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家含辛茹苦養家糊口,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包養情婦。當妻子要丈夫跟自己迴家的要求被斷然拒絕後,她萬念俱灰,強烈的哀傷伴隨著15年的如煙往事一齊湧上她的心頭。
她是這悲劇的主角。
盡管她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走上了犯罪道路,是個害人者,但同時她又是個受害者,有著一段充滿血與淚,不堪迴首的辛酸經曆。
1986年,陳宏懷著對幸福生活的憧憬與李繼德結婚了。
婚後, “男耕女織”的日子讓他們過得還算平實,特別是丈夫對妻子喜愛有加、關心疼愛,使得陳宏的心中時時湧起家庭幸福的感覺。一年之後,他們生下一個可愛的女兒。
1988年分家時,陳宏家隻分得一間房,10多斤米和一些生活用品,苦是苦點,但夫妻和睦,憑著年輕體力好,忙完田地活外,靠搞點副業掙錢。夫妻省吃儉用,在1990年蓋起了一棟新房。有了自己的小天地,三口之家還過得其樂融融。
女兒的出生,沒有給這個家帶來歡樂。
兒子李繼德理解父母的心,給父母安慰道:“媽,下次一定給你們生個胖孫子就是了。”
在他們這個地方,沒有兒子被視為“絕代”,每次聽見別人吵架罵起這個詞,二老的心就隱隱作痛。也難怪,李繼德的哥哥生的兩個也都是“千金”,如果再養兩個女兒,沒有勞力種田不說,豈不斷了李家的香火。李繼德及二老對陳宏第二胎生個男孩傳宗接代寄予厚望。陳宏在忐忑不安之中懷上了第二胎。為了能生個兒子,完成婆家的“使命”,她去抽簽算命,燒香拜佛。
她提心吊膽地熬到孩子出生。可丈夫懊喪地發現,又是一個沒“把”的,他頓時像泄氣的皮球癱在地上:“生兩個女的有什麽用,建起再大的房子也沒有人住。”公公婆婆也拉長著臉在一旁不停地嘀咕:“阿德的哥是兩個女,你又生兩個女,四個女也比不上人家一個崽。”聽了這些話,陳宏像冬天裏吃了冰棒——涼透了心,獨自摟著兩個女兒坐在床上,眼角哈著淚水。
從此,李繼德對妻子冷眼相待,他覺得由於妻子的“過錯”,有負父母的重托,使自己在外麵抬不起頭。為此,李繼德經常為一點芝麻小事就與妻子吵鬧,夫妻感情開始出現裂縫。
公公婆婆對陳宏也另眼相看。盡管陳宏在家小心翼翼,還是經常“惹”得二老不高興,動不動就對陳宏發火,不是指桑罵槐地罵陳宏,就是當著陳宏的麵講自己當年生三男一女的偉大,或誇某某生男孩的榮耀,使得陳宏無地自容。
冷靜一想,陳宏覺得對不起婆家,這個家曾給過她幸福,給過她美好的憧憬,要想留住這一切,就應該給這個家生個男孩。想到這,她決定繼續生下去,直到生個男孩為止。沒多久,陳宏又有喜了。但計劃生育抓得很緊,為逃避處罰,她跑到湖南等地東躲西藏。
對妻子的感情慢慢疏遠後,李繼德對父母的嘮叨也感到厭倦,他帶著家庭“不幸”的痛苦,經常外出尋求開脫,找開心。
1991年冬天,在陳宏的記憶裏,那是一個特別寒冷的冬天。她挺著懷孕快10個月的大肚子在家企盼丈夫迴來陪陪自己。
12月18日,丈夫牽著一個姓賴的年輕女子迴到家,陳宏見狀肺都氣炸了。她忙去告訴公公婆婆,希望他們譴責兒子,趕走那個女人,沒想到等來的是兩句硬梆梆、冷冰冰的話:“他能帶女人迴來是他的本事,你管得著!”本來“理虧”的陳宏再沒話說了。
“也許等我生個男孩後,一切就會好了。”她暗忖,把淚水又吞進了肚裏。
