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1日中午,山西省運城市臨猗縣公安局牛杜派出所值班室的電話驟然響起,值班民警立即拿起電話。
“喂,派出所嗎?涑水河發現一具屍體,你們趕快過來!”
聽到對方焦急的聲音,值班民警迅速撥通了“110”指揮中心的電話。局長李恩生、政委黃興明、副局長王勤勝得知情況後,帶領刑警大隊隊長王學兵、教導員王新生、副大隊長張建國、李永斌及技術中隊、刑警一中隊、重案科等科室人員趕赴現場,同時,運城市公安局技術科民警也隨後趕到援助。
案發現場位於臨猗縣某絨布廠附近的涑水河裏,一具女屍浮在水麵上,慘不忍睹。
技術中隊民警迅速展開工作,經過對現場進行勘查,發現河邊有一串膠鞋印和遺落的一個工作證,工作證上寫著:“賀小琴,女,18歲,某絨布廠職工。”
證件是不是死者的?死者是什麽原因被殺害的?
為撥開迷霧,辦案人員到涑水河附近的絨布廠進行了調查走訪,經廠裏工作人員辨認,死者確係賀小琴,係閆家莊鄉陳家莊人。另外,賀小琴的同事還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3月19日晚9時許,賀與廠裏的一個女孩同在城區搞噴漆的兩個男的到電影院那邊去吃飯,就再也沒有迴來。
偵查人員立即傳喚了兩個相關人員,進行訊問後,辦案人員排除了其作案嫌疑,線索中斷了。
對屍體進行解剖,發現死者胃裏的食物還成形,因此斷定,死者飯後不到兩小時即被害。另外,死者下身內還遺留有精液,應是強奸殺人。民警將提取的精液立即拿到省公安廳進行dna鑒定,得知此人血型為a型。
就在“3·19”案件正在全力偵破之時,4月29日早上8點,刑警大隊接到紡織廠保衛科長報案:“廠裏生產區棉花堆內發現一具女屍。”
刑警大隊隊長王學兵、教導員王新生兩人正在房間研究分析“3·19”案情,當聽說又一起命案發生,頓感責任重大,他們不顧連日來的疲勞,迅速趕赴案發現場,同時,向王勤勝副局長匯報了案情。隨後,王勤勝帶領一中隊、重案中隊、技術中隊民警也相繼趕到現場。
被害屍體在紡織廠區裏一堆高壘的棉花堆上,胸部被銳器刺傷,經廠裏工作人員辨認,死者叫樊花雲,19歲,角杯鄉人,屬紡織廠職工。
在檢驗屍體時,發現其下身內有殘留精液,也是被強奸後殺害的。
教導員王新生再次拿著提取的精液到省公安廳做dna鑒定,鑒定結果與“3·19”案件提取的精液為同一人所留。兩起命案係同一人所為。
短短四十餘天,縣城連續發生兩起女青年被害命案,並且發生在全國公安機關偵破命案攻堅會戰期間,群眾議論紛紛,給參戰民警帶來巨大的壓力。局長李恩生更是感到肩上擔子的沉重,係同一人所為。“五·一”長假,他堅持和參戰民警放棄休息蹲守一線,不分晝夜地投入到案件偵破工作中。在此期間,運城市公安局崔長勝局長多次過問案件進展情況,提出指導意見,並為參戰民警鼓勁加油。
民警在對廠裏人員進行排查時,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蹤跡,偵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案情分析會上,辦案民警各抒己見。王勤勝認為,犯罪嫌疑人對廠區內外的環境十分熟悉,所以還是要從絨布廠和紡織廠內部查起,第一,要查有劣跡的工作人員;第二,要查既在絨布廠又在紡織廠工作過的人員,就是大海撈針也要把它撈上來。
局長李恩生、政委黃興明要求辦案民警,克服一切困難,不惜一切代價,爭取早日把兇手緝拿歸案,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複。
