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28日晚,綿綿細雨中的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城格外沉悶、燥熱,狹窄僻靜的農林西路在高大粗壯的棕櫚樹闊枝密葉的遮掩下,更加顯得漆黑寂靜陰森,似乎預示著要有什麽發生。
晚上10時45分,帶團隊從緬甸迴來的景洪市某旅行社導遊劉燕燕像往常一樣,安排遊客吃完飯到酒店住下後,就冒雨匆匆忙忙朝家趕去。農林西路岔景洪南路進去的一段路沒有路燈,隱藏在棕櫚樹叢中,一片漆黑。一向膽小的劉燕燕剛走進去,心就“怦怦”地跳個不停。
忽然,一個身材很瘦的男子從她身邊疾走過去。劉燕燕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下意識地加快了腳步,接著聽到身後有人咳嗽和跺腳的聲音。聽到聲音,前麵那個瘦子突然轉過身來,揚起手中明晃晃的尖刀,操著山東口音惡狠狠地說:“拿出錢來,留你一條命!”
劉燕燕嚇得魂飛魄散,拔腿就往迴跑,卻不料細窄的蟒裙掛在樹枝上。此時,劉燕燕的麵前又堵上來一個又高又胖的男子,一把抓住她的皮包帶,她本能地護緊了裝有2000元現金、一台愛立信手機、一隻中文傳唿機、一張存有元的儲蓄卡和其他證件的皮包。
瘦子見狀,揮刀朝劉燕燕的胸口就是一刀,她的胸口上立刻出現了一道深深的血洞,她撕心裂肺地驚叫道:“救命啦!搶劫啦!”聲音劃破了死一般沉寂的黑夜,驚動了附近的群眾。
兩名歹徒趁劉燕燕疼痛鬆手之隙,奪過皮包就轉身逃離,很快就消失在夜幕裏。而劉燕燕卻倒在血泊之中……
正在看電視的藥植園保衛科幹事李學良一聽到唿救聲,忙不得穿上衣就衝了出來,剛好碰上騎著摩托過來的本單位職工唐洪榮。兩人騎上摩托,加大油門,直向歹徒衝去,把跑在後麵的胖子撞倒在地。胖子爬起來掏出刀就向唐洪榮刺去,唐洪榮感到臉上一熱,左眼視線逐漸模糊起來,用手一摸,才知道自己的左眉上方被劃了一刀。
再說這邊,在搏鬥中,李幹事被瘦子一拳擊在臉上,剛要撲上去,見唐洪榮受傷流血,趕忙過來幫忙。
兩兇手趁機脫逃,又把攔截的一名群眾刺傷。
當兩兇手跑過版納州農墾分局肥皂廠時,該廠職工王雲洪正和五六個朋友在工廠門前的燒烤店吃宵夜,聽到喊聲,領頭追了上去。一會兒,跑在最前麵的他就追上了落在後麵的胖子,堵住了胖子的去路。上氣不接下氣的胖子晃著手中帶血的刀子說:“兄弟識相點,少管閑事!”
王雲洪義正辭嚴地說:“朗朗世界,豈容你們胡作非為,跟我到派出所去!”說著就向比自己高出一個頭的兇犯撲去,一下子將其絆倒在地。
這時他感到左手臂火辣辣地痛,低頭一看才發覺被劃了一條半尺長的口子,鮮血直流。他強忍住劇烈的疼痛,不顧一切地按了上去。驚慌失措的歹徒又朝他的胸部一陣猛捅,血流如注。他感到天旋地轉,撕心裂肺地疼,眼前一黑,摔倒在雨地裏。
“抓住兇手,一定要抓住兇手。”這個巨大的念頭支撐著他,他艱難地向前挪動著,一米、二米……身後留下了一條長長的血跡,在雨水的浸濕下,向四周散去,把路麵染得殷紅殷紅。他終因流血過多,倒在血泊中……
追趕的群眾沒有被歹徒的暴行嚇倒,手持木棍、磚塊、石頭,繼續窮追不舍,多次把歹徒砸翻在地。喪心病狂的歹徒又刺傷了一名群眾。
這更激起群眾的義憤,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進來,匯成一股勢不可擋的洪流。
晚上10點50分,接到報警的景洪市公安局“110”、南路派出所、刑偵大隊民警5分鍾不到就趕到現場。緊接著,市公安局局長王子勤、副局長柯誌如、楊建榮又率領治安、東路、北路派出所等部門的大隊人馬趕到,同時指令全局民警到崗待命,隨時聽候調遣。
一場獵兇大行動開始了!
