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2月8日傍晚,天空陰沉沉的。長春市東北勘探設計院505家屬宿舍四門一樓,傳出了一聲震顫人心的驚叫,剛剛打開房門的男青年手中的鑰匙猝然落地,展現在他麵前的是一具倒在血泊中的女屍……
刺耳的警笛越來越響,一輛接一輛唿嘯疾馳的警車,載著長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朝陽區公安分局的偵查員、技術人員迅速趕到出事現場。
這是一間幹淨整潔的居室。死者身體蜷曲著趴在血泊中,兩頰盡是血汙,一雙半睜著、含著冤恨的眼睛直視房門,身上隻穿著毛衣毛褲,赤著雙腳。室內,床上已經鋪開的棉被有些淩亂,一件未織完的毛衣和一團毛線放在上麵;桌上,電視熒光屏朝著床鋪,插頭插在電源上;抽屜半開著,似有翻動;桌上一塊手表正嘀嘀嗒嗒地走著……
“被害人孟祥芳,女,30歲,東北勘探設計院幼兒園幼師。據現場勘查,兇手是用被害人家的菜刀,在被害人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從後麵猛擊其頭部,然後亂刀將其砍死的。死亡時間是12月7日晚7時左右。”偵查員簡明扼要地向趕到現場的市局和分局的領導報告案情。
“菜刀放在什麽地方?”
“廚房水池子邊上!”
“現場還發現了什麽?”
“外屋一雙拖鞋的鞋底有血跡,與現場留下的鞋印相同。門框上有一個輕微的血手套痕跡,與掛在廚房內的線手套屬同一類型。死者床下的便盆有少許新鮮尿液。除此之外,現場沒有其它痕跡。噢,桌上還有一個打開的空錢包,裏麵隻有一兩糧票。”
在場的領導同誌心中十分清楚:“這是一起複雜的兇殺案。”
喧鬧的街市在靜夜中沉睡了,寒風夾著雪粒使勁撲打著玻璃,發出“啪、啪”的聲音。燈火通明的朝陽區公安分局刑警隊會議室裏,偵察員們正圍繞著案件性質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
從現場情況來看,雖說室內小有翻動,但放在桌上的手表、電視機和屋內的其它物品均沒有丟失。如此看來,兇手的目的並非為了錢財。屋內翻動很可能是兇手製造假象、轉移視線,或者是順手牽羊。所以,基本可以排除圖財害命的因素。
從被害人丈夫不在家,家居又比較幽靜的情況看,奸殺、仇殺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死者生前為人正派、工作積極,又是幼兒園園長的候選人,沒有發現生活上有不嚴肅的地方。死者生前和單位同誌都很合得來,人人都叫她老大姐,沒有和誰結過仇。說奸殺、仇殺,又證據不足。
到底是奸殺?還是仇殺?案情簡直就像一團迷霧,籠罩著每個偵查員的心……
最後決定圍繞死者生前的熟人進行調查,重點505宿舍。偵破目標明確了,偵查員立即兵分三路,圍繞死者生前的熟人,迅速展開調查。十幾個新提出的嫌疑人都由於證據不足,而一一否掉了。
偵破工作仍在緊張地進行著。偵查員在了解死者生前的熟人時,發現了一個送貓食的男青年,叫孫銳,很有些可疑。
這還得從頭說起。505宿舍4門1樓原房主武某的愛人王大夫喜歡養貓,恰巧同宿舍東勘科研所副所長孫海廷的愛人趙大夫也喜歡養貓。由於二人同職業又同興趣,漸漸成為一對交情甚密的朋友。後來,武家搬走,孟祥芳搬來,武家的貓沒帶走,仍留在孟祥芳家,由趙大夫代喂養。一來二去,趙大夫與孟祥芳也相當熟了。孟稱其趙姨,趙也常常誇獎孟幹淨、利索,對孟十分關心。
1985年春節過後,趙大夫腿摔壞了。送貓食的就變了趙大夫的兒子孫銳。但他每次來送貓食從不進屋。有時孟家無人,他就把貓食放在門外的貓洞裏側。
兩個月後的一天晚上,孫又來送貓食。這迴,他進屋坐了一會兒,與孟的愛人王相奎嘮起嗑來。孫看到屋裏點的白熾燈泡,還主動說以後有機會給安日光燈。
入冬後,武家把貓取走了。可一個星期天上午,孫突然又空手來到了孟家,一進屋就說:“唉呀,你家日光燈還沒安上,過幾天我一定給你安。”
孫走後,王問孟:“貓沒有了,他又來幹什麽?”