5月12日,偵破專案組正式成立,王勤勝坐鎮指揮,大隊長王學兵、教導員王新生果斷決策,副大隊長李永斌、一中隊隊長趙立虎帶領重案科民警對紡織廠再次進行深入排查。
認真仔細地走訪排查後,他們獲得了一條重要線索,從而將疑點鎖定在了張星身上,並將其列為頭號嫌疑人。
張星,男,曾用名張冬生,23歲,牛杜村人,曾在絨布廠和紡織廠幹過臨時工,性格孤僻,脾氣暴躁。1999年在絨布廠曾鑽進女生宿舍欲行不軌;2000年在紡織廠上班時,調戲過女青年,並持刀行兇;2001年因傷害他人被紡織廠開除。
大隊長王學兵、教導員王新生聽了匯報後,認為應該正麵接觸張星。於是,辦案民警立即驅車趕往牛杜,但做賊心虛的張星一直躲著不見。
5月14日中午1時許,辦案民警第二次來到張星家,在和張星交談時,細心的民警發現其床下有雙膠鞋,該鞋底的花紋與現場遺留的花紋極其相似,辦案民警將張星“請”到了刑警隊,並抽血進行化驗,結果與dna檢測比對吻合。
在審訊室內,張星的心理防線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徹底崩潰,如實道出了自己的作案經過。
2004年3月19日下午,張從縣城“零點迪吧”出來後,騎摩托車迴家,當行駛到關原頭村路口時,碰見了正往絨布廠行走的賀小琴。
“你是不是絨布廠的?”
女孩不搭理,隻顧埋頭走路。
“你是哪個車間的?”張星追著問道。
“織布車間的。”賀小琴答道。
“我也是織布車間的,走,我把你捎上。”
賀小琴開始不同意,走了幾十米,經不住張星的勸說,隻好坐上了摩托車。
當到達廠門口時,門已關閉,張星勸賀到絨布廠以南的水泥路上聊一會,當返迴廠門口時,門還是沒開。這時,張星又要求到絨布廠對麵紙廠的西門口聊一會,他們順著涑水河南堤一直往東走,走了一會兒,賀小琴不走了,張星就左手拉著她,右胳膊勾住賀的脖子。
“一個廠裏的,你怎麽能這樣。”賀小琴氣憤地說道。
然而,張星並沒有鬆手,一直走過河橋100米,這時,賀小琴才感到害怕,但為時已晚,張星上去將賀小琴絆倒,撲了上去……
張星得逞後放鬆了警惕,賀小琴趁張星不注意,趕快起身逃跑,但跑出不遠就被張星在小橋南一井房前追上,賀小琴拚命反抗,張星把賀小琴蹬倒在路邊,打了兩耳光又拖到井邊,張星順手拿起一塊磚頭朝賀小琴頭部砸了一下,淫性大發的他又第二次將賀小琴強奸。之後,他又用磚頭朝賀小琴頭部猛砸致其死亡,然後,將賀某拖至橋西邊,一腳將賀某踢到河裏,並把磚頭也扔到了河裏。
就這樣,一個鮮活的生命消失了。
4月28日晚12時許,張星攜帶一把單刃匕首,騎摩托車竄至縣城西南的某紡織廠,從大門東邊的鐵欄杆上翻進廠內,進入職工生活區,欲找該廠的保衛科長進行報複(張星於2002年12月份在該廠上班時,因打架被保衛科處理過)。
在廠區和生活區交界處的廁所前,碰見了該廠女工樊花雲。走到織布新車間前麵時,樊花雲嫌張星說髒話,便要離開。張星這時從口袋裏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單刃刀,架在樊花雲的脖子上。“別喊叫。”張星威脅著。
廠房對麵堆放著好多棉花,純真的少女在這裏失去了自己的貞潔。
一切過後,樊花雲穿好衣服,剛準備喊叫,張星迅速用右手捂住樊花雲嘴巴,兇殘地對樊花雲胸部連刺三四刀,然後,用棉花把樊花雲的臉蓋住走出廠子,騎上摩托車來到絨布廠附近的涑水河,將刀扔到了河裏,就逃迴家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惡多端的張星也因此走到了人生的盡頭
“喂,派出所嗎?涑水河發現一具屍體,你們趕快過來!”
