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覺得吃了悅然的包子不好意思,女子遲疑片刻,便翻尋起來。
最後,從行李箱扒拉出兩本出版過的小冊子,靦腆而謙虛地表示:“寫的不好,讓你見笑了。”
“謝謝,我會認真拜讀的。”悅然雙手接了過來,就迫不及待地翻看起來。
才讀了兩句,就喜歡上了她的文筆。
嗯,不愧是才女,果然文采斐然!
“寫的可真好!”讚歎了一句,陡然想起還不曉得她叫什麽呢,“程紅,是你的筆名,還是真名啊?”
“筆名,真名叫張婉華。”
“那我還是叫你程紅吧,這個名好聽又好記。”
悅然也沒多待,聊了一會,就把程紅送的兩本書揣進包裏,迴了樓上。
作為迴報,她給程紅留了幾個包子,與一包還熱乎的糖炒板栗。
曆史已成為陳跡,無可更改,但這一個興許還可以挽救一下。
不能袖手任由悲劇重演。
時下,新思潮,新思想大行其道,卻依舊是個女子需要依附男子而活的時代。
她們基本沒什麽謀生手段。
要麽給富人當女傭,要麽成為妓女,或交際花。
當然了,家裏有錢的女性,日子要好過得多。
但這個程紅,估計也是個反父權的人物,就算家裏有錢,思想守舊的父親也不會把錢花在她這個“逆女”身上。
為了不讓她難堪,悅然剛才一句沒敢提敏感的私人問題,甚至都盡量不看她的孕肚。
當然,程紅也沒問她。
初次談話,兩人都保持著恰當的分寸感,話題始終圍繞著程紅的作品與創作。
悅然深切地感受到了,她對文學的熱愛,與對創作的癡迷勁。
很難想象,就在這等朝不保夕的時刻,她還在創作小說。
果然是苦難催生文學!
這個女子身上,有著一種難能可貴的韌勁,就跟野草似的。
值得幫上一把。
大概率,程紅這小說將來會一炮而紅。
想到這裏,悅然忽然想起了什麽,不由心跳加速。
不會吧,不會吧?!
要說不說,按照這樣的劇情走下去,那位原本已經仙逝的大文豪,豈不是還活得好好的。
因為不久的將來,他會成為程紅的恩師,正是在這位恩師的推薦下,才有出版社肯為她一個女子出書。
悅然對民國時期的那位周先生頗為仰慕,饒是曉得此先生非彼先生,還是激動得緊。
要是能在這個時代見上一麵,她這趟可真值了!
似乎就更該幫程紅一把了。
……
接來幾天,悅然每日早出晚歸,溜溜噠噠地找房。
花了三天的時間,在法租界尋到了一棟三層小洋樓,與房主一番討價還價,最終以1800塊大洋拿了下來。
肉疼歸肉疼。
但她在滬市好歹有了個落腳的地方。
悅然沒有著急搬家。
拿到鑰匙後,在街上買了兩個剛出爐的烤紅薯,與一本稿紙,就迴了旅館。
那兩本書,是散文與詩歌集,都是薄薄的一本,悅然一個晚上就看完了,次日便來雜物間與她分享了讀後感。
小雜物間比較憋悶,程紅每天都會在走廊與大廳之間透透氣,活動一下僵硬的手腳。
每次見了,悅然都會停下來與她說幾句。
大家都是年輕人,幾日相處下來,關係拉近了不少。
程紅被困在這裏,受到了無數白眼,連個說得上話的人都沒有,好容易遇著一個不嫌棄她的人,自然分外珍惜。
悅然也沒朋友,又有心與程紅相交,不時會來尋她。
一迴到旅館,悅然徑直就來到雜物間,第一時間與程紅分享了買房的好消息。
“太好了!”程紅笑道,“那你明天要搬走了嗎?”
臉上在笑,眼裏卻有著不舍。
悅然把還熱乎的烤紅薯遞給她,“不急,等房子打掃好了再搬。”
她又在眼睛不眨地說謊了。
為了房子能賣個好價錢,房主才讓人打掃了一遍,很幹淨,隨時都能搬過去。
“哦。”可能是觸景傷情,程紅的聲音有些低落,小心翼翼地剝開紅薯皮,咬了一口。
“你那本長篇小說寫的怎麽樣?”
