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秦漢時期的中國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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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時期是中國音樂發展的重要階段,其音樂特點和形式豐富多樣,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 音樂特點:
- 風格多樣:秦代音樂風格莊嚴肅穆、悲壯豪邁,這與當時國家統一的政治格局及戰爭氛圍相關;漢代音樂則更注重文藝性和感染力,體現出當時經濟、文化繁榮的局麵。例如,在祭祀等重大場合的音樂往往莊嚴肅穆,而在宮廷宴飲等場合的音樂則更具文藝性和歡快氛圍。
- 情感豐富:音樂成為人們表達情感的重要藝術形式,無論是對生活的感悟、對神靈的敬畏崇拜,還是軍隊的豪情與戰鬥精神等,都能通過音樂得以展現。像宗教音樂中,人們通過吟詠、禱告來表達對神靈的敬畏;戰爭音樂則以慷慨激昂的旋律表現軍隊的英勇無畏。
- 強調節奏感和節律美:注重音樂的節奏性和韻律美,通過強烈的節奏感來表現音樂的情感和意境,這在樂器演奏中表現尤為突出,演奏者需具備高超技巧和準確節奏感。比如在鼓樂演奏中,強烈的節奏能帶動聽眾的情緒,使其更深刻地感受音樂的魅力。
- 追求自然和諧美:追求音樂的自然性和真實性,以及和聲的和諧與協調。在曲式上,注重完整性和內在邏輯性,強調起承轉合和疏密有致的結構安排。例如一些民間歌謠,其旋律和節奏的發展自然流暢,給人以和諧舒適的感覺。
- 崇尚樸素和深沉:不追求華麗裝飾和複雜技巧,而是注重表達音樂的內在情感和精神內涵,反映出當時社會的深沉和莊重。如古琴音樂,其質樸的音色和簡約的演奏方式,卻能傳達出深遠的情感和意境。
- 音樂形式:
- 器樂:
- 種類豐富:包括弦樂(如琴、瑟)、管樂(如簫、笛)、打擊樂(如鼓)等。其中,以琴、瑟為代表的彈撥樂器成為主流,音色婉轉悠揚,富有詩情畫意;簫、笛等吹管樂器則熱情豪放,具有奔放的藝術風格。
- 演奏形式多樣:有獨奏、合奏等形式。獨奏能展現樂器的獨特音色和演奏者的個人技巧,如著名的琴曲《高山流水》;合奏則講究樂器之間的配合協調,營造出豐富的音樂層次和氛圍。
- 聲樂:
- 宮廷歌舞:主要用於宮廷宴會、祭祀等場合,曲調優美婉轉,歌詞典雅高貴,表現出時代的宏偉和尊貴。例如在宮廷祭祀活動中,特定的宮廷歌舞音樂配合莊重的儀式,彰顯皇家威嚴和對神靈的敬意。
- 民間歌謠:以生活為主題,歌詞樸實真摯,曲調歡快動聽,反映當時人民的生活狀況和情感世界。像各地的勞動號子,在人們勞作時傳唱,既協調了勞動節奏,又表達了勞動者的情感和生活態度。
- 吟詠:一種富有節奏感和韻律感的歌唱方式,常用於詩詞的吟唱,強調詩詞的韻律和意境表達。在文人雅士的聚會中,常常會進行詩詞吟詠活動,通過音樂的形式更好地展現詩詞的韻味。
- 鼓吹樂:
- 起源與發展:秦漢時期發展充分且受歡迎,起源不詳,有觀點認為其前身在秦漢之前就已存在,後吸收了少數民族樂器和音樂風格,又雜合中原音樂形成。它始以外族音樂為主,進入中原後因嘹亮雄壯被用於軍樂,後與各地民間音樂結合,形成不同風格的鼓吹樂。
- 樂器與演奏形式:主要使用吹奏樂器(簫、笳、角)和打擊樂器(鼓、鐃、錚等),常伴有歌唱。根據樂器配置和用樂場合不同,西漢時分為鼓吹(有簫、笳,用於朝會、道路等)和橫吹(有鼓、角,為馬上所奏);鼓吹後來又有“黃門鼓吹”(用於宮廷官署、宴飲禮儀)和“短簫鐃歌”(作為軍樂)等形式。
- 相和歌:
- 形成與演變:最初產生於民間無伴奏歌謠,繼承了周代“國風”和戰國“楚聲”傳統發展起來,後發展出專屬演唱方式和樂器。從最初的“徒歌”,到“但歌”(無弦節,有幫腔),再到“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用彈弦樂器和管樂器伴奏,一人執節歌唱),逐漸成為藝術歌曲。