兩名歹徒惶惶如喪家之犬,見勢不妙,竄進雜草叢生、藤蘿密布,長滿了油棕、芭蕉和常綠灌木的州廣播發射台,沒了蹤影。
這時附近聞訊趕來的幹休所、肥皂廠、藥園小區、種豬廠、發射台等單位的群眾約有一百多人。王局長調兵遣將,組織合圍:一麵把八十餘名參戰民警和群眾分成十餘組,對兇手可能潛藏的區域進行地毯式搜索,一麵派兵把守附近各路出口,並布置人員在醫院、診所守候,同時,指揮嘎灑、嘎棟、江北派出所和刑偵公交中隊,在崗亭、卡點進行布控,守住出城口,其他公路沿線派出所加大巡查力度;還把犯罪嫌疑人的特征通知大開河檢查站、曼棟邊防檢查站,防止其外逃……
雨不停地下,一張捕獵兇獸的大網拉開了。
“跳進池塘啦!”約過了一小時,追捕歹徒人群中的一名群眾喊道。
王局長馬上收兵合圍,團團圍住了發射台西邊二畝見方、四麵環牆、水葫蘆瘋長的池塘。這時,附近居住的群眾送來了強光頭戴射燈,110民警趙小福爬到樹上用燈順著塘內水草倒壓的痕跡搜尋,很快就射到了仰麵朝天躺倒的胖子劫匪。
在其拒不上岸的情況下,南路派出所民警劉瑩、110巡警大隊隊員錢進毫不猶豫地跳進垃圾堆積、汙水滿池的池塘,先發製人,扼住對方雙腕,反剪到背後,將先後刺傷5名群眾、癱軟如癩皮狗的胖子拎了上來。
兇手落網,極大地鼓舞了參戰民警和群眾的士氣,大家不顧渾身透濕,在水漉漉的草叢中繼續搜尋著另外一名兇手。
一小時過去了,兩小時過去了,三小時過去了,搜索毫無結果。
兇藏何處?大家焦慮地思索著……
“全體公安民警立刻撤出,請群眾馬上全部迴家!”王子勤局長命令。
“什麽?兇手還沒抓到就要撤出?”已經在雨中奮戰了四個多小時、疲憊不堪的民警、群眾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為自己聽錯了。
警令如山倒。當弄清確實如此時,大家無可奈何、極不情願地離開了已經很熟悉的“戰場”。
公安民警才撤到南路派出所,王局長立刻把隊伍分成現場勘查組、搜捕組、守候組、外圍巡邏組,命令快速返迴。大家此時才恍然大悟:局長這是在殺迴馬槍。
淩晨3時10分,順著魚塘邊圍牆缺口處溜出來在近旁種豬廠廁所躲藏多時,已成驚弓之鳥的瘦子兇手見外麵沒有動靜,就戰戰兢兢地翻牆順路跑了出來,才到農校魚塘邊,就被埋伏守候在那裏的南路派出所民警劉瑩、楊偉平、段錦中等人逮個正著。
群眾聽說後歡唿雀躍,對公安民警豎起了大拇指。
據公安人員審訊,這兩名搶劫犯罪嫌疑人,胖的男子叫洪振康,又名洪小祥,男,時年26歲,漢族,山東定陶人;瘦的叫張學斌,又名張小福,男21歲,漢族,山東荷澤人。
1998年5月2日,二人來景洪打工,在風情園租房住了二十多天沒有找到工作做,身上的錢也花得精光,連房租都交不起。曾在版納當過兵的張學斌認為來雲南旅遊的人多,那麽當導遊的人錢肯定多,提議去搶導遊搞點錢。於是5月28日就去集貿市場買了兩把鋒利的裁紙尖刀。
5月28日夜晚,兩名歹徒轉悠到農林西路,見一傣裝打扮的女子從“依維柯”旅遊車上挎著皮包下來,就尾隨實施搶劫。卻想不到才得手就陷入了警民聯手編織的法網。
在追捕“5·28”搶劫案兇手過程中,女導遊劉燕燕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受傷的群眾除了前麵提到的李學良、唐洪榮、王雲洪外,還有玉溪榮玉建築公司民工曹明、西雙版納江海貿易公司員工刀軍洪(從右耳到下巴被劃了道口子,縫了20多針)。其中傷勢最重的肥皂廠職工王雲洪當場被群眾李健、湯勁鬆送到州醫院搶救,左手臂縫了20針,胸部縫了50針,後經過醫院治療脫離了危險。
