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29日。春節剛過,人們還沉浸在幸福歡樂的氛圍中。“嘟嘟……”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在山西省運城市芮城縣公安局刑偵隊的值班室裏響起。
“喂,什麽事?請講。”副隊長韓光亮拿起了聽筒。
“刑偵隊嗎?我是南衛派出所溫保國,在南衛鄉桃園村南一機井內發現一具女屍軀幹,請趕快派人前來偵查。”
韓光亮一看表,時針正指向11時,他放下聽筒,立即向局領導作了匯報。局長李俊英迅速指示:速報地區公安處。繼而,便召集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王引群、刑偵隊長唐世亮率領刑偵技術人員迅速趕赴案發現場。
距縣城3公裏處的南衛鄉桃園村南麥地旁,當辦案人員趕到時看到的隻是一具用塑料袋包裹住的屍體,屍體無頭、無雙手和雙腿,係一成年女性軀幹及兩臂,根據屍體腐爛程度初步推斷,該女性死亡時間大約在兩個月左右,係被殺死、碎屍後拋於井內。
據第一發現人張某稱,當日上午大約10時許,其在本村南機井中抽水時,看到井內水麵漂浮有一層可疑物品,打撈上來後,即用鐮刀劃開外層塑料袋,發現內裝一具屍體。
通過屍檢,死者的頭部是從第七頸椎順利割下,雙腿也是從股骨上端切下。
兇手為什麽能做得這樣利索和熟練?此案不能排除屠夫或多少懂得人體解剖知識的人所為,罪犯能將屍體拋於人來人往的桃園村口井內,說明罪犯就在現場周圍不遠。這種推理迅速在辦案人員中達成共識。
在沒有找到任何對此案有價值遺留物的情況下,偵破此案,談何容易。領導層的決策縣委、縣政府、地區公安處及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縣委書記當即指示:此案發生在縣城,又值元宵節前夕,影響很大,公安機關務必要全力以赴予以攻克。
地區公安處分管刑偵的副處長薛新鎖,刑偵科長高金泉、副科長姚建群,技術科長魏文章、副科長安鐵喜、郭新民也多次到芮城指導案件偵破工作。這樣,大大地鼓舞了士氣,增強了公安民警偵破“2·29”碎屍案的信心和決心。
夜,出奇地靜。忙碌了一天的人們相繼走進了自己的小巢。而縣公安局局長李俊英的辦公室卻燈火通明,此時已是晚上10點鍾了。這裏,“2·29”碎屍案案情分析會正在緊張地進行著。案件偵破指揮部對這起案件作了認真分析。李俊英局長指揮若定,斷然決策,將民警分成兩個戰鬥小組,對這起案件開始了同時偵破,並向參戰民警們提出了五點要求:
一、這起特大碎屍案,作案手段殘忍,群眾反響強烈,全局民警務必高度重視,樹立一盤棋思想。
二、案件偵破工作要同時進行,打好攻堅戰,力爭盡快破案。
三、全局抽調150名精兵強將,由指揮部統一調配、指揮,全局要形成合力,協同作戰。
四、要大撒網,撒大網,大麵積排查,逐村調查,尋找目標,重點突破。
五、通訊、車輛、後勤要全程服務,保障一線,全局要形成全方位、多警種的作戰體係。
無疑,查清屍源,成為偵破此案的關鍵。
“繼續搜索,盡快找到屍體的其他部位!”指揮部又一次下達了命令。刑偵隊長唐世亮冒著生命危險,下到深達70米的井底查看有沒有屍體的其他部分,結果一無所獲。刑偵隊副隊長宋曉鵬、韓光亮、南衛派出所所長溫保國率刑偵隊、派出所二十餘名民警以查找近期的失蹤女性為重點,從拋屍現場向周圍相鄰村莊作輻射狀,在周圍2公裏的範圍內展開搜索。
