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法庭調查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事情的經過,魏大勇在警方審訊的時候,都不知道說過多少遍了,甚至剛才提交的筆錄中就有記錄。
但上了法庭後,公訴機關依舊會在裏麵找一些邏輯漏洞進行發問,以便取信法官。
畢竟法官也是人,怎麽可能會心如止水,連一點點的個人傾向性都沒有。
這不是扯淡嗎?
在法律的解釋中,這叫自由裁量權。
這一權力允許法官在法律規定和原則範圍內,對法律未直接規定的地方或細節進行自由裁量。
具體的意思,就是在沒有直接證據或者事實有點模糊的時候,法官說了算。
是不是很神奇。
不然陳清泉院長也不會說出,法律的最終解釋權在他那裏了。
金勝原先辦理過的校園霸淩、朱大昌一案,就是很好的利用了這一點。
但想在刑事案件中這麽玩,有時候會需要一些輔助證據。
自古真情搞不定,唯有套路才得行。
現在季平信就在玩這一套。
不過金勝倒是無所謂,隻要你能玩的轉就行。
季平信繼續問道:“被告人,你說死者穿在身上的那件外套,原先是跟錢放在一起的對嗎?”
“是的,我當時還特意抖開看了一下,裏麵有一個花的圖案。”
“我記得從你家中搜出來的錢,全都是一遝一遝散開的,你說袋子破了不能裝東西,那為什麽不用這件外套把錢給包起來呢?”
魏大勇聽完也是一愣。
估計心裏在想:對啊,我為什麽不用外套包,還傻唿唿的用雙手兜在懷裏?
季平信看到這一幕,頓時來勁了。
剛想接著開口追問,金勝舉手說道:“反對,公訴方在進行誘導式發問。”
季平信怎麽可能會輕易放棄,當即解釋道:“法官閣下,我這是針對被告人所供述的案情經過,所進行的合理質疑。”
主審法官點點頭道:“反對無效,被告人請迴答公訴人所提出的這個問題。”
雖然被反駁了,但金勝目的已經達到了。
至少打斷了季平信的連續發問,讓魏大勇有時間反應。
魏大勇這時候迴過了神說道:“我當時隻想著把錢往自己懷裏揣,根本沒有想到這一點。”
季平信嘴角微微上翹了一下道:“是沒想到,還是說外套沾染了死者的血跡,你怕帶迴去後萬一被查到了,那就百口莫辯了。”
金勝也不慣著對方,連忙說道:“反對,公訴人這是在歪曲事實,屬於個人主觀臆測。”
季平信看向金勝道:“我這是基於合理的推測,並沒有歪曲事實。”
一句話說完後又轉頭對著主審法官道:“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了。”
主審法官也沒有裁定反對是否有效,直接朝著金勝問道:“被告代理律師,你有什麽問題想要問嗎?”
“有的”
金勝對著魏大勇問道:“被告人,你能不能告訴我,你的妻子因為發生了什麽事情,需要長期吃藥。”
話音剛落,季平信倒是舉手道:“反對,該問題與本案毫無關聯。”
金勝早就防著這一點了,馬上說道:“法官閣下,我所問的問題絕對與本案有關。”
“有助於法庭進一步了解情況,查清本案的事實。”
主審法官想了一下後才說道:“反對無效,被告人律師,你可以繼續就這個問題進行發問。”
“好的。”
金勝轉頭看向魏大勇,再次重複了一遍剛才的問題。
魏大勇沒有什麽好猶豫的,當即開口說道:“她是因為在樹脂廠工作的時候,被便宜的化工原料導致的肺部疾病。”
“但是樹脂廠的老板,卻把責任全都推到了我們自己身上,甚至一分錢都沒有賠償給我們。”
“我報過警、也去找鎮領導反映過,但是都沒用。”
“這幾年,我們自己治病就花了小十萬,甚至每個月最少都要一千多塊的藥錢。”
金勝聽完後接著問道:“那你恨他嗎?”
魏大勇咬牙切齒的說道:“恨,我怎麽能夠不恨,我恨不得跟他同歸於盡。”
“但是我一想到我父親,玉玲,還有女兒都需要我來照顧.......”
金勝點點頭道:“所以,你的家人就是你活下去的動力,對嗎?”
