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29日,在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局長的案頭,擺著一封還沒有來得及裝封的書信。


    字跡清秀,瀟灑,很惹人注意。從全篇充滿自責、悔恨和期望的話語中看得出,這是寫信人在極其冷靜的情況下,從心底向親人發出的傾述:“親愛的爸爸、媽媽、愛妻:你們好!這是人生中最後一次,也是最誠懇的問候。‘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這一紙別言當你們看到之時,我早已到另一個世界去了。”


    顯然,隻有知道自己是將要從世間離去的人,才會這樣肯定自己的未來。


    寫信人正是這樣一個將要伏法的死囚。


    1984年9月,迎接建國三十五周年的喜慶氣氛,已籠罩著大街小巷,就在這個時候,這個與新中國同齡的人,卻伏在陰冷的審訊室裏,在紙上與親人告別。


    人生到了最後時刻,也許會更清醒、更理智。他終於從迷夢中醒來。他清楚地了解,犯了的罪行是不可饒恕的,現在縱然悔恨千萬遍,也無濟於事了。


    “此刻,……我內疚、悔恨交織,是無法言喻的。我拋下了年邁的父母、妻兒,帶著罪過而走,哎!可歎!路是自己走的……”


    “迴首往事,痛心疾首,追悔莫及……”


    對,路是自己走的。他從來沒有這樣認真迴顧自己走過的路,也許曾發現過自己的失足,然而,僥幸心理反而驅使他在泥潭裏越陷越深。直到現在,他才真正開始了對人生的檢討。


    “我有過金色的童年和美好的少年,從小學到中學,一直是三好學生、班級幹部,下鄉到農村後,一直拚命幹活,得到了農村社員的讚揚。抽調迴城參加工作後,有了一個美滿的家庭,有老實忠厚的父親,善良慈祥的母親,溫柔賢慧的妻子,天真可愛的女兒……”


    “三十五歲對一個人來說,是多麽好的年齡啊!正是發揮才能努力工作,為黨和人民做貢獻的時候,可惜在這個時候,自己變了,思想變了,走了下坡路……”


    1983年春,長春市某某路小學發生了一起女教師失蹤案,失蹤教師名叫王愛軍,26歲,長相一般,但身體健壯,是這個學校的體育教員。


    “去年五月,聽說她挨了流氓一刀,在家養傷,之後就沒來上班。”


    “八月份,一個大雨天,她來學校要工資,之後再沒有見到她的麵。”


    省有關部門來調查時,學校教職員工介紹著有關王愛軍的情況。問題的嚴重性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開始了查找王愛軍下落的工作。但是,幾個月過去了,王愛軍的去向,就像被風吹散的雲霧,無影無蹤。


    生活在這個社會上,誰也不會孤立存在;離開這個社會,更不能完全避開人的耳目。經過長時間周密調查,終於發現了重大線索——王愛軍失蹤前,曾在一姓楊的家裏住過。


    王愛軍是有家的,她曾和她弟弟住在一起,為什麽到了楊家?


    問題很快找到答案:“是張健群把她送來的,他說是他表妹,愛人是部隊的,在外地,借房暫住幾日。6月初來的,8月初,又是張健群接走的。”房主楊某某提供了一個重要情況。


    張健群!偵查員是多麽熟悉這個名字啊!他怎會與王愛軍失蹤有關呢?


    1972年秋,在長春市南關區一個不起眼的胡同裏,許多拆遷戶在這裏搭起簡易房。張健群家是這裏的老戶,因為王愛軍家也來這裏臨時居住,兩家從此相識。當時張健群還是汽車廠的工人,二十五、六歲的年紀,王愛軍當時還是個學生,十六、七歲。他倆因兩家常常來往,處的很熟。


    1975年,王愛軍中學畢業,下鄉插隊到榆樹縣,處境使她心灰意冷,思想上開始退坡。


    1977年秋,她考進了榆樹師範學校。畢業後,分配到某某路小學,任體育教員。這個在那個年代成長起來的姑娘,雖說也曾有過曲折的生活經曆,如今有了這樣的工作,應該說是很幸運的。但是,由於她在少女時就從社會陰暗角落裏接受了許多醜惡的影響,思想開始畸形發展。黃色手抄本和糜爛透頂的錄像,使這個剛剛成熟的少女,對異性愛產生了錯誤的理解和不顧一切的追求。


