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兩稅三分
大明:秋後問斬,太子是獄友 作者:霸道總裁胖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所以,兩稅法隻在一開始起到了為國增加稅收的作用,但越到後期就越難執行下去。”
夏原吉緩緩開口說道:“因為兩稅法的本質是國家無錢,而國家又需要用錢,壓在百姓身上的兩稅隻會越來越重,而後導致大量百姓棄地淪為佃戶,從而加劇土地兼並,土地兼並的加劇又會讓國家更加收不上來錢,隻能繼續加重兩稅。”
於謙歎道:“惡性循環啊……”
林煜點頭說道:“確實是惡性循環,唐朝君臣也不是傻子,既然兩稅法已經玩不下去了,那就繼續改革稅製。”
“於是,就有了兩稅三分法。”
夏原吉主動充當起了嘴替,為不怎麽了解的於謙解釋道:“何為兩稅三分?自國家置兩稅以來,天下之財,限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皆量出為入,定額以給資。它的重心並不在於如何征稅,而是著重於在分配環節處理朝廷與地方之間的財政分配關係。”
於謙一愣:“分稅製?”
夏原吉微微點頭:“差不多。”
“在兩稅三分法下,朝廷的財政隻通過上供獲取,而地方節度使、觀察使的財政通過所轄州的送使獲取,最後的州財政則由除上供、送使外的留州份額構成。”
於謙問道:“的確是與林先生說的分稅製很像,可為何唐廷的財政還是崩潰了?”
夏原吉這時不說話了,端正在原位坐好。
林煜開口說道:“因為兩稅三分法有個致命缺點,它將朝廷原本的‘高度集權,統收統支’的財稅體製,轉變為了‘以支定收,中央與地方劃分收支’的財稅體製。”
“這就帶來了一個嚴重後果,本來沒有名義征稅的節度使藩鎮、地方州縣得到了朝廷認證授予的‘征稅權’。”
這麽一說,於謙瞬間懂了。
本來,地方節度使就算藩鎮割據化,在名義上也沒有自行收稅的權力。
這聽起來似乎沒什麽用,但在唐朝雖衰未敗的情況下,這點名義可以把大部分藩鎮給壓垮。
你敢私自征稅,那就是造反,哪怕你的割據本質上已經構成了造反,但誰敢捅破了窗戶紙,那就等著被槍打出頭鳥!
而兩稅三分法的上供、送使、留州三條定得相當明確,除了朝廷需要的“上供”部分外,其它的怎麽算,完全就看地方、藩鎮怎麽說了。
於是乎,自兩稅三分以來,除“上供”部分外,其餘皆歸地方自用,而一些強勢藩鎮,甚至截留所有稅收自肥。
這個問題還一直遺留到了北宋開國,所謂“稍奪其權,製其錢穀,收其精兵”之中,“製其錢穀”便是北宋朝廷對於地方財權的收奪。
於謙皺眉道:“如此說來,兩稅三分豈不還是爛政?”
林煜搖頭:“也不全是,至少在沒有藩鎮節度使的地方,兩稅三分法執行得還算妥當。”
“按照兩稅三分法,曆來皆由朝廷集中調撥各州縣財政的分配關係,改為了朝廷與地方共同參與分配。僅從具體稅種看,鹽稅、茶稅、酒稅、青苗錢等劃入朝廷,兩稅則變成朝廷與地方共享。”
“唐廷借此得以厘清朝廷與地方含糊不清的財政,既確保了朝廷中央的財政收入,也兼顧到了地方財政收入。”
“是故有史載:至大中十四年,內庫貲積如山,戶部、延資充滿,故宰相敏中領西川,庫錢至三百萬緡,諸道亦然。”
“兩稅三分對唐王朝來說算是一筆爛賬,但即便是爛賬也帶來了‘大中之治’的短暫輝煌。”
“隻不過唐朝的節度使藩鎮早已尾大不掉,再加上唐廷為了對抗藩鎮,弄出了宦官和黨爭……”
夏原吉已經領會了林煜的意思,他的麵上還是有些憂慮地說道:“林先生,通過分稅法讓朝廷、地方的稅收財政分隔開,真的就適合我大明新朝嗎?”
林煜說道:“我知道你的擔憂是什麽,唐朝用兩稅三分法的本質是朝廷已經完全收不上來錢了,又壓製不住愈發**的藩鎮割據,所以才采取了這個權宜之計。”
“若大明效仿兩稅三分,隻會讓地方權力變大,因為兩稅三分,分的就是田稅。”
“田稅為國本,牽一發而動全身,兩稅三分法當然會玩不下去。”
林煜說罷,慢慢站起身,拍了拍屁股底下的稻草灰塵。
被他藏在燕國地圖中的匕首,已經快要拔出來了。
於謙還在思索:“不動田稅,那動什麽?”
