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


    因為什麽呢?


    或許朝兮永不能得知了。


    寫信的人不知是為了什麽緣故,用鋼筆水將“我”字之後的兩行字全都塗染成了藍黑色,極力辨認也隻是模糊的一片,連筆鋒都看不出來。


    他不禁嗤笑:這齊鐵嘴也真是的,這種危急的時刻還要賣關子,寫完後悔,後悔了卻又不全塗掉,偏偏留下個首尾,說話隻說半截,叫人抓心撓肝的。


    他和齊鐵嘴也算相識一場,一起經曆過生死。雖然齊鐵嘴總是表現得聒噪又惜命,形象偏於猥瑣懦弱,但朝兮很清楚,這不過是偽裝的表象。


    事實上,他眼中的齊鐵嘴是一個聰明又通透的人,通透到甚至有些狡猾。


    而朝兮在情感問題上並不遲鈍,聯係前文,雖則寥寥數語,但對於齊鐵嘴的未盡之言,他已隱然有了幾分猜測。


    隻是……或許沒有機會去驗證了。


    他歎了口氣,將信重新折好,放進胸前口袋裏,按照信中所寫的路線,鑽進了一條通道。


    看起來,這條通道是張啟山的人挖出來的,四周有著類似工兵鏟和釘錘留下的痕跡,應該是修建工程時的運輸通道。


    這裏並沒有九頭蛇柏入侵的跡象,可能是挖掘時在牆壁上抹了摻雜天心石粉的塗料,用來保障工兵們的生命安全。


    朝兮於是用貼身的小刀刮下了許多牆灰粉末,塗抹在身體各處,等出去時萬一遇見蛇柏,也免得自己放血了。


    通道的末端是一處斷崖,他站在崖邊,手電筒慘白的冷光照射在斷崖之下。


    那是一座堪稱恢宏的古城,在這蒼茫的沙漠腹地,稱得上是令人驚歎的古代建築了。


    他攀著繩索下去,入目是青石板鋪成的神道,一直走了十來分鍾,一道高大的城門出現在他的眼前,莊重而質樸,沒有過多的花紋雕刻,隻在邊緣處有少量的蛇紋,最顯眼的,莫過於一左一右的兩個漢隸大字。


    “虺”和“巳”。


    巳字好解,即是十二生肖的巳蛇,大概是指外麵的那些黑毛蛇。


    虺則是蝮蛇一類的毒蛇,亦指水虺。《述異記》載:虺五百年而化蛟,蛟一千年而化龍。所以,虺也可看作是小龍,地位顯然要高於普通蛇類。


    這座城以兩蛇為名,顯然是意有所指。如果他的猜測是對的,那麽“虺”又是代表什麽?古潼京裏莫非還有比黑毛蛇更加可怕的存在?


    朝兮走近了一些,仔細查看後,發現這城門居然是用天心石雕刻而成的。


    在數千年前,古潼京的原始居民就是通過這種方式,與九頭蛇柏相安無事地共生著。


    懷著疑慮與好奇,朝兮推門走了進去。


    張啟山的人應該在城中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挖掘和修複,沿途所見,基本與地麵上的一些古城遺跡沒有多大區別,縱橫的街道上,掉落的碎石和破敗的建築都被清理,幹淨整潔,如同不久之前還曾有人在此生活。


    沿著中央的大街繼續走,就能到達位於古城中心的首領宮殿。


    但朝兮隻是站在殿外看了一會兒,沒有走進去。


    很簡單的道理,假設宮殿裏有數千年前遺留下來的珍寶,那早就被張啟山的人搬走了。


    而若珍寶仍在這裏,那就說明裏麵有萬分兇險的東西,即便動用張啟山背後那個人的力量,耗費數年,仍不能將珍寶帶出去。


    裏麵或許有黑毛蛇,或許有那個“虺”,也或許二者皆有。


    朝兮現在對珍寶不感興趣。


    他其實並不算一個貪財的人。當初在長沙城做地下的買賣,從張啟山等人那裏搞錢,除了順利解決礦山裏的事,更多的,也不過是出於為人親長最樸素的願望罷了。


    當二大爺的,想給大侄子攢點錢。


    就張起靈那個動不動就失憶的毛病,多少錢都存不住,隔個五年八年的,說不定他連自己姓甚名誰都忘了,更別說記得把錢放在哪兒。


    朝兮想著有朝一日,能當個特別有錢的“中國首富”之類的,把買賣開在所有有古城、古墓的地方,這樣不管張起靈失蹤流浪到哪裏,都能快點找到他,讓他不至於流離失所、受苦受難。


    如果張起靈哪天開了竅,想要娶媳婦生孩子,朝兮就把錢都給他的孩子,足夠他的子子孫孫富貴榮華,也足夠讓張起靈沒有後顧之憂。


    隻是希望張起靈的孩子不要遺傳他的失憶症。等到哪天朝兮壽終正寢了,這世上仍然能有他的親人牽掛他,在他失蹤的時候找一找他,至少能記得給他送錢花。


    賺錢任重道遠,朝兮仍需努力。


    齊鐵嘴給朝兮指明的出路,其實就是一間長官辦公室。


    裏麵的東西大部分都搬空了,隻留下些無關痛癢的檔案夾、空白文件和書籍。


    辦公室並不算大,牆邊擠著兩個檔案櫃,一個書架上擺著稀稀落落的幾本英文精裝書,一張長書桌和軟布沙發各自占據了一邊牆壁,讓本就狹小的空間變得更加局促。


    角落裏有一台小型柴油發電機,朝兮嚐試著搖了一下,居然還能用,頭頂的電燈忽閃忽閃地點亮了,室內的景象一覽無餘。


    直覺告訴他,這裏應該是張啟山的辦公室。


    書桌上麵隻有幾張廢紙和一盞綠色的台燈。朝兮本沒打算張啟山會留下什麽蛛絲馬跡,隻是下意識地瞥了一眼椅子後麵,卻驚訝地發現了一個黑色的牛皮本子。


    他彎腰撿了起來,這個本子約有手掌大小,大概是搬走時太過匆忙,這裏的光線又昏暗,才不小心遺落在此。


    他關掉手電筒擱在桌上,翻開本子,看見扉頁上寫著一個龍飛鳳舞的名字——張啟山。


    從紙張的顏色來看,這個本子可比齊鐵嘴的那封信要久遠得多。再往後翻,朝兮瞧見了“1933年10月6日”、“星期五”、“晴”的字樣。


    1933年10月……是他乘著鬼車到長沙的那一天?


    這是……張啟山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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