聽到對方焦急的聲音,值班民警迅速撥通了“110”指揮中心的電話。局長李恩生、政委黃興明、副局長王勤勝得知情況後,帶領刑警大隊隊長王學兵、教導員王新生、副大隊長張建國、李永斌及技術中隊、刑警一中隊、重案科等科室人員趕赴現場,同時,運城市公安局技術科民警也隨後趕到援助。
案發現場位於臨猗縣某絨布廠附近的涑水河裏,一具女屍浮在水麵上,慘不忍睹。
技術中隊民警迅速展開工作,經過對現場進行勘查,發現河邊有一串膠鞋印和遺落的一個工作證,工作證上寫著:“賀小琴,女,18歲,某絨布廠職工。”
證件是不是死者的?死者是什麽原因被殺害的?
為撥開迷霧,辦案人員到涑水河附近的絨布廠進行了調查走訪,經廠裏工作人員辨認,死者確係賀小琴,係閆家莊鄉陳家莊人。另外,賀小琴的同事還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3月19日晚9時許,賀與廠裏的一個女孩同在城區搞噴漆的兩個男的到電影院那邊去吃飯,就再也沒有迴來。
偵查人員立即傳喚了兩個相關人員,進行訊問後,辦案人員排除了其作案嫌疑,線索中斷了。
對屍體進行解剖,發現死者胃裏的食物還成形,因此斷定,死者飯後不到兩小時即被害。另外,死者下身內還遺留有精液,應是強奸殺人。民警將提取的精液立即拿到省公安廳進行dna鑒定,得知此人血型為a型。
就在“3·19”案件正在全力偵破之時,4月29日早上8點,刑警大隊接到紡織廠保衛科長報案:“廠裏生產區棉花堆內發現一具女屍。”
刑警大隊隊長王學兵、教導員王新生兩人正在房間研究分析“3·19”案情,當聽說又一起命案發生,頓感責任重大,他們不顧連日來的疲勞,迅速趕赴案發現場,同時,向王勤勝副局長匯報了案情。隨後,王勤勝帶領一中隊、重案中隊、技術中隊民警也相繼趕到現場。
被害屍體在紡織廠區裏一堆高壘的棉花堆上,胸部被銳器刺傷,經廠裏工作人員辨認,死者叫樊花雲,19歲,角杯鄉人,屬紡織廠職工。
在檢驗屍體時,發現其下身內有殘留精液,也是被強奸後殺害的。
教導員王新生再次拿著提取的精液到省公安廳做dna鑒定,鑒定結果與“3·19”案件提取的精液為同一人所留。兩起命案係同一人所為。
短短四十餘天,縣城連續發生兩起女青年被害命案,並且發生在全國公安機關偵破命案攻堅會戰期間,群眾議論紛紛,給參戰民警帶來巨大的壓力。局長李恩生更是感到肩上擔子的沉重,係同一人所為。“五·一”長假,他堅持和參戰民警放棄休息蹲守一線,不分晝夜地投入到案件偵破工作中。在此期間,運城市公安局崔長勝局長多次過問案件進展情況,提出指導意見,並為參戰民警鼓勁加油。
民警在對廠裏人員進行排查時,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蹤跡,偵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案情分析會上,辦案民警各抒己見。王勤勝認為,犯罪嫌疑人對廠區內外的環境十分熟悉,所以還是要從絨布廠和紡織廠內部查起,第一,要查有劣跡的工作人員;第二,要查既在絨布廠又在紡織廠工作過的人員,就是大海撈針也要把它撈上來。
局長李恩生、政委黃興明要求辦案民警,克服一切困難,不惜一切代價,爭取早日把兇手緝拿歸案,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複。
5月12日,偵破專案組正式成立,王勤勝坐鎮指揮,大隊長王學兵、教導員王新生果斷決策,副大隊長李永斌、一中隊隊長趙立虎帶領重案科民警對紡織廠再次進行深入排查。
