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17日10時許,在山西省太原市電信局門前,一名男青年走過來,突然幾個人不約而同地撲過去,將男青年按倒在地銬上手銬。至此,曆經5個月的艱辛追捕“5.24”案兇手終於“入網”
2000年5月24日11時30分,長春市綠園分局刑警大隊接到報案:一家屬宿舍發生兇殺案,某醫院護士長楊某中午迴家吃飯時被殺死在家中。
主管刑偵副局長徐剛,刑警大隊長檀兆春,副大隊長陳國強、高雲率領刑警責任區三中隊、重案中隊、嚴暴中隊及技術中隊的偵查員火速趕到現場。
現場勘查發現,死者係中年女性,脖子被鋼絲繩勒著,身上及頸部有多處刀傷,被害人家的門鎖完好無損。專案組初步確定為熟人作案,案件定性為搶劫殺人。
現場調查走訪,一條條重要線索很快摸上來,案發當時,死者樓下鄰居聽到樓上有打鬥的聲音,鄰居上樓想看看怎麽迴事,當上樓敲門時屋裏卻什麽動靜都沒有了。
還有群眾反映在案發時有一名20多歲、中等身材、穿一身運動服的男青年從二樓被害人家的窗戶上跳下去跑了。
在走訪被害人單位時,同事反映近期經常有一個男青年來找她,好像是她的一個什麽親屬,體貌特征與跳樓的男青年相似。
專案組對這些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決定把工作重點放在與被害人有親屬關係的人身上。
當日下午,在走訪被害人弟弟時獲得一條重要線索,據他反映有一個叫楊立偉(別名楊曉強,24歲,九台市盧家鄉楊樹村農民)的親屬,最近常來姐姐家,楊立偉的年齡和體貌特征與案發現場逃走的兇手十分相似,還提供了楊立偉留下的一個電話號碼,是不久前楊立偉帶著一名女子到他家住宿時留下的。
經查這個電話是長春某大學女生宿舍的,經進一步調查查明該寢室的劉圓圓經常與楊立偉在一起。
5月25日,偵查員找到劉圓圓調查情況,劉圓圓卻矢口否認與楊立偉有任何關係,偵查員耐心地向她交代政策,講明利害,最終劉圓圓如實反映了情況:
在一個多月之前,她通過同寢室的馮紅介紹認識了楊立偉,二人一見鍾情,不久她就到楊立偉的暫住處與其同居了。24日上午,楊立偉約她見麵,在閑聊中她發覺楊立偉情緒有些不對頭,手中拿著一個手絹包,她用手一摸硬梆梆的,她要打開看楊沒讓,她問是什麽東西,楊說是鋼絲繩,她問拿這個幹什麽,楊說你別問了。當日下午1時許,楊立偉又來找她,當時楊穿著一身運動服,而且身上有血跡。對她說他同別人打仗“出事了”得到外地躲一躲,並脫下運動服讓她洗。之後二人到南湖合影留念,楊立偉說了許多訣別的話之後匆匆離去。此時她已感到事情的嚴重性,但沒想到楊殺了人。
專案組根據劉圓圓講述的情況和案發現場遺留下的鋼絲繩及大量證據,認定楊立偉為“5.24”案的殺人兇手。
目標確定,追捕行動立即開始,圍繞楊立偉的社會接觸關係,專案組分析楊立偉可能逃迴老家九台,或者投奔其戰友,於是專案組決定兵分三路:
一是對劉圓圓進行控製,如楊立偉與劉再取得聯係可以從中獲取線索;
二是對楊立偉的83名戰友進行調查走訪343獲取線索;
三是派偵查員奔赴九台楊立偉的老家進行搜捕。
由刑警責任三中隊隊長劉鳳友、教導員張靜波率領的15名同誌迅速趕到九台,在調查楊立偉的妻子時了解到,楊立偉已經一年多沒迴家了。
調查楊立偉情況的同誌在撫順找到了楊立偉的戰友張某,張某反映,楊立偉27日來找他並在他家住了一宿,而且還提供出楊立偉在他家往寧夏市打了一個電話,找一個叫王靜的女友,28日一早便離開張某家,說去沈陽辦事。
刑警大隊長檀兆春、副大隊長高雲立即率領責任三中隊、重案中隊、嚴暴中隊的20餘名刑警連夜趕到沈陽抓捕。在沈陽火車站、公路客運站、飛機場等地進行設伏,可還是遲了一步,在偵查員趕到之前1小時,楊立偉乘火車逃走了。
楊立偉戰友張某提供楊曾給王靜打過電話,這個王靜是什麽人?與楊立偉是什麽關係?
