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13日下午三點多鍾,吉林長春榆樹市的小學生侯俊利和他的夥伴何文舉,帶著假期的喜悅,朝榆樹磚廠附近林帶奔去。他們時而筆挺地倒在雪地上,再翻幾個滾,時而攥起雪團相互攻擊著。忽然,倆人驚立在一個血糊糊的物體前,定睛一看,原來是一塊零碎的人體,他們不約而同地驚叫一聲,撒腿飛奔而去。
很快,榆樹市公安局刑警隊的電話驟然響起。
一輛唿嘯的警車,風馳電掣般地趕到現場。通過勘查,認定這是一塊從膝蓋至下腰部的女性屍塊。無疑這是一起特大殺人碎屍案,應及時尋找其他部分屍塊,遲疑不得。刑警隊立即派出警力,發動群眾,以現場為中心由近向遠,尋找其他部分屍塊。不久,群眾在磚廠附近水溝內找到了無頭無雙臂的第二塊屍塊。
當日晚,榆樹市局會議室內燈火通明,煙霧彌漫,“1·13”特大殺人碎屍案的分析會正在緊張進行。局長唐雲彪、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陳樹先及辦案人員在聽取法醫對屍體檢驗的匯報:被害人為女性,年齡在26歲左右,身高約1.65米,生育過孩子,血型為0型,沒有性侵跡象,進食四小時左右被害,胃內尚有未消化的糖蒜、辣白菜等食物,屍體已凍僵,無法驗出具體死亡時間。
唐、陳二位局長聽完案情匯報後,迅即作出指示:
一是成立以刑警隊長安啟範、副隊長占柏生為首的偵破“1.13”特大殺人案專案組,負責此案的偵破工作;
二是通過廣播電台、電視台發布尋找屍源通告。
三是召開派出所長、治保主任會議,發動群眾,調查本市20至30歲走失的婦女情況;
四是與舒蘭、扶餘、雙城、五常等毗鄰市縣公安機關聯係,求得支持,查找屍源。
一場大海撈針似的尋覓戰迅速在全市38個鄉鎮、4個街道、387個村的範圍內展開。
摸底工作不斷深入,搜尋之網越拉越緊。全市公安機關先後審查婦女一萬多名,其中查實走失婦女247名,經過進一步篩選,符合屍源年齡段的有158人,這158人由專案組逐個審查,嚴格把關。
功夫不負有心人,情況一個又一個地反映上來。
環城鄉荊家村常某單身一人,行跡可疑。常於1990年11月曾帶迴家一個朝鮮族姑娘,20多歲,非法同居數月。屍塊發現前後,該女人下落不明。這個情況在偵查員心中畫上一個重重的“?”號。此女不但年齡與死者相仿,而且經常與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作為外地人,有被殺的可能性,她又是朝鮮族人,有偏愛鹹菜的飲食習慣。專案組帶著這些問題,循跡追蹤,終於查明,該女家住梅河口市灣龍鄉。當偵查員趕到梅河口時,該女正待在家中。
又有群眾反映,太安鄉有夫之婦孫某,27歲,6年前即離家出走,據聞與市某建築公司工人王某在一起姘居,最近二人下落不明。
專案組以二人為中心,展開調查,王某很快成為重點嫌疑人。其原因有三:一是孫某與死者年齡、身高、胖瘦相仿;二是王某有班不上,遊手好閑,不務正業,品質較壞;三是案發前王曾與離婚的前妻提出過恢複婚姻關係的請求。
綜上所述,王存在殺害孫的動機,構成重大嫌疑。
經過這一番調查,偵查員們疲倦的臉上不覺增添了幾分興奮。當務之急,查找王。全局上下,協同作戰,布下了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網。
