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14日下午1點多鍾,家住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城西鄉的陳某夫婦帶著小女兒購物歸來,推開家門,一幅令人目不忍睹的慘象映入眼簾:床上被褥散落在地上,床墊被掀翻,床板橫七豎八地倒在一邊,臥室內靠北牆牆角的地上,大女兒下身沒有穿褲子橫臥在那裏,滿臉是血,脖子處血肉模糊……


    接到報案後,綠園分局刑警大隊隊長孫樹才、副大隊長檀兆春率偵查員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隨後,分局李廣春局長、蓋大義副局長及市局法醫也相繼趕到。


    現場勘查及屍檢結果表明: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搶劫、強奸、殺人案件。


    死者陳某某,15歲,係初中二年級學生,被害人係被強奸後,又被犯罪分子以鈍器擊傷頭部,割斷喉管及頸動脈死亡。放在床鋪下飯盒裏的3200元現金被搶走。勘查人員除在陳家院裏一口倒置的大缸下找到一把帶血的菜刀外,其他一無所獲。


    血案發生在春節前夕,引起了市、區兩級公安機關的重視。市局領導指示:快偵快破,嚴懲兇手,消除影響。


    在分局李廣春局長的親自指揮下,由主管刑偵的副局長蓋大義,刑警大隊大隊長孫樹才、副大隊長檀兆春,刑警三中隊、四中隊組成的“2·14”專案組迅速投入了戰鬥。由於案發現場除一把兇器(菜刀)之外,再沒有任何有價值線索,偵破工作異常艱苦和緩慢。專案組成員奮戰了一個月,收效甚微。


    然而,就在專案組苦無良策之際,罪惡的魔影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在城西鄉的大街小巷。


    3月8日上午,位於城西19中學附近的一個發廊女老板袁某某被一歹徒闖入室內強奸後,搶走現金100多元。


    3月13日上午,家住城西範家店小街的女主人張某某正在家中哄著不滿周歲的兒子玩耍,一歹徒以要水喝為由闖入室內,以殺死小孩相脅,搶走現金80餘元。


    “3.08”、“3.13”搶劫強奸案發生後,專案組立即結合“2.14”案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為這3起案件有一定的內在聯係,不排除一人作案的可能性。專案組決定並案偵查。


    正當偵破工作緊鑼密鼓進行之際,3月15日,全市“打擊涉槍犯罪重大團夥犯罪大會戰”開始。稍後,4月20日,全國性的“嚴打”鬥爭正式拉開了序幕。“2.14”係列案件被列為市局重點掛牌督辦案件。專案組成員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犯罪分子似乎也懾於“嚴打”的聲威而一度銷聲匿跡。


    眼看時間一天天地過去,“2.14”大案的偵破工作仍無實質性的進展。


    7月流火,偵查員們更是揮汗如雨,“嚴打”的號角一陣緊似一陣,他們的壓力也一天重似一天。此間,市局領導多次到分局聽取案件的進展情況匯報。分局局長也多次同專案組的同誌分析案情,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為偵破工作的開展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士氣,增強了專案組攻堅的信心和決心。


    然而,犯罪分子似乎在向公安機關示威,魔影再一次出現在城西的街頭。7月30日下午1時許,家住城西2委24組的梁某(女,13歲)在家中看電視時,被一歹徒闖入室內強奸,搶走現金540元。


    又是一起入室搶劫強奸的惡性案件。犯罪分子的人型及其作案時間、手段與前幾起案件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刑警們憤怒了:此案不破,我們無顏麵對城西鄉的幾萬父老鄉親。


    此時,“嚴打”戰役已告一段落,全市幹警都處於休整期間。同樣奮戰了4個多月的“2.14”專案組和城西派出所的同誌們卻一天也沒休息。崇高的使命感使他們忘記了休息,忘記了黑夜與白天。此時此刻,在他們腦海中就隻有兩個字:破案!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機遇往往屬於那些癡心不改,意誌不移的人們。8月19日,專案組成員、刑警三中隊探長李曉軍、偵查員盧永福、李鐵夫等在居民委調查摸底時了解到一起沒有到公安機關報案的入室次竊案:6月10日淩晨4點多鍾,城西鄉範家店2委組居民宋某某家中被竊。案犯係從未關閉的窗戶潛入室內行竊,宋某某夫婦驚醒後,案犯越窗而逃。但不知何原因,宋家沒有報案。被盜物品除30多元現金外,還有一部火鳳凰數字bp機——就是這部被盜的bp機,引起了偵查員們的注意。