“士紳。”
夏原吉輕吐一口濁氣。
林煜稍微舒展了下身體,隨即重新看向地麵,自己剛才畫的“海盜分金”圖還沒抹去。
“田稅肯定不能動的,就算要動也動不了,因為在稅收的博弈中,朝廷作為最大的贏家,必須要做到全部通吃,所以地方、百姓是刮不出油水的,那該刮誰的油水呢?”
“答案隻有士紳,他們作為參與三方博弈,卻又不在三方博弈當中的存在,本身就阻礙了三方博弈的勝者通吃。”
“所以,這一刀隻能砍在士紳的身上!”
說完,林煜隨手就在地上寫下兩行字,分別為“遺產稅”、“分家稅”。
夏原吉看得唿吸一滯,他好像明白了什麽不得了的東西。
於謙同樣也有些疑惑:“林先生,遺產稅是什麽?分家稅又是什麽?”
遺產、分家這兩個詞他都能理解,可加上了稅就有些讓人看不懂了。
總不能是遺產要交稅,分家也要交稅吧!
這不是妥妥的惡政,就算要對士紳動刀,這刀子的範圍未免太廣,也太狠辣了。
“遺產稅,它的全名應該叫遺產累進稅。”
“遺產累進稅,主要便是針對地方的大族豪紳,而不是平民百姓,它的初始稅率極低,全看征稅對象的家產,來不斷累進稅率……也就是說,家族資產越大,累進的稅率就越高。”
說白了,林煜這是在照抄後世美利堅的高額遺產稅。
這玩意兒對平民影響不大,主要就是針對富豪權貴。
按照遺產累進稅的累進稅率,最高可以達到40%,看似還給繼承人留下了60%,但架不住重複交稅啊!
有人會問,既然傳一次要交一次稅,那為什麽不直接爺爺傳給孫子、重孫子來避稅呢?
這是因為遺產累進稅有個補充條款——隔代轉移稅。
爺爺傳給孫子,視作兩次遺產累進,也要交兩次稅。
嗯,拿捏得死死的!
夏原吉緩緩開口說道:“因為兩稅法的本質是國家無錢,而國家又需要用錢,壓在百姓身上的兩稅隻會越來越重,而後導致大量百姓棄地淪為佃戶,從而加劇土地兼並,土地兼並的加劇又會讓國家更加收不上來錢,隻能繼續加重兩稅。”
於謙歎道:“惡性循環啊……”
林煜點頭說道:“確實是惡性循環,唐朝君臣也不是傻子,既然兩稅法已經玩不下去了,那就繼續改革稅製。”
“於是,就有了兩稅三分法。”
夏原吉主動充當起了嘴替,為不怎麽了解的於謙解釋道:“何為兩稅三分?自國家置兩稅以來,天下之財,限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皆量出為入,定額以給資。它的重心並不在於如何征稅,而是著重於在分配環節處理朝廷與地方之間的財政分配關係。”
於謙一愣:“分稅製?”
夏原吉微微點頭:“差不多。”
“在兩稅三分法下,朝廷的財政隻通過上供獲取,而地方節度使、觀察使的財政通過所轄州的送使獲取,最後的州財政則由除上供、送使外的留州份額構成。”
於謙問道:“的確是與林先生說的分稅製很像,可為何唐廷的財政還是崩潰了?”
夏原吉這時不說話了,端正在原位坐好。
林煜開口說道:“因為兩稅三分法有個致命缺點,它將朝廷原本的‘高度集權,統收統支’的財稅體製,轉變為了‘以支定收,中央與地方劃分收支’的財稅體製。”
“這就帶來了一個嚴重後果,本來沒有名義征稅的節度使藩鎮、地方州縣得到了朝廷認證授予的‘征稅權’。”
這麽一說,於謙瞬間懂了。
本來,地方節度使就算藩鎮割據化,在名義上也沒有自行收稅的權力。
這聽起來似乎沒什麽用,但在唐朝雖衰未敗的情況下,這點名義可以把大部分藩鎮給壓垮。
你敢私自征稅,那就是造反,哪怕你的割據本質上已經構成了造反,但誰敢捅破了窗戶紙,那就等著被槍打出頭鳥!
