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6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宣判原江蘇東台市巨龍服裝廣副廠長王吉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吉龍為了達到與情人結婚的目的,竟喪心病狂地將恩愛多年的妻子殺害。
他為何要這麽做呢?追溯王吉龍的人生軌跡,不能不令人深思。
王吉龍曾經有一個不錯的家。1988年,王吉龍在媒人的撮合下與丁軍嵐走進了同一屋簷下。婚後的日子是甜美的,丁軍嵐雖不算太漂亮,但賢慧勤勞,善解人意。妻子愛他,他對妻子恩愛。那個時候,這個家對小兩口來說是寧靜溫馨的小湖,是疲帆歸泊的港灣。不久,他們有了自己的兒子小華,孩子聰穎活潑,使原本幸福的家庭又增添了新的歡樂喜氣。
平時,丁軍嵐除了上班就是忙於家務和關照孩子,盡力減輕丈夫的負擔,給他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在妻子的關愛和支持下,王吉龍的事業有了很快的發展,被任命為羽絨廠副廠長。一段時期,王吉龍的人生道路上鋪滿了鮮花。
如果王吉龍能夠珍惜這得來不易的一切,嚴謹自律,好自為之,他完全可以創出更多的業績,擁有更多的榮譽。讓人遺憾的是,王吉龍在這春風得意人生順境的關鍵時刻,竟因貪戀女色,最終步入了人生歧途。
作為副廠長,王吉龍主管生產,平時對手下職工要求甚嚴,因而女工們都很敬畏他。1995年,廠裏又招了一批女工,芳齡20歲的張芹是最為秀美水靈的一個,也毫無例外地懼怕王吉龍冷峻的目光。但令張芹意外的是,王廠長似乎對她格外開恩,對她在工作中的一些差錯非但不批評指責,還鼓勵她好好幹,並從生活上加以關心和照顧。
時間一長,她竟然對王吉龍產生了好感和感激之情,同時也似乎從王吉龍多情的目光中讀懂了些什麽。
一次,王吉龍隻身來到張芹的宿舍,向她訴說自己的婚姻不美滿,並衝動地抓住張的手說:“你是這世界上最漂亮最溫柔的女孩,我愛你。”
麵對王吉龍大膽的表白,張芹有些手足無措,從內心講,王吉龍英俊能幹,把終身托付給這樣的人,也許是一個女孩最好的歸宿,但王畢竟是有妻室兒子的呀。張芹不敢正視王吉龍熾熱的目光。
王吉龍又動情地說:“請相信我,我會讓你幸福的。”
張芹再也無法抵禦這突如其來的愛舉,半推半就投入了王吉龍的懷抱……
其後,王吉龍多次尋找機會,或利用工作之便,與張芹幽會苟歡,時間長了,張芹也主動約他,有時互留字條,漸漸地二人到了難解難分的地步。每次王吉龍出差,張芹就感到缺少了什麽,再後來,王吉龍出差時就找借口將她帶去上海、蘇州等地遊玩。
1996年,王吉龍到巨龍服裝廠任副廠長,並把張芹調到該廠。此時,關於王吉龍的緋聞已在周圍傳開了,王吉龍的妻子丁軍嵐對丈夫已經不太放心了,就堅持要調到丈夫所在的廠裏。對此,王吉龍雖有所不滿,但又不便發作。
果然,王吉龍與張芹有一次正在賓館時被丁軍嵐捉了個正著。丁軍嵐隻感到頭暈目眩,兩眼發黑,並與張芹廝打起來……
事後,王吉龍不斷地向妻子懺悔,廠領導也出麵幹預,責令王吉龍斷絕與張芹的關係,並將張芹辭退。迫於各方麵的壓力,王吉龍和張芹都寫下了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往來,並由丁軍嵐出麵替丈夫補償了張芹4000元損失費,算是了結。
然而,王吉龍並沒有就此甘心放棄貌美的張芹。為掩人耳目,他悄悄托人把張送去上海唐行服裝廠打工,並經常往返兩地,與張芹纏綿歡娛。兩個多月後,王吉龍見平安無事,就又暗中把張芹從上海接迴,並租了間房子作為他們的安樂窩。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王吉龍的秘密還是被妻子發現了,丁軍嵐再次感到驚恐無助、落魄蒼涼。她眼裏盈滿淚水自問:“我對他那麽真心那麽好,他為什麽要這樣?為什麽啊?!”