“我知道他來幹什麽?”孟對這種問法有些不高興。
“他能不能是兇手?”蔡德軍這個好鑽研邏輯學和犯罪心理學的年輕偵查員開始懷疑孫銳了。
蔡德軍和專案組詳細了解了孫銳其人,發現他是個具有盜竊、綹竊和流氓行為的人。負責調查孫銳的兩名偵查員直接找到孫銳。這個看上去很文靜的年輕人,很禮貌、很熱情地接待了偵查員。
“12月7日,我到八裏堡收容所為一個朋友找某審查員辦點私事。當時某審查員不在,我直接去了他家。等到晚上5點多鍾他也沒迴來,我就迴家了。到家已經6點多了,我吃完飯又坐了一會兒,就下樓到德惠路電車站接愛人了。等了兩趟車,我愛人才迴來。我裝做沒看見,她打了我兩下,我倆就笑著迴家了。”孫銳鎮靜自若的神態,真難以想象他會是兇手。
兩名偵查員看了一下孫堆在床下的髒衣服,又單獨對孫的父母、妻子進行了詢問,與孫銳說的大致相同,沒有發現疑點。
孫銳就這樣被否掉了。這個案件的偵破也隻好暫時告一段落。
然而蔡德軍卻不肯輕易放掉孫銳,他覺得他的疑點很大,於是,蔡德軍的業餘偵察便開始了。
“孫銳沒有圖情的可能,有沒有別的目的。”蔡德軍帶著這個疑問來到了殺人現場。
一次、兩次,一連數十次,均沒發現疑跡。蔡德軍沉思著。他坐在床上,順手把床單上一個褶皺拉平。
“血跡!”被褶皺遮住的床單上一片很均勻的噴濺血跡,立時現了出來。蔡德軍的精神為之一振。
“出事後,你動過床鋪沒有?”他問死者的愛人王相奎。
“沒有。屋裏的東西我什麽也沒動。”
蔡德軍望著這片血跡,大腦迅速閃過一個鏡頭:死者被菜刀砍倒後的一瞬間,一股鮮血濺在床單上。接著,兇手翻動床鋪。濺上鮮血的地方被折成一個褶皺,把血跡遮住了。
兇手肯定翻動了床鋪。蔡德軍輕輕掀開床鋪,果然,在第7層棉褥上發現一個血手套印,與留在門上的一樣。再找,又在衣櫃裏的衣服上發現了同樣的血手套痕……
現場三個相同的血手套痕與殺人動機有沒有關係?從翻動的地方看,兇手像在找什麽?蔡德軍腦中劃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蔡德軍找到了死者的同事和親屬。
“出事那天,下班後我和小孟一起走的。每月7號是我們公司工資發領日。我倆領完補發的12元洗理費就迴家了。到家是5點40分。”和死者一起迴家的劉燕傑說。
“姐姐周五晚上迴到媽媽家,周六早上走時,媽媽拿出3元錢讓她買肉。可到周日晚上姐姐也沒迴來,我就去找她,這才發現她已經……“”
“什麽!?12元洗理費、3元買肉錢,現場怎麽沒發現?”蔡德軍幾乎快要吼了起來。現場勘查如此不嚴密,案情了解如此不細,確實令他生氣,但他很快又冷靜下來了。
現場三個相同的血手套痕,不翼而飛的15元錢,難道這是巧合,還是兇手順手牽羊?殺人因素到底是什麽?
蔡德軍經過對案件的重新偵查了解,向專案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無論兇手出於什麽目的殺人,他都留下一個穩定的臉譜:一個具有盜竊和圖財本質的人。
第二,兇手行兇後,雖翻動衣櫃,但未換下血衣就離開現場,說明兇手家居不會太遠,就在505宿舍內。”
第三,這是一個突發性案件,兇手作案時心情不慌亂,戴上手套從容作案;翻動室內,卻沒有拿走手表、電視機,有迴避贓物的心理。說明兇手是一個有劣跡的人。
第四,如果以上三點成立,案發多日仍不見兇手一點動靜。可見兇手是個比較狡猾、善於偽裝的家夥,很可能從我們手中滑過,成為漏網之魚。
蔡德軍胸有成竹地一揮手:“我分析,符合這幾點的隻有一個人!”