經工作很快查明:王靜,23歲,撫順市新賓縣人,現在寧夏打工,是楊立偉當兵時處的女朋友,始終與楊保持密切聯係,楊立偉很可能去找她。
刑警責任三中隊中隊長劉風友帶領偵查員趕赴寧夏找王靜,可當偵查員趕到寧夏時,王靜卻返迴了撫順。
幾經周折,6月22日,終於在撫順找到了王靜,據她反映,楊立偉曾打電話找過她並提出要到寧夏去找她,她沒同意,楊立偉具體在什麽地方她不知道。據此偵查員們分析楊還可能與她聯係,便做王的思想工作,希望她能配合,並做通了她家裏人工作。
好像故意和偵查員們過不去、此後3個月內,楊立偉未與王靜聯係。
一轉眼,炎熱的夏天過去,秋天悄然而至。
10月17日,王靜的一個親屬提供了一條線索,楊立偉從山西太原打電話找王靜。偵查員立即趕赴太原進行抓捕,在太原警方的配合下很快查明楊立偉在太原靠倒賣手機為生,經常在太原市電信局附近出現。
10月21日,當楊立偉在電信局門前出現時,刑警隊員們迅速將其捕獲。將楊立偉押到太原市公安局,審訊工作隨即展開。
開始楊立偉對殺人搶劫一事拒不交代,可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麵前不得不繳械投降,交代了實施殺人搶劫過程:
5月24日,楊立偉準備了鋼絲繩來到表姑家,打算搶錢。因為是親屬,被害人對他毫無戒備,楊立偉趁其不備用鋼絲繩將其脖子勒住,被害人反抗,他又拿菜刀向其身上連砍數刀,直至被害人死亡。從被害人身上搜出手機一部,現金200餘元,之後開始翻東西。這時聽到有人敲門急忙找了一套運動服將血衣換下,打開後窗戶跳下去逃走。
他乘出租車找到劉圓圓,對劉謊稱在外麵打仗“出事了”得出去躲躲,他約劉圓圓到南湖合影留念,後連夜逃往吉林市去找戰友李某,可到吉林後感覺吉林不安全,又連夜逃往撫順,在戰友張某家住了一宿,第二天又匆匆逃到沈陽。
在沈陽呆了幾天,他仍覺不安全,28日,即專案組獲得線索趕到沈陽的前1小時,他又乘火車逃往山西太原。
之後他又先後逃到廣州、四川等地。這期間他如驚弓之鳥,躲到哪裏都感覺不安全,隻要路上有警車駛過,他就驚出一身冷汗,以為是來抓他的。後來他又迴到太原。日子一天天過去,他緊張的心情逐漸平靜下來,用一個撿來的山西省平泉縣侯四強的身份證,開始在太原市幹起了倒賣手機的行當,沒想到還是落入法網。
楊立偉出生在九台市盧家鄉楊樹林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家庭。
一個機會使他走出了大山,也因此改變了他的一生之路。1995年,楊立偉應征入伍到遼寧省錦州市某部服役。後來又轉到通化市金廠鎮服兵役,這期間他認識了女友王靜,此時楊立偉已長成一個身體強壯、英俊滿灑的小夥子,而且能說會道,很會討女孩子的歡心,很快二人便墜入情網,他們經常偷偷地約會,傾訴著彼此的愛意。這段日子對楊立偉來說是甜蜜的,可他沒有滿足,仍向往那種豐富多彩的都市生活。複員的日子越來越近,他一想到複員迴家的事心裏就不是滋味。
