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5日上午10時,北京某高校法學係教授吳家為的妻子趙嵐接到院領導的電話,詢問吳家為為何沒去上課。正為丈夫兩夜未歸而焦躁不安的趙嵐,預感到大事不好,立即向北京市豐台公安分局報案。警方迅速立案偵查,可一連幾天,堂堂法學教授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根本不見任何蹤跡。
直到10月29日,一個由黑龍江省某市打來的舉報電話,才揭開了教授失蹤之謎……
2006年10月29日,北京市豐台公安分局接到一個自稱是黑龍江某市居民馬秀花打來的舉報電話,說其子陳曉華於10月24日在北京殺害了他的女友及其朋友。根據馬秀花提供的陳曉華的手機號碼,警方於11月10日在該市一家網吧將他抓獲。
當天根據他的交代,警方在案發現場——北京市豐台區某小區一幢居民樓的103室,發現了兩名穿著睡衣的男女雙雙躺在血泊中,早已死亡。
經查證,男死者就是吳家為教授,女死者是北京某高檔俱樂部主管袁媛,103室則是袁媛生前的租住房。
一個年輕有為的法學教授怎麽會如此悲慘地被殺死在別人的出租屋裏?隨著陳曉華的交代,一種令人意想不到的三角關係浮出水麵:
原來,袁媛生前既是陳曉華的女友,也是吳家為的情人。陳曉華為了奪迴女友的真愛,一直與學識地位均高於自己的法學教授吳家為進行角力,而吳家為為了安全地守住婚外情,竟然默許情人的男友與自己“和平”共存。最終這一畸形遊戲的平衡被無情打破,一場血案乍現……
以下是陳曉華的交代。
我和袁媛都是黑龍江省人,2001年1月,我在某茶樓任主管時,對剛招進茶樓當茶藝師的大專生、19歲的袁媛一見鍾情。我不僅比她大7歲,還離過一次婚,且隻有高中學曆,所以她根本瞧不上我。我沒有氣餒,在茶樓給了她很多關照,這讓她很感動。慢慢地她接受了我,我們於2001年底開始同居。
2003年9月,我們雙雙辭職來到北京發展。袁媛靠著她的外貌和學曆,很快在某高檔俱樂部找到了工作,而我卻因學曆低、沒有一技之長,始終未找到合適的工作,隻得到處打零工。袁媛住在俱樂部提供的宿舍裏,我則在老鄉家借宿。
我是從2005年6月初開始感覺袁媛對我的態度有了明顯的轉變,找借口不與我見麵。我起初以為是她太累了,可整整兩個月過去了,我都沒能見到她。
痛苦不堪的我於7月底的一天,跑到俱樂部將她叫了出來。
我質問袁媛:“你是不是看我現在沒有好工作,沒你掙錢多,就看不起我了?我一定會努力的,我會一輩子都對你好的。”
袁媛說:“到北京後,環境變了,接觸外麵的世界大了,我越來越覺得咱們倆在一起並不合適。要不,咱們分手吧。”
我沒想到她真的嫌棄自己了,而且憑直覺,我感到袁媛肯定在外麵有男人了。
我問她:“你是不是又愛上別人了?”
她否認說:“根本沒有的事,我真的覺得咱們倆性格等方麵不是太適合,在一起不會幸福的。長痛不如短痛,還是分手吧。”
深愛她的我怎麽也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我覺得她變心的唯一理由就是移情別戀了。我悄悄向袁媛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打聽,終於得知她確實結交了一個新男友,那人還是一名法學教授,並有妻兒。
我立即找到袁媛,勸她說:“你怎麽那麽傻啊,竟然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他會給你幸福嗎?趕緊離開他吧。”
袁媛生氣地說:“誰讓你去調查我的事?誰給你權利幹涉我的生活?我愛他,你管不著,以後你不要再找我了,我不想再見到你。”
我沒想到女友這樣不知廉恥,充當第三者還理直氣壯。盛怒之下,我一個巴掌甩了過去,將袁媛打倒在地。從此,袁媛幹脆躲著不見我,也不接我的電話。
2005年9月的一天晚上,我又來到俱樂部門口,想將下班後的袁媛截住,與她好好談談。等了將近兩個小時,我終於看到了袁媛的身影,可她身旁還有一個40歲左右的男子,兩人邊說邊笑,相擁著朝一輛轎車走去。我馬上意識到這個男人肯定就是袁媛的新男友。我立即衝過去,一把抓住袁媛的胳膊:“跟我走。”
袁媛用力掙紮著:“幹什麽你,放開我,要不我報警了。”
見我不肯放手,袁媛真的拿出手機,果斷地撥打了“110”報警。警察來後,問明了情況。大概因為那個男人出示了工作證,警察見他是個教授,對他比較客氣,責令我不要再破壞治安。我隻得快快離去。袁媛如此絕情,令我非常心痛和絕望。考慮再三,我決定遠離北京這個傷心地。
2005年12月,我遠赴山東威海打工。我本想通過遠離袁媛,慢慢讓自己忘掉她。可是,我發現無論自己怎樣努力,都無法將她從心中抹去。我決定迴北京,再去做做努力,一定要把袁媛從那個有婦之夫手中奪迴來。
2006年5月,我從威海迴到北京後,給袁媛發了一條短信,告訴她自己迴北京了,求她陪自己吃頓飯,並說不再提繼續交朋友的事。大概是袁媛看我態度轉變了,就同意了。我們在一家東北菜館吃了一頓晚餐。吃完飯後,我央求她最後再陪我走走。一路上她沉默不語,和我隔得很遠。我突然有一種感覺,她真的離我越來越遠了,我必須把她抓迴來。走到人煙稀少的地方時,我一把搶過了袁媛的包,迅速地將她包裏的身份證、銀行卡和手機掏了出來。
袁媛吃驚地問:“你要幹什麽?”