    因為在“7.30”入室搶劫強奸案中,據被害人梁某及姐姐迴憶,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其腰間的bp機曾響過兩次,犯罪分子還拿下查看過。經找實物讓梁某辨認,證實犯罪分子所帶的bp機與宋某某被盜的bp機同屬一種類型。而且這兩起案件中的犯罪分子人型條件也非常相似,都是20幾歲的男青年,身高1.65米左右,平頭,較黑較瘦,難道這其中有什麽必然的聯係?


    工作中,偵查員們還了解到,被害人宋某某在bp機被盜後不久,曾用電話傳過自己的bp機,對方還迴了電話,但沒有透露自己的姓名,此後再傳該號則再無迴音。這一情況說明,被盜的bp機正在犯罪者或與犯罪者有關的人手中,且極有可能仍在使用。


    如果能找到這個“持機人”,不僅“6.10”入室盜竊案將真相大白,說不定會對“7.30”乃至“2.14”係列案件的偵破產生意想不到的作用。


    查找“持機人”的工作是在極其緊張而秘密中進行的。幾經周折,在有關部門及人員的配合下,偵查員們終於在8月23日上午查明“持機人”名叫耿寶軍,男,18歲,住綠園區城西鄉2委17組。


    經了解,該人屬無業遊民,有家不迴,居無定所,經常混跡於舞廳和錄像廳。


    經進一步了解,該人無論從著裝及人型條件上看都與“2.14”係列案件中的元兇相似。


    狐狸終於露出了尾巴。23日晚8時,蓋大義副局長率刑警三中隊探長李曉軍、偵查員王振祥、盧永福、城西派出所民警張岩等人潛伏在耿家附近,將剛剛給同學慶祝完生日,酒氣熏天返迴家中的耿寶軍抓獲。


    突審連夜進行。


    經過長達10多個小時的較量,在大量的人證物證麵前,耿寶軍難以自圓其說,眼見大勢已去,這個作惡多端的惡魔終於低下那顆罪惡的頭,開始交代自己的罪行。


    2月14日中午時分,耿寶軍外出尋機作案。在離家不遠的城西範家店的一個胡同裏,他以要水喝為名騙開了被害人陳某某的家門闖入室內,先是對陳實施了強奸,後又翻走3200元現金。為殺人滅口,耿寶軍將陳踢昏後,竄入廚房抄起一把菜刀,朝陳的頸部連砍兩刀,致陳當場死亡,然後乘出租車逃離現場。


    此後,耿寶軍一直躲藏在外,白天泡舞廳,晚上看錄像,時而尋機潛迴城西,肆意作惡。善良的人們沒有想到,這個攪得四鄰不安,為害一方,罪惡累累的惡魔,竟然是一個剛滿18歲的青年。


    麵對“2.14”、“3.08”、“3.13”、“7.30”這一連串令人切齒的惡性案件,人們不禁要問:這到底是為什麽?


    答案或許隻有耿寶軍自己知道。


    當辦案人員問及他的作案動機時,他說:“我就是不想好,從打踏入社會的那天起,我就做好了死的思想準備。”


    這樣的話從一個剛滿18歲的青年口中說出來,不能不讓人感到震驚和深思。


    這個隻有小學五年級文化的耿寶軍,自從輟學之後,便混跡於社會,錄像廳、遊戲廳和舞廳成了他的天堂和樂園,整日與一些小哥們小姐們廝混在一起,畸形的環境造就了其怪戾暴虐的性格。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種玩世不恭、仇視社會的扭曲心理,最後走上一條自我毀滅之路。


    案子破了,兇犯已伏法。然而幹警們的心中卻沒有絲毫的輕鬆之感,有的隻是一份無奈的沉重。不久,耿寶軍被押赴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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