魏大勇點點頭道:“對,我想讓我父親安享晚年,讓玉玲能夠身體恢複健康,讓女兒能成為一個有出息的人。”
金勝問出這幾個問題,除了夾雜了一些私心,讓這個事情在法庭上曝光之外,還為了點出魏大勇的心裏動態。
就連害自己妻子的黑心老板都沒有去收拾,有必要為了這麽點錢,就去殺害一個無辜的人嗎?
另外還能把剛才季平信所造成的輕微不利影響給消除掉。
一箭三雕。
金勝當然也不會滿足於此,接著問道:“魏大勇,你在工地上是做什麽的?”
“苦力,搬搬磚,提一下水泥桶之類的。”
“那你的力氣應該不小吧!”
“還可以,提個百十來斤的沒有問題。”
根據檢驗報告,葉小婉身高163,體重52公斤。
金勝這麽問,也是為了接下來的庭審做一點準備。
“那你的收入怎麽樣?”
“做的多,一天能有個300來塊錢,要是活比較少的話,也就200出頭。”
“那工資是怎麽發的?”
“我還好,工頭知道我家的情況,基本上我開口了,他都會提前給我結算工資。”
“在10月15號那天,你工作了多少天數,有沒有向工頭要求結束工資呢?”
“那沒有,我在10月12號的時候,就已經拿了1200塊錢,給玉玲買了藥,暫時沒有什麽經濟支出。”
這也是為了進一步證明,魏大勇的經濟情況沒有那麽急切,不至於看到錢之後鋌而走險。
隱晦的點出犯案動機存疑。
金勝接著問道:“你為什麽會想到把錢給藏在家裏,卻一分都不用呢?”
“因為害怕,我當時撿到錢的時候很慌,但我也抱著一點僥幸心理,萬一失主沒有找到,那有了這筆錢,我們家的日子絕對會好很多。”
“那萬一找到了呢?”
“當時家裏也沒有什麽急需用錢的地方,所以我才一分錢都沒有動。”
“你知不知道,就算撿到錢不上交,那也是犯法的?”
魏大勇搖了搖頭道:“這我還真的不知道。”
“我以為就算失主找過來了,最多我就把錢還給她就行了,這怎麽能算是犯法呢?”
金勝這時候轉頭看向主審法官道:“法官閣下,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但上了法庭後,公訴機關依舊會在裏麵找一些邏輯漏洞進行發問,以便取信法官。
畢竟法官也是人,怎麽可能會心如止水,連一點點的個人傾向性都沒有。
這不是扯淡嗎?
在法律的解釋中,這叫自由裁量權。
這一權力允許法官在法律規定和原則範圍內,對法律未直接規定的地方或細節進行自由裁量。
具體的意思,就是在沒有直接證據或者事實有點模糊的時候,法官說了算。
是不是很神奇。
不然陳清泉院長也不會說出,法律的最終解釋權在他那裏了。
金勝原先辦理過的校園霸淩、朱大昌一案,就是很好的利用了這一點。
但想在刑事案件中這麽玩,有時候會需要一些輔助證據。
自古真情搞不定,唯有套路才得行。
現在季平信就在玩這一套。
不過金勝倒是無所謂,隻要你能玩的轉就行。
季平信繼續問道:“被告人,你說死者穿在身上的那件外套,原先是跟錢放在一起的對嗎?”
“是的,我當時還特意抖開看了一下,裏麵有一個花的圖案。”
“我記得從你家中搜出來的錢,全都是一遝一遝散開的,你說袋子破了不能裝東西,那為什麽不用這件外套把錢給包起來呢?”
魏大勇聽完也是一愣。
估計心裏在想:對啊,我為什麽不用外套包,還傻唿唿的用雙手兜在懷裏?
季平信看到這一幕,頓時來勁了。
剛想接著開口追問,金勝舉手說道:“反對,公訴方在進行誘導式發問。”
季平信怎麽可能會輕易放棄,當即解釋道:“法官閣下,我這是針對被告人所供述的案情經過,所進行的合理質疑。”
主審法官點點頭道:“反對無效,被告人請迴答公訴人所提出的這個問題。”
雖然被反駁了,但金勝目的已經達到了。
至少打斷了季平信的連續發問,讓魏大勇有時間反應。
魏大勇這時候迴過了神說道:“我當時隻想著把錢往自己懷裏揣,根本沒有想到這一點。”
季平信嘴角微微上翹了一下道:“是沒想到,還是說外套沾染了死者的血跡,你怕帶迴去後萬一被查到了,那就百口莫辯了。”
金勝也不慣著對方,連忙說道:“反對,公訴人這是在歪曲事實,屬於個人主觀臆測。”
季平信看向金勝道:“我這是基於合理的推測,並沒有歪曲事實。”
一句話說完後又轉頭對著主審法官道:“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了。”
主審法官也沒有裁定反對是否有效,直接朝著金勝問道:“被告代理律師,你有什麽問題想要問嗎?”