經過半個月緊張工作,專案組終於在一個夜色濃重的夜晚找到目標,在一個烏煙瘴氣的賭場裏將王抓獲。但等到的並不是期望中的突破,因為,根據王某提供的線索,很快找到住在其親屬家的孫某某。
一個個希望產生,又一個個破滅。破滅之後,又追尋另一個希望。專案組的幹警們毫不氣餒地工作著,一步步向兇犯逼近。但現實是殘酷的,線索一個個地被否掉,嫌疑人一個個地被排除,偵查員無不增添了幾分愁思,意欲伸張正義的胸膛壓上了更重的分量。
但同時,更加激勵了公安幹警偵破此案,嚴懲兇犯的決心。
時光荏苒,轉眼間過去了三個月時間,專案組如泥灘上擱淺的小舟,欲進無力,欲退不能。為此案奔波多日的十幾名偵查員的雙眼布滿了血絲。
正當專案組一籌莫展的時候,案情出現了轉機。
4月9日、10日、12.日,榆樹市新立鎮康甲村的農民先後在該村附近發現了被人分解後的兩隻小腿、兩隻胳膊,經法醫鑒定,此四肢與“1.13”屍塊為一具屍體。
這個新發現,正如一支興奮劑注人偵查員們疲倦的肌體,這說明作案分子對榆樹比較熟悉,兩處拋屍,很可能通過這個發現新的蛛絲馬跡。
屍塊雖然大部分找到了,但這仍是個無頭案,茫茫人海,屍源何在?
市公安局不失時機地進行再部署、再動員。副局長陳樹先同誌召開全局電話會議,周密部署了第三次調查摸底工作。這次摸底的範圍:
1、本市內20至30歲的走失婦女;
2、本市內居民家來客(不分男女)失蹤的;
3、暫住人口在發現屍塊前後突然離去的;
4、有姘居行為,現女性失蹤的。
局裏要求這次摸查要深入基層,發動群眾,不走過場,家家過篩。偵查員在調查中,很快了解到一個重要情況:扶餘市有個賣鼠藥的男青年叫許項路,1990年12月末曾領一女青年和一男子迴到他原租房處,榆樹鎮東南街家中住過幾日,而且行動詭秘,行跡可疑,一月初突然離去。
一個線索就牽著一個偵破的希望。副隊長占柏生迅即率領偵查員李強、王立群火速趕到扶餘,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很快掌握了這個人的情況。許項路,外號“小胡子”,家住扶餘市新站鄉臨界村。此人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罰過,最近與三岔河外號“小白楊”的女青年邢亞明勾搭成奸。他們曾在榆樹租房非法姘居,而且以榆樹為據點,四處遊竄,以推銷滅鼠藥、藥狗、藥麻雀為業。
專案組又找到許的嶽父家得知,許的妻子叫劉文華,25歲。兩人感情不好。許與“小白楊”勾搭成奸後,多次打罵恫嚇,威脅她離婚,劉自始至終沒有同意。並且查實劉已於1990年12月初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經進一步核實,劉的身形、著裝,與發現的屍塊多處吻合。
占隊長一行馬不停蹄地踏上歸途,他睿智的目光中閃爍著勝利前的喜悅。
根據扶餘提供的情況,許很可能仍在榆樹活動。專案組馬上行動,從市場賣鼠藥的生意人中了解到許的可能落腳點。
於是,兵分六路,分赴九台上河灣、五常山河屯、榆樹新立、弓棚、土橋等鄉鎮,追查“小胡子”和“小白楊”。
15日晚6時,李強中、王立群這兩名幹練的偵查員,在新立鎮文明旅店將正在鬼混的許、邢二人一舉抓獲。