3月2日,南衛派出所民警又下到距第一屍體發現現場南側300米處的枯井中,搜尋到三包用塑料袋包裹的物品,其中一個袋內所裝物品是沾有大量血跡的棉絮、尼龍繩和一大塊綠色紗網門簾。另一個袋內為兩條成年婦女腿。第三個袋內為一無頭幼女屍體。
至此,案情又有了新的突破,無疑這是一起特大殺人、碎屍案,且罪犯心毒手狠,並對死者有刻骨之恨。
指揮部根據上述情況,迅速將蘭州警方發出的“1·04”碎屍案案情通報與此案緊密聯係。
據蘭州警方“1·04”碎屍案案情通報稱:1996年元月4日,在該市紅山根區一垃圾堆旁發現兩顆女性頭顱和一雙手,其年齡與我方所發現的兩具女屍年齡相仿,而我方恰巧缺少兩顆頭顱和一雙手。
副局長王引群當即通過電話與蘭州警方取得了聯係,並很快確定了他們的推測。局長李俊英聽取這一情況匯報後,迅速作出決定,將蘭州“1·04”碎屍案與“2·29”碎屍案並案偵查。
3月2日下午4時,縣公安局召開了全局科所長緊急會議,將衝洗好的200張兩名死者頭顱照片發到各村鎮,派800餘名民警分頭調查元旦前後失蹤的婦女,經大量排查,從時間上一一被排除,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3月3日晚,辦案指揮部內煙霧繚繞,局領導和民警們正在為此案苦苦思索時,突然,一陣清脆的電話鈴聲打破了這種沉寂。
刑偵隊長接到一個匿名電話稱:“請找嶺底鄉嶺底村的張漢賓,死者好像是張漢賓的女兒。”
“馬上找張漢賓。”局長李俊英立即命令副局長王引群、高昆峰、巡警大隊長張會懷、副大隊長李四全等立即前往找到張漢賓。
張漢賓反映,女兒張振振於12月29日與其丈夫吵架後一直未歸,經辨認,張漢賓卻說不像是自己的女兒,就連張振振的前夫也說不像,此線索又中斷了。
後經和張振振的丈夫範雲在一塊工作的謝某某辨認,照片上的死者確是張振振和其女兒張秋菊。
那麽誰又是殺害張振振的兇手呢?
經調查,張振振的丈夫範雲在元旦前後有3天時間去向不明,且精神反常,同時還了解到他在元月10日以前以領廠內工人工資為名從銀行提取現金2.5萬元後,不知去向。
聽了此情況報告,局長李俊英當機立斷,要求迅速查明範雲的社會關係,找到範雲出逃前的住所。
3月4日,巡警大隊長張會懷,指導員郭長有、副大隊長李四全、經偵科長喬永智驅車趕赴河南南衛查找範雲的蹤跡。
3月6日晚,副局長王引群,高昆峰秘密來到範雲居住的北關村張學前家。張學前說,去年12月29日晚上範雲與其妻張振振吵架,半夜3點鍾,聽到張振振的一聲慘叫就沒聲音了。第二天清晨,張學前又問範雲,你老婆呢?範雲說:“昨晚上和她打了一架,早上起來便迴娘家了。”
王引群、高昆峰又對範雲租住的房子進行察看,發現牆壁、玻璃上有微量血跡,房內所遺留的黃底黑格鞋恰與案發現場包裹屍體的那個窗簾沙布圈布料相同。
3月8日早晨,此案已到重要關頭,李俊英局長果斷決策:秘密傳訊範雲的知情人,盡快抓捕案犯,破獲全案。
下午3時,各路信息迅速反饋迴指揮部,李俊英局長的三部電話鈴聲接連不斷。由副局長高昆峰、紀檢組長尚雲超傳訊範雲的二姐夫王建偉才得知範雲殺人已潛逃。
由副局長王引群、張玉旺傳訊範麗(範雲之姐)時,範麗交代了範雲目前藏匿於陝西省商州沙河子鎮沙河子村的一個收破爛的白老頭家。
