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西下,陳皮一瘸一拐地抱著大不止一號的“三寸丁”,一步三迴頭地離開小院。


    弄得朝兮還有點兒舍不得。


    ……舍不得狗。


    廚房裏還掛著新買的臘肉臘腸,前些日子他單獨給小東西買了檜木澡盆,甚至怕夜裏太冷,還去裁縫店裏做了個駝絨狗窩。


    可以說,小東西身上長的每一塊肥膘,都來源於他的慈悲。


    這冷不丁就走了,還真有點兒不習慣。


    第二天早上,朝兮聽著熟悉的狗叫聲睜開眼。


    哪兒來的狗叫?


    他忽然精神一振,披上外衣打開房門。


    院門不知是被人還是狗撞開的——把小東西養熟以後他就沒了鎖門的習慣。小東西正用鋒利的爪子扒拉著房門,舉目望去,還有個身穿長衫棉袍的瘦削青年站在門邊,目光比狗還要銳利。


    “原來是你偷了我的三寸丁。”


    那人看起來有點怕冷,把兩隻手都縮在袍袖裏,率先開了口,叫了一聲“謝老板”。


    如今長沙城好像人人都知道他的名諱樣貌了,朝兮暗自發誓,等拿到張啟山的大黃魚,務必要抓緊做些上好的人皮麵具來用。


    不用猜,也知道這位就是那人稱狗五爺的吳老狗了。


    聽聞九門當家裏數這位狗五爺最仁善,好脾性人緣佳,對誰都客客氣氣的,但他酷愛養狗,把自己養的狗視為眼珠子命根子。


    朝兮固然不怕惹上他,但如果把他逼急了,叫上十幾二十條狗來助陣,也總不能跟狗打架不是?


    思及此處,朝兮清了清嗓子,耐心糾正:“撿的,不是偷的。”


    “撿的?”吳老狗的語調微微上揚,“看來我要感謝謝老板,這一個多月來幫我照顧三寸丁?”


    “倒也不必如此客套。”朝兮輕笑著靠在門板上,“這小東西雖然磨人了些,但也算好養活,不過是吃了我三十斤臘肉、二十斤臘腸和四十斤肉骨頭罷了,不值得什麽。”


    其實這些東西還有一些沒吃完,仍掛在廚房裏,朝兮特地說出來,也隻是想表明自己沒委屈了小東西,給吳老狗順順毛。


    “臘肉,臘腸,肉骨頭……”


    吳老狗每說一個字,都好像是從齒縫間擠出來的,最後匯成一句怨念滿滿的問話:


    “所以就是你把三寸丁喂成這副鬼樣子?!”


    自從昨夜有人偷偷送了三寸丁迴來,吳老狗驚喜之餘,不免也心生疑竇:原來能放進衣袖揣著的三寸丁怎麽會胖的像隻豬仔?


    更讓他不能接受的是,三寸丁迴來以後就不吃不喝,給它洗澡也躲,那小眼神瞧著格外憂鬱,也不知是誰給它灌了迷魂湯。


    折騰了一晚上,吳老狗實在沒轍了,不得不把三寸丁給放出門,然後悄悄跟在後頭,一路來到了城郊。


    他沒想到,三寸丁這段時間一直跟著的人,竟然就是時下在城中混得風生水起的謝氏書局的老板謝朝兮。


    吳老狗從不用陰險的心思去揣測別人,但偏偏是這位謝老板撿到了三寸丁,由不得他不多心。


    哪有那麽巧的事?


    可事實上就是那麽巧,巧到朝兮都覺得無奈。


    “那你想怎麽著?”


    朝兮覺得為了一隻狗跟別人一直嘰嘰歪歪是真的很蠢,遂聳了聳肩,道:“你的狗是我撿的,也是我喂的。你心裏氣不過的話,打架我也奉陪的。”


    吳老狗迴想了一下水蝗和霍三娘家的那些夥計,下意識搖了搖頭。


    “不想打?那就帶著你的狗一起滾。”


    朝兮“啪”地一聲關上了房門。


    撓門聲不知道是什麽時候停下來的。他想了又想,終歸不落忍,晚些時候便叫了兩個夥計到家裏,把小東西用過的澡盆狗窩和沒吃完的臘肉等物裝車,送到了吳家去。


    眼不見,心不煩。


    “三寸丁”偶爾還是會跑來撓門,不過朝兮沒再理會過它——到底是別人的狗,他總兜攬著也不是個事,不如早些撂開手。


    吳老狗也來過幾迴。


    朝兮沒讓他進過屋子。兩人基本就是一個在屋外,一個在門口,都不說話,就看著狗在院子裏撒歡兒,活像孩子媽哄不好孩子了,所以帶出來串門子。


    最後一迴帶狗過來時,吳老狗給他扔了兩根金條。


    吳老狗說:“這是三寸丁的飯錢。”


    朝兮沒推辭,收在兜裏。


    小東西以一隻狗的思維能力,似乎誤會了什麽,以為自己被他給賣了——賣的還是它原來的主人。它走的時候義憤填膺,簡直就是狗界的杜十娘怒沉百寶箱。


    朝兮對此哭笑不得。


    打那以後他明白了一個道理,話可以亂說,但狗不能亂撿。


    吳老狗的狗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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