“誰?”
“孫銳!”
“孫銳沒圖情的跡象。”有人提出異議。
“他有圖財的可能。”
“可現場什麽也沒丟失。”
“不,現場有15元錢丟失。3個相同的血手套痕,也證明兇手作案後翻動床鋪和衣櫃是為了尋找錢財。兇手沒有動桌上的手表、電視機,是有意迴避贓物。”
“難道他就為了15元錢殺人?”
“單純為了15元錢殺人顯然不可能,但不可能並不意味著不能。發案前後,孫正為被公安機關收審的於文江、於文海兄弟疏通關係,並多次向欠他180元錢的艾某索賬,可見他有用錢之需。”
“死者被害的時間是6時半至7時半,孫銳聲稱6時半吃完飯,坐了一會兒就下樓,去電車站接他愛人。可他愛人迴來時已近8點,這之前的時間他幹什麽去了?所以,他占有作案時間。”
“孫銳是個能言善辯、善於偽裝的家夥。他曾夥同白某撬盜李家。案發後,保衛處不但沒懷疑他,還安排他去監視嫌疑人。受害者甚至不相信能是他幹的。可見孫的偽裝能力。”
“從現場勘查來看,兇手是從房門進入臥室的。而死者隻穿著毛衣毛褲、赤著腳待客,可見這不是一般的熟人。從正常情況來看,這種熟人隻包括丈夫、情夫、女性、同胞、敬重不見外的長者和平時視為弟弟一樣的人。而孫通過送貓食成為孟家的熟人後,與孟的關係甚密,孟將其視為弟弟一樣。這樣,孫來孟家,孟完全可以給開門,並不拘禮節,穿著毛衣毛褲待客。孫送貓食在孟家水池子洗過手,知道放刀處,完全符合熟悉和不介意這一必備條件。孫、孟兩家同住505宿舍,由於家近,走廊又沒燈,孫完全可以不換下血衣,而趁天黑迴家,符合家近的條件。”
接著,蔡德軍又提出了殺人過程的假想,同時列舉了案件發生後,孫銳的一係列反常行為。
12月8日,孫休息。在孟被害未發現前,他多次下樓,顯得心事重重,十分不安。
孫不經常串門,而這日卻和愛人一連走了幾家,而且說話丟三落四,精神很不集中。
發現死者被害的當天晚上,消息很快傳遍505宿舍。第二天早上,死者單位也議論紛紛,而孫卻說第二天晚上才聽說。同住505宿舍,又同一單位,難道真的不知道嗎?到底為了什麽?
案發後,死者的姐夫問孫聽到什麽議論,孫說:“胡瘋子說他看見二姐(指孟)和一個男人在南湖遛達。經了解,胡根本沒說過此話。孫的用意何在?
還有一次,死者愛人有意詐了孫一下:聽看煤老頭講,出事那天你在煤堆那站著了。孫對這話十分驚慌,連忙反複說:這老頭真有意思,把這事整我頭上來了。接著又一再表白不是他幹的。事後,孫又找公司保衛處長說及此事。孫為何對一句普通問話如此驚慌?
在訊問孫時,孫又撒了彌天大謊。1、孫把9日早晨聽到孟死的消息說成晚上。2、在去孟家的時候,把1985年說成1986年。3、在次數上,把十多次說成三四次。4、把他主動要為孟家安日光燈,說成孟愛人叫他安的。5、發案當天晚上,其母說他洗襯衣襯褲,而他卻隻字未提。這一切都說明了什麽?
揭開兇手偽裝的麵紗時間在飛快地逝去。
很快,一個較為周密的方案拿出來了。
1987年4月6日,時機終於到了。王永林副局長果斷決定:“采取行動!”