由副政委何委政、刑偵隊長唐世亮、內保科長肖建國及刑偵人員依法對有包庇嫌疑的南衛鄉中莊村範麗家進行搜查時,在範麗家床下的鞋上、沙發腿上,還有便盆上,都發現同死者具有相同血型的血跡,以及帶血的衣服,從南陽和湖南湘潭寄迴的包裹、錢物、支票等證據。兇犯必是範雲無疑,火速追捕範雲。
陝西省商州沙河子鎮離芮城縣有250公裏遠,隻有晝夜兼程才能順利地完成任務。
3月8日晚,指揮部指示副政委何委政、交警大隊長趙亞東率富有抓捕經驗的刑偵隊長唐世亮、內保科長肖建國、預審科長閆大江及民警張偉奇分乘兩輛警車,20點30分從局內出發,在指揮部領導一再叮囑“注意安全,一定要將罪犯抓捕歸案”的話語中,他們駛向了茫茫黑夜。
他們僅用了4個小時就趕到了250公裏外的陝西省商州市沙河子鎮沙河子村。在地形十分複雜的情況下,民警們全麵控製了範雲可能藏匿的四個住地。在確認範的藏匿住處後,何副政委又調兵遣將,於淩晨3點鍾包圍了白老漢家。刑偵隊長唐世亮、預審科長閆大江破門而入,隻見範雲舞著雙手,瞪著焦急兇狠的目光從裏屋衝出,刑警隊長唐世亮為防止對手采用其他暴力手段,一個箭步衝上去抓住罪犯頭發,將其製服在已倒塌的門板上。
3月9日上午10時30分,案犯範雲被押迴縣公安局。
最終經過十一個小時的鬥智鬥勇,範雲交代了全部罪行。
1995年12月29日晚,範雲與其妻張振振爭吵後,先後將張振振及其女兒張秋菊用繩索勒死。而後,碎屍八塊分裝四個編織袋,拋於南衛鄉桃園村南的兩眼井內,並將兩顆頭顱及兩雙手裝入紙箱,先從芮城坐車到運城,再到三門峽,然後將紙箱丟在開往蘭州方麵去的列車上,後逃匿於南陽、湘潭、長沙、亳州等地。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範雲最終被判處死刑。
“喂,什麽事?請講。”副隊長韓光亮拿起了聽筒。
“刑偵隊嗎?我是南衛派出所溫保國,在南衛鄉桃園村南一機井內發現一具女屍軀幹,請趕快派人前來偵查。”
韓光亮一看表,時針正指向11時,他放下聽筒,立即向局領導作了匯報。局長李俊英迅速指示:速報地區公安處。繼而,便召集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王引群、刑偵隊長唐世亮率領刑偵技術人員迅速趕赴案發現場。
距縣城3公裏處的南衛鄉桃園村南麥地旁,當辦案人員趕到時看到的隻是一具用塑料袋包裹住的屍體,屍體無頭、無雙手和雙腿,係一成年女性軀幹及兩臂,根據屍體腐爛程度初步推斷,該女性死亡時間大約在兩個月左右,係被殺死、碎屍後拋於井內。
據第一發現人張某稱,當日上午大約10時許,其在本村南機井中抽水時,看到井內水麵漂浮有一層可疑物品,打撈上來後,即用鐮刀劃開外層塑料袋,發現內裝一具屍體。
通過屍檢,死者的頭部是從第七頸椎順利割下,雙腿也是從股骨上端切下。
兇手為什麽能做得這樣利索和熟練?此案不能排除屠夫或多少懂得人體解剖知識的人所為,罪犯能將屍體拋於人來人往的桃園村口井內,說明罪犯就在現場周圍不遠。這種推理迅速在辦案人員中達成共識。
在沒有找到任何對此案有價值遺留物的情況下,偵破此案,談何容易。領導層的決策縣委、縣政府、地區公安處及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縣委書記當即指示:此案發生在縣城,又值元宵節前夕,影響很大,公安機關務必要全力以赴予以攻克。