丁軍嵐的父親和哥哥聽了她的哭訴後大為憤慨,決心要教訓一下王吉龍和張芹。
一天夜裏,丁軍嵐的父親召集了幾個人,找到了那個出租屋,但王吉龍聽到動靜早已爬窗逃走了,他們就對張芹一頓猛揍,直打得她鼻青臉腫,並拿走了她的衣物。
事後,張芹向王吉龍哭訴:“為了你,我與男朋友吹了,你說我今後咋辦?”
王吉龍安慰她說:“我一定要娶你,我迴去與她離婚。”
張芹聞言,破涕為笑。
也許王吉龍起初與張芹尋歡作樂,僅僅是在尋求婚外刺激,但隨著他與張芹之間交往的增多,感情的加深,與妻子之間隔閡的產生、矛盾的激化,他已越來越意識到自己真心地愛上了張芹。王吉龍多次在心中掂量:丁軍嵐善良樸實但不漂亮,沒有女人味;張芹青春靚麗,芳香四溢,渾身充滿了少女的氣息。張芹還多次主動跟他說她可以接受他的兒子小華,並不斷地給孩子買些吃的、玩的。
王吉龍愛的天平徹底傾向了張芹,甚至心存感激,慶幸自己遇到了知音。
正當丁軍嵐極度苦悶,處於孤苦無助的人生邊緣時,王吉龍向她提出了離婚要求。並許諾妻子,隻要她同意離婚,家中的財產任她取,孩子的撫養問題也由她定。但丁軍嵐至此仍深愛著丈夫,她恨他愛他,不願就此分手。其後,王吉龍又幾次將寫好的離婚訴狀給她看,並刺激她:“我決不可能與你和好了,你就死了這條心吧。”並狠心地拋家與妻子分居。
丁軍嵐多麽不希望這個家破裂呀,她在情緒低下、萬般無奈時曾找人相過命,算命先生說這隻是暫時的,隻要過了這陣子,丈夫就會迴頭,一切都會好起來。丁軍嵐相信了“命”,並對丈夫變本加厲的歧視和精神折磨逆來順受。她還數次請王吉龍的家人及朋友做他的工作,希望他懸崖勒馬,迴頭是岸,但均沒有奏效。有時丁軍嵐主動到他宿舍與他親熱,也被他拒之門外,甚至還用極其刻薄的言語加以傷害。
1998年春節,王吉龍沒有迴家過年,卻帶著大包小包的禮品去了張芹家,二人出雙入對,卿卿我我,儼然幸福的小兩口。張芹的父母接受了這樣一個有頭有臉的“女婿”。
王吉龍公開與張芹來往,再次惹怒了丁軍嵐的父親和哥哥,並往張芹家興師問罪,但王吉龍不在。丁軍嵐的父親就逼張芹的家人交人,並一頓打砸。王吉龍夫妻矛盾進一步激化。
王吉龍在精心設計的協議離婚方案落空後,也曾想到過起訴,但他更明白自己屬於“第三者插足”,此前夫妻關係並不差,又有了11歲的孩子,隻要丁軍嵐不同意,法院是很難判離的。王吉龍左右為難,為了能得到張芹,他想謀害妻子,但又考慮孩子不能沒有娘,加之也知道這麽做可能出現的結局,所以遲遲沒有下手。
時間一天天流逝,張芹可是再也坐不住了,她實在忍受不了這種偷偷摸摸、不明不白的生活,就不停地催促糾纏王吉龍盡快離婚,她或親手為王編織毛線衣、褲,以柔情感動他;或佯裝生他的氣,不理睬他。
光陰荏苒,轉眼間又是一個春節就要到來了,可王吉龍離婚的事八字還不見一撇。
1999年2月5日,臘月二十四之夜,心急火燎的張芹再次將王吉龍約出來警告他:“你再不解決,我可要嫁人了!”