果然,一向很穩的孫銳聽到現場留有罪證的消息,如熱鍋上螞蟻坐臥不安,就在這時,公安機關對孫的一家分別進行了詢問,這更增加了孫的驚慌。詢問孫銳時,孫沒有吐露半句,硬著頭皮與偵查員周旋。可他邁出刑警隊的大門,兩條似有千斤重的腿卻怎麽也邁不動了。
他心裏清楚:天下沒有瞞住人的事。孫沒有迴家,直接到市醫院找到其母,然後又到紅旗街一宿舍嶽母家找到愛人。倆人在路旁小聲地嘀咕了一陣,孫的愛人抽喳起來,孫也輕輕歎著氣。
夜,漸漸靜下來,昏暗的路燈照著無精打采低頭行走的孫銳,一條長長的影子拖在身後,像一個遊蕩的幽靈。孫銳又到東勘科研所找到父親,直到午夜才迴家。
孫銳的這一行蹤,自然沒能逃脫偵查員的眼睛。晚8時半,蔡德軍、蘇德軍、王慶彥、楚保林4名偵查員,突然出現在孫銳麵前。孫銳沒有反抗,其全家似乎也都預料到會有這一時刻,望著被戴上手銬的孫銳,木然地站著。
4月9日,市局決定收審孫銳。
威嚴的國徽下,坐著一排經驗豐富而幹練的老公安和智勇雙全的年輕偵查員,一雙雙銳利的目光注視著孫銳。雖然還沒有人開口,孫銳已感到了利劍穿心的滋味,他的腦門上浸出了一排排汗珠。
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訊,這個自詡為做事乖巧的殺人兇手,終於癱在了椅子上,交待了犯罪事實:
原來1985年12月7日晚,孫銳來到孟家,向孟祥芳借100元錢。孟沒借給他,還數落他一頓。孫銳惱羞成怒,找了一根舊鐵管,對準孟的後腦狠狠打去。毫無防備的孟一下栽倒床下,這突來的橫禍使孟一下看透了孫銳的醜惡嘴臉。
她掙紮著爬起來,指著孫銳說:“好你個孫銳,你要打不死我,就沒你的好。”
此時,喪心病狂的孫銳聽了這話,舉起鐵管猛打下去,他唯恐倒在地上的孟不死,又取來菜刀。血案終於發生了……
這是一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人民公安幹警憑著機智、勇敢和智慧,在兇手沒有留下證據的情況下,使一個隱藏14個月的殺人兇手落入法網。它再一次說明,無論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多麽高明,也難逃脫人民公安幹警的眼睛。
多行不義必自斃!殺人償命,血債必須用血來償還。
刺耳的警笛越來越響,一輛接一輛唿嘯疾馳的警車,載著長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朝陽區公安分局的偵查員、技術人員迅速趕到出事現場。
這是一間幹淨整潔的居室。死者身體蜷曲著趴在血泊中,兩頰盡是血汙,一雙半睜著、含著冤恨的眼睛直視房門,身上隻穿著毛衣毛褲,赤著雙腳。室內,床上已經鋪開的棉被有些淩亂,一件未織完的毛衣和一團毛線放在上麵;桌上,電視熒光屏朝著床鋪,插頭插在電源上;抽屜半開著,似有翻動;桌上一塊手表正嘀嘀嗒嗒地走著……
“被害人孟祥芳,女,30歲,東北勘探設計院幼兒園幼師。據現場勘查,兇手是用被害人家的菜刀,在被害人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從後麵猛擊其頭部,然後亂刀將其砍死的。死亡時間是12月7日晚7時左右。”偵查員簡明扼要地向趕到現場的市局和分局的領導報告案情。
“菜刀放在什麽地方?”
“廚房水池子邊上!”
“現場還發現了什麽?”