次日,州委常委、市委書記蘇書記、政法委書記馬書記,市公安局長王局長、柯副局長、楊副局長和其他眾多州市領導到醫院看望了受傷群眾,讚揚他們在窮兇極惡的歹徒麵前表現出了不怕流血犧牲的英雄氣概,感謝他們英勇無畏的行為為公安民警成功抓捕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1998年11月23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公訴人認為在本案中,兩名搶劫犯罪嫌疑人妄圖不勞而獲,兇殘地持刀搶劫,並殺死被害人以及殺傷見義勇為抓搶劫嫌疑人的群眾,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和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已涉嫌構成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最終兩人被判處死刑。
見義勇為的李學良、唐洪榮、王雲洪等人,不怕流血犧牲,勇敢地與持刀歹徒搏鬥,其凜然正氣和英雄氣概,震懾了歹徒,使歹徒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正是這些群眾的見義勇為,窮追不舍,才使警方能及時抓獲歹徒。如果每個公民都能像李學良、唐洪榮等人一樣,“該出手時就出手”,那麽社會上的違法犯罪分子便會無機可乘,走進窮途末路了。
晚上10時45分,帶團隊從緬甸迴來的景洪市某旅行社導遊劉燕燕像往常一樣,安排遊客吃完飯到酒店住下後,就冒雨匆匆忙忙朝家趕去。農林西路岔景洪南路進去的一段路沒有路燈,隱藏在棕櫚樹叢中,一片漆黑。一向膽小的劉燕燕剛走進去,心就“怦怦”地跳個不停。
忽然,一個身材很瘦的男子從她身邊疾走過去。劉燕燕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下意識地加快了腳步,接著聽到身後有人咳嗽和跺腳的聲音。聽到聲音,前麵那個瘦子突然轉過身來,揚起手中明晃晃的尖刀,操著山東口音惡狠狠地說:“拿出錢來,留你一條命!”
劉燕燕嚇得魂飛魄散,拔腿就往迴跑,卻不料細窄的蟒裙掛在樹枝上。此時,劉燕燕的麵前又堵上來一個又高又胖的男子,一把抓住她的皮包帶,她本能地護緊了裝有2000元現金、一台愛立信手機、一隻中文傳唿機、一張存有元的儲蓄卡和其他證件的皮包。
瘦子見狀,揮刀朝劉燕燕的胸口就是一刀,她的胸口上立刻出現了一道深深的血洞,她撕心裂肺地驚叫道:“救命啦!搶劫啦!”聲音劃破了死一般沉寂的黑夜,驚動了附近的群眾。
兩名歹徒趁劉燕燕疼痛鬆手之隙,奪過皮包就轉身逃離,很快就消失在夜幕裏。而劉燕燕卻倒在血泊之中……
正在看電視的藥植園保衛科幹事李學良一聽到唿救聲,忙不得穿上衣就衝了出來,剛好碰上騎著摩托過來的本單位職工唐洪榮。兩人騎上摩托,加大油門,直向歹徒衝去,把跑在後麵的胖子撞倒在地。胖子爬起來掏出刀就向唐洪榮刺去,唐洪榮感到臉上一熱,左眼視線逐漸模糊起來,用手一摸,才知道自己的左眉上方被劃了一刀。
再說這邊,在搏鬥中,李幹事被瘦子一拳擊在臉上,剛要撲上去,見唐洪榮受傷流血,趕忙過來幫忙。
兩兇手趁機脫逃,又把攔截的一名群眾刺傷。
當兩兇手跑過版納州農墾分局肥皂廠時,該廠職工王雲洪正和五六個朋友在工廠門前的燒烤店吃宵夜,聽到喊聲,領頭追了上去。一會兒,跑在最前麵的他就追上了落在後麵的胖子,堵住了胖子的去路。上氣不接下氣的胖子晃著手中帶血的刀子說:“兄弟識相點,少管閑事!”