陳宏想錯了。1992年春節,陳宏如願以償地生下了個兒子,她高興壞了,滿以為這下她可以拉迴丈夫的心了。然而,就在她生兒子後的第七天,丈夫又將那個女人帶迴家,剛生兒子的喜悅瞬間化為屈辱的淚水,她陷入了極度痛苦的淵藪之中。她抱起剛生7天的兒子,拖著虛弱的身體,冒著寒風,連夜走了10多裏,到鎮上搭車去朋友家,因太晚沒有搭上車,在旅社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被村上的人發現後,好說歹說,把陳宏母子倆拽迴家。
陳宏萬萬沒想到的是,迴到家中,她竟發現丈夫和那個女人在自己的床上。
“你走就走,還迴來幹什麽?”丈夫還“理直氣壯”地朝陳宏吼叫。
當時,她真想衝上去將那女人打走或扇丈夫幾巴掌後一走了之。但是,打,怎麽能打得過那女人;走,她不忍心丟下兩個年幼的女兒和嗷嗷待哺的兒子。親情和責任心使她再一次選擇了忍氣吞聲。
正是陳宏的忍讓和委曲求全,縱容了丈夫一次又一次的恣意妄為,使悲劇繼續上演。
1993年,李繼德又認識了一個叫阿華的女人,兩人在桂林市某小區租一套房子,長期非法同居,直至案發。
李繼德在外麵有了女人後,迴家的次數越來越少,住的時間越來越短。他在外更加肆無忌憚地與女人尋歡作樂,很少給家裏錢。為了支撐好這個家,陳宏一個弱女子,除春播夏收著一畝多田外,還從娘家借來200元錢買了一頭豬飼養。裏裏外外,白天黑夜,她沒完沒了地幹,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兩個女兒陸續上學後,加上兒子營養不良經常生病,經濟更是捉襟見肘。為了供兒子讀書看病,農閑季節,陳宏將兩個女兒送到娘家叫母親照管,兒子交給奶奶,自己到白沙鎮一家竹席廠去打工掙錢。
沒想到又遭婆婆的一頓數落:“一個女人家,家裏的事不做,子女不帶,跑到外麵去找野男人耍。”為了不讓婆婆操心和猜疑,她約上村裏的幾個婦女一起去批發沙田柚、柿子等水果賣。
三個兒女是陳宏生活的唯一支點,也是她的全部希望。
一天深夜,兒子突然發起了高燒,迷迷糊糊喊不醒,把陳宏嚇壞了。她不顧天黑下雨,背起兒子深一腳淺一腳地趕到3公裏外的醫務室,陪著兒子打完吊針,燒退下來後才迴家。由於常生病,又營養不足,兒子總是麵黃肌瘦。對此,李繼德每次迴家看到後,非常地“不滿意”,責怪妻子沒帶好。
1992年10月的一天,李繼德喝醉酒後迴到家,看到兒子無精打采的模樣,便指著妻子罵開了:“你整天在家搞什麽,連個崽都帶不好。”
陳宏聽後感到委屈,便生氣地“迴敬”了幾句。
這下更激怒了他,“你這個臭女人,不在家好好帶崽,整天到外麵騷。”他邊罵邊順手拿起木板凳朝陳宏劈頭蓋臉打去。
然而,到了夜晚,丈夫的酒醒後,他又對妻子承認自己錯了,是喝多了酒。接下來,不管陳宏願不願意,死皮賴臉要她上床做那種事。
至此,每次喝了酒迴家,他仿佛成了魔鬼,打打“愛愛”的事,竟成了陳宏的“家常便飯”。每隔十天半月,陳宏就會享受一次這樣的“待遇”。
一天,李繼德紅著臉高一腳低一腳地迴到家,陳宏因生病沒有起床幫燒飯菜。“理由”十足的李繼德叫陳宏起床煮飯菜侍候,他將妻子從床上拉起來就打,陳宏一邊呻吟,一邊躲閃著跑到大嫂家躲藏,李繼德追到大嫂家門口,借著醉意不停地叫罵,最後竟用石頭將大嫂的房子打爛。
從此以後,村裏再沒有人敢讓陳宏到家躲藏了。
1995年春節前,陳宏被毒打一頓後,想騎自行車迴娘家去躲一段時間,李繼德從後麵追上來,將自行車推下小橋,陳宏被摔得頭和手都受傷,在娘家養了20多天傷,等到正月十五迴家,發現丈夫和阿華這個女人在家中整整過了一個春節。
李繼德,1967年4月出生,比陳宏大一歲,腦子蠻靈,就是怕苦怕累,好酒貪杯,喝酒必醉。幹事專揀些不賣力又賺錢的事做。讀書時怕吃苦,初一沒讀完就輟學在家玩耍。1991年夫妻感情惡化後,他和社會上一些“狗友”在白沙鎮等地設賭場,為賣淫女拉皮條,甚至與賣淫女合夥敲詐嫖客,盡幹些傷天害理之事。
