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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經有人說江戶時代扶桑農民的生活的比中華好,這個觀點作者不能苟同。


    有資料顯示扶桑戰國時期的稻米畝產跟同期的明朝稻米畝產是很近似的,明代有文章描述稻米的平均產量應該在畝產2石至3石以內(中國石),明代一石糙米大約重71.4公斤,也就是明代中華稻米單季畝產是公斤,而扶桑自己的資料記載,


    石是容積單位,而不同的糙米在一石的重量是不同的。《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認為明代一石重153.5斤,一斤重594.6克,按這種算法明代中華稻米單季畝產師182.5公斤到273公斤,產量有些高了,這裏還是按明代一石糙米大約重71.4公斤計算好了。


    江戶時代農學發展的比較快,按資料記載“每一反稻米產量,公元1594年上等水田平均為1石3鬥,到1686年則為1石5鬥了”,按此估算江戶時代早期的畝產提升了13%,到德川幕府後期,肥料應用提高,產量應該還有一些上升。


    (具體扶桑文字資料找不到,如果有哪位讀者能提供,作者君在此萬分感謝!)


    扶桑因為地域原因可以廣泛種植水稻,水稻的產量比小麥要高,但不能就此說同期的扶桑農夫生活水平更高。


    第一,各地產量不同。根據明治政府的報告,扶桑大平原地區的水稻產量明顯高於其它地區,而扶桑山地麵積超過七成,所以普遍的畝產應該比中華更低。


    第二,此時扶桑的人均鐵產量低於中華,鐵製農具更少,另外扶桑的畜牧業水平也明顯更差,隻有牛用來耕田,馬用來打仗和騎乘,民間沒有驢子,騾子更是無從談起,加上扶桑沒有風車,所以從效能比上也弱於中華。


    至於“江戶時代扶桑農民的生活的比中華好”的印象應該是來源於幕府禦領,禦領都是在大平原和一些出產豐富的地方,當時的浮世繪也主要描繪這些地方的生活景象,因此才有江戶時代豐衣足食的感覺。其實,江戶時代農民的日子過得很是淒慘。


    以佐賀為例,佐賀的藩學弘道館在財政緊張的時候隻提供米飯和鹽,但在當時,對下級武士來說完全可以接受,武士都如此,可想而知農民的生活水平。


    德川幕府曾告誡農民:“隨便將蘿卜葉、豇豆葉、大豆葉等扔掉,就太浪費了,這些東西摻上些雜糧煮著吃,味道是很鮮美的。”其實幕府想多了,直到明治維新後,中農一般都隻能吃麥子、栗米、稗子加上葉子、米糠或者蘿卜等蔬菜的拌飯或粥,就這,還是一天兩頓,早上、中午必須吃飯,因為要幹活,晚飯一般都省了。


    江戶時代的飛彈地區,當地農民普遍吃橡子粉或者有毒的堅果粉做成的團子。


    作為四賢侯的鬆平慶永,於天保十四年(1843年)歸藩親政,當知道當地人民困苦的隻能以“菜雜炊和野草團子”為生的時候慶永便命近習取而食之,結果皆覺“難澀至極”,無法下咽。這個時候天保兇作已經基本平息了,作為親藩之一越前藩,商業比較發達,土地也較為肥沃,情況還如此惡劣,可見當時的農民生活之困苦不堪。


    1649年《慶安告諭》明文規定:“耕種要勤勉”,“夫婦均須勞作,婦女如侍候丈夫不周,喜愛喝茶閑談,遊山玩水,雖具姿色,亦應退婚”;“上自戶主,下至兒童仆傭,平時在家,均應盡量節食”,不可“濫食大米”,更“不可購用酒及茶葉”,“百姓衣著,限麻布棉布,不得使用棉麻以外之衣料”,“有田不多,難於度日的人,如果孩子多,就要送人,要給人使喚”,要避免“以高利向人借米”造成“逐年利息追加”,“終至耗盡家產”的後果。


    明治維新初期,京都的人均壽命是40歲,可京都是扶桑三京之一,生活水平就算高的了,市民都如此,偏遠農村的農民生活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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