“差不多寫了一大半了,再有一個月,估計就能完稿了。”說起這個,程紅的心情明顯恢複了些。
“挺快的嘛!這本稿紙給你用。”悅然把包裏的稿紙掏出來,擱在床頭,掃了一眼旁邊攤開的舊稿紙。
程紅的稿紙確實沒幾張了,正發愁呢,這簡直就是雪中送炭。
心裏早就認定了她這個朋友,也不與她客氣了。
但還是感激地跟她道了聲謝,繼而欲言又止地道:“悅然,那封信……有沒有可能沒寄出去啊?我的意思是會不會郵差把信丟了,不然不會這麽久了,還沒迴音。
“要不我重新寫一封,你再幫我寄一次。”
是一點也沒懷疑悅然在弄鬼。
“要不你再等等,可能是人家雜誌社太忙了,還沒看到你的信呢。”悅然嘴上勸著,心裏卻道,信還在我空間裏睡大覺呢,當然不會有迴音了。
程紅想了想,笑了起來:“嗯,你說的對,是我著急了。”
見她聽勸,悅然也不再多待,有些心虛地上樓了。
心虛歸心虛,但她並沒有一絲愧疚。
她實在不忍看到,這個努力證明自己女子,剛擺脫了一個渣男,轉頭又落在另一個渣男手裏。
程紅的那封信,壓根就不是什麽投稿信,而是一封求助信。
而人家雜誌社也沒想、或者是拿不出近四百塊錢的巨款來贖她。
過了一兩個月,那邊才來了一個窮小子,拿著兩個饅頭來看她,雖然萬分同情這個苦命的女子,卻拿不出錢來贖人。
最後還是旅館遭遇了意外,人都跑光了,才把她接出來。
否則,還不知要被困多久呢。
程紅卻因此,把此人當成了救她於危困的英雄,與他暗生情愫,糾纏半生。
卻不想,她剛懷上這人的孩子,男人就暴露出了沾花惹草的本性,還是個性格暴躁的家暴男,且見不得妻子比他有名氣的。
妥妥一個大渣男。
程紅配得上更好的人生。
還是讓那個渣男,有多遠滾多遠吧!
最後,從行李箱扒拉出兩本出版過的小冊子,靦腆而謙虛地表示:“寫的不好,讓你見笑了。”
“謝謝,我會認真拜讀的。”悅然雙手接了過來,就迫不及待地翻看起來。
才讀了兩句,就喜歡上了她的文筆。
嗯,不愧是才女,果然文采斐然!
“寫的可真好!”讚歎了一句,陡然想起還不曉得她叫什麽呢,“程紅,是你的筆名,還是真名啊?”
“筆名,真名叫張婉華。”
“那我還是叫你程紅吧,這個名好聽又好記。”
悅然也沒多待,聊了一會,就把程紅送的兩本書揣進包裏,迴了樓上。
作為迴報,她給程紅留了幾個包子,與一包還熱乎的糖炒板栗。
曆史已成為陳跡,無可更改,但這一個興許還可以挽救一下。
不能袖手任由悲劇重演。
時下,新思潮,新思想大行其道,卻依舊是個女子需要依附男子而活的時代。
她們基本沒什麽謀生手段。
要麽給富人當女傭,要麽成為妓女,或交際花。
當然了,家裏有錢的女性,日子要好過得多。
但這個程紅,估計也是個反父權的人物,就算家裏有錢,思想守舊的父親也不會把錢花在她這個“逆女”身上。
為了不讓她難堪,悅然剛才一句沒敢提敏感的私人問題,甚至都盡量不看她的孕肚。
當然,程紅也沒問她。
初次談話,兩人都保持著恰當的分寸感,話題始終圍繞著程紅的作品與創作。
悅然深切地感受到了,她對文學的熱愛,與對創作的癡迷勁。
很難想象,就在這等朝不保夕的時刻,她還在創作小說。
果然是苦難催生文學!
這個女子身上,有著一種難能可貴的韌勁,就跟野草似的。
值得幫上一把。
大概率,程紅這小說將來會一炮而紅。
想到這裏,悅然忽然想起了什麽,不由心跳加速。
不會吧,不會吧?!