1997年5月15日,他在喝醉酒後,要別人的摩托車騎,被拒絕後,李繼德就拿磚頭將那人打傷,被公安機關拘留15天。
村裏的人和一些朋友把李繼德視為“爛崽”,都不想多理睬他。
盡管如此,陳宏對這個“爛崽”迴頭心存一線希望。她一方麵用苦累把家治好,把兒女帶好,一方麵以自己的忍讓和對家庭的愛、對他的愛來感化他,讓他改邪歸正,想把他從“第三者”懷中奪迴來。
1998年8月的一天,李繼德在車上用易拉罐中獎手段進行詐騙,被陽朔縣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讓交款後放人。李繼德傳唿給朋友,叫朋友去通知妻子拿錢去。陳宏知道後,又恨又氣,平時在外玩女人連家都不要,出事又找來了,她真想不管他。“但他畢竟還是自己的老公,他能想到我,說明他心裏還有我。患難之時見真情,也許他真的知錯了呢?”
她這樣一想,心又軟了。她跑迴娘家,撒謊向哥哥借了5000元,匆匆忙忙趕到陽朔縣公安局,在公安局門口見到了那個叫阿華的女人。
“仇人”相見,分外眼紅。
“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我的老公出事關你什麽事!”陳宏見阿華麵帶譏笑地盯著自己,怒由膽邊生,從牙縫裏擠出兩句惡語,想好好刺刺她,解解心頭之恨。
“喲,是誰不要臉?你老公愛的是我,不是你,你憑什麽死纏著他呀?話又說迴來,如果你用錢把他保出來,我就把他讓給你。”阿華恬不知恥。
“……”陳宏氣得連話都說不出來。還有什麽說的呢?都怪自己沒本事,連老公也管不了,都怪老公不爭氣,陳宏越想越氣,揣肴那5000元登上了迴家的班車。
幾天後,朋友幫交了罰款。李繼德出來後,在白沙鎮飯店請朋友們吃飯,以示感謝。陳宏沒有拿錢去救老公,心感內疚,想借此機會去感謝朋友救丈夫之恩。進飯店,陳宏順理成章地坐在自己丈夫的旁邊,但阿華馬上走過來將李繼德拉到她的身邊坐下,還當著陳宏的麵,與他做出種種親昵的動作。陳宏看不下去,就和阿華吵鬧起來,進而又打起來。陳宏指望丈夫來幫自己。沒想到,他竟幫阿華來指責自己,把自己驅趕出飯店。在場的朋友都熟視無睹,似乎陳宏是眾人唾罵的“第三者”。
1999年3月19日,李繼德酒後與人打架,被打傷後住進白沙鎮醫院,陳宏知道後,又不記舊“仇”,主動到醫院護理他,心想通過自己的優質“護理”,能讓丈夫的“心身得到康複,早日迴到自己身邊。萬萬沒想到,丈夫的傷勢一好轉,接到阿華的傳唿,急急忙忙地辦完出院手續,就趕迴到桂林阿華的身邊。陳宏呆呆地望著丈夫離去的背影,黯然淚下。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痛苦的,陳宏也深知這個道理。其實,她早就想過離婚。
1992年,丈夫帶第一個姓賴的女孩迴家後,陳宏一氣之下提出來離婚,當時因涉及子女撫養和房產分配等問題,未達成協議。後因李繼德長期在外,很少迴家,陳宏忙於養家糊口,就將這事擱著。直到1999年底,陳宏再次提出離婚時,李繼德怕撫養孩子,又怕孩子判給陳宏而失去孩子,還怕陳宏分走他的房子,他不同意離婚,他覺得這樣“和平共處”挺好,既不承擔責任,又能同時“享有”兩個女人。
去年年初,陳宏又傳唿丈夫迴答,好言相勸他迴家好好地過日子,供子女讀書,否則,就迴去辦理離婚手續,李繼德或是不迴機,或是說過幾天再說,故意無期拖延。
李繼德被打傷住院後,陳宏試圖以用心護理來打動他的心。然而,一個傳唿就將他“勾”走了,也“勾”走了陳宏的最後一線希望。
