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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廁所,一般男人,隨身都會帶著四件貼身小法寶。那就是手機,香煙,打火機和衛生紙。當然,唐森也不例外。他雖走得匆忙,但四件貼身的小法寶,還是齊的。


    唐森提著垃圾簍迴到店裏,想著冒殺空殺過來吵了一架的秦雨陽。感歎道,挺漂亮的一個女孩子,被言情小說毒害了吧,滿腦子的不正經思想。還拿結婚當使命開玩笑,這人八成是真的傻了。


    要知道,結婚是一件多麽不容易的事情。在她想來,就跟兒戲差不多。


    就拿唐森來說吧。他和彭瑤雖然都已經有了一個女兒了,但他們到現在還沒結婚呢。確切一點說,就是他們還沒有拍婚紗照,訂戒指,辦喜酒,拿結婚證呢。


    這個事情很簡單,就是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大事。這個大事,沒有得到雙方父母的祝福,他們反對,它辦不了。


    彭瑤的母親倒是沒有說什麽,即便是反對也是無聲的。因為她的女兒已經和唐森同居了,她能說什麽呢。況且,自己的女兒已經認定了唐森,她拿她沒法兒。


    彭瑤的父親卻是明著的不同意。他覺得唐森家窮,又沒有什麽一技之長,連他們村的夥夫都不如,以後養活不了一家老小。


    他很生氣,打了彭瑤一個大耳刮子。說她一個女孩子家丟人現眼不要臉,敗壞了家風。


    彭瑤倔性子上來,約好唐森,在第二天就做班車,去外地走了。


    彭瑤喜歡上了唐森。從交筆友的時候,就已經喜歡上了他。隻是那時候,她默默地把這種未表達出來的情愫,深深的埋藏在了心裏。


    交筆友期間,她曾經跟著韓施淩的妹妹們一起,給唐森送過信。她專門的到他所在的班級裏給他送信。而且是她親手寫的信,她把它又親手交到了唐森的手裏。隻是,唐森他當時不知道而已。


    從那一刻起,彭瑤就已經把筆友雨夜森林,變成了唐森這個人了。或許是他的王八之氣,吸引了她。她在心裏,默認了這麽一號人物。


    唐森並不知道他這個筆友的變化,他也沒有提出來過要和他的這位筆友見見麵。雖然最後的日子裏,信件或多或少的有些曖昧,但多少也就隻止於曖昧。


    他把她當開心果,挑逗了日月裝了不少的甜絲蜜語的情話,也說了一些不切實際的海市蜃樓般的幻想。


    隻是,彭瑤她卻全盤接下,默默的放在心裏,把那不停翻湧的驚濤拍岸般的種種情愫,化作手裏折疊的許願星,翻湧一次,折疊一顆,放在不會漂流的漂流瓶裏。


    唐森沒有想過和他的這個筆友談戀愛。或許,他隨著後續信件的來往,也有想過。但是,也僅僅是一個短暫的迴眸,一閃而過,一晃即逝,即便是猶如流星雨劃過天空,也激不起一片情海裏的小小浪花。


    因為,他沒有把他的這個筆友放在意上。真正被唐森放在意上的,一個是柳飛嫣,而另一個則是初中部的“龐金雅”。


    龐金雅那時候上初二。成績不是特別好,屬於中等偏上的水平。她是市裏人,在市裏上的小學。因一些不知所謂的原因,她來到了n縣,在高等實驗中學初中部就讀。


    她所在的班級在一樓,而她坐在教室裏的後排靠窗的位置上。


    唐森是班裏的大腳後衛,主要任務就是擋球鏟人。有一天要上體育課,足球隊裏的人鬧哄哄的帶著足球就往操場跑。經過低年級教室的時候,隊友傳來一球,唐森大腳開出,偏了。球撞碎了打開的玻璃窗。