王雲洪義正辭嚴地說:“朗朗世界,豈容你們胡作非為,跟我到派出所去!”說著就向比自己高出一個頭的兇犯撲去,一下子將其絆倒在地。
這時他感到左手臂火辣辣地痛,低頭一看才發覺被劃了一條半尺長的口子,鮮血直流。他強忍住劇烈的疼痛,不顧一切地按了上去。驚慌失措的歹徒又朝他的胸部一陣猛捅,血流如注。他感到天旋地轉,撕心裂肺地疼,眼前一黑,摔倒在雨地裏。
“抓住兇手,一定要抓住兇手。”這個巨大的念頭支撐著他,他艱難地向前挪動著,一米、二米……身後留下了一條長長的血跡,在雨水的浸濕下,向四周散去,把路麵染得殷紅殷紅。他終因流血過多,倒在血泊中……
追趕的群眾沒有被歹徒的暴行嚇倒,手持木棍、磚塊、石頭,繼續窮追不舍,多次把歹徒砸翻在地。喪心病狂的歹徒又刺傷了一名群眾。
這更激起群眾的義憤,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進來,匯成一股勢不可擋的洪流。
晚上10點50分,接到報警的景洪市公安局“110”、南路派出所、刑偵大隊民警5分鍾不到就趕到現場。緊接著,市公安局局長王子勤、副局長柯誌如、楊建榮又率領治安、東路、北路派出所等部門的大隊人馬趕到,同時指令全局民警到崗待命,隨時聽候調遣。
一場獵兇大行動開始了!
兩名歹徒惶惶如喪家之犬,見勢不妙,竄進雜草叢生、藤蘿密布,長滿了油棕、芭蕉和常綠灌木的州廣播發射台,沒了蹤影。
這時附近聞訊趕來的幹休所、肥皂廠、藥園小區、種豬廠、發射台等單位的群眾約有一百多人。王局長調兵遣將,組織合圍:一麵把八十餘名參戰民警和群眾分成十餘組,對兇手可能潛藏的區域進行地毯式搜索,一麵派兵把守附近各路出口,並布置人員在醫院、診所守候,同時,指揮嘎灑、嘎棟、江北派出所和刑偵公交中隊,在崗亭、卡點進行布控,守住出城口,其他公路沿線派出所加大巡查力度;還把犯罪嫌疑人的特征通知大開河檢查站、曼棟邊防檢查站,防止其外逃……
雨不停地下,一張捕獵兇獸的大網拉開了。
“跳進池塘啦!”約過了一小時,追捕歹徒人群中的一名群眾喊道。
王局長馬上收兵合圍,團團圍住了發射台西邊二畝見方、四麵環牆、水葫蘆瘋長的池塘。這時,附近居住的群眾送來了強光頭戴射燈,110民警趙小福爬到樹上用燈順著塘內水草倒壓的痕跡搜尋,很快就射到了仰麵朝天躺倒的胖子劫匪。
在其拒不上岸的情況下,南路派出所民警劉瑩、110巡警大隊隊員錢進毫不猶豫地跳進垃圾堆積、汙水滿池的池塘,先發製人,扼住對方雙腕,反剪到背後,將先後刺傷5名群眾、癱軟如癩皮狗的胖子拎了上來。
兇手落網,極大地鼓舞了參戰民警和群眾的士氣,大家不顧渾身透濕,在水漉漉的草叢中繼續搜尋著另外一名兇手。
一小時過去了,兩小時過去了,三小時過去了,搜索毫無結果。
兇藏何處?大家焦慮地思索著……
“全體公安民警立刻撤出,請群眾馬上全部迴家!”王子勤局長命令。
“什麽?兇手還沒抓到就要撤出?”已經在雨中奮戰了四個多小時、疲憊不堪的民警、群眾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為自己聽錯了。
警令如山倒。當弄清確實如此時,大家無可奈何、極不情願地離開了已經很熟悉的“戰場”。
公安民警才撤到南路派出所,王局長立刻把隊伍分成現場勘查組、搜捕組、守候組、外圍巡邏組,命令快速返迴。大家此時才恍然大悟:局長這是在殺迴馬槍。