一個個夜裏,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傷痛,令陳宏無法入眠。她越想越不是滋味,對這個家、對他愛得那麽無私,為了這個家、為了他,吃盡了苦頭,盡了最大努力,要崽也為他生了,他怎能無緣無故將自己打入“冷宮”,他倒自由自在、瀟瀟灑灑在外玩女人。想到這,陳宏恨得咬牙切齒,決定親自上桂林找他了結這事。
5月3日晚8時,陳宏從白沙鎮搭車到桂林,她聽丈夫的朋友說過,李繼德和阿華租住在桂林市某居民小區49號。下車後,陳宏沒有直接去找丈夫,她想,叫派出所幹警一起去抓他們,一來好好地整治他們這對男女,,以解心頭之恨;二來以後告他們好有證據;三來公安對他們作罰款處理後,給她舉報一些獎金或者迴扣,日後到法院告他或到法院離婚就有訴訟費了。
她拿定主意,找到附近的派出所,陳宏把來意講完後,值班民警說,這事管是該管,但不屬於他們所管的轄區,叫她找相鄰的另一個派出所。
陳宏按照民警所指的方向,又找到那家派出所,還沒等陳宏講完,值班人員接過話說:“你老公願意和那個女的在一起,我們也沒辦法,這種事多的是。”他們叫她向婦聯反映。
快晚上10點了,到哪裏去找婦聯,陳宏決定直接去找丈夫解決。
敲開49號的門,李繼德、阿華和幾個朋友正在打牌,還有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也在場。
“阿德,你要想好好過日子,就和我迴家,或者每月給200元錢撫養三個孩子;要不想過日子,也迴去和我辦理離婚手續。”陳宏強按住心中的怒火,講明來意。
“我忙得很,沒有時間迴去。”李繼德輕描淡寫地迴答。
“你這個沒良心的,放著家裏兩三個小孩不養,在外麵養女人。”陳宏越講越氣,竟罵起來。
談話始終彌漫著硝煙。
爭吵到傷心處,陳宏恨恨地打了李繼德一巴掌,進而雙方扭打起來。李繼德抓住陳宏的頭發,將其推出門外,這時少年也上來幫李繼德一起打她,邊打邊罵:“我打死你,看你還罵不罵我媽。”
阿華跟在後麵喊叫:“阿弟,打死這個賤女人。”
在房東的幹預下,他們打打吵吵到樓下的公路邊。阿華拿起一根木棍衝到陳宏身邊就朝頭部打過來,陳宏躲後說:“你們不要管,這是我和老公之間的事。”
阿華哪聽她這些,掄起木棒繼續追打,被李繼德攔住搶下。
“阿德愛的是我,不是你。我叫他不跟你離婚,拖也要拖死你……走,迴去睡覺,不要理她。”阿華邊說邊走到李繼德身邊,摟著李就往迴去。
“要睡覺我和你們一起去,三人睡在一起都好。”陳宏急了。
“我和別人兒個睡在一起,也不和你這個賤女人睡。”阿華故意氣她。
陳宏氣得昏昏沉沉,腦海裏不斷浮現丈夫與那女人在一起的場麵,那10多年的如煙往事一齊湧上心,多年來心裏積淤的“底火”在陳宏心中愈燒愈烈。她快步衝到李繼德麵前,從提包裏掏出卡刀,對準丈夫的腹部刺去,一刀、二刀……
丈夫躺在鮮紅的血泊中,陳宏突然從噩夢中驚醒,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什麽,嚇得哭叫起來,一邊用電話撥通了“110”,一邊喊阿華一起將李繼德扶上車送到南溪山醫院搶救。
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檢查,李繼德腹、胸、腿等處被刺10餘刀。
她確是這個家庭悲劇的受害者,值得同情。她13歲的大女兒在給法官叔叔的信中寫道:“ 我媽雖然犯了法,但都是在受盡恥辱、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幹出這種蠢事。法官叔叔,當你們了解到這些時,你們難道不覺得我媽媽過得很苦嗎?難道不值得同情嗎?我求求你們放過我媽吧!她是無罪的!”
