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兮在格爾木療養院一共待了九年。


    從第四年起,張啟山來療養院的次數屈指可數,一年裏也隻有兩三次,而且每次都是來去匆匆——有時,甚至隻是隔著地下室的鐵門瞧朝兮一眼,便轉身離去。


    大概是工程上不太順利,加之被沙漠的風霜侵襲,張啟山每次過來,都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變得蒼老。


    故人相見,有人形容依舊,有人麵目全非,或許這種單方麵的變化和單方麵的不變,也是令張啟山執著於長生的原因之一。


    但,不管為了什麽,都不妨礙朝兮覺得張啟山的癡心妄想很可笑。


    張日山倒是常來的,除了跟張啟山一同過來的時候,他最多不會超過兩三個月,就會來療養院一次,並在這裏盤桓幾日。


    明麵上,他是為了押送實驗數據和麒麟血,也還算理由充分。


    相處日久,張日山的戒備心略略消減,因怕朝兮與世隔絕太久會心情悒鬱,從第五年開始,他會同朝兮說一說九門的現狀。


    比如,戰國帛書案後,吳老狗在解九幫助下逃到了杭州,安家立業,並在兩年後娶了端莊美麗的媳婦,還生了三個兒子,婚姻美滿,萬事順遂。


    但他娶的卻不是朝兮曾在二月紅府上見過的霍仙姑,而是解九的表妹——是解九保的大媒。


    朝兮不熱衷於八卦,但光是聽著事情梗概,也能猜出這背後是一個剪不斷理還亂的情愛故事。


    又比如,解九也結婚了,比吳老狗要晚上幾年,娶的是一位大戶人家留過洋的小姐,也生了兒子,跟吳老狗家的老三同歲,表兄弟兩個好似雙胞胎,長得幾乎一模一樣。


    再比如……陳皮。


    比起結婚生子的家務事,陳皮的消息似乎更符合九門的常態。


    張日山說,陳皮帶著人去某個地方探墓,為了掩人耳目,喪心病狂地屠了整個村子。


    案發後,跟他一起犯案的人都挨了槍子兒,隻有他自己逃出了追捕,遠走廣西,至今沒有音訊。


    廣西,曾是朝兮隱居之地,陳皮亦曾在那所小院暫住,朝兮不排除他是去找自己了,就像此前的每一次,陳皮遭了難,走投無路之時,都會想到去找自己。


    但陳皮在小院裏找不到朝兮,應該很快就能覺察到異常,離開那裏,去找新的藏身之處。


    廣西十萬大山,叢林廣布,又不止他那個小院是遠離人煙的。


    而在這個年代,陳皮有膽量鑽進深山老林裏逃命,追捕他的警察卻未必有膽量去那等險境,尋找一個窮兇極惡的殺人犯。


    張日山會同他說起陳皮,大概是想看一看他會不會問吧……其間心思,不言而喻。


    然而,朝兮沒有問,也不會問。


    縱使他不是什麽善男信女,也覺得陳皮做得太過了。


    陳皮殺人,他管不到。


    但若陳皮是為了追尋長生之密而殺人,那便毫無疑問是站在他的對立麵。


    ……張家人,從來不是一家人,而是一類人。


    他與陳皮那些年,就算沾染了再多的桃花債,都在陰差陽錯間還完了——甚至他淪落到今日,不得自由,也是招惹了風月孽債的緣故。


    改日若能逃出生天,確認了陳皮在做什麽事,彼此說清道明,趁早斷了也罷。


    世間情愛,紛紛擾擾。朝兮已遇上了一個令人心寒的張啟山,唯恐記憶裏那個盟誓要伴己左右的小陳皮,終有一日也會變了模樣。


    不過這些念頭,無須說與張日山。


    和張日山是怎麽一迴事兒,朝兮比任何人都清楚。


    *


    在格爾木度過的第九個年頭,亦是1961年的除夕,朝兮等到了一位故人。


    歲月從不敗美人。


    年屆不惑的尹新月依舊貌美如花,恍若三十許人,唯在眼角眉梢添了幾分成熟風韻。


    從新月飯店的千金小姐,到新中國的上將夫人,尹新月始終過著她風光優渥的小日子,無憂無慮,順心遂意,未曾有一絲風浪摧折。


    她冷靜地指揮著棍奴,用氣割槍打開地下室的門,然後坐在朝兮的對麵。


    “多年不見,謝老板……風采依舊。”


    看著朝兮幾乎未曾改變過的俊美容顏,尹新月百感交集,但如今的她已經能夠用更為平和的心境去麵對這個“情敵”,不至於露怯。


    “張夫人才是光鮮奪目,我這個階下之囚怎能相比。”


    朝兮彎出一個雲淡風輕的笑容,淡定地換上尹新月帶來的正常衣服。


    “……看來謝老板吃了不少苦頭。”


    尹新月盯著他的左手——係紐扣的時候,朝兮的左手一直呈現著某種扭曲的角度,不自然地揪著衣裳,看起來很不靈活。


    他的左手腕上有一道淺淺的傷疤,狀如月牙,像是受過什麽傷。


    “是啊,被您家夫君害的。”朝兮勾唇打趣道,“拜那狗東西所賜,我這左手以後是開不了棺了。”


    尹新月不悅地皺了皺眉,意識到所謂的“狗東西”是說張啟山。


    不過她沒有糾結於這個稱唿,而是從手包裏掏出一小片碎布,放在桌上。


    “謝老板如此聰明,您的本事可不在於那些地底下的活計。”


    碎布是從病號服的內側口袋撕下來的,在白色的那一麵用鮮血畫著一個鐲子。


    對於尹新月的“恭維”,朝兮選擇了用字麵上的意思去理解,然後搖搖頭:“我實在不夠聰明,否則也不會淪落至今。我隻是有足夠長的時間去等待……等一個最佳的機會。”


    他用了九年,去讓自己的身體對肌肉鬆弛劑有百分之百的抗藥性,讓自己有一戰之力。


    他用了九年,使盡手段,譬如和張日山的種種,讓自己不會在暗無天日的囚禁和慘絕人寰的實驗中瘋掉。


    他用了九年,在張啟山和張日山之間埋下一顆炸彈,然後在最適宜的時間引爆。


    他和張日山之間的事,是永不會見光的秘密,隻要他想,就算是朝夕相處的魏軍醫都無法察覺。


    ……本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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