而兩稅三分法的上供、送使、留州三條定得相當明確,除了朝廷需要的“上供”部分外,其它的怎麽算,完全就看地方、藩鎮怎麽說了。
於是乎,自兩稅三分以來,除“上供”部分外,其餘皆歸地方自用,而一些強勢藩鎮,甚至截留所有稅收自肥。
這個問題還一直遺留到了北宋開國,所謂“稍奪其權,製其錢穀,收其精兵”之中,“製其錢穀”便是北宋朝廷對於地方財權的收奪。
於謙皺眉道:“如此說來,兩稅三分豈不還是爛政?”
林煜搖頭:“也不全是,至少在沒有藩鎮節度使的地方,兩稅三分法執行得還算妥當。”
“按照兩稅三分法,曆來皆由朝廷集中調撥各州縣財政的分配關係,改為了朝廷與地方共同參與分配。僅從具體稅種看,鹽稅、茶稅、酒稅、青苗錢等劃入朝廷,兩稅則變成朝廷與地方共享。”
“唐廷借此得以厘清朝廷與地方含糊不清的財政,既確保了朝廷中央的財政收入,也兼顧到了地方財政收入。”
“是故有史載:至大中十四年,內庫貲積如山,戶部、延資充滿,故宰相敏中領西川,庫錢至三百萬緡,諸道亦然。”
“兩稅三分對唐王朝來說算是一筆爛賬,但即便是爛賬也帶來了‘大中之治’的短暫輝煌。”
“隻不過唐朝的節度使藩鎮早已尾大不掉,再加上唐廷為了對抗藩鎮,弄出了宦官和黨爭……”
夏原吉已經領會了林煜的意思,他的麵上還是有些憂慮地說道:“林先生,通過分稅法讓朝廷、地方的稅收財政分隔開,真的就適合我大明新朝嗎?”
林煜說道:“我知道你的擔憂是什麽,唐朝用兩稅三分法的本質是朝廷已經完全收不上來錢了,又壓製不住愈發**的藩鎮割據,所以才采取了這個權宜之計。”
“若大明效仿兩稅三分,隻會讓地方權力變大,因為兩稅三分,分的就是田稅。”
“田稅為國本,牽一發而動全身,兩稅三分法當然會玩不下去。”
林煜說罷,慢慢站起身,拍了拍屁股底下的稻草灰塵。
被他藏在燕國地圖中的匕首,已經快要拔出來了。
於謙還在思索:“不動田稅,那動什麽?”
“士紳。”
夏原吉輕吐一口濁氣。
林煜稍微舒展了下身體,隨即重新看向地麵,自己剛才畫的“海盜分金”圖還沒抹去。
“田稅肯定不能動的,就算要動也動不了,因為在稅收的博弈中,朝廷作為最大的贏家,必須要做到全部通吃,所以地方、百姓是刮不出油水的,那該刮誰的油水呢?”
“答案隻有士紳,他們作為參與三方博弈,卻又不在三方博弈當中的存在,本身就阻礙了三方博弈的勝者通吃。”
“所以,這一刀隻能砍在士紳的身上!”
說完,林煜隨手就在地上寫下兩行字,分別為“遺產稅”、“分家稅”。
夏原吉看得唿吸一滯,他好像明白了什麽不得了的東西。
於謙同樣也有些疑惑:“林先生,遺產稅是什麽?分家稅又是什麽?”
遺產、分家這兩個詞他都能理解,可加上了稅就有些讓人看不懂了。
總不能是遺產要交稅,分家也要交稅吧!
這不是妥妥的惡政,就算要對士紳動刀,這刀子的範圍未免太廣,也太狠辣了。
“遺產稅,它的全名應該叫遺產累進稅。”
“遺產累進稅,主要便是針對地方的大族豪紳,而不是平民百姓,它的初始稅率極低,全看征稅對象的家產,來不斷累進稅率……也就是說,家族資產越大,累進的稅率就越高。”
說白了,林煜這是在照抄後世美利堅的高額遺產稅。
這玩意兒對平民影響不大,主要就是針對富豪權貴。
按照遺產累進稅的累進稅率,最高可以達到40%,看似還給繼承人留下了60%,但架不住重複交稅啊!
有人會問,既然傳一次要交一次稅,那為什麽不直接爺爺傳給孫子、重孫子來避稅呢?
這是因為遺產累進稅有個補充條款——隔代轉移稅。
爺爺傳給孫子,視作兩次遺產累進,也要交兩次稅。
嗯,拿捏得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