我撲通一聲跪在地上求她:“我真的非常愛你。和我結婚吧,否則,這些東西我就不給你。”
袁媛當時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扭頭而去。
我見這一招不行,馬上又給袁媛的父親打電話說:“袁媛找了個有婦之夫,把我拋棄了,她這麽逼我,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你們全家都別想安寧。”
可她父親卻說:“我相信小媛的選擇。她會處理好的。”
我發現這條路行不通了,又絞盡腦汁想著怎麽去拆散他們。
我到處去打聽,終於打聽到了那個男人名叫吳家為,是某高校法學係的教授。我發短信給袁媛威脅道:“我已經了解到了吳家為的單位和住址,如果你不同意與我和好,我就把他在外麵搞女人的事告訴他的單位和他妻子。”
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條短信起了作用。2006年5月底的一天,袁媛主動打電話約我見麵。袁媛對我說:“曉華,我認真思考過了,我願意重新考慮咱們倆的關係。但因為這段時間咱們的感情出現了問題,我隻能試著和你交往。如果覺得能找迴過去的感覺,我們就結婚。如果不能,我們就分手。但你必須答應我,咱們一個月隻能見一次麵,感覺好了再增加次數。不經我允許,你不能強迫我做別的事情,你同意嗎?”
雖然條件有些苛刻,但我總算看到了希望。
我問袁媛:“你的決定他知道嗎?你和他分手了嗎?”
袁媛說:“我和他分手了,因為他離不了婚。我們重新來往的事他也知道,他說沒權利管我了。”
聽了這話,我一陣狂喜。這之後的兩個月,我遵守約定,隻和袁媛見了兩次麵。這期間我還問過她,是否真的同吳家為分手了。袁媛說是真的。可我發現她並沒住在俱樂部的宿舍裏,也不肯告訴我住在哪裏。慢慢地,我開始懷疑了,覺得她肯定還在和吳家為交往。後來我守在俱樂部門外,果真發現她和吳家為在一起。我決定以後要加大與她約會的力度,盡量把她的時間占滿,讓她沒辦法和那個男人交往。
2006年9月5日,我約袁媛在舊宮附近吃了晚飯,出來後我提出去她的住處,她拒絕了。袁媛招了輛出租車走了,我也連忙招手叫了輛的士,跟在了她的後麵,我發現袁媛住在豐台區某小區的一幢樓裏。
這次見麵後,袁媛就再也不肯與我見麵了,也不接我的電話。我拚命地發短信,請求她的原諒,可她仍然不理。我被激怒了,再次發短信說:“你不要逼我,我知道你還在和那個有婦之夫來往,如果你不想他身敗名裂,你最好馬上來見我。”
這條短信可能再度起了作用。2006年9月25日,袁媛又主動將我約了出來,並和我在賓館開房發生了關係。事後,她還答應我:“你給我點時間,我會徹底離開吳家為,但你千萬不要衝動幹傻事。”
我再一次相信了她,可換來的還是被愚弄。
根據陳曉華的交代,吳家為教授在明知情敵存在的情況下,仍與袁媛發生婚外情。作為一個高知分子,吳教授為什麽能容忍情敵與自己共存呢?他和袁媛又是怎麽認識的呢?
警方通過調查走訪,找到了袁媛生前的好友,某高檔俱樂部大堂主管申越。申越與袁媛生前是無話不說的好友,她向警方提供了大量鮮為人知的情況。以下是她口中的真相。
袁媛是2003年9月來我們俱樂部工作的,僅僅半年時間,袁媛就憑借自身的條件和能吃苦的精神,由服務員升為包房主管。我記得她和吳家為認識是在升任主管後不久。有一次,她的一個熟客帶一群朋友來玩,點名讓她進去服務。晚上下班後,她興奮地告訴我,客人中有個法學教授對她有那個意思。果然,幾天後,那個教授就打電話約她一起吃飯。
那天見麵迴來,袁媛非常興奮。告訴我那個教授對她非常讚賞,讓她以後有什麽事盡管找他,他一定全力幫忙。袁媛當時的感覺就像是自己遇到了貴人。
從此,那個叫吳家為的教授經常約袁媛見麵。通過她,我知道吳家為在某高校工作,收入很高,還經常在外麵講課掙外快,因此,他為袁媛花錢很大方,還給她在豐台某小區租了一套二室一廳的房子。
2005年5月的一天,在出租屋裏,袁媛把自己交給了吳家為。此後,她對他死心塌地。
我曾問袁媛,吳家為有沒有打算離婚娶你?