“外屋一雙拖鞋的鞋底有血跡,與現場留下的鞋印相同。門框上有一個輕微的血手套痕跡,與掛在廚房內的線手套屬同一類型。死者床下的便盆有少許新鮮尿液。除此之外,現場沒有其它痕跡。噢,桌上還有一個打開的空錢包,裏麵隻有一兩糧票。”
在場的領導同誌心中十分清楚:“這是一起複雜的兇殺案。”
喧鬧的街市在靜夜中沉睡了,寒風夾著雪粒使勁撲打著玻璃,發出“啪、啪”的聲音。燈火通明的朝陽區公安分局刑警隊會議室裏,偵察員們正圍繞著案件性質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
從現場情況來看,雖說室內小有翻動,但放在桌上的手表、電視機和屋內的其它物品均沒有丟失。如此看來,兇手的目的並非為了錢財。屋內翻動很可能是兇手製造假象、轉移視線,或者是順手牽羊。所以,基本可以排除圖財害命的因素。
從被害人丈夫不在家,家居又比較幽靜的情況看,奸殺、仇殺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死者生前為人正派、工作積極,又是幼兒園園長的候選人,沒有發現生活上有不嚴肅的地方。死者生前和單位同誌都很合得來,人人都叫她老大姐,沒有和誰結過仇。說奸殺、仇殺,又證據不足。
到底是奸殺?還是仇殺?案情簡直就像一團迷霧,籠罩著每個偵查員的心……
最後決定圍繞死者生前的熟人進行調查,重點505宿舍。偵破目標明確了,偵查員立即兵分三路,圍繞死者生前的熟人,迅速展開調查。十幾個新提出的嫌疑人都由於證據不足,而一一否掉了。
偵破工作仍在緊張地進行著。偵查員在了解死者生前的熟人時,發現了一個送貓食的男青年,叫孫銳,很有些可疑。
這還得從頭說起。505宿舍4門1樓原房主武某的愛人王大夫喜歡養貓,恰巧同宿舍東勘科研所副所長孫海廷的愛人趙大夫也喜歡養貓。由於二人同職業又同興趣,漸漸成為一對交情甚密的朋友。後來,武家搬走,孟祥芳搬來,武家的貓沒帶走,仍留在孟祥芳家,由趙大夫代喂養。一來二去,趙大夫與孟祥芳也相當熟了。孟稱其趙姨,趙也常常誇獎孟幹淨、利索,對孟十分關心。
1985年春節過後,趙大夫腿摔壞了。送貓食的就變了趙大夫的兒子孫銳。但他每次來送貓食從不進屋。有時孟家無人,他就把貓食放在門外的貓洞裏側。
兩個月後的一天晚上,孫又來送貓食。這迴,他進屋坐了一會兒,與孟的愛人王相奎嘮起嗑來。孫看到屋裏點的白熾燈泡,還主動說以後有機會給安日光燈。
入冬後,武家把貓取走了。可一個星期天上午,孫突然又空手來到了孟家,一進屋就說:“唉呀,你家日光燈還沒安上,過幾天我一定給你安。”
孫走後,王問孟:“貓沒有了,他又來幹什麽?”
“我知道他來幹什麽?”孟對這種問法有些不高興。
“他能不能是兇手?”蔡德軍這個好鑽研邏輯學和犯罪心理學的年輕偵查員開始懷疑孫銳了。
蔡德軍和專案組詳細了解了孫銳其人,發現他是個具有盜竊、綹竊和流氓行為的人。負責調查孫銳的兩名偵查員直接找到孫銳。這個看上去很文靜的年輕人,很禮貌、很熱情地接待了偵查員。
“12月7日,我到八裏堡收容所為一個朋友找某審查員辦點私事。當時某審查員不在,我直接去了他家。等到晚上5點多鍾他也沒迴來,我就迴家了。到家已經6點多了,我吃完飯又坐了一會兒,就下樓到德惠路電車站接愛人了。等了兩趟車,我愛人才迴來。我裝做沒看見,她打了我兩下,我倆就笑著迴家了。”孫銳鎮靜自若的神態,真難以想象他會是兇手。
兩名偵查員看了一下孫堆在床下的髒衣服,又單獨對孫的父母、妻子進行了詢問,與孫銳說的大致相同,沒有發現疑點。
孫銳就這樣被否掉了。這個案件的偵破也隻好暫時告一段落。
然而蔡德軍卻不肯輕易放掉孫銳,他覺得他的疑點很大,於是,蔡德軍的業餘偵察便開始了。
“孫銳沒有圖情的可能,有沒有別的目的。”蔡德軍帶著這個疑問來到了殺人現場。
一次、兩次,一連數十次,均沒發現疑跡。蔡德軍沉思著。他坐在床上,順手把床單上一個褶皺拉平。
“血跡!”被褶皺遮住的床單上一片很均勻的噴濺血跡,立時現了出來。蔡德軍的精神為之一振。
“出事後,你動過床鋪沒有?”他問死者的愛人王相奎。
“沒有。屋裏的東西我什麽也沒動。”