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認為陳宏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李繼德長期與她人非法同居,案發時又與情婦對陳宏侮辱、推打,對該案的發生有重大過錯,依法判處陳宏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陳宏接到判決書後,表示服判,沒有提出上訴。
被害人李繼德在悲劇中扮演了一個眾人唾罵的醜角。
她是這悲劇的主角。
盡管她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走上了犯罪道路,是個害人者,但同時她又是個受害者,有著一段充滿血與淚,不堪迴首的辛酸經曆。
1986年,陳宏懷著對幸福生活的憧憬與李繼德結婚了。
婚後, “男耕女織”的日子讓他們過得還算平實,特別是丈夫對妻子喜愛有加、關心疼愛,使得陳宏的心中時時湧起家庭幸福的感覺。一年之後,他們生下一個可愛的女兒。
1988年分家時,陳宏家隻分得一間房,10多斤米和一些生活用品,苦是苦點,但夫妻和睦,憑著年輕體力好,忙完田地活外,靠搞點副業掙錢。夫妻省吃儉用,在1990年蓋起了一棟新房。有了自己的小天地,三口之家還過得其樂融融。
女兒的出生,沒有給這個家帶來歡樂。
兒子李繼德理解父母的心,給父母安慰道:“媽,下次一定給你們生個胖孫子就是了。”
在他們這個地方,沒有兒子被視為“絕代”,每次聽見別人吵架罵起這個詞,二老的心就隱隱作痛。也難怪,李繼德的哥哥生的兩個也都是“千金”,如果再養兩個女兒,沒有勞力種田不說,豈不斷了李家的香火。李繼德及二老對陳宏第二胎生個男孩傳宗接代寄予厚望。陳宏在忐忑不安之中懷上了第二胎。為了能生個兒子,完成婆家的“使命”,她去抽簽算命,燒香拜佛。
她提心吊膽地熬到孩子出生。可丈夫懊喪地發現,又是一個沒“把”的,他頓時像泄氣的皮球癱在地上:“生兩個女的有什麽用,建起再大的房子也沒有人住。”公公婆婆也拉長著臉在一旁不停地嘀咕:“阿德的哥是兩個女,你又生兩個女,四個女也比不上人家一個崽。”聽了這些話,陳宏像冬天裏吃了冰棒——涼透了心,獨自摟著兩個女兒坐在床上,眼角哈著淚水。
從此,李繼德對妻子冷眼相待,他覺得由於妻子的“過錯”,有負父母的重托,使自己在外麵抬不起頭。為此,李繼德經常為一點芝麻小事就與妻子吵鬧,夫妻感情開始出現裂縫。
公公婆婆對陳宏也另眼相看。盡管陳宏在家小心翼翼,還是經常“惹”得二老不高興,動不動就對陳宏發火,不是指桑罵槐地罵陳宏,就是當著陳宏的麵講自己當年生三男一女的偉大,或誇某某生男孩的榮耀,使得陳宏無地自容。
冷靜一想,陳宏覺得對不起婆家,這個家曾給過她幸福,給過她美好的憧憬,要想留住這一切,就應該給這個家生個男孩。想到這,她決定繼續生下去,直到生個男孩為止。沒多久,陳宏又有喜了。但計劃生育抓得很緊,為逃避處罰,她跑到湖南等地東躲西藏。
對妻子的感情慢慢疏遠後,李繼德對父母的嘮叨也感到厭倦,他帶著家庭“不幸”的痛苦,經常外出尋求開脫,找開心。
1991年冬天,在陳宏的記憶裏,那是一個特別寒冷的冬天。她挺著懷孕快10個月的大肚子在家企盼丈夫迴來陪陪自己。
12月18日,丈夫牽著一個姓賴的年輕女子迴到家,陳宏見狀肺都氣炸了。她忙去告訴公公婆婆,希望他們譴責兒子,趕走那個女人,沒想到等來的是兩句硬梆梆、冷冰冰的話:“他能帶女人迴來是他的本事,你管得著!”本來“理虧”的陳宏再沒話說了。
“也許等我生個男孩後,一切就會好了。”她暗忖,把淚水又吞進了肚裏。
陳宏想錯了。1992年春節,陳宏如願以償地生下了個兒子,她高興壞了,滿以為這下她可以拉迴丈夫的心了。然而,就在她生兒子後的第七天,丈夫又將那個女人帶迴家,剛生兒子的喜悅瞬間化為屈辱的淚水,她陷入了極度痛苦的淵藪之中。她抱起剛生7天的兒子,拖著虛弱的身體,冒著寒風,連夜走了10多裏,到鎮上搭車去朋友家,因太晚沒有搭上車,在旅社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被村上的人發現後,好說歹說,把陳宏母子倆拽迴家。