- 特點與結構:主要特點是“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伴奏樂器有笙、笛、節、琴、瑟、琵琶、箏等。相和歌進一步發展與舞蹈相結合,形成歌舞大曲(相和大曲),其主要結構因素包括豔(與歌舞形象動作有關,一般在曲前作引子)、曲(中段主體段落,可數解並置)、解(大曲中段的主體段落,用“解”的多少不一定,“解”在速度上較快,情調可能強烈、奔放、熱鬧,常用在歌曲末尾)、趨(結尾高潮部分)、亂(一般歌曲的結尾)等,具備了三段式歌舞曲的基本結構,為唐代大曲的先聲。
在音樂手法方麵,秦漢時期的音樂運用了多種表現手法來豐富音樂的內涵和表現力:
- 和聲和韻律的處理:運用不同的和聲技巧和韻律手法,如在樂曲中運用“錯音”“錯節”等技法,增強音樂的韻律感和表現力,使音樂更加生動有趣。
- 運用模仿手法:通過模仿自然和社會現象,來表達音樂的情感和思想內涵。例如在《高山流水》中,用樂器模仿流水和山風的聲音,展現出山水之間的和諧景象,讓聽眾仿佛身臨其境。
- 運用節奏和韻律的變化:通過變換節奏和韻律,來表現音樂的起伏和情感的變化。比如在一些敘事性的音樂作品中,根據故事情節的發展,節奏會相應地加快或減慢,韻律也會有所調整,以更好地烘托氛圍和表達情感。
以下是秦漢時期的一些著名音樂家及其作品:
- 李延年:
- 他是西漢時期的音樂家,擅長歌唱和作曲。其最大的貢獻是根據張騫從西域帶迴的歌曲《摩柯兜勒》改編整理後,重新創作出 28 首“鼓吹新聲”,如《黃鵠》《隴頭》《出關》《入關》《出塞》《入塞》《折楊柳》《黃覃子》《赤之楊》《望行人》等,這些作品成為我國曆史上最早明確記載的善於運用外來音樂進行加工創作的典範。
- 他還創作了《郊祀歌》十九章,用於皇家祭祀樂舞。
- 司馬相如:漢武帝時期著名的文學家、音樂家,漢賦的奠基人。他譜過琴曲《鳳求凰》,描寫了自己與卓文君兩人熱烈奔放的愛情故事並流傳至今。
秦漢時期的音樂對後世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 音樂形式與體裁的豐富:
- 鼓吹樂:秦漢時期發展充分且受歡迎的鼓吹樂,在後世不斷演變和發展。它取代了曾經占據統治地位的鍾鼓之樂,成為上至宮廷、下至民間的重要器樂表演形式。這種音樂形式的流傳,為後世民間的鼓吹、吹打、鑼鼓等奏樂形式奠定了基礎,其使用的吹奏樂器和打擊樂器以及演奏風格,對中國傳統器樂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豐富了器樂演奏的種類和風格。
- 相和歌:相和歌從最初的民間無伴奏歌謠,發展到“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的藝術歌曲形式,再到與舞蹈相結合形成歌舞大曲(相和大曲),為唐代大曲的先聲。相和歌的發展過程體現了音樂與詩歌、舞蹈的緊密結合,這種綜合性的藝術形式對後世的戲曲、歌舞劇等多種藝術形式的產生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其演唱方式、伴奏樂器以及結構因素(如豔、曲、解、趨、亂等),為後世音樂創作和表演提供了豐富的借鑒和範例。
- 音樂機構與製度的影響:
- 樂府:秦漢時期的樂府對後世音樂發展影響深遠。樂府在漢代得到極大發展,鼎盛時期規模達一千餘人,分工明確,不僅采集民間歌謠,還進行創作、演奏以及樂器製造等工作。樂府的設立和運作,為後世各朝代設立類似的音樂機構提供了借鑒。雖然漢哀帝之後樂府逐漸衰退,但封建王權建立類似機構的傳統卻長久存在。後世的音樂機構在職能和作用上,很多都受到秦漢樂府的影響,它們在收集、整理、傳承民間音樂以及推動音樂的創作和發展方麵發揮著重要作用。而且,“樂府”一詞的含義不斷豐富和擴展,成為中國音樂文化中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概念,涵蓋了音樂機構、音樂作品等多個層麵,反映了中國古代音樂文化的傳承和發展脈絡。
- 音樂風格與審美觀念的塑造:
- 情感表達的深化:秦漢時期的音樂注重情感的表達,無論是宮廷音樂的宏偉莊重,還是民間音樂的樸實真摯,都體現了對不同情感的抒發和展現。這種對情感表達的重視,影響了後世音樂在情感傳遞方麵的追求,使音樂成為人們表達內心情感的重要藝術手段,後世的音樂作品在情感的深度和廣度上不斷拓展,更加注重通過音樂來觸動人們的心靈。
- 自然和諧之美:秦漢音樂追求自然和諧的美,強調音樂的自然性、真實性以及和聲的和諧協調。這種審美觀念對後世音樂的創作和演奏產生了持久的影響,促使音樂家們在創作中注重旋律的流暢、節奏的合理搭配以及音色的和諧統一,以營造出自然、舒適的音樂氛圍,讓聽眾能夠感受到音樂中的和諧之美。例如,在古典音樂的創作中,作曲家們常常追求旋律與和聲的完美融合,以達到自然和諧的音樂效果。