袁媛說,吳家為告訴他,自己和妻子早就沒感情了,可他們10歲的兒子有哮喘病。他們的婚姻完全是為了兒子維係著。他讓袁媛給他一段時間,等孩子的病情好轉後再離婚,然後他們一起去國外結婚生活。
然而,陳曉華很快就發現了她的秘密,開始了沒完沒了的糾纏和威脅。接著吳家為也知道了陳曉華的存在。
但令袁媛傷心的是,吳家為在看到陳曉華的威脅短信後,不像一般男人那樣血性,他非常害怕,怕他們的事捅到了學校和他老婆那裏。可他又不想放棄這段感情,便讓袁媛先將陳曉華穩住。
吳家為讓袁媛告訴陳曉華,他們已經分手了,但因為過去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不能和陳曉華馬上和好如初,隻能每月和他見一次麵,先試著交往,如果感覺好就繼續發展,感覺不好再分手。但前提是,他不能在平時再騷擾袁媛,也不許破壞吳家為的生活。這樣,陳曉華可能會覺得沒意思而放手了。袁媛曾為這條“穩兵之計”而痛苦不已,因為她怕吳家為真的以此為由和自己分手,此時的她已真正地愛上了吳家為。
情人的“大度”令袁媛受傷不已,她開始懷疑吳家為不是真心愛自己,否則怎麽可能容忍和另一個男人共同擁有自己?那段日子,痛苦不堪的她上班時常常發呆走神。我再三勸過袁媛,趁早跟吳家為分開算了,因為他不可能給她未來,如果不愛陳曉華,那麽也和他分開,重新再找一個男友,開始新的生活。可深陷愛河的袁媛根本無力自拔,一直進行著這場玩火的感情遊戲。
案發後,警方通知校方和吳家為的妻子趙嵐前來認屍。趙嵐在北京某大學工作,是一個溫婉嫻靜的知識女性。11月10日那天,當她看到出租屋裏丈夫和袁媛的慘狀後,一下子暈了過去。兩天後,情緒稍微平靜一點的趙嵐接受了警方的問訊。
趙嵐眼中的丈夫是一個相當優秀且有責任感的男人。時年39歲的吳家為出生於河北農村。1989年畢業於北京一所重點大學法律專業,之後分到了某高校任教。37歲那年,他被學校破格聘為法學教授。
趙嵐和吳家為是1993年經人介紹相戀結婚的,趙嵐比丈夫小3歲,兩人有一個兒子。兒子生下來就是過敏性體質,後來引發了哮喘病。對於多病的兒子,夫婦倆都極其疼愛。
趙嵐告訴警方,丈夫的變化是從當教授開始的,他在同事的邀約下,常常進出於一些娛樂場所。但他外出休閑多半是與好友沈江等幾個人在一起的,這幾個人非常正派,也都知根知底。
警方問趙嵐,是否察覺吳家為在外麵有女人,他提出過離婚沒有?
趙嵐黯然地搖了搖頭,哽咽道:“我從未見他在家發短信,打電話給別的女人,也未見他神情有任何異樣。他對我和兒子真的很好,我從未想過他會有二心。可他和那個女人好了一年多,還在外租了房子,我竟然一點感覺都沒有,這是我當妻子的最大失敗。”
吳家為的出軌和慘死給了趙嵐雙重的打擊。
根據趙嵐提供的情況,警方獲知吳家偉出事那晚,是被同事和好友,某高校的沈江教授叫出去喝酒唱歌的。警方很快傳訊了沈江教授。
通過趙嵐、沈江提供的情況,以及陳曉華的交代,我們還原了吳家為最後24小時的生命之旅:
2006年10月23日下午5點30分,吳家為下班後很正常地迴到了家裏,吃過飯後他陪著兒子看了會電視。8點左右,同事沈江打電話約他去唱歌,吳家為馬上答應了。因其時沈江等人還在吃飯,吳家為便在家待了一個多小時,大約10點30分左右,他離開家,此後就再也沒有迴來。
吳家為在歌廳待到12點左右,便打電話給正在上晚班的袁媛。袁媛接完電話後,一臉甜蜜地對申越說:“今天吳家為在我那兒睡,待會兒他開車來接我。”因為第二天沒課,袁媛也上晚班,兩人便一直待在出租屋沒有出來。
哪知10月24日這天,陳曉華也想見袁媛。
據陳曉華案後供述,他於下午2點從住處出來去網吧找工作信息。因網吧較亂,故去時都帶著刀。大約4點左右,他從網吧出來後,想去看袁媛。他5點多到她的樓下時,正好看到袁媛買菜迴來。他悄悄跟著她進了單元門,袁媛在開房門時發現了他,吃驚地問:“你怎麽來了?”