要說不說,按照這樣的劇情走下去,那位原本已經仙逝的大文豪,豈不是還活得好好的。
因為不久的將來,他會成為程紅的恩師,正是在這位恩師的推薦下,才有出版社肯為她一個女子出書。
悅然對民國時期的那位周先生頗為仰慕,饒是曉得此先生非彼先生,還是激動得緊。
要是能在這個時代見上一麵,她這趟可真值了!
似乎就更該幫程紅一把了。
……
接來幾天,悅然每日早出晚歸,溜溜噠噠地找房。
花了三天的時間,在法租界尋到了一棟三層小洋樓,與房主一番討價還價,最終以1800塊大洋拿了下來。
肉疼歸肉疼。
但她在滬市好歹有了個落腳的地方。
悅然沒有著急搬家。
拿到鑰匙後,在街上買了兩個剛出爐的烤紅薯,與一本稿紙,就迴了旅館。
那兩本書,是散文與詩歌集,都是薄薄的一本,悅然一個晚上就看完了,次日便來雜物間與她分享了讀後感。
小雜物間比較憋悶,程紅每天都會在走廊與大廳之間透透氣,活動一下僵硬的手腳。
每次見了,悅然都會停下來與她說幾句。
大家都是年輕人,幾日相處下來,關係拉近了不少。
程紅被困在這裏,受到了無數白眼,連個說得上話的人都沒有,好容易遇著一個不嫌棄她的人,自然分外珍惜。
悅然也沒朋友,又有心與程紅相交,不時會來尋她。
一迴到旅館,悅然徑直就來到雜物間,第一時間與程紅分享了買房的好消息。
“太好了!”程紅笑道,“那你明天要搬走了嗎?”
臉上在笑,眼裏卻有著不舍。
悅然把還熱乎的烤紅薯遞給她,“不急,等房子打掃好了再搬。”
她又在眼睛不眨地說謊了。
為了房子能賣個好價錢,房主才讓人打掃了一遍,很幹淨,隨時都能搬過去。
“哦。”可能是觸景傷情,程紅的聲音有些低落,小心翼翼地剝開紅薯皮,咬了一口。
“你那本長篇小說寫的怎麽樣?”
“差不多寫了一大半了,再有一個月,估計就能完稿了。”說起這個,程紅的心情明顯恢複了些。
“挺快的嘛!這本稿紙給你用。”悅然把包裏的稿紙掏出來,擱在床頭,掃了一眼旁邊攤開的舊稿紙。
程紅的稿紙確實沒幾張了,正發愁呢,這簡直就是雪中送炭。
心裏早就認定了她這個朋友,也不與她客氣了。
但還是感激地跟她道了聲謝,繼而欲言又止地道:“悅然,那封信……有沒有可能沒寄出去啊?我的意思是會不會郵差把信丟了,不然不會這麽久了,還沒迴音。
“要不我重新寫一封,你再幫我寄一次。”
是一點也沒懷疑悅然在弄鬼。
“要不你再等等,可能是人家雜誌社太忙了,還沒看到你的信呢。”悅然嘴上勸著,心裏卻道,信還在我空間裏睡大覺呢,當然不會有迴音了。
程紅想了想,笑了起來:“嗯,你說的對,是我著急了。”
見她聽勸,悅然也不再多待,有些心虛地上樓了。
心虛歸心虛,但她並沒有一絲愧疚。
她實在不忍看到,這個努力證明自己女子,剛擺脫了一個渣男,轉頭又落在另一個渣男手裏。
程紅的那封信,壓根就不是什麽投稿信,而是一封求助信。
而人家雜誌社也沒想、或者是拿不出近四百塊錢的巨款來贖她。
過了一兩個月,那邊才來了一個窮小子,拿著兩個饅頭來看她,雖然萬分同情這個苦命的女子,卻拿不出錢來贖人。
最後還是旅館遭遇了意外,人都跑光了,才把她接出來。
否則,還不知要被困多久呢。
程紅卻因此,把此人當成了救她於危困的英雄,與他暗生情愫,糾纏半生。
卻不想,她剛懷上這人的孩子,男人就暴露出了沾花惹草的本性,還是個性格暴躁的家暴男,且見不得妻子比他有名氣的。
妥妥一個大渣男。
程紅配得上更好的人生。
還是讓那個渣男,有多遠滾多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