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宇寧掙到了他這一世的第1筆稿費。


    這讓他大受鼓舞。


    60塊錢可不是一個小數目了。


    當天迴到家,他就接著開始小說的創作了。


    他投稿了18首詩,夠詩刊雜誌刊登兩至三個月的了。但現在的詩刊除了現代詩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詩歌形式,比如古體詩,甚至包括一些農民詩這種民間詩歌,所以留給他這種現代詩的每期版麵空間沒那麽大,所以,他同時要開展其他文學類型的創作,尤其是字數多的小說的創作。


    他想寫的第1篇小說就是前世那篇有名的小說傷痕。


    正是這篇小說,開創了一個新的文學流派,傷痕文學。


    八十年代的文學熱,始於“傷痕文學”,之後“新時期文學”、“反思文學”、“尋根文學”、“先鋒文學”各領風騷。


    傷痕文學的名稱,就是得名於這篇小說傷痕的名字。


    前世這篇小說是上滬的盧新華在1978年的4月份創作的,當時他是1977年恢複高考之後的首屆大學生,也就是77屆的大學生,他是1978年3月份入學,他考入了複旦大學的中文係。


    這篇小說就是他在入學一個多月後創作的。


    當時他創作後是發表在學校的牆報上。


    這篇小說首先是在學校內部名噪一時,到了4個月之後,也就是1978年的8月份,上滬的文匯報采用了這篇文章發表在報紙上,這才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巨大的轟動。


    盧新華也因為這篇小說而成為80年代初國內文學的寵兒。但是後來他並沒有繼續走文學的道路,而是出國去北美謀生去了。


    其實傷痕文學的發軔之作並不是傷痕這篇短篇小說,而是發表在1977年11月人民文學上的班主任,這是京城的作家劉心武創作的。也是一篇短篇小說。


    劉心武創作這篇班主任,正是在1977年的夏天的時候,也就是季宇寧現在想寫一些小說的時候。


    根據前世劉新武的迴憶,他是在今年夏天通過郵寄向人民文學雜誌社投稿這篇小說的。之後又到人民文學雜誌社去改稿了一段時間,最終是11月才發表出來的。


    也許劉心武此時已經將這篇小說郵寄到了人民文學雜誌社,也許劉新武此時還沒有完成班主任這部小說。


    所以季宇寧要寫一篇傷痕文學類型的小說,在這個時間並沒有太超前。


    他花了三天多的時間,到星期四的時候,寫完了這篇小說。


    這次他可不是完全照抄,而是進行了一些再創作。


    前世的傷痕這篇小說是7000字左右,而且這篇小說和班主任相同的是,都采用了這個年代比較常見的那種說教式的行文風格,也就是那篇誰是最可愛的人的那種寫作手法。


    這在前世的季宇寧看來,這樣寫是介乎於小說和宣傳稿之間的,純粹的文學價值要少一些。


    他改後的小說,多了幾千字,達到11,000字左右。這個字數仍然屬於短篇小說。現在這個年代,短篇小說和中篇小說的界限是25,000字,在25,000字以上的是中篇小說,如果超過13萬的,這算長篇小說了。


    小說的背景仍然放在上滬這個城市。而他的前身就曾經在蘇省蘇中那邊插隊過,當時當地的知青很多也是來自於上滬。所以對上滬的生活比較了解,這也算很正常。


    小說的內容仍然是母女倆因那個時代而造成的傷痕,但是他修改後把這篇小說的立意拔高了,他把這個傷痕沒有停留在那幾年給個人和家庭造成的痛苦,而是把這個傷痕放大到了國家民族的傷痕。


    所以他這樣的傷痕,還同時包含著愛國的主題。


    他有著後世的見識,這是這個時代的人所不能比的。


    寫完傷痕,他又接著開始創作小說牧馬人。


    前世牧馬人這篇小說原名叫靈與肉,是發表在80年的9月份西北的一個刊物上。


    這篇小說可以算作是與傷痕文學幾乎是同時出現的反思文學的代表作。


    這篇小說後來被改編成電影牧馬人,在國內的影響非常大。


    前世這篇小說原本是中篇小說,作者寫了5萬字,但是由於刊物的篇幅有限,被編輯砍下去三分之二,變成了1萬多字,也就變成了短篇小說。


    季宇寧寫的幾乎就是作者的原稿,不僅如此,他還加了不少自己的東西。他估計完稿的字數會超過5萬字。


    小說故事背景提前到了七七年這個時候,主人公仍然是老右,雖然前世全部摘帽是在明年年初,但這兩年已經有不少平反的了。另外這時候中美還沒有建交,但是轉經香江來國內的華僑華人還是有不少的。


    主人公許靈均的相貌完全就是按照季宇寧自己來描述的,高大英俊,帶有些憂鬱。


    小說中還從他父親的口中說出了靈均這個名字的由來。


    這個名字來自於離騷中的‘名餘曰正則兮,字餘曰靈均’。由於是長房長孫所受到的優待,靈均這個名字就是最好的名字。


    他父親始終掛念他,這才轉道香江來國內。並不是原著中因為自己的其他繼承人不中用,才轉而想到國內的長子。


    而許靈均拒絕他父親出國的理由,是他不願意出國去做二等公民。這時候北美還沒有一個華人的議員。而且這種狀況還繼續維持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他不願意出去隻享受物質方麵的優厚待遇,他更看重的是自己精神上的寄托,那就是他的國家,他現在正在當老師的學校,和他在西北那個偏遠地方的鄉親和他的小家。


    他說華夏人將來一定會利用全世界的技術、能源、資金和人才來發展自己,再也不會隻苦著自己。


    將來國家好了,他也會有錢了,他會帶著家人以旅遊探親的機會去北美看望他的父親,也希望他的父親能夠經常迴到自己的國家來看看。


    季宇寧改後的這篇牧馬人,比起前世多了自己來自後世的見識和自信。


    所以他寫的這篇小說將會更加真切入理和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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