陳曉華說:“想來看看你,我們進去談。”
袁媛麵露難色:“他在裏麵呢。”
這時,吳家為在裏麵聽到動靜走出來,一見是陳曉華,連忙對袁媛說:“沒事,讓他進來吧,我正想和他聊聊。”
三人進門後,不知該如何麵對兩個男人的袁媛換上睡衣後趕快跑進廚房做飯,陳曉華和吳家為來到臥室裏坐下。陳曉華環顧了一下四周,發現臥室的電腦還是他當初買給袁媛的,就連吳家為身上穿的睡衣,也是袁媛以前買給他的,自己舍不得穿而一直放在她這裏的。沒想到,這個男人竟然穿在了身上。他心頭的火又一下子躥了上來,但他強忍著,試圖勸吳家為放手。
他開門見山地對吳家為說:“你有妻子有孩子,為什麽非要占著袁媛,這不是害她嗎?你能給她幸福嗎?你這樣做太不道德了吧?”
麵對指責,吳家為沒有動怒,而是心平氣和地勸解他:“我是有家庭,但我有能力為她提供舒適的生活,給她保護。可你學曆低,連個穩定的工作都沒有,她跟著你隻有受苦。做男人,首先要在社會上有自己的地位和價值,然後才能給自己所愛的女人幸福,否則隻有放棄。我是個大度的人,從沒介意你糾纏袁媛,你也不要介意我和她的事。我們其實可以和平共處。”
陳曉華沒想到如此恬不知恥的話竟然會從一個有身份有學識有地位的教授口中吐出來。而糊塗的女友還死心塌地愛著他,這樣的男人留在世上簡直就是個禍害。怒從心起的陳曉華右手從口袋裏抽出刀,衝過去對著吳家為的脖子就劃了一刀,血頓時流了出來。
吳家為嚇得大聲地喊叫:“袁媛,救命。”
聽到唿喊,袁媛急忙跑過來,看到陳曉華還在用刀紮吳家為,她猛地撲到吳家為的身上大叫:“陳曉華,不要傷害他。”
一見袁媛竟然不顧性命地保護吳家為,陳曉華被仇恨的火焰吞噬了。他抄起床頭櫃上的台燈砸到了袁媛的頭上,可袁媛還緊緊地護著吳家為不放。陳曉華一氣之下拿起刀,朝著袁媛狠狠地紮了幾刀。袁媛倒在了一邊,陳曉華又去紮吳家為。袁媛見狀掙紮著起來去搶陳曉華手裏的刀,陳曉華便對著她的胸部又紮了幾刀。袁媛倒在地上不動了,陳曉華又狠狠地衝著還在動彈的吳家為紮了幾刀,直到他停止唿吸。
殺人後,陳曉華很恐懼,去衛生間把手洗幹淨後,換上了吳家為留在那裏的幹淨衣服,把吳家為和袁媛的身份證、駕駛證、銀行卡、手機、錢包和現金1000元裝進包裏,然後匆匆出了門,當天晚上坐火車逃到了山東德州。兩天後,他又逃到了杭州,在杭州住了一夜就逃往廣州,接著又陸續逃到了蘭州、濟南、哈爾濱。2006年11月9日,他逃迴了老家。
在杭州,陳曉華曾給前妻打電話,讓她通知妹妹陳曉紅給他匯點錢。他說自己把袁媛和她的男朋友殺了,現在急需用錢。陳曉紅立即給母親馬秀花打電話,馬秀花一聽就哭了:“兒啊,你怎麽幹這傻事啊。”
馬秀花一遍遍地給陳曉華打電話,想勸他自首,直到10月29日下午才打通電話。老兩口在電話裏輪番勸陳曉華自首,說這樣還可能有條活路。可是,陳曉華就是不同意,並再也不接他們的電話了。無奈之下,馬秀花隻好向公安機關舉報,想給兒子爭取一個寬大處理的機會。
2007年2月24日,公安機關將陳曉華一案移送到檢察機關。
3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陳曉華提起公訴,2007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曉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名從事法律教學和研究近20年,有著似錦前途,家人視之為驕傲的教授,就這樣把自己苦苦奮鬥贏來的一切全都砸在了這場秘密的婚外情中。他以為這場愛情的“盛宴”,自己掩飾得天衣無縫,誰曾料想他的情敵,那個社會地位低下的血性青年,在被多次愚弄之後,哪堪容忍與另一個男人分享愛情。最終,教授惹火上身,將自己和情人送上了不歸路。
而更可悲的是袁媛,這個漂泊在北京的東北女孩,將自己所有的青春與愛寄托在一個根本不值得她拿青春去賭明天、拿生命去愛的已婚男人身上,無怨無悔地在這場玩火的愛情角力中付出了一切。我們希望她的悲劇能給那些幻想在不道德感情中贏得幸福的人們敲響警鍾。
直到10月29日,一個由黑龍江省某市打來的舉報電話,才揭開了教授失蹤之謎……
2006年10月29日,北京市豐台公安分局接到一個自稱是黑龍江某市居民馬秀花打來的舉報電話,說其子陳曉華於10月24日在北京殺害了他的女友及其朋友。根據馬秀花提供的陳曉華的手機號碼,警方於11月10日在該市一家網吧將他抓獲。
