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8日這天晚上,在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刑偵一隊值班的是刑警靳得祥。這天的事情特別多,靳得祥被一個個電話弄得坐立不安。8月9日淩晨2點10分,他剛想喘口氣的時候,電話機再次猝然響起一串急促的鈴聲。


    電話是蘭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打來的,下達了如下指令——你轄區東方紅廣場東口位置的東方紅五交化商店門前發生一起搶劫案:事主被案犯捅成重傷,已被送往省人民醫院搶救;案犯搶走了手機、傳唿機、文件、人民幣等物品。現命令你隊火速派員勘查現場!


    案情火急,靳得祥不敢遲怠,當即喚起值班刑警李巍、張春等三人,4個人駕車直奔現場。


    案件是怎麽發生的呢?讓我們把時間往迴推移兩小時。


    8月8日夜12時許,蘭州市東方紅廣場東口東崗西路。這條馬路白天也算得上是一個熱鬧處所,此刻已是午夜時分,人跡罕至,隻有路旁人行道上棵棵大樹的濃茂枝葉在夜風的拂動下發出輕微聲響。寂靜的夜幕中,出現了一個人影,漸走漸近,那是一個中高身材的中年男子,行色匆匆,腋下夾著一個黑色牛皮公文包。


    他,就是我們要敘述的這個案件的被害人、甘肅省某部門副主任馬世華。在這個位置上的幹部,國家是配備小車的,平時出進可以以車代步。馬世華平時基本上也是這樣的,但是這天晚上因為事出偶然,他沒有坐車,4小時前,他已經讓他的司機小馮把車開迴去了。就是因為這一偶然變故,竟然使他成為兩名刑事犯罪分子作案的對象。


    馬世華行至東崗西路五交化商店門口時,眼前一晃,從路旁閃出兩個人來,當道攔住了他。馬世華駐步,定睛打量對方。這當兒,這場合,出現這樣兩個家夥,他知道肯定是來者不善。


    對方也在打量馬世華,他們顯然對馬世華的沉著有所畏懼,其中一個手一翻,亮出了一把匕首,朝前邁了一步,鼻音很重地開了口:“你,包給不給?”


    馬世華反問道:“你們是什麽人?幹什麽的?”


    持刀的那個家夥沉臉道:“嘿,這還用問嗎?搶東西的!”


    話音剛落,對方將刀一揮,刺進了馬世華的胸口。同時,劈手奪過了他手中的公文包。兩人隨即拔腿就逃,轉眼就不見影蹤了。


    接到指令的靳得祥等4名刑警火速趕至東方紅廣場,先去110巡警崗亭,向最先趕到現場的那幾個巡警了解情況。巡警向他們簡單介紹了群眾報案和他們處置經過後,立即帶領著前往現場查看。現場已是空無一人,地下留有一攤不規則的血跡,尚未完全凝固,在手電筒的光照下顯出一種令人略略恐畏的褐紅色。


    幾個刑警退至路旁的大樹下,低聲商議了幾句,很快就對下一步的行動統一了意見:兵分兩路,一路在現場訪問群眾,看是否有人留意到了與案件相關的情況;另一路立刻去省人民醫院,向被害人或者醫務人員了解情況。


    靳得祥、李巍於淩晨2時30分許趕到了省人民醫院,下車後直奔外科手術室。一位醫生接待了他們,詢問過來意後,告知說傷員現在已經陷入昏迷狀態,不能說話。


    這位醫生於是向刑警介紹了傷員送進醫院後的情況——傷員是淩晨1時由120急救中心的救護車送來省人民醫院的。當時,傷員神誌尚清,在醫生的詢問下,他告訴醫生以下內容:他在東方紅廣場那裏的五交化商店門口被壞人捅了一刀,壞人搶走了他的皮包,他叫馬世華,他的弟弟名叫馬世傑,電話是多少。馬世華說到這裏,就昏迷過去了。


    10分鍾後,馬世傑和單位的同誌趕到了醫院。刑警立刻向馬世傑了解馬世華當天晚上的活動情況,可是馬世傑說不上來,因為他沒和哥哥在一起,事先也沒有通過電話。


    當天上午,該案情況傳到甘肅省公安廳廳長那裏。蔚廳長震驚之下,極為重視,當即將省廳刑偵處有關人員召來辦公室,飭令火速赴城關分局了解情況,加強督辦,偵破案件,緝拿兇手。省廳刑事偵察處處長朝維漢即刻命令大案科科長張家寧、刑警張軍兩人速赴城關分局了解情況。張家寧兩人速去速歸,立刻將了解到的一應情況寫成書麵報告,交朝處長核呈蔚廳長親閱。