- 樂器的發展與傳承:秦漢時期,樂器的種類更加豐富多樣,如弦樂中的琴、瑟,管樂中的簫、笛,打擊樂中的鼓等。這些樂器不僅在當時的音樂表演中占據重要地位,而且經過不斷傳承和發展,成為後世中國傳統音樂中不可或缺的樂器。它們的演奏技巧和音色特點,被後世音樂家們不斷繼承和創新,在不同的音樂作品中展現出獨特的魅力。例如,古琴作為中國最古老的彈撥樂器之一,其獨特的音色和演奏方式,在秦漢時期就已經受到文人雅士的喜愛,曆經數千年的傳承,至今仍然是中國傳統音樂文化的重要代表,許多經典的古琴曲目和演奏流派得以流傳下來。
- 音樂理論的奠基:雖然秦漢時期的音樂理論相關記載相對較少,但從一些文獻資料中仍能看出其在音樂理論方麵的初步探索和發展。例如《呂氏春秋》中對音樂的一些論述,以及當時對樂器的製作和音律的研究等,都為後世音樂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後世的音樂理論家們在秦漢音樂理論的基礎上,不斷深入研究和完善音樂理論體係,如對音律的精確化、音樂美學的探討等,推動了中國音樂理論的不斷發展和成熟。
秦漢時期的中國音樂與其他朝代相比,有以下一些較為明顯的區別:
- 音樂機構與職能:
- 秦漢:秦漢時期設有樂府。樂府始於秦,興盛於漢,後止於漢哀帝。樂府有采集民間歌謠、進行創作、演奏以及樂器製造等職能。它廣泛搜集民間音樂,包括華夏固有之“楚歌”“秦聲”,以及北狄、西域傳來的“新聲”等,並對其進行加工、改編等,客觀上為保存民間音樂做出了重大貢獻,如李延年就曾利用樂府進行音樂創作和加工。
- 其他朝代:不同朝代的音樂機構各有特點。如唐代有太樂署、鼓吹署、教坊、梨園等音樂機構。太樂署主要負責音樂行政管理、教育和演出活動;鼓吹署負責禮儀音樂和祭祀音樂演出;教坊是為皇帝提供娛樂性歌舞表演的內廷管理機構;梨園則是唐代宮廷最高的音樂藝術團,從事創作、演出和音樂理論研究等工作。而宋代有大晟府等,負責音樂的管理和創作等。
- 音樂形式與風格:
- 秦漢:
- 鼓吹樂:是秦漢時期產生的一種以吹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為主,兼有歌唱的音樂形式。根據用樂場合不同可分為橫吹、騎吹、黃門鼓吹、短簫鐃歌等,主要樂器有鼓、蕭、笳、角等,代表作品有《紫騮馬歌》。
- 相和歌:在民間歌曲基礎上經藝術加工形成,有徒歌、但歌和帶有管弦樂伴奏的相和歌三種形式,演唱者持節歌唱,如劉邦的《大風歌》就是相和歌。相和歌後來發展為相和大曲。
- 其他朝代:
- 唐代:音樂高度繁榮,融合了西域音樂的精華,在音樂形式和風格上更加多樣化。有燕樂、大曲、法曲等,如《霓裳羽衣曲》等大曲,風格華麗優美,樂器種類豐富,且音樂的節奏、旋律等方麵都有獨特的發展。同時,唐代的詩歌與音樂緊密結合,許多詩歌都可以配樂演唱。
- 宋代:音樂形式豐富多樣,如曲子詞、說唱音樂(鼓子詞、諸宮調等)、戲曲音樂(宋雜劇、南戲等)得到較大發展。曲子是在民歌基礎上經藝術加工而成的藝術歌曲,供填詞用,演唱中有疊唱方法。說唱音樂融合了音樂、文學和表演,具有較強的敘事性。戲曲音樂則初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體係。
- 音樂理論與記譜法:
- 秦漢:在音樂理論方麵有一定發展,如出現了京房六十律等律學理論。記譜法方麵有鼓譜、聲曲折等,但相對較為簡單、原始。
- 其他朝代:
- 唐代:在音樂理論上有進一步的發展,如出現了八十四調等理論。記譜法也有所發展,如減字譜用於記錄琴曲,工尺譜也開始應用,這些記譜法相比秦漢時期更加完善和精細,能夠更準確地記錄音樂的音高、節奏等信息。
- 宋代:陳暘的《樂書》等音樂理論著作對音樂的各個方麵進行了係統的整理和闡述。在律學等方麵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同時,俗字譜、律呂字譜等記譜法得到進一步發展和應用。
- 音樂與作用:
- 秦漢:音樂在社會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方麵用於宮廷的祭祀、宴享等活動,體現皇家的威嚴和禮儀;另一方麵在民間也廣泛流傳,成為人們表達情感、娛樂生活的重要方式。樂府的設立使得民間音樂得到一定的重視和發展。