當天根據他的交代,警方在案發現場——北京市豐台區某小區一幢居民樓的103室,發現了兩名穿著睡衣的男女雙雙躺在血泊中,早已死亡。
經查證,男死者就是吳家為教授,女死者是北京某高檔俱樂部主管袁媛,103室則是袁媛生前的租住房。
一個年輕有為的法學教授怎麽會如此悲慘地被殺死在別人的出租屋裏?隨著陳曉華的交代,一種令人意想不到的三角關係浮出水麵:
原來,袁媛生前既是陳曉華的女友,也是吳家為的情人。陳曉華為了奪迴女友的真愛,一直與學識地位均高於自己的法學教授吳家為進行角力,而吳家為為了安全地守住婚外情,竟然默許情人的男友與自己“和平”共存。最終這一畸形遊戲的平衡被無情打破,一場血案乍現……
以下是陳曉華的交代。
我和袁媛都是黑龍江省人,2001年1月,我在某茶樓任主管時,對剛招進茶樓當茶藝師的大專生、19歲的袁媛一見鍾情。我不僅比她大7歲,還離過一次婚,且隻有高中學曆,所以她根本瞧不上我。我沒有氣餒,在茶樓給了她很多關照,這讓她很感動。慢慢地她接受了我,我們於2001年底開始同居。
2003年9月,我們雙雙辭職來到北京發展。袁媛靠著她的外貌和學曆,很快在某高檔俱樂部找到了工作,而我卻因學曆低、沒有一技之長,始終未找到合適的工作,隻得到處打零工。袁媛住在俱樂部提供的宿舍裏,我則在老鄉家借宿。
我是從2005年6月初開始感覺袁媛對我的態度有了明顯的轉變,找借口不與我見麵。我起初以為是她太累了,可整整兩個月過去了,我都沒能見到她。
痛苦不堪的我於7月底的一天,跑到俱樂部將她叫了出來。
我質問袁媛:“你是不是看我現在沒有好工作,沒你掙錢多,就看不起我了?我一定會努力的,我會一輩子都對你好的。”
袁媛說:“到北京後,環境變了,接觸外麵的世界大了,我越來越覺得咱們倆在一起並不合適。要不,咱們分手吧。”
我沒想到她真的嫌棄自己了,而且憑直覺,我感到袁媛肯定在外麵有男人了。
我問她:“你是不是又愛上別人了?”
她否認說:“根本沒有的事,我真的覺得咱們倆性格等方麵不是太適合,在一起不會幸福的。長痛不如短痛,還是分手吧。”
深愛她的我怎麽也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我覺得她變心的唯一理由就是移情別戀了。我悄悄向袁媛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打聽,終於得知她確實結交了一個新男友,那人還是一名法學教授,並有妻兒。
我立即找到袁媛,勸她說:“你怎麽那麽傻啊,竟然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他會給你幸福嗎?趕緊離開他吧。”
袁媛生氣地說:“誰讓你去調查我的事?誰給你權利幹涉我的生活?我愛他,你管不著,以後你不要再找我了,我不想再見到你。”
我沒想到女友這樣不知廉恥,充當第三者還理直氣壯。盛怒之下,我一個巴掌甩了過去,將袁媛打倒在地。從此,袁媛幹脆躲著不見我,也不接我的電話。
2005年9月的一天晚上,我又來到俱樂部門口,想將下班後的袁媛截住,與她好好談談。等了將近兩個小時,我終於看到了袁媛的身影,可她身旁還有一個40歲左右的男子,兩人邊說邊笑,相擁著朝一輛轎車走去。我馬上意識到這個男人肯定就是袁媛的新男友。我立即衝過去,一把抓住袁媛的胳膊:“跟我走。”
袁媛用力掙紮著:“幹什麽你,放開我,要不我報警了。”
見我不肯放手,袁媛真的拿出手機,果斷地撥打了“110”報警。警察來後,問明了情況。大概因為那個男人出示了工作證,警察見他是個教授,對他比較客氣,責令我不要再破壞治安。我隻得快快離去。袁媛如此絕情,令我非常心痛和絕望。考慮再三,我決定遠離北京這個傷心地。
2005年12月,我遠赴山東威海打工。我本想通過遠離袁媛,慢慢讓自己忘掉她。可是,我發現無論自己怎樣努力,都無法將她從心中抹去。我決定迴北京,再去做做努力,一定要把袁媛從那個有婦之夫手中奪迴來。
2006年5月,我從威海迴到北京後,給袁媛發了一條短信,告訴她自己迴北京了,求她陪自己吃頓飯,並說不再提繼續交朋友的事。大概是袁媛看我態度轉變了,就同意了。我們在一家東北菜館吃了一頓晚餐。吃完飯後,我央求她最後再陪我走走。一路上她沉默不語,和我隔得很遠。我突然有一種感覺,她真的離我越來越遠了,我必須把她抓迴來。走到人煙稀少的地方時,我一把搶過了袁媛的包,迅速地將她包裏的身份證、銀行卡和手機掏了出來。
袁媛吃驚地問:“你要幹什麽?”