地區公安處分管刑偵的副處長薛新鎖,刑偵科長高金泉、副科長姚建群,技術科長魏文章、副科長安鐵喜、郭新民也多次到芮城指導案件偵破工作。這樣,大大地鼓舞了士氣,增強了公安民警偵破“2·29”碎屍案的信心和決心。
夜,出奇地靜。忙碌了一天的人們相繼走進了自己的小巢。而縣公安局局長李俊英的辦公室卻燈火通明,此時已是晚上10點鍾了。這裏,“2·29”碎屍案案情分析會正在緊張地進行著。案件偵破指揮部對這起案件作了認真分析。李俊英局長指揮若定,斷然決策,將民警分成兩個戰鬥小組,對這起案件開始了同時偵破,並向參戰民警們提出了五點要求:
一、這起特大碎屍案,作案手段殘忍,群眾反響強烈,全局民警務必高度重視,樹立一盤棋思想。
二、案件偵破工作要同時進行,打好攻堅戰,力爭盡快破案。
三、全局抽調150名精兵強將,由指揮部統一調配、指揮,全局要形成合力,協同作戰。
四、要大撒網,撒大網,大麵積排查,逐村調查,尋找目標,重點突破。
五、通訊、車輛、後勤要全程服務,保障一線,全局要形成全方位、多警種的作戰體係。
無疑,查清屍源,成為偵破此案的關鍵。
“繼續搜索,盡快找到屍體的其他部位!”指揮部又一次下達了命令。刑偵隊長唐世亮冒著生命危險,下到深達70米的井底查看有沒有屍體的其他部分,結果一無所獲。刑偵隊副隊長宋曉鵬、韓光亮、南衛派出所所長溫保國率刑偵隊、派出所二十餘名民警以查找近期的失蹤女性為重點,從拋屍現場向周圍相鄰村莊作輻射狀,在周圍2公裏的範圍內展開搜索。
3月2日,南衛派出所民警又下到距第一屍體發現現場南側300米處的枯井中,搜尋到三包用塑料袋包裹的物品,其中一個袋內所裝物品是沾有大量血跡的棉絮、尼龍繩和一大塊綠色紗網門簾。另一個袋內為兩條成年婦女腿。第三個袋內為一無頭幼女屍體。
至此,案情又有了新的突破,無疑這是一起特大殺人、碎屍案,且罪犯心毒手狠,並對死者有刻骨之恨。
指揮部根據上述情況,迅速將蘭州警方發出的“1·04”碎屍案案情通報與此案緊密聯係。
據蘭州警方“1·04”碎屍案案情通報稱:1996年元月4日,在該市紅山根區一垃圾堆旁發現兩顆女性頭顱和一雙手,其年齡與我方所發現的兩具女屍年齡相仿,而我方恰巧缺少兩顆頭顱和一雙手。
副局長王引群當即通過電話與蘭州警方取得了聯係,並很快確定了他們的推測。局長李俊英聽取這一情況匯報後,迅速作出決定,將蘭州“1·04”碎屍案與“2·29”碎屍案並案偵查。
3月2日下午4時,縣公安局召開了全局科所長緊急會議,將衝洗好的200張兩名死者頭顱照片發到各村鎮,派800餘名民警分頭調查元旦前後失蹤的婦女,經大量排查,從時間上一一被排除,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3月3日晚,辦案指揮部內煙霧繚繞,局領導和民警們正在為此案苦苦思索時,突然,一陣清脆的電話鈴聲打破了這種沉寂。
刑偵隊長接到一個匿名電話稱:“請找嶺底鄉嶺底村的張漢賓,死者好像是張漢賓的女兒。”
“馬上找張漢賓。”局長李俊英立即命令副局長王引群、高昆峰、巡警大隊長張會懷、副大隊長李四全等立即前往找到張漢賓。
張漢賓反映,女兒張振振於12月29日與其丈夫吵架後一直未歸,經辨認,張漢賓卻說不像是自己的女兒,就連張振振的前夫也說不像,此線索又中斷了。
後經和張振振的丈夫範雲在一塊工作的謝某某辨認,照片上的死者確是張振振和其女兒張秋菊。
那麽誰又是殺害張振振的兇手呢?