可這是無法改變的,1997年他複員迴到了山村,此時楊立偉到了結婚成家的年齡。老實巴交的父母開始著急了,二老四處托媒人,想盡早了卻他們的心願。不久媒人介紹楊立偉與鄰村的姑娘周霞認識,楊立偉的心本來不在這裏,可是他一見周霞美麗清純,耐不住寂寞的他很快便使單純的周霞以身相許了,而且對楊一往情深,言聽計從,為了能夠和楊在一起,1997年底二人按農村風俗舉行婚禮(沒有領結婚證)時竟按照楊立偉的意思簽下協議:婚後周霞不得幹涉楊立偉在外麵的私生活。
憨厚的父母以為結了婚可以拴住楊立偉的心,可結婚對楊立偉來說隻是玩玩而已,沒有一點責任可言,他向往的是大城市燈紅酒綠的生活,他經常往外跑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1998年10月,他因打仗被九台市團結派出所處治安拘留20天。之後他就更不安分了,幹脆扔下家中的“妻子”來到長春闖蕩。
2000年春節前,楊立偉坐火車去太原,在車上認識了在長春某大學讀書的女學生馮紅。楊立偉又發揮了自己的“特長”,很快二人就像相交多年的老朋友了。春節過後楊立偉迴到長春經常約馮紅出去玩,有一次馮紅帶著同寢室的劉圓圓和楊立偉一同出去玩,楊見到圓圓長得漂亮就拋開馮紅,花言巧語引誘劉圓圓,很快劉圓圓便投入他的懷抱並和他在外麵租房同居。
可他打工賺的幾個錢哪夠開銷的,為了達到有更多女人陪伴,過花天酒地的生活,他不惜鋌而走險,搶劫、殺人,最後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2001年5月13日,楊立偉被判處死刑。
2000年5月24日11時30分,長春市綠園分局刑警大隊接到報案:一家屬宿舍發生兇殺案,某醫院護士長楊某中午迴家吃飯時被殺死在家中。
主管刑偵副局長徐剛,刑警大隊長檀兆春,副大隊長陳國強、高雲率領刑警責任區三中隊、重案中隊、嚴暴中隊及技術中隊的偵查員火速趕到現場。
現場勘查發現,死者係中年女性,脖子被鋼絲繩勒著,身上及頸部有多處刀傷,被害人家的門鎖完好無損。專案組初步確定為熟人作案,案件定性為搶劫殺人。
現場調查走訪,一條條重要線索很快摸上來,案發當時,死者樓下鄰居聽到樓上有打鬥的聲音,鄰居上樓想看看怎麽迴事,當上樓敲門時屋裏卻什麽動靜都沒有了。
還有群眾反映在案發時有一名20多歲、中等身材、穿一身運動服的男青年從二樓被害人家的窗戶上跳下去跑了。
在走訪被害人單位時,同事反映近期經常有一個男青年來找她,好像是她的一個什麽親屬,體貌特征與跳樓的男青年相似。
專案組對這些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決定把工作重點放在與被害人有親屬關係的人身上。
當日下午,在走訪被害人弟弟時獲得一條重要線索,據他反映有一個叫楊立偉(別名楊曉強,24歲,九台市盧家鄉楊樹村農民)的親屬,最近常來姐姐家,楊立偉的年齡和體貌特征與案發現場逃走的兇手十分相似,還提供了楊立偉留下的一個電話號碼,是不久前楊立偉帶著一名女子到他家住宿時留下的。
經查這個電話是長春某大學女生宿舍的,經進一步調查查明該寢室的劉圓圓經常與楊立偉在一起。
5月25日,偵查員找到劉圓圓調查情況,劉圓圓卻矢口否認與楊立偉有任何關係,偵查員耐心地向她交代政策,講明利害,最終劉圓圓如實反映了情況:
在一個多月之前,她通過同寢室的馮紅介紹認識了楊立偉,二人一見鍾情,不久她就到楊立偉的暫住處與其同居了。24日上午,楊立偉約她見麵,在閑聊中她發覺楊立偉情緒有些不對頭,手中拿著一個手絹包,她用手一摸硬梆梆的,她要打開看楊沒讓,她問是什麽東西,楊說是鋼絲繩,她問拿這個幹什麽,楊說你別問了。當日下午1時許,楊立偉又來找她,當時楊穿著一身運動服,而且身上有血跡。對她說他同別人打仗“出事了”得到外地躲一躲,並脫下運動服讓她洗。之後二人到南湖合影留念,楊立偉說了許多訣別的話之後匆匆離去。此時她已感到事情的嚴重性,但沒想到楊殺了人。
專案組根據劉圓圓講述的情況和案發現場遺留下的鋼絲繩及大量證據,認定楊立偉為“5.24”案的殺人兇手。
目標確定,追捕行動立即開始,圍繞楊立偉的社會接觸關係,專案組分析楊立偉可能逃迴老家九台,或者投奔其戰友,於是專案組決定兵分三路:
一是對劉圓圓進行控製,如楊立偉與劉再取得聯係可以從中獲取線索;
二是對楊立偉的83名戰友進行調查走訪343獲取線索;
三是派偵查員奔赴九台楊立偉的老家進行搜捕。
由刑警責任三中隊隊長劉鳳友、教導員張靜波率領的15名同誌迅速趕到九台,在調查楊立偉的妻子時了解到,楊立偉已經一年多沒迴家了。
調查楊立偉情況的同誌在撫順找到了楊立偉的戰友張某,張某反映,楊立偉27日來找他並在他家住了一宿,而且還提供出楊立偉在他家往寧夏市打了一個電話,找一個叫王靜的女友,28日一早便離開張某家,說去沈陽辦事。
刑警大隊長檀兆春、副大隊長高雲立即率領責任三中隊、重案中隊、嚴暴中隊的20餘名刑警連夜趕到沈陽抓捕。在沈陽火車站、公路客運站、飛機場等地進行設伏,可還是遲了一步,在偵查員趕到之前1小時,楊立偉乘火車逃走了。
楊立偉戰友張某提供楊曾給王靜打過電話,這個王靜是什麽人?與楊立偉是什麽關係?
經工作很快查明:王靜,23歲,撫順市新賓縣人,現在寧夏打工,是楊立偉當兵時處的女朋友,始終與楊保持密切聯係,楊立偉很可能去找她。
刑警責任三中隊中隊長劉風友帶領偵查員趕赴寧夏找王靜,可當偵查員趕到寧夏時,王靜卻返迴了撫順。
幾經周折,6月22日,終於在撫順找到了王靜,據她反映,楊立偉曾打電話找過她並提出要到寧夏去找她,她沒同意,楊立偉具體在什麽地方她不知道。據此偵查員們分析楊還可能與她聯係,便做王的思想工作,希望她能配合,並做通了她家裏人工作。
好像故意和偵查員們過不去、此後3個月內,楊立偉未與王靜聯係。
一轉眼,炎熱的夏天過去,秋天悄然而至。
10月17日,王靜的一個親屬提供了一條線索,楊立偉從山西太原打電話找王靜。偵查員立即趕赴太原進行抓捕,在太原警方的配合下很快查明楊立偉在太原靠倒賣手機為生,經常在太原市電信局附近出現。
10月21日,當楊立偉在電信局門前出現時,刑警隊員們迅速將其捕獲。將楊立偉押到太原市公安局,審訊工作隨即展開。
開始楊立偉對殺人搶劫一事拒不交代,可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麵前不得不繳械投降,交代了實施殺人搶劫過程:
5月24日,楊立偉準備了鋼絲繩來到表姑家,打算搶錢。因為是親屬,被害人對他毫無戒備,楊立偉趁其不備用鋼絲繩將其脖子勒住,被害人反抗,他又拿菜刀向其身上連砍數刀,直至被害人死亡。從被害人身上搜出手機一部,現金200餘元,之後開始翻東西。這時聽到有人敲門急忙找了一套運動服將血衣換下,打開後窗戶跳下去逃走。