王吉龍見張芹滿臉的不高興,趕緊安慰她說:“今年春節前一定有結果。”
讓人悲哀的是,麵對如此花心且不負責任的男人,丁軍嵐還是一如既往愛心不改,癡癡地等待丈夫迴頭,且那麽地執著,那麽地虔誠。
2月8日傍晚,丁軍嵐再次主動跑去問王吉龍:“吉龍,你什麽時間迴家過年?”
王猶豫了片刻,敷衍說:“二十九或三十夜吧,到時我帶些菜迴去。”
丁軍嵐錯以為丈夫的態度發生了轉變,欣喜地說:“我今天上夜班,這是我買的香蕉,你帶給咱們的兒子。”說完歡快地離去。
夜幕很快降臨了,王吉龍料理完手中的事情,獨自坐在宿舍裏發呆。他看看牆上的鬧鍾,想想自己對張芹的誓言,竟突發奇想:“自己長期不迴家與妻子同房,妻子會不會也有外遇,如能抓到把柄也好為離婚做準備。”於是,王吉龍悄悄潛迴家中,隱匿在廚房內。
大約深夜零時許,他聽到了妻子迴家的聲響,可並沒有發現妻子有什麽不貞的行為。就在王吉龍感到有些失望時,丁軍嵐也許是肚子餓了,徑直朝廚房走來。王趕緊隱到門後,心想:“今天不殺了她,今後再也沒有機會了。”
於是,在妻子跨入廚房的一瞬間,他從背後猛然卡住妻子的脖子,死死地將她摁在地上,致其氣絕身亡。王吉龍隨即消失在夜幕中。
次日,一早丁軍嵐的父親來女兒詢問過年事宜,誰知一進門就發現女兒死在廚房的地上,隨即就報了警,並說兇手肯定是自己的女婿王吉龍。
接到報警後,警方很快找到王吉龍,僅僅審訊了一個小時,王吉龍就如實交代了自己的殺妻罪行。
1999年6月16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官認為本案中,被告人王吉龍為達到與婚外情人張芹結婚的目的,竟置法律於不顧,客觀上實施了用手猛卡其妻丁軍嵐的頸部,將丁摁在地上致丁氣絕身亡的行為,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其妻生命的故意,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其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從嚴懲處。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吉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是正確的。
他為何要這麽做呢?追溯王吉龍的人生軌跡,不能不令人深思。
王吉龍曾經有一個不錯的家。1988年,王吉龍在媒人的撮合下與丁軍嵐走進了同一屋簷下。婚後的日子是甜美的,丁軍嵐雖不算太漂亮,但賢慧勤勞,善解人意。妻子愛他,他對妻子恩愛。那個時候,這個家對小兩口來說是寧靜溫馨的小湖,是疲帆歸泊的港灣。不久,他們有了自己的兒子小華,孩子聰穎活潑,使原本幸福的家庭又增添了新的歡樂喜氣。
平時,丁軍嵐除了上班就是忙於家務和關照孩子,盡力減輕丈夫的負擔,給他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在妻子的關愛和支持下,王吉龍的事業有了很快的發展,被任命為羽絨廠副廠長。一段時期,王吉龍的人生道路上鋪滿了鮮花。
如果王吉龍能夠珍惜這得來不易的一切,嚴謹自律,好自為之,他完全可以創出更多的業績,擁有更多的榮譽。讓人遺憾的是,王吉龍在這春風得意人生順境的關鍵時刻,竟因貪戀女色,最終步入了人生歧途。
作為副廠長,王吉龍主管生產,平時對手下職工要求甚嚴,因而女工們都很敬畏他。1995年,廠裏又招了一批女工,芳齡20歲的張芹是最為秀美水靈的一個,也毫無例外地懼怕王吉龍冷峻的目光。但令張芹意外的是,王廠長似乎對她格外開恩,對她在工作中的一些差錯非但不批評指責,還鼓勵她好好幹,並從生活上加以關心和照顧。