陳宏萬萬沒想到的是,迴到家中,她竟發現丈夫和那個女人在自己的床上。
“你走就走,還迴來幹什麽?”丈夫還“理直氣壯”地朝陳宏吼叫。
當時,她真想衝上去將那女人打走或扇丈夫幾巴掌後一走了之。但是,打,怎麽能打得過那女人;走,她不忍心丟下兩個年幼的女兒和嗷嗷待哺的兒子。親情和責任心使她再一次選擇了忍氣吞聲。
正是陳宏的忍讓和委曲求全,縱容了丈夫一次又一次的恣意妄為,使悲劇繼續上演。
1993年,李繼德又認識了一個叫阿華的女人,兩人在桂林市某小區租一套房子,長期非法同居,直至案發。
李繼德在外麵有了女人後,迴家的次數越來越少,住的時間越來越短。他在外更加肆無忌憚地與女人尋歡作樂,很少給家裏錢。為了支撐好這個家,陳宏一個弱女子,除春播夏收著一畝多田外,還從娘家借來200元錢買了一頭豬飼養。裏裏外外,白天黑夜,她沒完沒了地幹,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兩個女兒陸續上學後,加上兒子營養不良經常生病,經濟更是捉襟見肘。為了供兒子讀書看病,農閑季節,陳宏將兩個女兒送到娘家叫母親照管,兒子交給奶奶,自己到白沙鎮一家竹席廠去打工掙錢。
沒想到又遭婆婆的一頓數落:“一個女人家,家裏的事不做,子女不帶,跑到外麵去找野男人耍。”為了不讓婆婆操心和猜疑,她約上村裏的幾個婦女一起去批發沙田柚、柿子等水果賣。
三個兒女是陳宏生活的唯一支點,也是她的全部希望。
一天深夜,兒子突然發起了高燒,迷迷糊糊喊不醒,把陳宏嚇壞了。她不顧天黑下雨,背起兒子深一腳淺一腳地趕到3公裏外的醫務室,陪著兒子打完吊針,燒退下來後才迴家。由於常生病,又營養不足,兒子總是麵黃肌瘦。對此,李繼德每次迴家看到後,非常地“不滿意”,責怪妻子沒帶好。
1992年10月的一天,李繼德喝醉酒後迴到家,看到兒子無精打采的模樣,便指著妻子罵開了:“你整天在家搞什麽,連個崽都帶不好。”
陳宏聽後感到委屈,便生氣地“迴敬”了幾句。
這下更激怒了他,“你這個臭女人,不在家好好帶崽,整天到外麵騷。”他邊罵邊順手拿起木板凳朝陳宏劈頭蓋臉打去。
然而,到了夜晚,丈夫的酒醒後,他又對妻子承認自己錯了,是喝多了酒。接下來,不管陳宏願不願意,死皮賴臉要她上床做那種事。
至此,每次喝了酒迴家,他仿佛成了魔鬼,打打“愛愛”的事,竟成了陳宏的“家常便飯”。每隔十天半月,陳宏就會享受一次這樣的“待遇”。
一天,李繼德紅著臉高一腳低一腳地迴到家,陳宏因生病沒有起床幫燒飯菜。“理由”十足的李繼德叫陳宏起床煮飯菜侍候,他將妻子從床上拉起來就打,陳宏一邊呻吟,一邊躲閃著跑到大嫂家躲藏,李繼德追到大嫂家門口,借著醉意不停地叫罵,最後竟用石頭將大嫂的房子打爛。
從此以後,村裏再沒有人敢讓陳宏到家躲藏了。
1995年春節前,陳宏被毒打一頓後,想騎自行車迴娘家去躲一段時間,李繼德從後麵追上來,將自行車推下小橋,陳宏被摔得頭和手都受傷,在娘家養了20多天傷,等到正月十五迴家,發現丈夫和阿華這個女人在家中整整過了一個春節。
李繼德,1967年4月出生,比陳宏大一歲,腦子蠻靈,就是怕苦怕累,好酒貪杯,喝酒必醉。幹事專揀些不賣力又賺錢的事做。讀書時怕吃苦,初一沒讀完就輟學在家玩耍。1991年夫妻感情惡化後,他和社會上一些“狗友”在白沙鎮等地設賭場,為賣淫女拉皮條,甚至與賣淫女合夥敲詐嫖客,盡幹些傷天害理之事。
1997年5月15日,他在喝醉酒後,要別人的摩托車騎,被拒絕後,李繼德就拿磚頭將那人打傷,被公安機關拘留15天。
村裏的人和一些朋友把李繼德視為“爛崽”,都不想多理睬他。
盡管如此,陳宏對這個“爛崽”迴頭心存一線希望。她一方麵用苦累把家治好,把兒女帶好,一方麵以自己的忍讓和對家庭的愛、對他的愛來感化他,讓他改邪歸正,想把他從“第三者”懷中奪迴來。
1998年8月的一天,李繼德在車上用易拉罐中獎手段進行詐騙,被陽朔縣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讓交款後放人。李繼德傳唿給朋友,叫朋友去通知妻子拿錢去。陳宏知道後,又恨又氣,平時在外玩女人連家都不要,出事又找來了,她真想不管他。“但他畢竟還是自己的老公,他能想到我,說明他心裏還有我。患難之時見真情,也許他真的知錯了呢?”