他乘出租車找到劉圓圓,對劉謊稱在外麵打仗“出事了”得出去躲躲,他約劉圓圓到南湖合影留念,後連夜逃往吉林市去找戰友李某,可到吉林後感覺吉林不安全,又連夜逃往撫順,在戰友張某家住了一宿,第二天又匆匆逃到沈陽。
在沈陽呆了幾天,他仍覺不安全,28日,即專案組獲得線索趕到沈陽的前1小時,他又乘火車逃往山西太原。
之後他又先後逃到廣州、四川等地。這期間他如驚弓之鳥,躲到哪裏都感覺不安全,隻要路上有警車駛過,他就驚出一身冷汗,以為是來抓他的。後來他又迴到太原。日子一天天過去,他緊張的心情逐漸平靜下來,用一個撿來的山西省平泉縣侯四強的身份證,開始在太原市幹起了倒賣手機的行當,沒想到還是落入法網。
楊立偉出生在九台市盧家鄉楊樹林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家庭。
一個機會使他走出了大山,也因此改變了他的一生之路。1995年,楊立偉應征入伍到遼寧省錦州市某部服役。後來又轉到通化市金廠鎮服兵役,這期間他認識了女友王靜,此時楊立偉已長成一個身體強壯、英俊滿灑的小夥子,而且能說會道,很會討女孩子的歡心,很快二人便墜入情網,他們經常偷偷地約會,傾訴著彼此的愛意。這段日子對楊立偉來說是甜蜜的,可他沒有滿足,仍向往那種豐富多彩的都市生活。複員的日子越來越近,他一想到複員迴家的事心裏就不是滋味。
可這是無法改變的,1997年他複員迴到了山村,此時楊立偉到了結婚成家的年齡。老實巴交的父母開始著急了,二老四處托媒人,想盡早了卻他們的心願。不久媒人介紹楊立偉與鄰村的姑娘周霞認識,楊立偉的心本來不在這裏,可是他一見周霞美麗清純,耐不住寂寞的他很快便使單純的周霞以身相許了,而且對楊一往情深,言聽計從,為了能夠和楊在一起,1997年底二人按農村風俗舉行婚禮(沒有領結婚證)時竟按照楊立偉的意思簽下協議:婚後周霞不得幹涉楊立偉在外麵的私生活。
憨厚的父母以為結了婚可以拴住楊立偉的心,可結婚對楊立偉來說隻是玩玩而已,沒有一點責任可言,他向往的是大城市燈紅酒綠的生活,他經常往外跑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1998年10月,他因打仗被九台市團結派出所處治安拘留20天。之後他就更不安分了,幹脆扔下家中的“妻子”來到長春闖蕩。
2000年春節前,楊立偉坐火車去太原,在車上認識了在長春某大學讀書的女學生馮紅。楊立偉又發揮了自己的“特長”,很快二人就像相交多年的老朋友了。春節過後楊立偉迴到長春經常約馮紅出去玩,有一次馮紅帶著同寢室的劉圓圓和楊立偉一同出去玩,楊見到圓圓長得漂亮就拋開馮紅,花言巧語引誘劉圓圓,很快劉圓圓便投入他的懷抱並和他在外麵租房同居。
可他打工賺的幾個錢哪夠開銷的,為了達到有更多女人陪伴,過花天酒地的生活,他不惜鋌而走險,搶劫、殺人,最後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2001年5月13日,楊立偉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