我撲通一聲跪在地上求她:“我真的非常愛你。和我結婚吧,否則,這些東西我就不給你。”
袁媛當時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扭頭而去。
我見這一招不行,馬上又給袁媛的父親打電話說:“袁媛找了個有婦之夫,把我拋棄了,她這麽逼我,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你們全家都別想安寧。”
可她父親卻說:“我相信小媛的選擇。她會處理好的。”
我發現這條路行不通了,又絞盡腦汁想著怎麽去拆散他們。
我到處去打聽,終於打聽到了那個男人名叫吳家為,是某高校法學係的教授。我發短信給袁媛威脅道:“我已經了解到了吳家為的單位和住址,如果你不同意與我和好,我就把他在外麵搞女人的事告訴他的單位和他妻子。”
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條短信起了作用。2006年5月底的一天,袁媛主動打電話約我見麵。袁媛對我說:“曉華,我認真思考過了,我願意重新考慮咱們倆的關係。但因為這段時間咱們的感情出現了問題,我隻能試著和你交往。如果覺得能找迴過去的感覺,我們就結婚。如果不能,我們就分手。但你必須答應我,咱們一個月隻能見一次麵,感覺好了再增加次數。不經我允許,你不能強迫我做別的事情,你同意嗎?”
雖然條件有些苛刻,但我總算看到了希望。
我問袁媛:“你的決定他知道嗎?你和他分手了嗎?”
袁媛說:“我和他分手了,因為他離不了婚。我們重新來往的事他也知道,他說沒權利管我了。”
聽了這話,我一陣狂喜。這之後的兩個月,我遵守約定,隻和袁媛見了兩次麵。這期間我還問過她,是否真的同吳家為分手了。袁媛說是真的。可我發現她並沒住在俱樂部的宿舍裏,也不肯告訴我住在哪裏。慢慢地,我開始懷疑了,覺得她肯定還在和吳家為交往。後來我守在俱樂部門外,果真發現她和吳家為在一起。我決定以後要加大與她約會的力度,盡量把她的時間占滿,讓她沒辦法和那個男人交往。
2006年9月5日,我約袁媛在舊宮附近吃了晚飯,出來後我提出去她的住處,她拒絕了。袁媛招了輛出租車走了,我也連忙招手叫了輛的士,跟在了她的後麵,我發現袁媛住在豐台區某小區的一幢樓裏。
這次見麵後,袁媛就再也不肯與我見麵了,也不接我的電話。我拚命地發短信,請求她的原諒,可她仍然不理。我被激怒了,再次發短信說:“你不要逼我,我知道你還在和那個有婦之夫來往,如果你不想他身敗名裂,你最好馬上來見我。”
這條短信可能再度起了作用。2006年9月25日,袁媛又主動將我約了出來,並和我在賓館開房發生了關係。事後,她還答應我:“你給我點時間,我會徹底離開吳家為,但你千萬不要衝動幹傻事。”
我再一次相信了她,可換來的還是被愚弄。
根據陳曉華的交代,吳家為教授在明知情敵存在的情況下,仍與袁媛發生婚外情。作為一個高知分子,吳教授為什麽能容忍情敵與自己共存呢?他和袁媛又是怎麽認識的呢?
警方通過調查走訪,找到了袁媛生前的好友,某高檔俱樂部大堂主管申越。申越與袁媛生前是無話不說的好友,她向警方提供了大量鮮為人知的情況。以下是她口中的真相。
袁媛是2003年9月來我們俱樂部工作的,僅僅半年時間,袁媛就憑借自身的條件和能吃苦的精神,由服務員升為包房主管。我記得她和吳家為認識是在升任主管後不久。有一次,她的一個熟客帶一群朋友來玩,點名讓她進去服務。晚上下班後,她興奮地告訴我,客人中有個法學教授對她有那個意思。果然,幾天後,那個教授就打電話約她一起吃飯。
那天見麵迴來,袁媛非常興奮。告訴我那個教授對她非常讚賞,讓她以後有什麽事盡管找他,他一定全力幫忙。袁媛當時的感覺就像是自己遇到了貴人。
從此,那個叫吳家為的教授經常約袁媛見麵。通過她,我知道吳家為在某高校工作,收入很高,還經常在外麵講課掙外快,因此,他為袁媛花錢很大方,還給她在豐台某小區租了一套二室一廳的房子。
2005年5月的一天,在出租屋裏,袁媛把自己交給了吳家為。此後,她對他死心塌地。
我曾問袁媛,吳家為有沒有打算離婚娶你?