她這樣一想,心又軟了。她跑迴娘家,撒謊向哥哥借了5000元,匆匆忙忙趕到陽朔縣公安局,在公安局門口見到了那個叫阿華的女人。
“仇人”相見,分外眼紅。
“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我的老公出事關你什麽事!”陳宏見阿華麵帶譏笑地盯著自己,怒由膽邊生,從牙縫裏擠出兩句惡語,想好好刺刺她,解解心頭之恨。
“喲,是誰不要臉?你老公愛的是我,不是你,你憑什麽死纏著他呀?話又說迴來,如果你用錢把他保出來,我就把他讓給你。”阿華恬不知恥。
“……”陳宏氣得連話都說不出來。還有什麽說的呢?都怪自己沒本事,連老公也管不了,都怪老公不爭氣,陳宏越想越氣,揣肴那5000元登上了迴家的班車。
幾天後,朋友幫交了罰款。李繼德出來後,在白沙鎮飯店請朋友們吃飯,以示感謝。陳宏沒有拿錢去救老公,心感內疚,想借此機會去感謝朋友救丈夫之恩。進飯店,陳宏順理成章地坐在自己丈夫的旁邊,但阿華馬上走過來將李繼德拉到她的身邊坐下,還當著陳宏的麵,與他做出種種親昵的動作。陳宏看不下去,就和阿華吵鬧起來,進而又打起來。陳宏指望丈夫來幫自己。沒想到,他竟幫阿華來指責自己,把自己驅趕出飯店。在場的朋友都熟視無睹,似乎陳宏是眾人唾罵的“第三者”。
1999年3月19日,李繼德酒後與人打架,被打傷後住進白沙鎮醫院,陳宏知道後,又不記舊“仇”,主動到醫院護理他,心想通過自己的優質“護理”,能讓丈夫的“心身得到康複,早日迴到自己身邊。萬萬沒想到,丈夫的傷勢一好轉,接到阿華的傳唿,急急忙忙地辦完出院手續,就趕迴到桂林阿華的身邊。陳宏呆呆地望著丈夫離去的背影,黯然淚下。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痛苦的,陳宏也深知這個道理。其實,她早就想過離婚。
1992年,丈夫帶第一個姓賴的女孩迴家後,陳宏一氣之下提出來離婚,當時因涉及子女撫養和房產分配等問題,未達成協議。後因李繼德長期在外,很少迴家,陳宏忙於養家糊口,就將這事擱著。直到1999年底,陳宏再次提出離婚時,李繼德怕撫養孩子,又怕孩子判給陳宏而失去孩子,還怕陳宏分走他的房子,他不同意離婚,他覺得這樣“和平共處”挺好,既不承擔責任,又能同時“享有”兩個女人。
去年年初,陳宏又傳唿丈夫迴答,好言相勸他迴家好好地過日子,供子女讀書,否則,就迴去辦理離婚手續,李繼德或是不迴機,或是說過幾天再說,故意無期拖延。
李繼德被打傷住院後,陳宏試圖以用心護理來打動他的心。然而,一個傳唿就將他“勾”走了,也“勾”走了陳宏的最後一線希望。
一個個夜裏,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傷痛,令陳宏無法入眠。她越想越不是滋味,對這個家、對他愛得那麽無私,為了這個家、為了他,吃盡了苦頭,盡了最大努力,要崽也為他生了,他怎能無緣無故將自己打入“冷宮”,他倒自由自在、瀟瀟灑灑在外玩女人。想到這,陳宏恨得咬牙切齒,決定親自上桂林找他了結這事。
5月3日晚8時,陳宏從白沙鎮搭車到桂林,她聽丈夫的朋友說過,李繼德和阿華租住在桂林市某居民小區49號。下車後,陳宏沒有直接去找丈夫,她想,叫派出所幹警一起去抓他們,一來好好地整治他們這對男女,,以解心頭之恨;二來以後告他們好有證據;三來公安對他們作罰款處理後,給她舉報一些獎金或者迴扣,日後到法院告他或到法院離婚就有訴訟費了。
她拿定主意,找到附近的派出所,陳宏把來意講完後,值班民警說,這事管是該管,但不屬於他們所管的轄區,叫她找相鄰的另一個派出所。