    唐森趕緊的上前賠禮道歉,等著低年級教室的班主任過來賠錢。窘迫中,他看到了落落大方的龐金雅。他被一個處變不驚的低年級的女孩子所吸引。


    他目不轉睛地盯著龐金雅,忙不迭地介紹自己的名字,年級,問龐金雅的名字。隻是,龐金雅好像對他這個大年級的高中生不感冒。


    龐金雅的同桌看著唐森那激動的樣子,像多少天沒吃鹽的一樣,樂嗬嗬的告訴他,她叫龐金雅。


    唐森也不傻,趕緊扒拉地要了龐金雅同桌的名字。女孩告訴他,她叫邵紅琳。


    唐森他就是一隻農村田埂邊上的癩蛤蟆,沒有見過大城市高樓大廈裏飛出來的白天鵝。他被龐金雅渾身上下所散發出來的青春魅力所折服,他喜歡上了她。


    沒見過世麵的癩蛤蟆,哪知道些白天鵝掠過的天空有多廣闊?她,靜靜地站在那裏,就散發著無邊無際而又炫彩迷離的氣場,著實讓唐森著迷。他找不到什麽形容詞來形容她,唯有“聖潔”二字從他的腦海裏蹦出。他覺得這兩個字,蹦出的特別及時,又特別的貼切。


    後來,唐森給龐金雅寫過情書,送過照片。隻是,她從來都沒有迴應過。她跟他說的話很少,很禮儀,也沒有言辭激烈的拒絕過他。


    他曾向韓施淩學習,跟著龐金雅的身後,護送她迴家,做一名簡簡單單的護花使者。隻是,第一次護送,就被她給發現了。


    過了南大橋,她招唿同伴先行,她繞到一個大院子裏,出來盯著唐森不說話。


    唐森也沒有說話,騎著破自行車到她旁邊,把寫好的情書放到她自行車的載物籃子裏,就默默的騎走了。


    唐森對韓施淩說,他的這招不管用。


    韓施淩說唐森變態。班裏有那麽多漂亮的女孩子不喜歡,偏偏喜歡一個初中生。


    唐森說,喜歡上了怎麽辦。


    韓施淩說,怎麽辦,追啊。追著追著不就長大了麽。


    唐森說,也是啊,那就接著追唄。


    有一天,唐森看到有一位小帥男和龐金雅走在一起,是一起走在放學迴家的路上。


    是的,是走。


    對,龐金雅並沒有像往常一樣,騎著自行車匆匆忙忙的迴家,而是下了自行車,和那個小帥男肩並肩的一道走著聊著。貌似,龐金雅還是很開心的樣子。


    唐森頓時熱血翻湧,一腔熱血在胸腔裏沸騰。他想衝上前去,把這個小帥男摁在地上摩擦摩擦。但龐金雅臉上帶著的笑容,融化了他的熱血,撲滅了他的怒火,他放棄了。她還從來沒有在他的麵前,笑得如此春光燦爛。


    他欣賞了一路,直至那個小帥男,在前方直行走開為止。他看著龐金雅騎上自行車,和同伴向南大橋方向走了。


    龐金雅的家住在化肥廠附近的一個小區裏。小區離南大橋還有好遠的一段距離。也就是說,她住的地方,離高等實驗中學確實有點遠了。


    下學期,龐金雅轉學了。轉到了南大橋旁邊的三中去了,節省了一大半的路程。唐森沒辦法跟在龐金雅的身後了。他就到三中去見她。她也沒有嚴詞拒絕唐森。隻是嘀嘀嗒嗒地說些無關緊要的話。


    龐金雅轉去三中留級了,還是上的初二。


    有一次,唐森去晚了。等他去到的時候,三中已經放學了。


    他進了她的教室,卻在黑板旁邊掛著的優秀學生裏,見到了她。龐金雅的照片。隻是,她的名字叫黃俊雅,不是龐金雅。


    唐森”龐黃“了。他給她寫的情書算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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