- 其他朝代:
- 唐代:音樂受到社會各階層的普遍喜愛,宮廷音樂高度發達,成為國家文化繁榮的重要標誌之一。同時,音樂在民間的娛樂活動中也極為常見,如各種節日慶典、社交聚會等都有音樂表演。音樂對於促進文化交流、增強民族凝聚力等方麵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 宋代: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和市民階層的興起,音樂更加貼近市民生活,成為市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種音樂形式在城市的瓦舍、勾欄等場所廣泛演出,滿足了市民的娛樂需求。
- 與外來音樂的交流融合:
- 秦漢:秦代已經開始與西域等地區有一定的音樂交流,如《摩訶兜勒》等外來音樂的傳入。到了漢代,這種交流進一步加強,西域的樂器、音樂風格等對秦漢音樂產生了一定影響,豐富了秦漢音樂的元素。
- 其他朝代:
- 唐代:對外來音樂的吸收和融合達到了一個高峰。由於唐代開放的政策和對外交流的頻繁,大量的西域音樂、樂器以及音樂理論傳入中國,如龜茲樂、西涼樂等,與中原音樂相互融合,形成了獨特的唐代音樂風格,對後世音樂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
- 宋元時期:隨著絲綢之路的發展,與西亞、中亞等地的音樂交流持續進行。拉弦樂器在這一時期得到迅猛發展,受到外來音樂的影響,在樂器的製作、演奏技巧和音樂風格等方麵都有所變化和創新。
秦漢時期,中國音樂相較於世界音樂在以下一些方麵展現出先進之處:
- 豐富的音樂理論:
- 中國早在先秦時期就對音樂理論有了深入探討,如《禮記·樂記》對音樂的本質、功能、美感等方麵進行了係統闡述,強調音樂與社會、政治、倫理的關係。到秦漢時期,音樂理論進一步發展,雖然相關記載相對較少,但從一些文獻資料中仍能看出對樂器的製作和音律的研究等。例如出現了京房六十律等律學理論,為後世音樂理論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礎。而同一時期,世界其他地區的音樂理論發展相對較為緩慢,體係化程度不如中國。
- 獨特的音樂機構:秦漢時期設有樂府。樂府廣泛搜集民間音樂,包括華夏固有之“楚歌”“秦聲”,以及北狄、西域傳來的“新聲”等,並對其進行加工、改編等,客觀上為保存民間音樂做出了重大貢獻。例如李延年就曾利用樂府進行音樂創作和加工,根據張騫從西域帶迴的歌曲改編整理出新的音樂作品。相比之下,當時世界上其他國家鮮有如樂府這般功能全麵、對音樂發展起到如此重要推動作用的專門音樂機構。
- 多樣的音樂形式:
- 鼓吹樂:是秦漢時期發展充分且受歡迎的音樂形式之一,它以吹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為主,兼有歌唱,根據用樂場合不同可分為橫吹、騎吹、黃門鼓吹、短簫鐃歌等。其樂器組合和演奏風格獨特,具有很強的表現力和感染力。這種音樂形式在當時的世界音樂中獨樹一幟,其他地區較少有類似的成熟音樂形式。
- 相和歌:在民間歌曲基礎上經藝術加工形成,有徒歌、但歌和帶有管弦樂伴奏的相和歌三種形式,後來進一步發展為相和大曲,且具備了豔、曲、解、趨、亂等結構因素,為後世歌舞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相和歌的演唱方式和發展演變過程體現了中國音樂在聲樂藝術方麵的創造性和豐富性,這在當時的世界範圍內也是較為先進的。
- 樂器的發展與創新:秦漢時期,中國的樂器種類豐富多樣,且在製作工藝和演奏技巧上不斷發展。例如,弦樂器中的琴、瑟等已經發展得較為成熟,其音色和表現力都達到了一定的高度;吹管樂器如笛、簫等也有了廣泛的應用和發展。在樂器製作方麵,如琴的製作工藝,對材質的選擇、構造的設計等都有很高的要求,製作出的樂器音質優美、性能穩定。而同一時期,世界其他地區的樂器發展水平在多樣性和精湛程度上可能相對滯後。