陳宏按照民警所指的方向,又找到那家派出所,還沒等陳宏講完,值班人員接過話說:“你老公願意和那個女的在一起,我們也沒辦法,這種事多的是。”他們叫她向婦聯反映。
快晚上10點了,到哪裏去找婦聯,陳宏決定直接去找丈夫解決。
敲開49號的門,李繼德、阿華和幾個朋友正在打牌,還有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也在場。
“阿德,你要想好好過日子,就和我迴家,或者每月給200元錢撫養三個孩子;要不想過日子,也迴去和我辦理離婚手續。”陳宏強按住心中的怒火,講明來意。
“我忙得很,沒有時間迴去。”李繼德輕描淡寫地迴答。
“你這個沒良心的,放著家裏兩三個小孩不養,在外麵養女人。”陳宏越講越氣,竟罵起來。
談話始終彌漫著硝煙。
爭吵到傷心處,陳宏恨恨地打了李繼德一巴掌,進而雙方扭打起來。李繼德抓住陳宏的頭發,將其推出門外,這時少年也上來幫李繼德一起打她,邊打邊罵:“我打死你,看你還罵不罵我媽。”
阿華跟在後麵喊叫:“阿弟,打死這個賤女人。”
在房東的幹預下,他們打打吵吵到樓下的公路邊。阿華拿起一根木棍衝到陳宏身邊就朝頭部打過來,陳宏躲後說:“你們不要管,這是我和老公之間的事。”
阿華哪聽她這些,掄起木棒繼續追打,被李繼德攔住搶下。
“阿德愛的是我,不是你。我叫他不跟你離婚,拖也要拖死你……走,迴去睡覺,不要理她。”阿華邊說邊走到李繼德身邊,摟著李就往迴去。
“要睡覺我和你們一起去,三人睡在一起都好。”陳宏急了。
“我和別人兒個睡在一起,也不和你這個賤女人睡。”阿華故意氣她。
陳宏氣得昏昏沉沉,腦海裏不斷浮現丈夫與那女人在一起的場麵,那10多年的如煙往事一齊湧上心,多年來心裏積淤的“底火”在陳宏心中愈燒愈烈。她快步衝到李繼德麵前,從提包裏掏出卡刀,對準丈夫的腹部刺去,一刀、二刀……
丈夫躺在鮮紅的血泊中,陳宏突然從噩夢中驚醒,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什麽,嚇得哭叫起來,一邊用電話撥通了“110”,一邊喊阿華一起將李繼德扶上車送到南溪山醫院搶救。
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檢查,李繼德腹、胸、腿等處被刺10餘刀。
她確是這個家庭悲劇的受害者,值得同情。她13歲的大女兒在給法官叔叔的信中寫道:“ 我媽雖然犯了法,但都是在受盡恥辱、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幹出這種蠢事。法官叔叔,當你們了解到這些時,你們難道不覺得我媽媽過得很苦嗎?難道不值得同情嗎?我求求你們放過我媽吧!她是無罪的!”
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認為陳宏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李繼德長期與她人非法同居,案發時又與情婦對陳宏侮辱、推打,對該案的發生有重大過錯,依法判處陳宏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陳宏接到判決書後,表示服判,沒有提出上訴。
被害人李繼德在悲劇中扮演了一個眾人唾罵的醜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