經調查,張振振的丈夫範雲在元旦前後有3天時間去向不明,且精神反常,同時還了解到他在元月10日以前以領廠內工人工資為名從銀行提取現金2.5萬元後,不知去向。
聽了此情況報告,局長李俊英當機立斷,要求迅速查明範雲的社會關係,找到範雲出逃前的住所。
3月4日,巡警大隊長張會懷,指導員郭長有、副大隊長李四全、經偵科長喬永智驅車趕赴河南南衛查找範雲的蹤跡。
3月6日晚,副局長王引群,高昆峰秘密來到範雲居住的北關村張學前家。張學前說,去年12月29日晚上範雲與其妻張振振吵架,半夜3點鍾,聽到張振振的一聲慘叫就沒聲音了。第二天清晨,張學前又問範雲,你老婆呢?範雲說:“昨晚上和她打了一架,早上起來便迴娘家了。”
王引群、高昆峰又對範雲租住的房子進行察看,發現牆壁、玻璃上有微量血跡,房內所遺留的黃底黑格鞋恰與案發現場包裹屍體的那個窗簾沙布圈布料相同。
3月8日早晨,此案已到重要關頭,李俊英局長果斷決策:秘密傳訊範雲的知情人,盡快抓捕案犯,破獲全案。
下午3時,各路信息迅速反饋迴指揮部,李俊英局長的三部電話鈴聲接連不斷。由副局長高昆峰、紀檢組長尚雲超傳訊範雲的二姐夫王建偉才得知範雲殺人已潛逃。
由副局長王引群、張玉旺傳訊範麗(範雲之姐)時,範麗交代了範雲目前藏匿於陝西省商州沙河子鎮沙河子村的一個收破爛的白老頭家。
由副政委何委政、刑偵隊長唐世亮、內保科長肖建國及刑偵人員依法對有包庇嫌疑的南衛鄉中莊村範麗家進行搜查時,在範麗家床下的鞋上、沙發腿上,還有便盆上,都發現同死者具有相同血型的血跡,以及帶血的衣服,從南陽和湖南湘潭寄迴的包裹、錢物、支票等證據。兇犯必是範雲無疑,火速追捕範雲。
陝西省商州沙河子鎮離芮城縣有250公裏遠,隻有晝夜兼程才能順利地完成任務。
3月8日晚,指揮部指示副政委何委政、交警大隊長趙亞東率富有抓捕經驗的刑偵隊長唐世亮、內保科長肖建國、預審科長閆大江及民警張偉奇分乘兩輛警車,20點30分從局內出發,在指揮部領導一再叮囑“注意安全,一定要將罪犯抓捕歸案”的話語中,他們駛向了茫茫黑夜。
他們僅用了4個小時就趕到了250公裏外的陝西省商州市沙河子鎮沙河子村。在地形十分複雜的情況下,民警們全麵控製了範雲可能藏匿的四個住地。在確認範的藏匿住處後,何副政委又調兵遣將,於淩晨3點鍾包圍了白老漢家。刑偵隊長唐世亮、預審科長閆大江破門而入,隻見範雲舞著雙手,瞪著焦急兇狠的目光從裏屋衝出,刑警隊長唐世亮為防止對手采用其他暴力手段,一個箭步衝上去抓住罪犯頭發,將其製服在已倒塌的門板上。
3月9日上午10時30分,案犯範雲被押迴縣公安局。
最終經過十一個小時的鬥智鬥勇,範雲交代了全部罪行。
1995年12月29日晚,範雲與其妻張振振爭吵後,先後將張振振及其女兒張秋菊用繩索勒死。而後,碎屍八塊分裝四個編織袋,拋於南衛鄉桃園村南的兩眼井內,並將兩顆頭顱及兩雙手裝入紙箱,先從芮城坐車到運城,再到三門峽,然後將紙箱丟在開往蘭州方麵去的列車上,後逃匿於南陽、湘潭、長沙、亳州等地。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範雲最終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