    與此同時,蘭州市公安局也決定直接參與該案的偵查。這樣,這起案件的偵查班子就形成了“省廳、市局、分局三級刑警共同偵查”的格局,由此可見該案在甘肅警方心目中的分量和重視程度。


    8月10日上午,從省人民醫院傳來消息:經全力搶救無效,馬世華終因傷勢嚴重而死亡。


    搶劫案件上升為命案,辦案刑警頓覺肩頭的責任更加重大了,一個個憋足了勁,要把案犯緝拿歸案。


    專案組匯集了分局、市局和省廳的刑偵高手,眾人隨即又進行了分析。議來議去,覺得隻有一個辦法可以試試了,這個辦法不一定有效,但是到這一步,也隻有走這一步了。這個辦法叫做“引蛇出洞”。


    怎樣“引蛇出洞”?說來也簡單,就是從被害人被劫去的手機、傳唿機上做做文章,由馬世華的弟弟馬世傑以馬世華的名義打被劫的傳唿機,指望得到迴音,然後從通訊器材方麵進行調查。


    8月10日19時43分,開始實施議定的方案:城關分局刑偵一隊副隊長孟好宏讓被害人的弟弟馬世傑用136數字手機給馬世華被搶劫的傳唿機發了一個傳唿。


    傳唿發出去後,刑警就陷入了一種常人難以感受的焦灼等待中。是否能夠得到迴電,成敗在此一舉啊!


    1小時過去了,沒有迴電。


    2小時過去了,桌上的那個136手機還是執拗地沉默著。


    3小時過去了,仍未有反應。


    在場所有的人都開始懷疑這個方案的可行性了,失望的陰雲越來越濃地映現在每一個偵查員的臉上。看來,這步棋走不通了,要考慮用另外的新招數來進行大海撈針式的查摸了。就在這時,手機突然發出了一陣悅耳的響聲!


    “來了!”好幾個人幾乎是同時發出了情不自禁的低聲唿叫。


    馬世傑強迫自己鎮定下來,抓起手機,按下了通話鍵,用輕而平靜的聲音唿叫:“喂——”


    手機裏傳出的是一個顯得明顯生音的有點沙啞的普通話:“是誰打傳唿了!你是哪裏!”


    “我是蘭州……”


    可是,對方隨即把電話給掛斷了!不過,手機上已經留下來電顯示,初步判斷,那是新疆的一個固定電話號碼。


    線索,終於出現了!


    在場的刑警都意識到應當立刻與新疆方麵聯係,迅速查‘明這個電話號碼的機主情況。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刑偵一隊副隊長孟好宏當即給甘肅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大案科科長張家寧打電話,一是通報情況,二是要求張科長通過他的協作關係馬上與新疆方麵取得聯係,火速協查這個電話號碼的機主情況。


    當時,張家寧在自己家中,聽孟好宏一說情況,喜不自勝,當即往新疆自治區公安廳刑事偵查處大案科科長靳鵬家中打電話,通報了案情,要求協查這個電話號碼。


    4小時後,已經熟睡的張家寧被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所驚醒,電話是新疆自治區伊寧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打來的,通報情況說:經調查,該電話是伊寧市的一個住宅電話,他們已經連夜開展對於該住宅內人員情況的秘密調查。


    張家寧立刻將這一最新情況向省廳刑事偵查處處長匯報了。偵查處處長根據偵查特大案件的規定,也立刻向省公安廳領導作了匯報。公安廳領導指示:“加強與新疆方麵的聯係,務必擒迴迴電人;蘭州我方應抓緊調查,力爭從發案現場獲取新情況。”


    伊寧方麵接下去的調查雖然進行得很順利,可是所獲情況對偵查案件卻似乎並無可以立刻利用的價值:經查,伊寧的那個住宅電話的主人是一個哈薩克族人,此人最近並未離開過伊寧市,他家近日也未來過其他人員。


    伊寧警方分析:從此人住宅打出去的電話可能不過是一種中轉性質的形式,即掌握被害人傳唿機的那個人(多半就是作案人)不敢直接對從馬世傑的那個136數字手機打出去的電話迴電,但他又想進行試探,於是就與這個住宅電話的主人聯係,打了這樣一個電話。至於此人跟掌握傳唿機的那個人是什麽關係,那一時就不好再作結論了。這樣,伊寧警方對於此事的處置就不得不持非常慎重的態度,他們不便決定是否需要跟那個住宅電話主人直接接觸,因為一旦打草驚蛇,所形成的後果有可能就是無法彌補的了。於是立即與蘭州這邊聯係,征求處置意見。


    甘肅警方經過研究,決定暫時不與住宅電話主人正麵接觸,要求伊寧警方繼續對此情況進行秘密查摸。這事剛剛計議定當,8月11日上午10時許,馬世傑的那個手機又響起來了。


    按下通話鍵接通後,對方問:“喂!你是誰?”