蔡德軍望著這片血跡,大腦迅速閃過一個鏡頭:死者被菜刀砍倒後的一瞬間,一股鮮血濺在床單上。接著,兇手翻動床鋪。濺上鮮血的地方被折成一個褶皺,把血跡遮住了。
兇手肯定翻動了床鋪。蔡德軍輕輕掀開床鋪,果然,在第7層棉褥上發現一個血手套印,與留在門上的一樣。再找,又在衣櫃裏的衣服上發現了同樣的血手套痕……
現場三個相同的血手套痕與殺人動機有沒有關係?從翻動的地方看,兇手像在找什麽?蔡德軍腦中劃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蔡德軍找到了死者的同事和親屬。
“出事那天,下班後我和小孟一起走的。每月7號是我們公司工資發領日。我倆領完補發的12元洗理費就迴家了。到家是5點40分。”和死者一起迴家的劉燕傑說。
“姐姐周五晚上迴到媽媽家,周六早上走時,媽媽拿出3元錢讓她買肉。可到周日晚上姐姐也沒迴來,我就去找她,這才發現她已經……“”
“什麽!?12元洗理費、3元買肉錢,現場怎麽沒發現?”蔡德軍幾乎快要吼了起來。現場勘查如此不嚴密,案情了解如此不細,確實令他生氣,但他很快又冷靜下來了。
現場三個相同的血手套痕,不翼而飛的15元錢,難道這是巧合,還是兇手順手牽羊?殺人因素到底是什麽?
蔡德軍經過對案件的重新偵查了解,向專案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無論兇手出於什麽目的殺人,他都留下一個穩定的臉譜:一個具有盜竊和圖財本質的人。
第二,兇手行兇後,雖翻動衣櫃,但未換下血衣就離開現場,說明兇手家居不會太遠,就在505宿舍內。”
第三,這是一個突發性案件,兇手作案時心情不慌亂,戴上手套從容作案;翻動室內,卻沒有拿走手表、電視機,有迴避贓物的心理。說明兇手是一個有劣跡的人。
第四,如果以上三點成立,案發多日仍不見兇手一點動靜。可見兇手是個比較狡猾、善於偽裝的家夥,很可能從我們手中滑過,成為漏網之魚。
蔡德軍胸有成竹地一揮手:“我分析,符合這幾點的隻有一個人!”
“誰?”
“孫銳!”
“孫銳沒圖情的跡象。”有人提出異議。
“他有圖財的可能。”
“可現場什麽也沒丟失。”
“不,現場有15元錢丟失。3個相同的血手套痕,也證明兇手作案後翻動床鋪和衣櫃是為了尋找錢財。兇手沒有動桌上的手表、電視機,是有意迴避贓物。”
“難道他就為了15元錢殺人?”
“單純為了15元錢殺人顯然不可能,但不可能並不意味著不能。發案前後,孫正為被公安機關收審的於文江、於文海兄弟疏通關係,並多次向欠他180元錢的艾某索賬,可見他有用錢之需。”
“死者被害的時間是6時半至7時半,孫銳聲稱6時半吃完飯,坐了一會兒就下樓,去電車站接他愛人。可他愛人迴來時已近8點,這之前的時間他幹什麽去了?所以,他占有作案時間。”
“孫銳是個能言善辯、善於偽裝的家夥。他曾夥同白某撬盜李家。案發後,保衛處不但沒懷疑他,還安排他去監視嫌疑人。受害者甚至不相信能是他幹的。可見孫的偽裝能力。”
“從現場勘查來看,兇手是從房門進入臥室的。而死者隻穿著毛衣毛褲、赤著腳待客,可見這不是一般的熟人。從正常情況來看,這種熟人隻包括丈夫、情夫、女性、同胞、敬重不見外的長者和平時視為弟弟一樣的人。而孫通過送貓食成為孟家的熟人後,與孟的關係甚密,孟將其視為弟弟一樣。這樣,孫來孟家,孟完全可以給開門,並不拘禮節,穿著毛衣毛褲待客。孫送貓食在孟家水池子洗過手,知道放刀處,完全符合熟悉和不介意這一必備條件。孫、孟兩家同住505宿舍,由於家近,走廊又沒燈,孫完全可以不換下血衣,而趁天黑迴家,符合家近的條件。”
接著,蔡德軍又提出了殺人過程的假想,同時列舉了案件發生後,孫銳的一係列反常行為。
12月8日,孫休息。在孟被害未發現前,他多次下樓,顯得心事重重,十分不安。
孫不經常串門,而這日卻和愛人一連走了幾家,而且說話丟三落四,精神很不集中。
發現死者被害的當天晚上,消息很快傳遍505宿舍。第二天早上,死者單位也議論紛紛,而孫卻說第二天晚上才聽說。同住505宿舍,又同一單位,難道真的不知道嗎?到底為了什麽?