“有的”
金勝對著魏大勇問道:“被告人,你能不能告訴我,你的妻子因為發生了什麽事情,需要長期吃藥。”
話音剛落,季平信倒是舉手道:“反對,該問題與本案毫無關聯。”
金勝早就防著這一點了,馬上說道:“法官閣下,我所問的問題絕對與本案有關。”
“有助於法庭進一步了解情況,查清本案的事實。”
主審法官想了一下後才說道:“反對無效,被告人律師,你可以繼續就這個問題進行發問。”
“好的。”
金勝轉頭看向魏大勇,再次重複了一遍剛才的問題。
魏大勇沒有什麽好猶豫的,當即開口說道:“她是因為在樹脂廠工作的時候,被便宜的化工原料導致的肺部疾病。”
“但是樹脂廠的老板,卻把責任全都推到了我們自己身上,甚至一分錢都沒有賠償給我們。”
“我報過警、也去找鎮領導反映過,但是都沒用。”
“這幾年,我們自己治病就花了小十萬,甚至每個月最少都要一千多塊的藥錢。”
金勝聽完後接著問道:“那你恨他嗎?”
魏大勇咬牙切齒的說道:“恨,我怎麽能夠不恨,我恨不得跟他同歸於盡。”
“但是我一想到我父親,玉玲,還有女兒都需要我來照顧.......”
金勝點點頭道:“所以,你的家人就是你活下去的動力,對嗎?”
魏大勇點點頭道:“對,我想讓我父親安享晚年,讓玉玲能夠身體恢複健康,讓女兒能成為一個有出息的人。”
金勝問出這幾個問題,除了夾雜了一些私心,讓這個事情在法庭上曝光之外,還為了點出魏大勇的心裏動態。
就連害自己妻子的黑心老板都沒有去收拾,有必要為了這麽點錢,就去殺害一個無辜的人嗎?
另外還能把剛才季平信所造成的輕微不利影響給消除掉。
一箭三雕。
金勝當然也不會滿足於此,接著問道:“魏大勇,你在工地上是做什麽的?”
“苦力,搬搬磚,提一下水泥桶之類的。”
“那你的力氣應該不小吧!”
“還可以,提個百十來斤的沒有問題。”
根據檢驗報告,葉小婉身高163,體重52公斤。
金勝這麽問,也是為了接下來的庭審做一點準備。
“那你的收入怎麽樣?”
“做的多,一天能有個300來塊錢,要是活比較少的話,也就200出頭。”
“那工資是怎麽發的?”
“我還好,工頭知道我家的情況,基本上我開口了,他都會提前給我結算工資。”
“在10月15號那天,你工作了多少天數,有沒有向工頭要求結束工資呢?”
“那沒有,我在10月12號的時候,就已經拿了1200塊錢,給玉玲買了藥,暫時沒有什麽經濟支出。”
這也是為了進一步證明,魏大勇的經濟情況沒有那麽急切,不至於看到錢之後鋌而走險。
隱晦的點出犯案動機存疑。
金勝接著問道:“你為什麽會想到把錢給藏在家裏,卻一分都不用呢?”
“因為害怕,我當時撿到錢的時候很慌,但我也抱著一點僥幸心理,萬一失主沒有找到,那有了這筆錢,我們家的日子絕對會好很多。”
“那萬一找到了呢?”
“當時家裏也沒有什麽急需用錢的地方,所以我才一分錢都沒有動。”
“你知不知道,就算撿到錢不上交,那也是犯法的?”
魏大勇搖了搖頭道:“這我還真的不知道。”
“我以為就算失主找過來了,最多我就把錢還給她就行了,這怎麽能算是犯法呢?”
金勝這時候轉頭看向主審法官道:“法官閣下,我沒有其它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