認真仔細地走訪排查後,他們獲得了一條重要線索,從而將疑點鎖定在了張星身上,並將其列為頭號嫌疑人。
張星,男,曾用名張冬生,23歲,牛杜村人,曾在絨布廠和紡織廠幹過臨時工,性格孤僻,脾氣暴躁。1999年在絨布廠曾鑽進女生宿舍欲行不軌;2000年在紡織廠上班時,調戲過女青年,並持刀行兇;2001年因傷害他人被紡織廠開除。
大隊長王學兵、教導員王新生聽了匯報後,認為應該正麵接觸張星。於是,辦案民警立即驅車趕往牛杜,但做賊心虛的張星一直躲著不見。
5月14日中午1時許,辦案民警第二次來到張星家,在和張星交談時,細心的民警發現其床下有雙膠鞋,該鞋底的花紋與現場遺留的花紋極其相似,辦案民警將張星“請”到了刑警隊,並抽血進行化驗,結果與dna檢測比對吻合。
在審訊室內,張星的心理防線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徹底崩潰,如實道出了自己的作案經過。
2004年3月19日下午,張從縣城“零點迪吧”出來後,騎摩托車迴家,當行駛到關原頭村路口時,碰見了正往絨布廠行走的賀小琴。
“你是不是絨布廠的?”
女孩不搭理,隻顧埋頭走路。
“你是哪個車間的?”張星追著問道。
“織布車間的。”賀小琴答道。
“我也是織布車間的,走,我把你捎上。”
賀小琴開始不同意,走了幾十米,經不住張星的勸說,隻好坐上了摩托車。
當到達廠門口時,門已關閉,張星勸賀到絨布廠以南的水泥路上聊一會,當返迴廠門口時,門還是沒開。這時,張星又要求到絨布廠對麵紙廠的西門口聊一會,他們順著涑水河南堤一直往東走,走了一會兒,賀小琴不走了,張星就左手拉著她,右胳膊勾住賀的脖子。
“一個廠裏的,你怎麽能這樣。”賀小琴氣憤地說道。
然而,張星並沒有鬆手,一直走過河橋100米,這時,賀小琴才感到害怕,但為時已晚,張星上去將賀小琴絆倒,撲了上去……
張星得逞後放鬆了警惕,賀小琴趁張星不注意,趕快起身逃跑,但跑出不遠就被張星在小橋南一井房前追上,賀小琴拚命反抗,張星把賀小琴蹬倒在路邊,打了兩耳光又拖到井邊,張星順手拿起一塊磚頭朝賀小琴頭部砸了一下,淫性大發的他又第二次將賀小琴強奸。之後,他又用磚頭朝賀小琴頭部猛砸致其死亡,然後,將賀某拖至橋西邊,一腳將賀某踢到河裏,並把磚頭也扔到了河裏。
就這樣,一個鮮活的生命消失了。
4月28日晚12時許,張星攜帶一把單刃匕首,騎摩托車竄至縣城西南的某紡織廠,從大門東邊的鐵欄杆上翻進廠內,進入職工生活區,欲找該廠的保衛科長進行報複(張星於2002年12月份在該廠上班時,因打架被保衛科處理過)。
在廠區和生活區交界處的廁所前,碰見了該廠女工樊花雲。走到織布新車間前麵時,樊花雲嫌張星說髒話,便要離開。張星這時從口袋裏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單刃刀,架在樊花雲的脖子上。“別喊叫。”張星威脅著。
廠房對麵堆放著好多棉花,純真的少女在這裏失去了自己的貞潔。
一切過後,樊花雲穿好衣服,剛準備喊叫,張星迅速用右手捂住樊花雲嘴巴,兇殘地對樊花雲胸部連刺三四刀,然後,用棉花把樊花雲的臉蓋住走出廠子,騎上摩托車來到絨布廠附近的涑水河,將刀扔到了河裏,就逃迴家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惡多端的張星也因此走到了人生的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