    就在這個時候,張健群闖進了少女毫不設防的禁區。她不顧橫在已婚男人與少女之間不可逾越的道德屏障,兩人不謀而合,步入泥潭。


    張健群是1975年結婚的。但婚後不久,因工作關係,愛人去外地,不得不過著兩地生活。這樣,張健群便趁愛人不在之機,從1980年開始,與王愛軍過上了事實上的夫妻生活。


    當時,張健群做著令人羨慕的工作,他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然而,為一時快樂,他聽任了罪惡的發展。精神空虛的王愛軍,漸漸把與張健群的接近,作為精神上依托,幾乎像對待“丈夫”一樣對待他。


    她常對他說:“二哥,人生就是那麽迴事吧,什麽叫愛情,愛情就是性生活!”這樣腐朽的人生哲學,也感染了張健群。


    當王愛軍提出要和他結婚時,張健群不僅答應了,而且立下“等我媽死了,我就離婚”的字據。


    當然,無論處在什麽情況的人,也都會有清醒的時候。張健群對自己的行為也有過自責的隱痛。他在寫給王愛軍的“詩”中,記錄了他曾有過的悔悟:“我的心怎能平靜,我害了一個多情的女子,我是一個可惡的害人精,見到你我更覺心痛,我對不起你呀,可憐的姑娘!”


    然而,他已陷入一個不能自拔的泥坑。當他良心發現的一瞬間過去後,僥幸的心理又占了上風,支配著他在岐途上越走越遠。


    1982年初,滿足這個美妙的樂章,終於被一個正在孕育著的小生命打亂了它的和諧。張健群被這個惱人的消息弄得六神無主。無論如何不能讓這個孩子出生,他反複做著王愛軍的工作:做人工流產。


    但是,王愛軍卻執意要這個孩子。兩個人常常為此爭論不休。


    “我看透了,人生不過那麽迴事,我將來也不結婚了,領著孩子過,給我找個房子就行!”


    女性,不管是聖潔的,還是有汙點的,母愛這個本性一般是不會改變的。墮落了的王愛軍,此時更一切都不在乎了。


    張健群思想激烈地鬥爭著,他擔心事情敗露出來,不好收拾。因而不得不搜索刮腸,考慮著退路。他知道拗不過她,不讓孩子生下來是辦不到的了,可怎樣安排,才會既生孩子又不暴露呢?他決定先借一處房子,讓逐漸顯懷的王愛軍從家裏搬出來,避開熱人的視線。


    費了很大力氣,總算借到楊家的房子。1982年6月初,張健群以安排表妹為名,把王愛軍送到楊家。無疑,王愛軍的一切生活開銷,都要由張健群供給了。


    一個本來就很沉重的包袱,更加沉重了。


    審訊室裏的張健群,清楚地知道明天就要從世界上消失,而且是作為罪人,帶著恥辱,在人們鄙夷的目光中死去,他痛苦萬分,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親人。


    “我前半生沒有給你們留下什麽,可給親人們留下了辛酸、痛苦,留下了恥辱,世界上還有什麽比父母失去兒子、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爸爸更痛苦的呢!由於我的罪過,才使你們吞食人生最難咽的苦果,我太無情了……”


    是啊,“罪過”這個東西似乎有一種魔力,有時竟會引著或逼著你,進入它的陷阱。著了這種魔的人,想擺脫掉困境往往是很難的、有時明知前麵就是火坑,也要往裏跳。現在的張健群就是這樣,無法掙脫“罪過”這條繩索的束縛,隻有讓它牽著朝前走去。


    王愛軍從家裏搬出來,隻不過解決了燃眉之急。轉眼兩個月過去了,臨產期就要到來,楊家已把王愛軍看成是不受歡迎的人了。這時,王愛軍又給張健群下了死令:“孩子不能生在別人家!快找房子!”


