,這個紈絝子弟內心深處住著的,是一個讓他執著了十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