時間一長,她竟然對王吉龍產生了好感和感激之情,同時也似乎從王吉龍多情的目光中讀懂了些什麽。
一次,王吉龍隻身來到張芹的宿舍,向她訴說自己的婚姻不美滿,並衝動地抓住張的手說:“你是這世界上最漂亮最溫柔的女孩,我愛你。”
麵對王吉龍大膽的表白,張芹有些手足無措,從內心講,王吉龍英俊能幹,把終身托付給這樣的人,也許是一個女孩最好的歸宿,但王畢竟是有妻室兒子的呀。張芹不敢正視王吉龍熾熱的目光。
王吉龍又動情地說:“請相信我,我會讓你幸福的。”
張芹再也無法抵禦這突如其來的愛舉,半推半就投入了王吉龍的懷抱……
其後,王吉龍多次尋找機會,或利用工作之便,與張芹幽會苟歡,時間長了,張芹也主動約他,有時互留字條,漸漸地二人到了難解難分的地步。每次王吉龍出差,張芹就感到缺少了什麽,再後來,王吉龍出差時就找借口將她帶去上海、蘇州等地遊玩。
1996年,王吉龍到巨龍服裝廠任副廠長,並把張芹調到該廠。此時,關於王吉龍的緋聞已在周圍傳開了,王吉龍的妻子丁軍嵐對丈夫已經不太放心了,就堅持要調到丈夫所在的廠裏。對此,王吉龍雖有所不滿,但又不便發作。
果然,王吉龍與張芹有一次正在賓館時被丁軍嵐捉了個正著。丁軍嵐隻感到頭暈目眩,兩眼發黑,並與張芹廝打起來……
事後,王吉龍不斷地向妻子懺悔,廠領導也出麵幹預,責令王吉龍斷絕與張芹的關係,並將張芹辭退。迫於各方麵的壓力,王吉龍和張芹都寫下了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往來,並由丁軍嵐出麵替丈夫補償了張芹4000元損失費,算是了結。
然而,王吉龍並沒有就此甘心放棄貌美的張芹。為掩人耳目,他悄悄托人把張送去上海唐行服裝廠打工,並經常往返兩地,與張芹纏綿歡娛。兩個多月後,王吉龍見平安無事,就又暗中把張芹從上海接迴,並租了間房子作為他們的安樂窩。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王吉龍的秘密還是被妻子發現了,丁軍嵐再次感到驚恐無助、落魄蒼涼。她眼裏盈滿淚水自問:“我對他那麽真心那麽好,他為什麽要這樣?為什麽啊?!”
丁軍嵐的父親和哥哥聽了她的哭訴後大為憤慨,決心要教訓一下王吉龍和張芹。
一天夜裏,丁軍嵐的父親召集了幾個人,找到了那個出租屋,但王吉龍聽到動靜早已爬窗逃走了,他們就對張芹一頓猛揍,直打得她鼻青臉腫,並拿走了她的衣物。
事後,張芹向王吉龍哭訴:“為了你,我與男朋友吹了,你說我今後咋辦?”
王吉龍安慰她說:“我一定要娶你,我迴去與她離婚。”
張芹聞言,破涕為笑。
也許王吉龍起初與張芹尋歡作樂,僅僅是在尋求婚外刺激,但隨著他與張芹之間交往的增多,感情的加深,與妻子之間隔閡的產生、矛盾的激化,他已越來越意識到自己真心地愛上了張芹。王吉龍多次在心中掂量:丁軍嵐善良樸實但不漂亮,沒有女人味;張芹青春靚麗,芳香四溢,渾身充滿了少女的氣息。張芹還多次主動跟他說她可以接受他的兒子小華,並不斷地給孩子買些吃的、玩的。
王吉龍愛的天平徹底傾向了張芹,甚至心存感激,慶幸自己遇到了知音。
正當丁軍嵐極度苦悶,處於孤苦無助的人生邊緣時,王吉龍向她提出了離婚要求。並許諾妻子,隻要她同意離婚,家中的財產任她取,孩子的撫養問題也由她定。但丁軍嵐至此仍深愛著丈夫,她恨他愛他,不願就此分手。其後,王吉龍又幾次將寫好的離婚訴狀給她看,並刺激她:“我決不可能與你和好了,你就死了這條心吧。”並狠心地拋家與妻子分居。
丁軍嵐多麽不希望這個家破裂呀,她在情緒低下、萬般無奈時曾找人相過命,算命先生說這隻是暫時的,隻要過了這陣子,丈夫就會迴頭,一切都會好起來。丁軍嵐相信了“命”,並對丈夫變本加厲的歧視和精神折磨逆來順受。她還數次請王吉龍的家人及朋友做他的工作,希望他懸崖勒馬,迴頭是岸,但均沒有奏效。有時丁軍嵐主動到他宿舍與他親熱,也被他拒之門外,甚至還用極其刻薄的言語加以傷害。