審訊室裏的許項路形如篩糠、渾身亂顫。他供認了榆樹發現的屍塊,確係他的妻子劉文華。據他供認,劉是在與他爭吵後,服青酸鉀鉛而死的,他怕劉家上告,才運到榆樹碎屍的。偵查員很快向他出示了:死者胃內未發現青酸鉀等鉛性藥物及在其租房戶水泥地上提取下來裝屍麻袋滲透下的“0”型血跡的技術勘查證明。這鐵的事實徹底擊碎了他妄想減輕罪責的夢幻。在強大的政治攻勢下,不得不原原本本地供出了作案經過:
許項路於1990年春季與“小白楊”在菜市場相識後,多次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而且兩人交往過頻,越演越烈。此事被劉知道後,導致夫妻關係惡化,劉與邢也數次發生爭吵廝打,許帶邢離家出走,到榆樹非法同居。這期間,因劉拒絕許提出的離婚要求,許遂產生謀殺劉的念頭,以達到與邢長期苟合的目的。
1990年12月,許和邢迴到三岔河,在旅店非法同居,被三岔河公安分局拘留。
12月13日釋放後,劉文華接許二人在站前旅店留宿。許不但不迴心轉意,反而變本加厲,欺虐其妻。
12月18日下午5時許,他以劉與一男人說話為借口,在旅店內大打出手,將劉打昏後,放在炕上用手捂死。他又以劉有病為借口,向個體店主要來此屋的鎖頭和鑰匙,並在此屋又住了兩宿。第三日下午,他將屍體雙腿迴折在脖子上綁好,裝入麻袋內,並請人幫忙拾上了發往榆樹的客車。
到榆樹後,他以弄來“死鹿為借口”存放在原房東家,並在此留宿。此後,兩次返迴三岔河,找迴姘婦邢亞明及在收審所裏結識的張玉石,一起到榆樹尋歡作樂數日後,於27日晚7點多鍾,三人一起帶著事先準備好的刀、鋸、麻袋等工具,雇了一輛人力三輪車把屍體運到榆樹磚廠附近的樹林內,刀砍鋸拉,將屍體肢解七塊,其中兩塊主體被埋在附近的雪坑內,其餘四肢和頭部又背迴住所。並於次日坐客車運到新立鎮,再次拋屍、用雪掩埋。
他們本認為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天衣無縫,哪料想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罪惡都難以逃脫神聖法律的嚴懲。
4月16日淩晨2點,參與碎屍的張玉石正在三岔河家中熟睡時,被神兵突降的公安民警捕獲歸案。並根據他的指認,在新立鎮的田野上找到了劉文華那已被動物啃食、難辨其麵的頭顱。
這起特大殺人碎屍案,曆時90餘天,終於告破。
1991年8月,許項路被判處死刑;邢亞明和張玉石被判處有期徒刑。
很快,榆樹市公安局刑警隊的電話驟然響起。
一輛唿嘯的警車,風馳電掣般地趕到現場。通過勘查,認定這是一塊從膝蓋至下腰部的女性屍塊。無疑這是一起特大殺人碎屍案,應及時尋找其他部分屍塊,遲疑不得。刑警隊立即派出警力,發動群眾,以現場為中心由近向遠,尋找其他部分屍塊。不久,群眾在磚廠附近水溝內找到了無頭無雙臂的第二塊屍塊。
當日晚,榆樹市局會議室內燈火通明,煙霧彌漫,“1·13”特大殺人碎屍案的分析會正在緊張進行。局長唐雲彪、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陳樹先及辦案人員在聽取法醫對屍體檢驗的匯報:被害人為女性,年齡在26歲左右,身高約1.65米,生育過孩子,血型為0型,沒有性侵跡象,進食四小時左右被害,胃內尚有未消化的糖蒜、辣白菜等食物,屍體已凍僵,無法驗出具體死亡時間。