案發後,死者的姐夫問孫聽到什麽議論,孫說:“胡瘋子說他看見二姐(指孟)和一個男人在南湖遛達。經了解,胡根本沒說過此話。孫的用意何在?
還有一次,死者愛人有意詐了孫一下:聽看煤老頭講,出事那天你在煤堆那站著了。孫對這話十分驚慌,連忙反複說:這老頭真有意思,把這事整我頭上來了。接著又一再表白不是他幹的。事後,孫又找公司保衛處長說及此事。孫為何對一句普通問話如此驚慌?
在訊問孫時,孫又撒了彌天大謊。1、孫把9日早晨聽到孟死的消息說成晚上。2、在去孟家的時候,把1985年說成1986年。3、在次數上,把十多次說成三四次。4、把他主動要為孟家安日光燈,說成孟愛人叫他安的。5、發案當天晚上,其母說他洗襯衣襯褲,而他卻隻字未提。這一切都說明了什麽?
揭開兇手偽裝的麵紗時間在飛快地逝去。
很快,一個較為周密的方案拿出來了。
1987年4月6日,時機終於到了。王永林副局長果斷決定:“采取行動!”
果然,一向很穩的孫銳聽到現場留有罪證的消息,如熱鍋上螞蟻坐臥不安,就在這時,公安機關對孫的一家分別進行了詢問,這更增加了孫的驚慌。詢問孫銳時,孫沒有吐露半句,硬著頭皮與偵查員周旋。可他邁出刑警隊的大門,兩條似有千斤重的腿卻怎麽也邁不動了。
他心裏清楚:天下沒有瞞住人的事。孫沒有迴家,直接到市醫院找到其母,然後又到紅旗街一宿舍嶽母家找到愛人。倆人在路旁小聲地嘀咕了一陣,孫的愛人抽喳起來,孫也輕輕歎著氣。
夜,漸漸靜下來,昏暗的路燈照著無精打采低頭行走的孫銳,一條長長的影子拖在身後,像一個遊蕩的幽靈。孫銳又到東勘科研所找到父親,直到午夜才迴家。
孫銳的這一行蹤,自然沒能逃脫偵查員的眼睛。晚8時半,蔡德軍、蘇德軍、王慶彥、楚保林4名偵查員,突然出現在孫銳麵前。孫銳沒有反抗,其全家似乎也都預料到會有這一時刻,望著被戴上手銬的孫銳,木然地站著。
4月9日,市局決定收審孫銳。
威嚴的國徽下,坐著一排經驗豐富而幹練的老公安和智勇雙全的年輕偵查員,一雙雙銳利的目光注視著孫銳。雖然還沒有人開口,孫銳已感到了利劍穿心的滋味,他的腦門上浸出了一排排汗珠。
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訊,這個自詡為做事乖巧的殺人兇手,終於癱在了椅子上,交待了犯罪事實:
原來1985年12月7日晚,孫銳來到孟家,向孟祥芳借100元錢。孟沒借給他,還數落他一頓。孫銳惱羞成怒,找了一根舊鐵管,對準孟的後腦狠狠打去。毫無防備的孟一下栽倒床下,這突來的橫禍使孟一下看透了孫銳的醜惡嘴臉。
她掙紮著爬起來,指著孫銳說:“好你個孫銳,你要打不死我,就沒你的好。”
此時,喪心病狂的孫銳聽了這話,舉起鐵管猛打下去,他唯恐倒在地上的孟不死,又取來菜刀。血案終於發生了……
這是一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人民公安幹警憑著機智、勇敢和智慧,在兇手沒有留下證據的情況下,使一個隱藏14個月的殺人兇手落入法網。它再一次說明,無論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多麽高明,也難逃脫人民公安幹警的眼睛。
多行不義必自斃!殺人償命,血債必須用血來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