- 音樂與文學的緊密結合:秦漢時期的音樂與文學聯係緊密,很多詩歌都可以配樂演唱,詩歌的韻律和節奏為音樂創作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同時音樂也為詩歌的表達增添了藝術感染力。例如劉邦的《大風歌》等既是優秀的文學作品,也是可以演唱的歌曲。這種音樂與文學相互交融、相得益彰的特點,在世界音樂文化中具有獨特性,其他地區在這一時期音樂與文學的結合程度可能沒有這麽緊密和深入。
- 音樂特點:
- 風格多樣:秦代音樂風格莊嚴肅穆、悲壯豪邁,這與當時國家統一的政治格局及戰爭氛圍相關;漢代音樂則更注重文藝性和感染力,體現出當時經濟、文化繁榮的局麵。例如,在祭祀等重大場合的音樂往往莊嚴肅穆,而在宮廷宴飲等場合的音樂則更具文藝性和歡快氛圍。
- 情感豐富:音樂成為人們表達情感的重要藝術形式,無論是對生活的感悟、對神靈的敬畏崇拜,還是軍隊的豪情與戰鬥精神等,都能通過音樂得以展現。像宗教音樂中,人們通過吟詠、禱告來表達對神靈的敬畏;戰爭音樂則以慷慨激昂的旋律表現軍隊的英勇無畏。
- 強調節奏感和節律美:注重音樂的節奏性和韻律美,通過強烈的節奏感來表現音樂的情感和意境,這在樂器演奏中表現尤為突出,演奏者需具備高超技巧和準確節奏感。比如在鼓樂演奏中,強烈的節奏能帶動聽眾的情緒,使其更深刻地感受音樂的魅力。
- 追求自然和諧美:追求音樂的自然性和真實性,以及和聲的和諧與協調。在曲式上,注重完整性和內在邏輯性,強調起承轉合和疏密有致的結構安排。例如一些民間歌謠,其旋律和節奏的發展自然流暢,給人以和諧舒適的感覺。
- 崇尚樸素和深沉:不追求華麗裝飾和複雜技巧,而是注重表達音樂的內在情感和精神內涵,反映出當時社會的深沉和莊重。如古琴音樂,其質樸的音色和簡約的演奏方式,卻能傳達出深遠的情感和意境。
- 音樂形式:
- 器樂:
- 種類豐富:包括弦樂(如琴、瑟)、管樂(如簫、笛)、打擊樂(如鼓)等。其中,以琴、瑟為代表的彈撥樂器成為主流,音色婉轉悠揚,富有詩情畫意;簫、笛等吹管樂器則熱情豪放,具有奔放的藝術風格。
- 演奏形式多樣:有獨奏、合奏等形式。獨奏能展現樂器的獨特音色和演奏者的個人技巧,如著名的琴曲《高山流水》;合奏則講究樂器之間的配合協調,營造出豐富的音樂層次和氛圍。
- 聲樂:
- 宮廷歌舞:主要用於宮廷宴會、祭祀等場合,曲調優美婉轉,歌詞典雅高貴,表現出時代的宏偉和尊貴。例如在宮廷祭祀活動中,特定的宮廷歌舞音樂配合莊重的儀式,彰顯皇家威嚴和對神靈的敬意。
- 民間歌謠:以生活為主題,歌詞樸實真摯,曲調歡快動聽,反映當時人民的生活狀況和情感世界。像各地的勞動號子,在人們勞作時傳唱,既協調了勞動節奏,又表達了勞動者的情感和生活態度。
- 吟詠:一種富有節奏感和韻律感的歌唱方式,常用於詩詞的吟唱,強調詩詞的韻律和意境表達。在文人雅士的聚會中,常常會進行詩詞吟詠活動,通過音樂的形式更好地展現詩詞的韻味。
- 鼓吹樂:
- 起源與發展:秦漢時期發展充分且受歡迎,起源不詳,有觀點認為其前身在秦漢之前就已存在,後吸收了少數民族樂器和音樂風格,又雜合中原音樂形成。它始以外族音樂為主,進入中原後因嘹亮雄壯被用於軍樂,後與各地民間音樂結合,形成不同風格的鼓吹樂。
- 樂器與演奏形式:主要使用吹奏樂器(簫、笳、角)和打擊樂器(鼓、鐃、錚等),常伴有歌唱。根據樂器配置和用樂場合不同,西漢時分為鼓吹(有簫、笳,用於朝會、道路等)和橫吹(有鼓、角,為馬上所奏);鼓吹後來又有“黃門鼓吹”(用於宮廷官署、宴飲禮儀)和“短簫鐃歌”(作為軍樂)等形式。
- 相和歌:
- 形成與演變:最初產生於民間無伴奏歌謠,繼承了周代“國風”和戰國“楚聲”傳統發展起來,後發展出專屬演唱方式和樂器。從最初的“徒歌”,到“但歌”(無弦節,有幫腔),再到“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用彈弦樂器和管樂器伴奏,一人執節歌唱),逐漸成為藝術歌曲。
- 特點與結構:主要特點是“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伴奏樂器有笙、笛、節、琴、瑟、琵琶、箏等。相和歌進一步發展與舞蹈相結合,形成歌舞大曲(相和大曲),其主要結構因素包括豔(與歌舞形象動作有關,一般在曲前作引子)、曲(中段主體段落,可數解並置)、解(大曲中段的主體段落,用“解”的多少不一定,“解”在速度上較快,情調可能強烈、奔放、熱鬧,常用在歌曲末尾)、趨(結尾高潮部分)、亂(一般歌曲的結尾)等,具備了三段式歌舞曲的基本結構,為唐代大曲的先聲。
在音樂手法方麵,秦漢時期的音樂運用了多種表現手法來豐富音樂的內涵和表現力:
- 和聲和韻律的處理:運用不同的和聲技巧和韻律手法,如在樂曲中運用“錯音”“錯節”等技法,增強音樂的韻律感和表現力,使音樂更加生動有趣。
- 運用模仿手法:通過模仿自然和社會現象,來表達音樂的情感和思想內涵。例如在《高山流水》中,用樂器模仿流水和山風的聲音,展現出山水之間的和諧景象,讓聽眾仿佛身臨其境。
- 運用節奏和韻律的變化:通過變換節奏和韻律,來表現音樂的起伏和情感的變化。比如在一些敘事性的音樂作品中,根據故事情節的發展,節奏會相應地加快或減慢,韻律也會有所調整,以更好地烘托氛圍和表達情感。
以下是秦漢時期的一些著名音樂家及其作品:
- 李延年:
- 他是西漢時期的音樂家,擅長歌唱和作曲。其最大的貢獻是根據張騫從西域帶迴的歌曲《摩柯兜勒》改編整理後,重新創作出 28 首“鼓吹新聲”,如《黃鵠》《隴頭》《出關》《入關》《出塞》《入塞》《折楊柳》《黃覃子》《赤之楊》《望行人》等,這些作品成為我國曆史上最早明確記載的善於運用外來音樂進行加工創作的典範。
- 他還創作了《郊祀歌》十九章,用於皇家祭祀樂舞。
- 司馬相如:漢武帝時期著名的文學家、音樂家,漢賦的奠基人。他譜過琴曲《鳳求凰》,描寫了自己與卓文君兩人熱烈奔放的愛情故事並流傳至今。
秦漢時期的音樂對後世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 音樂形式與體裁的豐富:
- 鼓吹樂:秦漢時期發展充分且受歡迎的鼓吹樂,在後世不斷演變和發展。它取代了曾經占據統治地位的鍾鼓之樂,成為上至宮廷、下至民間的重要器樂表演形式。這種音樂形式的流傳,為後世民間的鼓吹、吹打、鑼鼓等奏樂形式奠定了基礎,其使用的吹奏樂器和打擊樂器以及演奏風格,對中國傳統器樂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豐富了器樂演奏的種類和風格。
- 相和歌:相和歌從最初的民間無伴奏歌謠,發展到“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的藝術歌曲形式,再到與舞蹈相結合形成歌舞大曲(相和大曲),為唐代大曲的先聲。相和歌的發展過程體現了音樂與詩歌、舞蹈的緊密結合,這種綜合性的藝術形式對後世的戲曲、歌舞劇等多種藝術形式的產生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其演唱方式、伴奏樂器以及結構因素(如豔、曲、解、趨、亂等),為後世音樂創作和表演提供了豐富的借鑒和範例。
- 音樂機構與製度的影響:
- 樂府:秦漢時期的樂府對後世音樂發展影響深遠。樂府在漢代得到極大發展,鼎盛時期規模達一千餘人,分工明確,不僅采集民間歌謠,還進行創作、演奏以及樂器製造等工作。樂府的設立和運作,為後世各朝代設立類似的音樂機構提供了借鑒。雖然漢哀帝之後樂府逐漸衰退,但封建王權建立類似機構的傳統卻長久存在。後世的音樂機構在職能和作用上,很多都受到秦漢樂府的影響,它們在收集、整理、傳承民間音樂以及推動音樂的創作和發展方麵發揮著重要作用。而且,“樂府”一詞的含義不斷豐富和擴展,成為中國音樂文化中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概念,涵蓋了音樂機構、音樂作品等多個層麵,反映了中國古代音樂文化的傳承和發展脈絡。
- 音樂風格與審美觀念的塑造:
- 情感表達的深化:秦漢時期的音樂注重情感的表達,無論是宮廷音樂的宏偉莊重,還是民間音樂的樸實真摯,都體現了對不同情感的抒發和展現。這種對情感表達的重視,影響了後世音樂在情感傳遞方麵的追求,使音樂成為人們表達內心情感的重要藝術手段,後世的音樂作品在情感的深度和廣度上不斷拓展,更加注重通過音樂來觸動人們的心靈。
- 自然和諧之美:秦漢音樂追求自然和諧的美,強調音樂的自然性、真實性以及和聲的和諧協調。這種審美觀念對後世音樂的創作和演奏產生了持久的影響,促使音樂家們在創作中注重旋律的流暢、節奏的合理搭配以及音色的和諧統一,以營造出自然、舒適的音樂氛圍,讓聽眾能夠感受到音樂中的和諧之美。例如,在古典音樂的創作中,作曲家們常常追求旋律與和聲的完美融合,以達到自然和諧的音樂效果。