唐、陳二位局長聽完案情匯報後,迅即作出指示:
一是成立以刑警隊長安啟範、副隊長占柏生為首的偵破“1.13”特大殺人案專案組,負責此案的偵破工作;
二是通過廣播電台、電視台發布尋找屍源通告。
三是召開派出所長、治保主任會議,發動群眾,調查本市20至30歲走失的婦女情況;
四是與舒蘭、扶餘、雙城、五常等毗鄰市縣公安機關聯係,求得支持,查找屍源。
一場大海撈針似的尋覓戰迅速在全市38個鄉鎮、4個街道、387個村的範圍內展開。
摸底工作不斷深入,搜尋之網越拉越緊。全市公安機關先後審查婦女一萬多名,其中查實走失婦女247名,經過進一步篩選,符合屍源年齡段的有158人,這158人由專案組逐個審查,嚴格把關。
功夫不負有心人,情況一個又一個地反映上來。
環城鄉荊家村常某單身一人,行跡可疑。常於1990年11月曾帶迴家一個朝鮮族姑娘,20多歲,非法同居數月。屍塊發現前後,該女人下落不明。這個情況在偵查員心中畫上一個重重的“?”號。此女不但年齡與死者相仿,而且經常與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作為外地人,有被殺的可能性,她又是朝鮮族人,有偏愛鹹菜的飲食習慣。專案組帶著這些問題,循跡追蹤,終於查明,該女家住梅河口市灣龍鄉。當偵查員趕到梅河口時,該女正待在家中。
又有群眾反映,太安鄉有夫之婦孫某,27歲,6年前即離家出走,據聞與市某建築公司工人王某在一起姘居,最近二人下落不明。
專案組以二人為中心,展開調查,王某很快成為重點嫌疑人。其原因有三:一是孫某與死者年齡、身高、胖瘦相仿;二是王某有班不上,遊手好閑,不務正業,品質較壞;三是案發前王曾與離婚的前妻提出過恢複婚姻關係的請求。
綜上所述,王存在殺害孫的動機,構成重大嫌疑。
經過這一番調查,偵查員們疲倦的臉上不覺增添了幾分興奮。當務之急,查找王。全局上下,協同作戰,布下了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網。
經過半個月緊張工作,專案組終於在一個夜色濃重的夜晚找到目標,在一個烏煙瘴氣的賭場裏將王抓獲。但等到的並不是期望中的突破,因為,根據王某提供的線索,很快找到住在其親屬家的孫某某。
一個個希望產生,又一個個破滅。破滅之後,又追尋另一個希望。專案組的幹警們毫不氣餒地工作著,一步步向兇犯逼近。但現實是殘酷的,線索一個個地被否掉,嫌疑人一個個地被排除,偵查員無不增添了幾分愁思,意欲伸張正義的胸膛壓上了更重的分量。
但同時,更加激勵了公安幹警偵破此案,嚴懲兇犯的決心。
時光荏苒,轉眼間過去了三個月時間,專案組如泥灘上擱淺的小舟,欲進無力,欲退不能。為此案奔波多日的十幾名偵查員的雙眼布滿了血絲。
正當專案組一籌莫展的時候,案情出現了轉機。
4月9日、10日、12.日,榆樹市新立鎮康甲村的農民先後在該村附近發現了被人分解後的兩隻小腿、兩隻胳膊,經法醫鑒定,此四肢與“1.13”屍塊為一具屍體。
這個新發現,正如一支興奮劑注人偵查員們疲倦的肌體,這說明作案分子對榆樹比較熟悉,兩處拋屍,很可能通過這個發現新的蛛絲馬跡。
屍塊雖然大部分找到了,但這仍是個無頭案,茫茫人海,屍源何在?