淩晨3時10分,順著魚塘邊圍牆缺口處溜出來在近旁種豬廠廁所躲藏多時,已成驚弓之鳥的瘦子兇手見外麵沒有動靜,就戰戰兢兢地翻牆順路跑了出來,才到農校魚塘邊,就被埋伏守候在那裏的南路派出所民警劉瑩、楊偉平、段錦中等人逮個正著。
群眾聽說後歡唿雀躍,對公安民警豎起了大拇指。
據公安人員審訊,這兩名搶劫犯罪嫌疑人,胖的男子叫洪振康,又名洪小祥,男,時年26歲,漢族,山東定陶人;瘦的叫張學斌,又名張小福,男21歲,漢族,山東荷澤人。
1998年5月2日,二人來景洪打工,在風情園租房住了二十多天沒有找到工作做,身上的錢也花得精光,連房租都交不起。曾在版納當過兵的張學斌認為來雲南旅遊的人多,那麽當導遊的人錢肯定多,提議去搶導遊搞點錢。於是5月28日就去集貿市場買了兩把鋒利的裁紙尖刀。
5月28日夜晚,兩名歹徒轉悠到農林西路,見一傣裝打扮的女子從“依維柯”旅遊車上挎著皮包下來,就尾隨實施搶劫。卻想不到才得手就陷入了警民聯手編織的法網。
在追捕“5·28”搶劫案兇手過程中,女導遊劉燕燕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受傷的群眾除了前麵提到的李學良、唐洪榮、王雲洪外,還有玉溪榮玉建築公司民工曹明、西雙版納江海貿易公司員工刀軍洪(從右耳到下巴被劃了道口子,縫了20多針)。其中傷勢最重的肥皂廠職工王雲洪當場被群眾李健、湯勁鬆送到州醫院搶救,左手臂縫了20針,胸部縫了50針,後經過醫院治療脫離了危險。
次日,州委常委、市委書記蘇書記、政法委書記馬書記,市公安局長王局長、柯副局長、楊副局長和其他眾多州市領導到醫院看望了受傷群眾,讚揚他們在窮兇極惡的歹徒麵前表現出了不怕流血犧牲的英雄氣概,感謝他們英勇無畏的行為為公安民警成功抓捕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1998年11月23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公訴人認為在本案中,兩名搶劫犯罪嫌疑人妄圖不勞而獲,兇殘地持刀搶劫,並殺死被害人以及殺傷見義勇為抓搶劫嫌疑人的群眾,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和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已涉嫌構成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最終兩人被判處死刑。
見義勇為的李學良、唐洪榮、王雲洪等人,不怕流血犧牲,勇敢地與持刀歹徒搏鬥,其凜然正氣和英雄氣概,震懾了歹徒,使歹徒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正是這些群眾的見義勇為,窮追不舍,才使警方能及時抓獲歹徒。如果每個公民都能像李學良、唐洪榮等人一樣,“該出手時就出手”,那麽社會上的違法犯罪分子便會無機可乘,走進窮途末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