    張健群無奈,隻好四處托人去找。但在房於如此緊張的情況下,要想短期內找到房子,那隻能是一種空想。


    產期一天天臨近,還有20多天了,張健群愛人返籍的調動已有頭緒,過不了幾天就要迴來辦手續……


    眼看著這一天就要到來:張健群讓王愛軍這個大姑娘生了孩子——成了街坊鄰居、同誌的笑料;組織上發現自己的問題——一切都完了;返籍的妻子發現自己的不軌——無法交待;王愛軍今後的生活怎麽辦……


    這些問題尖銳地擺在張健群的麵前。他無法排解,無法作答,但也不甘讓自己垮下去,怎麽辦?難道就沒有一個萬全之策了嗎?仍然被僥幸心理支配著的張健群,不會聽信理智的告誡。


    經過反複思考,終於想出一個在當時自以為是唯一的“萬全之策”。殊不知,隻不過是向罪惡的深淵又邁了一步,掘下毀滅自己的墳基。


    1982年8月10日,張健群來到楊家,佯說房子借到了,表妹就要搬走。楊家看到王愛軍那種樣子,巴不得快點搬出去。經過商量,楊家同意將王愛軍的東西暫時放在這裏。於是,王愛軍帶著身邊的衣物,跟著張健群高興地走了。


    其實,張健群根本沒有房子給王愛軍住,隻不過把她帶到了自己家的小倉房。這個小倉房在張家房後,是在半年前蓋起來的,裏麵裝著煤等破爛東西。


    張健群告訴她:“房子正在借,暫時在這裏住幾天。”


    就這樣,王愛軍像個幽靈一樣,白天起早到街上去溜達,晚間迴到倉房睡覺。張健群怕出現意外,晚間也陪她睡在小倉房。


    幾天過去了,王愛軍手頭錢沒有了,房子更無著落,她有些疑慮:“你房子借不到,錢也借不到,是不是在推我?”


    麵對著這咄咄逼人的形勢,張健群真有些喘不過氣來,他恨不得一下子從這個困境掙脫出去,他想了想,決心實施最後的計劃。


    8月16日夜,深沉,寂靜。暑天的小倉房,悶熱又潮濕。張健群仍不放過這最後的機會,向這個被自己占有二年即將臨產的“姑娘”發泄著獸欲。但他仍以好言相勸:“明天就可借錢,房子也有希望。”


    癡情的姑娘,此時也許正在想著做母親的幸福。也許正思索著“及時行樂”的信條到底對不對,也許什麽也沒想。


    夜,更靜了,小倉房裏的空氣似乎凝固了。突然,“砰”的一聲,打破了小倉房的沉寂。王愛軍倒在血泊中,她無論如何也想不到,殺她的兇手竟是她心裏傾慕的情人。


    張健群在一瞬間解決了所有的難題,他慶幸。在一陣心慌之後,他立即將王愛軍的屍體扔到倉房早挖好的地槽中,用土掩埋好。


    從此,王愛軍便失蹤了。


    應該說,張健群在實行犯罪的時候,頭腦是清醒的,他知道自己所幹的勾當是多麽殘忍,多麽可惡,可他仍懷著僥幸。


    查找王愛軍失蹤一案,差不多進行了一年時間。這期間,王愛軍家人也有所察覺,以為與張健群有關,但由於沒有抓到把柄,也就不好深究了。結果還是應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句話。王愛軍的失蹤,終於追到張健群的頭上。


    1984年5月,張健群被依法逮捕。開始他還想狡賴,但事實真相已大白於天下。從張建群家小倉房水泥地麵下邊,挖出了王愛軍的屍骨和剖出未出生的已有三十六周的胎兒屍體。事實確鑿無疑地證明了張健群殘害婦女兒童的罪行。


    張健群在訣別信中寫道:“我走的是自絕之路,但給人們留下了血的教訓。做人難,走出一條筆直的路更難。我是夭折在這條路上的罪人。”


    在被押上刑場之前,張健群從自己設下的霧障中走出來,反省著自己半生走過的路,雖然為時已晚,但可以反麵給人以教訓:非份的東西,萬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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