- 樂器的發展與傳承:秦漢時期,樂器的種類更加豐富多樣,如弦樂中的琴、瑟,管樂中的簫、笛,打擊樂中的鼓等。這些樂器不僅在當時的音樂表演中占據重要地位,而且經過不斷傳承和發展,成為後世中國傳統音樂中不可或缺的樂器。它們的演奏技巧和音色特點,被後世音樂家們不斷繼承和創新,在不同的音樂作品中展現出獨特的魅力。例如,古琴作為中國最古老的彈撥樂器之一,其獨特的音色和演奏方式,在秦漢時期就已經受到文人雅士的喜愛,曆經數千年的傳承,至今仍然是中國傳統音樂文化的重要代表,許多經典的古琴曲目和演奏流派得以流傳下來。
- 音樂理論的奠基:雖然秦漢時期的音樂理論相關記載相對較少,但從一些文獻資料中仍能看出其在音樂理論方麵的初步探索和發展。例如《呂氏春秋》中對音樂的一些論述,以及當時對樂器的製作和音律的研究等,都為後世音樂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後世的音樂理論家們在秦漢音樂理論的基礎上,不斷深入研究和完善音樂理論體係,如對音律的精確化、音樂美學的探討等,推動了中國音樂理論的不斷發展和成熟。
秦漢時期的中國音樂與其他朝代相比,有以下一些較為明顯的區別:
- 音樂機構與職能:
- 秦漢:秦漢時期設有樂府。樂府始於秦,興盛於漢,後止於漢哀帝。樂府有采集民間歌謠、進行創作、演奏以及樂器製造等職能。它廣泛搜集民間音樂,包括華夏固有之“楚歌”“秦聲”,以及北狄、西域傳來的“新聲”等,並對其進行加工、改編等,客觀上為保存民間音樂做出了重大貢獻,如李延年就曾利用樂府進行音樂創作和加工。
- 其他朝代:不同朝代的音樂機構各有特點。如唐代有太樂署、鼓吹署、教坊、梨園等音樂機構。太樂署主要負責音樂行政管理、教育和演出活動;鼓吹署負責禮儀音樂和祭祀音樂演出;教坊是為皇帝提供娛樂性歌舞表演的內廷管理機構;梨園則是唐代宮廷最高的音樂藝術團,從事創作、演出和音樂理論研究等工作。而宋代有大晟府等,負責音樂的管理和創作等。
- 音樂形式與風格:
- 秦漢:
- 鼓吹樂:是秦漢時期產生的一種以吹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為主,兼有歌唱的音樂形式。根據用樂場合不同可分為橫吹、騎吹、黃門鼓吹、短簫鐃歌等,主要樂器有鼓、蕭、笳、角等,代表作品有《紫騮馬歌》。
- 相和歌:在民間歌曲基礎上經藝術加工形成,有徒歌、但歌和帶有管弦樂伴奏的相和歌三種形式,演唱者持節歌唱,如劉邦的《大風歌》就是相和歌。相和歌後來發展為相和大曲。
- 其他朝代:
- 唐代:音樂高度繁榮,融合了西域音樂的精華,在音樂形式和風格上更加多樣化。有燕樂、大曲、法曲等,如《霓裳羽衣曲》等大曲,風格華麗優美,樂器種類豐富,且音樂的節奏、旋律等方麵都有獨特的發展。同時,唐代的詩歌與音樂緊密結合,許多詩歌都可以配樂演唱。
- 宋代:音樂形式豐富多樣,如曲子詞、說唱音樂(鼓子詞、諸宮調等)、戲曲音樂(宋雜劇、南戲等)得到較大發展。曲子是在民歌基礎上經藝術加工而成的藝術歌曲,供填詞用,演唱中有疊唱方法。說唱音樂融合了音樂、文學和表演,具有較強的敘事性。戲曲音樂則初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體係。
- 音樂理論與記譜法:
- 秦漢:在音樂理論方麵有一定發展,如出現了京房六十律等律學理論。記譜法方麵有鼓譜、聲曲折等,但相對較為簡單、原始。
- 其他朝代:
- 唐代:在音樂理論上有進一步的發展,如出現了八十四調等理論。記譜法也有所發展,如減字譜用於記錄琴曲,工尺譜也開始應用,這些記譜法相比秦漢時期更加完善和精細,能夠更準確地記錄音樂的音高、節奏等信息。
- 宋代:陳暘的《樂書》等音樂理論著作對音樂的各個方麵進行了係統的整理和闡述。在律學等方麵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同時,俗字譜、律呂字譜等記譜法得到進一步發展和應用。
- 音樂與作用:
- 秦漢:音樂在社會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方麵用於宮廷的祭祀、宴享等活動,體現皇家的威嚴和禮儀;另一方麵在民間也廣泛流傳,成為人們表達情感、娛樂生活的重要方式。樂府的設立使得民間音樂得到一定的重視和發展。
- 其他朝代:
- 唐代:音樂受到社會各階層的普遍喜愛,宮廷音樂高度發達,成為國家文化繁榮的重要標誌之一。同時,音樂在民間的娛樂活動中也極為常見,如各種節日慶典、社交聚會等都有音樂表演。音樂對於促進文化交流、增強民族凝聚力等方麵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 宋代: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和市民階層的興起,音樂更加貼近市民生活,成為市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種音樂形式在城市的瓦舍、勾欄等場所廣泛演出,滿足了市民的娛樂需求。
- 與外來音樂的交流融合:
- 秦漢:秦代已經開始與西域等地區有一定的音樂交流,如《摩訶兜勒》等外來音樂的傳入。到了漢代,這種交流進一步加強,西域的樂器、音樂風格等對秦漢音樂產生了一定影響,豐富了秦漢音樂的元素。
- 其他朝代:
- 唐代:對外來音樂的吸收和融合達到了一個高峰。由於唐代開放的政策和對外交流的頻繁,大量的西域音樂、樂器以及音樂理論傳入中國,如龜茲樂、西涼樂等,與中原音樂相互融合,形成了獨特的唐代音樂風格,對後世音樂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
- 宋元時期:隨著絲綢之路的發展,與西亞、中亞等地的音樂交流持續進行。拉弦樂器在這一時期得到迅猛發展,受到外來音樂的影響,在樂器的製作、演奏技巧和音樂風格等方麵都有所變化和創新。
秦漢時期,中國音樂相較於世界音樂在以下一些方麵展現出先進之處:
- 豐富的音樂理論:
- 中國早在先秦時期就對音樂理論有了深入探討,如《禮記·樂記》對音樂的本質、功能、美感等方麵進行了係統闡述,強調音樂與社會、政治、倫理的關係。到秦漢時期,音樂理論進一步發展,雖然相關記載相對較少,但從一些文獻資料中仍能看出對樂器的製作和音律的研究等。例如出現了京房六十律等律學理論,為後世音樂理論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礎。而同一時期,世界其他地區的音樂理論發展相對較為緩慢,體係化程度不如中國。
- 獨特的音樂機構:秦漢時期設有樂府。樂府廣泛搜集民間音樂,包括華夏固有之“楚歌”“秦聲”,以及北狄、西域傳來的“新聲”等,並對其進行加工、改編等,客觀上為保存民間音樂做出了重大貢獻。例如李延年就曾利用樂府進行音樂創作和加工,根據張騫從西域帶迴的歌曲改編整理出新的音樂作品。相比之下,當時世界上其他國家鮮有如樂府這般功能全麵、對音樂發展起到如此重要推動作用的專門音樂機構。
- 多樣的音樂形式:
- 鼓吹樂:是秦漢時期發展充分且受歡迎的音樂形式之一,它以吹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為主,兼有歌唱,根據用樂場合不同可分為橫吹、騎吹、黃門鼓吹、短簫鐃歌等。其樂器組合和演奏風格獨特,具有很強的表現力和感染力。這種音樂形式在當時的世界音樂中獨樹一幟,其他地區較少有類似的成熟音樂形式。
- 相和歌:在民間歌曲基礎上經藝術加工形成,有徒歌、但歌和帶有管弦樂伴奏的相和歌三種形式,後來進一步發展為相和大曲,且具備了豔、曲、解、趨、亂等結構因素,為後世歌舞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相和歌的演唱方式和發展演變過程體現了中國音樂在聲樂藝術方麵的創造性和豐富性,這在當時的世界範圍內也是較為先進的。
- 樂器的發展與創新:秦漢時期,中國的樂器種類豐富多樣,且在製作工藝和演奏技巧上不斷發展。例如,弦樂器中的琴、瑟等已經發展得較為成熟,其音色和表現力都達到了一定的高度;吹管樂器如笛、簫等也有了廣泛的應用和發展。在樂器製作方麵,如琴的製作工藝,對材質的選擇、構造的設計等都有很高的要求,製作出的樂器音質優美、性能穩定。而同一時期,世界其他地區的樂器發展水平在多樣性和精湛程度上可能相對滯後。
- 音樂與文學的緊密結合:秦漢時期的音樂與文學聯係緊密,很多詩歌都可以配樂演唱,詩歌的韻律和節奏為音樂創作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同時音樂也為詩歌的表達增添了藝術感染力。例如劉邦的《大風歌》等既是優秀的文學作品,也是可以演唱的歌曲。這種音樂與文學相互交融、相得益彰的特點,在世界音樂文化中具有獨特性,其他地區在這一時期音樂與文學的結合程度可能沒有這麽緊密和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