    馬世傑按照刑警事先布置的迴答:“你是誰?”


    “我就是你昨晚打傳唿機的那個人。”


    “我就是傳唿機的主人。”對方稍一停頓,問道:“你現在在哪裏?”


    “在哪裏?在蘭州呀。”


    “在蘭州哪裏?在醫院嗎?”


    “幹嘛在醫院?”


    “你不是挨了一刀,受傷了嗎?”


    “受傷不假,但隻是皮肉弄破了點,上醫院縫了幾針就迴來了。”對方像是猛喘了一口氣,稍停又問:“你報警了沒有?”


    “我幹嘛報警?警察為弄破這麽點皮肉的事都會搭理,吃飽了撐的?”


    “你的手機、傳唿機在我這裏,你還要不要?”


    “要啊!我就是想要才打傳唿的。你現在在哪裏?”


    “我在烏魯木齊。你想要手機、傳唿機的話,拿8000元來。”


    “我的手機、傳唿機都是進口貨,很貴的,我確實想要迴來;但是,你要8000元那也太厲害了點,我拿不出這麽些錢,再說要到烏魯木齊去拿,還要路費,算在一起劃不來啊!”


    對方吭哧了一下:“那你說多少?”


    “你降一點吧。”


    “7000元。”


    “太貴。”


    “6000元。”


    “太貴。”


    “再不能降了。”


    “你讓我再考慮一下吧……唔,你說你在烏魯木齊,我如果到烏魯木齊後,到哪裏去找你呢?”


    “你到烏魯木齊後,打這個電話,我會告訴你怎麽聯係的。”


    通話進行到這裏時,對方掛斷了。


    來電顯示表明,對方所使用的電話正是被搶劫的那個手機。這樣,就無法查清對方此刻所在的位置。


    刑警進行了分析,認為對方既然懷有這樣的貪婪之想,那就肯定還要來電話的。於是就如何敲定“贖迴”手機、傳唿機的事宜進行了縝密的研究,最後定下談判方案:想要迴手機、傳唿機,嫌價錢太貴,要求降至5000元;由馬世華的弟弟馬世傑赴烏魯木齊付款取機,對方必須保證其安全。


    果然,對方隻過了一個小時便又打來電話談判。之後,在一天時間裏,對方又打來5次電話,雙方終於議定以5000元“成交”。8月11日下午,在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舉行了一次高規格的案情分析會,會議分析後得出結論:犯罪嫌疑人在新疆。如此,是到收網捕拿的時候了。


    專案組立刻派一個5人小組赴烏魯木齊緝拿作案人,該小組由省廳大案科長張家寧、省廳偵查員張軍、蘭州市公安局偵查員胡江勝、城關分局刑一隊副隊長孟好宏、偵查員李巍5人組成;指定由孟好宏以被害人之弟馬世傑的名義出麵與嫌疑人聯係。


    8月12日上午,嫌疑人再次打來電話,馬世傑以被害人的名義與對方約定:錢已借好,其弟馬世傑將於8月14日抵達烏魯木齊,屆時再聯係。


    8月12日中午12點30分,張家寧等5名偵查員離開蘭州,抵達西安後未出機場,一直等到晚上乘坐7點50分的飛機飛往新疆。一行人於當晚11點20分抵達烏魯木齊,新疆公安廳刑偵處已經派車在機場等候了。


    當晚,張家寧等人即向新疆方麵通報了案情和準備實施的計劃。次日上午,甘肅、新疆兩地警方經過縝密研究,製定了行動方案:將與嫌疑人見麵的地點定在新疆飯店的302房間,由孟好宏以馬世傑的名義與對方見麵。甘肅刑警胡江勝埋伏於302房間的衛生間內;甘肅偵查員李巍和新疆的3名偵查員埋伏於305房間,準備接應。考慮到嫌疑人可能會臨時改變主意,要把見麵地點改在飯店大堂裏,又安排張家寧、張軍和新疆的2名偵查員控製大堂。另外,新疆公安廳大案科科長靳鵬率3名偵查員控製飯店外麵的馬路。新疆公安廳刑事偵查處胡傑處長負責對這幾路人馬的統一協調、指揮。


    一切安排妥當,隻等疑犯鑽套入網了。8月14日上午10點30分,孟好宏在新疆飯店302房間用飯店的電話撥打了被嫌犯所掌握的馬世華的手機:“喂,我是馬世華的弟弟馬世傑……”


    對方顯然也在等候這個電話,忙不迭打斷道:“你在哪裏?”