市公安局不失時機地進行再部署、再動員。副局長陳樹先同誌召開全局電話會議,周密部署了第三次調查摸底工作。這次摸底的範圍:
1、本市內20至30歲的走失婦女;
2、本市內居民家來客(不分男女)失蹤的;
3、暫住人口在發現屍塊前後突然離去的;
4、有姘居行為,現女性失蹤的。
局裏要求這次摸查要深入基層,發動群眾,不走過場,家家過篩。偵查員在調查中,很快了解到一個重要情況:扶餘市有個賣鼠藥的男青年叫許項路,1990年12月末曾領一女青年和一男子迴到他原租房處,榆樹鎮東南街家中住過幾日,而且行動詭秘,行跡可疑,一月初突然離去。
一個線索就牽著一個偵破的希望。副隊長占柏生迅即率領偵查員李強、王立群火速趕到扶餘,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很快掌握了這個人的情況。許項路,外號“小胡子”,家住扶餘市新站鄉臨界村。此人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罰過,最近與三岔河外號“小白楊”的女青年邢亞明勾搭成奸。他們曾在榆樹租房非法姘居,而且以榆樹為據點,四處遊竄,以推銷滅鼠藥、藥狗、藥麻雀為業。
專案組又找到許的嶽父家得知,許的妻子叫劉文華,25歲。兩人感情不好。許與“小白楊”勾搭成奸後,多次打罵恫嚇,威脅她離婚,劉自始至終沒有同意。並且查實劉已於1990年12月初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經進一步核實,劉的身形、著裝,與發現的屍塊多處吻合。
占隊長一行馬不停蹄地踏上歸途,他睿智的目光中閃爍著勝利前的喜悅。
根據扶餘提供的情況,許很可能仍在榆樹活動。專案組馬上行動,從市場賣鼠藥的生意人中了解到許的可能落腳點。
於是,兵分六路,分赴九台上河灣、五常山河屯、榆樹新立、弓棚、土橋等鄉鎮,追查“小胡子”和“小白楊”。
15日晚6時,李強中、王立群這兩名幹練的偵查員,在新立鎮文明旅店將正在鬼混的許、邢二人一舉抓獲。
審訊室裏的許項路形如篩糠、渾身亂顫。他供認了榆樹發現的屍塊,確係他的妻子劉文華。據他供認,劉是在與他爭吵後,服青酸鉀鉛而死的,他怕劉家上告,才運到榆樹碎屍的。偵查員很快向他出示了:死者胃內未發現青酸鉀等鉛性藥物及在其租房戶水泥地上提取下來裝屍麻袋滲透下的“0”型血跡的技術勘查證明。這鐵的事實徹底擊碎了他妄想減輕罪責的夢幻。在強大的政治攻勢下,不得不原原本本地供出了作案經過:
許項路於1990年春季與“小白楊”在菜市場相識後,多次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而且兩人交往過頻,越演越烈。此事被劉知道後,導致夫妻關係惡化,劉與邢也數次發生爭吵廝打,許帶邢離家出走,到榆樹非法同居。這期間,因劉拒絕許提出的離婚要求,許遂產生謀殺劉的念頭,以達到與邢長期苟合的目的。
1990年12月,許和邢迴到三岔河,在旅店非法同居,被三岔河公安分局拘留。
12月13日釋放後,劉文華接許二人在站前旅店留宿。許不但不迴心轉意,反而變本加厲,欺虐其妻。
12月18日下午5時許,他以劉與一男人說話為借口,在旅店內大打出手,將劉打昏後,放在炕上用手捂死。他又以劉有病為借口,向個體店主要來此屋的鎖頭和鑰匙,並在此屋又住了兩宿。第三日下午,他將屍體雙腿迴折在脖子上綁好,裝入麻袋內,並請人幫忙拾上了發往榆樹的客車。
到榆樹後,他以弄來“死鹿為借口”存放在原房東家,並在此留宿。此後,兩次返迴三岔河,找迴姘婦邢亞明及在收審所裏結識的張玉石,一起到榆樹尋歡作樂數日後,於27日晚7點多鍾,三人一起帶著事先準備好的刀、鋸、麻袋等工具,雇了一輛人力三輪車把屍體運到榆樹磚廠附近的樹林內,刀砍鋸拉,將屍體肢解七塊,其中兩塊主體被埋在附近的雪坑內,其餘四肢和頭部又背迴住所。並於次日坐客車運到新立鎮,再次拋屍、用雪掩埋。
他們本認為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天衣無縫,哪料想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罪惡都難以逃脫神聖法律的嚴懲。
4月16日淩晨2點,參與碎屍的張玉石正在三岔河家中熟睡時,被神兵突降的公安民警捕獲歸案。並根據他的指認,在新立鎮的田野上找到了劉文華那已被動物啃食、難辨其麵的頭顱。
這起特大殺人碎屍案,曆時90餘天,終於告破。
1991年8月,許項路被判處死刑;邢亞明和張玉石被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