袁媛說,吳家為告訴他,自己和妻子早就沒感情了,可他們10歲的兒子有哮喘病。他們的婚姻完全是為了兒子維係著。他讓袁媛給他一段時間,等孩子的病情好轉後再離婚,然後他們一起去國外結婚生活。
然而,陳曉華很快就發現了她的秘密,開始了沒完沒了的糾纏和威脅。接著吳家為也知道了陳曉華的存在。
但令袁媛傷心的是,吳家為在看到陳曉華的威脅短信後,不像一般男人那樣血性,他非常害怕,怕他們的事捅到了學校和他老婆那裏。可他又不想放棄這段感情,便讓袁媛先將陳曉華穩住。
吳家為讓袁媛告訴陳曉華,他們已經分手了,但因為過去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不能和陳曉華馬上和好如初,隻能每月和他見一次麵,先試著交往,如果感覺好就繼續發展,感覺不好再分手。但前提是,他不能在平時再騷擾袁媛,也不許破壞吳家為的生活。這樣,陳曉華可能會覺得沒意思而放手了。袁媛曾為這條“穩兵之計”而痛苦不已,因為她怕吳家為真的以此為由和自己分手,此時的她已真正地愛上了吳家為。
情人的“大度”令袁媛受傷不已,她開始懷疑吳家為不是真心愛自己,否則怎麽可能容忍和另一個男人共同擁有自己?那段日子,痛苦不堪的她上班時常常發呆走神。我再三勸過袁媛,趁早跟吳家為分開算了,因為他不可能給她未來,如果不愛陳曉華,那麽也和他分開,重新再找一個男友,開始新的生活。可深陷愛河的袁媛根本無力自拔,一直進行著這場玩火的感情遊戲。
案發後,警方通知校方和吳家為的妻子趙嵐前來認屍。趙嵐在北京某大學工作,是一個溫婉嫻靜的知識女性。11月10日那天,當她看到出租屋裏丈夫和袁媛的慘狀後,一下子暈了過去。兩天後,情緒稍微平靜一點的趙嵐接受了警方的問訊。
趙嵐眼中的丈夫是一個相當優秀且有責任感的男人。時年39歲的吳家為出生於河北農村。1989年畢業於北京一所重點大學法律專業,之後分到了某高校任教。37歲那年,他被學校破格聘為法學教授。
趙嵐和吳家為是1993年經人介紹相戀結婚的,趙嵐比丈夫小3歲,兩人有一個兒子。兒子生下來就是過敏性體質,後來引發了哮喘病。對於多病的兒子,夫婦倆都極其疼愛。
趙嵐告訴警方,丈夫的變化是從當教授開始的,他在同事的邀約下,常常進出於一些娛樂場所。但他外出休閑多半是與好友沈江等幾個人在一起的,這幾個人非常正派,也都知根知底。
警方問趙嵐,是否察覺吳家為在外麵有女人,他提出過離婚沒有?
趙嵐黯然地搖了搖頭,哽咽道:“我從未見他在家發短信,打電話給別的女人,也未見他神情有任何異樣。他對我和兒子真的很好,我從未想過他會有二心。可他和那個女人好了一年多,還在外租了房子,我竟然一點感覺都沒有,這是我當妻子的最大失敗。”
吳家為的出軌和慘死給了趙嵐雙重的打擊。
根據趙嵐提供的情況,警方獲知吳家偉出事那晚,是被同事和好友,某高校的沈江教授叫出去喝酒唱歌的。警方很快傳訊了沈江教授。
通過趙嵐、沈江提供的情況,以及陳曉華的交代,我們還原了吳家為最後24小時的生命之旅:
2006年10月23日下午5點30分,吳家為下班後很正常地迴到了家裏,吃過飯後他陪著兒子看了會電視。8點左右,同事沈江打電話約他去唱歌,吳家為馬上答應了。因其時沈江等人還在吃飯,吳家為便在家待了一個多小時,大約10點30分左右,他離開家,此後就再也沒有迴來。
吳家為在歌廳待到12點左右,便打電話給正在上晚班的袁媛。袁媛接完電話後,一臉甜蜜地對申越說:“今天吳家為在我那兒睡,待會兒他開車來接我。”因為第二天沒課,袁媛也上晚班,兩人便一直待在出租屋沒有出來。
哪知10月24日這天,陳曉華也想見袁媛。
據陳曉華案後供述,他於下午2點從住處出來去網吧找工作信息。因網吧較亂,故去時都帶著刀。大約4點左右,他從網吧出來後,想去看袁媛。他5點多到她的樓下時,正好看到袁媛買菜迴來。他悄悄跟著她進了單元門,袁媛在開房門時發現了他,吃驚地問:“你怎麽來了?”