1998年春節,王吉龍沒有迴家過年,卻帶著大包小包的禮品去了張芹家,二人出雙入對,卿卿我我,儼然幸福的小兩口。張芹的父母接受了這樣一個有頭有臉的“女婿”。
王吉龍公開與張芹來往,再次惹怒了丁軍嵐的父親和哥哥,並往張芹家興師問罪,但王吉龍不在。丁軍嵐的父親就逼張芹的家人交人,並一頓打砸。王吉龍夫妻矛盾進一步激化。
王吉龍在精心設計的協議離婚方案落空後,也曾想到過起訴,但他更明白自己屬於“第三者插足”,此前夫妻關係並不差,又有了11歲的孩子,隻要丁軍嵐不同意,法院是很難判離的。王吉龍左右為難,為了能得到張芹,他想謀害妻子,但又考慮孩子不能沒有娘,加之也知道這麽做可能出現的結局,所以遲遲沒有下手。
時間一天天流逝,張芹可是再也坐不住了,她實在忍受不了這種偷偷摸摸、不明不白的生活,就不停地催促糾纏王吉龍盡快離婚,她或親手為王編織毛線衣、褲,以柔情感動他;或佯裝生他的氣,不理睬他。
光陰荏苒,轉眼間又是一個春節就要到來了,可王吉龍離婚的事八字還不見一撇。
1999年2月5日,臘月二十四之夜,心急火燎的張芹再次將王吉龍約出來警告他:“你再不解決,我可要嫁人了!”
王吉龍見張芹滿臉的不高興,趕緊安慰她說:“今年春節前一定有結果。”
讓人悲哀的是,麵對如此花心且不負責任的男人,丁軍嵐還是一如既往愛心不改,癡癡地等待丈夫迴頭,且那麽地執著,那麽地虔誠。
2月8日傍晚,丁軍嵐再次主動跑去問王吉龍:“吉龍,你什麽時間迴家過年?”
王猶豫了片刻,敷衍說:“二十九或三十夜吧,到時我帶些菜迴去。”
丁軍嵐錯以為丈夫的態度發生了轉變,欣喜地說:“我今天上夜班,這是我買的香蕉,你帶給咱們的兒子。”說完歡快地離去。
夜幕很快降臨了,王吉龍料理完手中的事情,獨自坐在宿舍裏發呆。他看看牆上的鬧鍾,想想自己對張芹的誓言,竟突發奇想:“自己長期不迴家與妻子同房,妻子會不會也有外遇,如能抓到把柄也好為離婚做準備。”於是,王吉龍悄悄潛迴家中,隱匿在廚房內。
大約深夜零時許,他聽到了妻子迴家的聲響,可並沒有發現妻子有什麽不貞的行為。就在王吉龍感到有些失望時,丁軍嵐也許是肚子餓了,徑直朝廚房走來。王趕緊隱到門後,心想:“今天不殺了她,今後再也沒有機會了。”
於是,在妻子跨入廚房的一瞬間,他從背後猛然卡住妻子的脖子,死死地將她摁在地上,致其氣絕身亡。王吉龍隨即消失在夜幕中。
次日,一早丁軍嵐的父親來女兒詢問過年事宜,誰知一進門就發現女兒死在廚房的地上,隨即就報了警,並說兇手肯定是自己的女婿王吉龍。
接到報警後,警方很快找到王吉龍,僅僅審訊了一個小時,王吉龍就如實交代了自己的殺妻罪行。
1999年6月16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官認為本案中,被告人王吉龍為達到與婚外情人張芹結婚的目的,竟置法律於不顧,客觀上實施了用手猛卡其妻丁軍嵐的頸部,將丁摁在地上致丁氣絕身亡的行為,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其妻生命的故意,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其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從嚴懲處。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吉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