    “我已經到烏魯木齊了,住在新疆飯店302房間。你這就過來吧,咱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對方略一停頓,吐出了一個“好”字,然後就關機了。


    11點30分,一輛紅色出租汽車駛至新疆飯店門口。從車上下來一個少數民族模樣的年輕男子,一邊打手機,一邊東張西望。在飯店門外馬路上監控的新疆偵查員馬上鎖定了這個目標。但是,他們並不能肯定這個男子就是嫌犯,因為走路打手機和東張西望這兩點並不能證實此人就是他們要抓的那位。


    那家夥站在飯店門口打完電話,可能感覺到什麽地方似乎不對頭,突然攔下了一輛出租汽車,上車就走。偵查員幾乎沒有考慮,隨即也攔了一輛出租車尾隨而行。前麵那輛出租汽車行駛了30來米,突然停了下來。那家夥下了車,站在馬路邊向四周和飯店那裏觀察。偵查員的車也停了下來,見對方這副情狀,判斷十有八九就是嫌犯了。他們生怕被對方察覺了什麽而一逃了之,於是假裝穿過馬路,就在靠近對方時,突然發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他擒住。當場搜查,從他身上搜得手機一個,馬世華的工作證、身份證、通訊錄等。此人正是嫌犯!


    審訊隨即進行,嫌犯供述如下——


    他叫庫吾瓦·阿尼西,哈薩克族人,家住伊寧縣天山鄉,小學文化程度,不識漢字,1976年出生。1999年3月,庫吾瓦離開家鄉,外出打工,三四個月裏走了卡爾支、烏魯木齊、克拉瑪依、奎屯幾地,有活就幹,沒活就轉。1999年7月10日,庫吾瓦轉到了烏魯木齊,在街上閑逛時結識了一個漢族青年。對方自稱名叫李明,兩人在一起待了一天。


    1999年7月27日,庫吾瓦作了他有生以來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自主離開新疆的旅行。他買了一張火車票,上了507次列車,直奔蘭州。他赴蘭州的目的倒不是為了作案,而是聽幾個從甘肅過來的迴族人說蘭州找工作容易,工錢也高些,於是就決定去蘭州碰碰運氣。


    誰知,情況並非如迴族人所說的那樣,庫吾瓦到蘭州後,轉了個把星期,竟然沒找到一份哪怕工錢極低的活兒。幸虧他身上還有一些以前打工時掙下的錢,吃飯是可以的,晚上就睡在火車站廣場上。


    庫吾瓦感到意外的是在蘭州他竟然與有過一麵之交的李明不期而遇,對方也在火車站廣場上轉悠。兩人一見如故,就待在一起了。由於李明的提議,兩人就住進了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館。住到第三天,李明開口向庫吾瓦借250元錢。庫吾瓦拒絕了,因為不知李明的底細,生怕這錢借出去變成“肉包子打狗”,要不迴來。


    李明借錢遭到拒絕,倒也沒生氣,說:“你錢也不多了。找不上活,怎麽辦?要不幹脆咱們去搶!”


    庫吾瓦先有些吃驚,但李明又勸了一迴,一顆心就騷動起來了,問道:“怎麽搶?”


    李明說:“搶人還不會?在晚上人少的地方、黑的地方待著,看見有人過來,凡是提著包包的,就搶。那裏麵準放著錢的。”


    庫吾瓦點頭:“那就幹一迴吧!”


    當天晚上,庫吾瓦和李明就在馬路上轉悠著尋找目標,結果就在東方紅廣場那裏發生了搶劫並殺害馬世華的特大案件,作案者就是庫吾瓦。


    審訊結束後,張家寧即通過電話把抓獲庫吾瓦的情況向甘肅省公安廳領導作了匯報。


    8月16日,庫吾瓦被押解蘭州。這起特大搶劫命案,僅用一周時間就告偵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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