陳曉華說:“想來看看你,我們進去談。”
袁媛麵露難色:“他在裏麵呢。”
這時,吳家為在裏麵聽到動靜走出來,一見是陳曉華,連忙對袁媛說:“沒事,讓他進來吧,我正想和他聊聊。”
三人進門後,不知該如何麵對兩個男人的袁媛換上睡衣後趕快跑進廚房做飯,陳曉華和吳家為來到臥室裏坐下。陳曉華環顧了一下四周,發現臥室的電腦還是他當初買給袁媛的,就連吳家為身上穿的睡衣,也是袁媛以前買給他的,自己舍不得穿而一直放在她這裏的。沒想到,這個男人竟然穿在了身上。他心頭的火又一下子躥了上來,但他強忍著,試圖勸吳家為放手。
他開門見山地對吳家為說:“你有妻子有孩子,為什麽非要占著袁媛,這不是害她嗎?你能給她幸福嗎?你這樣做太不道德了吧?”
麵對指責,吳家為沒有動怒,而是心平氣和地勸解他:“我是有家庭,但我有能力為她提供舒適的生活,給她保護。可你學曆低,連個穩定的工作都沒有,她跟著你隻有受苦。做男人,首先要在社會上有自己的地位和價值,然後才能給自己所愛的女人幸福,否則隻有放棄。我是個大度的人,從沒介意你糾纏袁媛,你也不要介意我和她的事。我們其實可以和平共處。”
陳曉華沒想到如此恬不知恥的話竟然會從一個有身份有學識有地位的教授口中吐出來。而糊塗的女友還死心塌地愛著他,這樣的男人留在世上簡直就是個禍害。怒從心起的陳曉華右手從口袋裏抽出刀,衝過去對著吳家為的脖子就劃了一刀,血頓時流了出來。
吳家為嚇得大聲地喊叫:“袁媛,救命。”
聽到唿喊,袁媛急忙跑過來,看到陳曉華還在用刀紮吳家為,她猛地撲到吳家為的身上大叫:“陳曉華,不要傷害他。”
一見袁媛竟然不顧性命地保護吳家為,陳曉華被仇恨的火焰吞噬了。他抄起床頭櫃上的台燈砸到了袁媛的頭上,可袁媛還緊緊地護著吳家為不放。陳曉華一氣之下拿起刀,朝著袁媛狠狠地紮了幾刀。袁媛倒在了一邊,陳曉華又去紮吳家為。袁媛見狀掙紮著起來去搶陳曉華手裏的刀,陳曉華便對著她的胸部又紮了幾刀。袁媛倒在地上不動了,陳曉華又狠狠地衝著還在動彈的吳家為紮了幾刀,直到他停止唿吸。
殺人後,陳曉華很恐懼,去衛生間把手洗幹淨後,換上了吳家為留在那裏的幹淨衣服,把吳家為和袁媛的身份證、駕駛證、銀行卡、手機、錢包和現金1000元裝進包裏,然後匆匆出了門,當天晚上坐火車逃到了山東德州。兩天後,他又逃到了杭州,在杭州住了一夜就逃往廣州,接著又陸續逃到了蘭州、濟南、哈爾濱。2006年11月9日,他逃迴了老家。
在杭州,陳曉華曾給前妻打電話,讓她通知妹妹陳曉紅給他匯點錢。他說自己把袁媛和她的男朋友殺了,現在急需用錢。陳曉紅立即給母親馬秀花打電話,馬秀花一聽就哭了:“兒啊,你怎麽幹這傻事啊。”
馬秀花一遍遍地給陳曉華打電話,想勸他自首,直到10月29日下午才打通電話。老兩口在電話裏輪番勸陳曉華自首,說這樣還可能有條活路。可是,陳曉華就是不同意,並再也不接他們的電話了。無奈之下,馬秀花隻好向公安機關舉報,想給兒子爭取一個寬大處理的機會。
2007年2月24日,公安機關將陳曉華一案移送到檢察機關。
3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陳曉華提起公訴,2007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曉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名從事法律教學和研究近20年,有著似錦前途,家人視之為驕傲的教授,就這樣把自己苦苦奮鬥贏來的一切全都砸在了這場秘密的婚外情中。他以為這場愛情的“盛宴”,自己掩飾得天衣無縫,誰曾料想他的情敵,那個社會地位低下的血性青年,在被多次愚弄之後,哪堪容忍與另一個男人分享愛情。最終,教授惹火上身,將自己和情人送上了不歸路。
而更可悲的是袁媛,這個漂泊在北京的東北女孩,將自己所有的青春與愛寄托在一個根本不值得她拿青春去賭明天、拿生命去愛的已婚男人身上,無怨無悔地在這場玩火的愛情角力中付出了一切。我們希望她的悲劇能給那些幻想在不道德感情中贏得幸福的人們敲響警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