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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一天晚上,唐森他待在縣城裏,沒有為了高考而去減壓,沒有為了不好意思而迴到縣城,沒有為了沒有從鄉鎮到縣城的專車而放棄迴到縣城,他一定會去蘑菇亭。可是,事實上,他不在縣城裏。
他做了一個銘記一生的決定。那一天晚上,他放任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孩,一個人,在西大閘的那個蘑菇亭裏,哭泣。但他不知道她究竟為了什麽而哭泣。
那一天,他真不該和幾個同學去另一個同學的老家,為了那該死的高考泄壓。
本來說好的去釣魚,晚上迴到城裏來。可結果,變成了他們一個個都變成了餛飩下河了,摸魚吧。
當天傍晚,那個同學又盛情相邀唐森他們留宿。盛情難卻之下,他又沒有什麽事,所以,他不好意思推脫,就答應留宿了。
結果,他在平房屋頂上,喂了一夜的蚊子。
當他接到柳飛嫣電話的時候,已經沒有專車可以從鄉鎮跑到縣城了。
他安慰了她。他僅僅是安慰了她,沒有任何的行動!
安慰有個屁用?她要的是他,是他能在身邊。他可以一直不在她身邊,但隻要她需要他的時候,他能在她身邊就好。可惜,他弱雞了。他在她需要他,並且發出了明確的邀請信號後,懦弱了。
當她“哢嚓”一聲掛斷電話的時候,他分明感覺到有什麽第六感的東西,也隨著這聲“哢嚓”,斷了。
第二天,唐森趕第一班車迴到縣城,打那個電話,是個公話。應該是蘑菇亭邊上的,公話亭。
他去她家裏找她,她不在。
自那通電話以後,唐森再也沒有見到過柳飛嫣。他知道她沒有死,他知道她活的好好的。隻是,他覺得有什麽東西,永遠的死在了他的心裏。
他揣測著,她現在也應該結婚生子了吧,隻是,這些也隻不過是他的揣測罷了。他再也不知道她確切的消息。比如,高中畢業後,她上的什麽大學,在哪個城市。又比如,他男朋友是誰,長得怎麽樣。又比如,她在哪個城市裏生活,什麽時候結的婚,生的是男孩還是女孩,現在生活的怎麽樣。
這麽多年過去了,她還幸福嗎?
哭泣的時候,應該會有一個人陪在她的身邊吧?
如果當年是現在的唐森,他會不顧一切的迴到那個“西大閘”,走到蘑菇亭下。哪怕是用兩條腿走夜路,也不會停下向她的腳步。他也會告訴她,“你等我,我來了。”
如果,可惜,沒有如果。
是的。
如果,可惜,沒有如果。
如果有如果的話,那怎麽還會有彭瑤呢?
彭瑤,彭瑤是心怡的媽媽。心怡是唐森的女兒。幾個月前,彭瑤提出來和唐森分手了。
她跟著他迴來這個小縣城,可是,沒過多久,她在他的同意下,打掉了四十多天的腹中胎兒,去了一個他不再熟悉的大都市。隻是他不知道這個大都市是哪一個大都市,叫什麽名字。
她走了,她梨花帶雨的和唐森說道:“唐森,我們結束了。我走了。我會抽空迴來看心心的。”
“好。”唐森看著她,感覺著這一幕又是何曾的熟悉,他對她說道,“好好照顧自己。”
那種像是第六感的什麽玩意兒,“咯噔”了一下,唐森他知道,他和彭瑤之間結束了。再也迴不到過去了。
當下並不是過去,可唐森覺得當下是多麽的無力。他想用盡生命去挽留,可惜,力如捧沙,一握就灑。
那就放她遠走高飛吧!
愛而不得,他痛徹心扉。得而無力去愛,他生不如死。
但他不得不活著。
“噦(yue)——”,同時想到了兩個女人離他而去,唐森他一時沒有控製好自己的情感。一口鮮血從胸腔中湧出,唐森趕緊用手捂住,拉過垃圾簍接著。
他知道他這是又“雪崩(血崩)”了。
他和彭瑤生活在一起,兩人就進入了“梨蕊食露”階段。但從第一次“梨蕊食露”以後不久,他就有了這個“雪崩”的事。每逢他的情感不能自已的時候,他就會幹噦,嘔吐出血來。次數多了之後,唐森就把他這種吐血現象,起了個名字,就叫“雪崩”。
唐森第一次來“雪崩”,彭瑤都嚇死了。趕緊帶著唐森去醫院檢查。沒事。去大醫院,沒事。
唐森第二次來“雪崩”,彭瑤嚇的半死。趕緊去大醫院做全麵的檢查,沒事。
唐森第三次來“雪崩”,彭瑤懵了。去大醫院做全麵檢查,沒事。
醫生說,可能是因為情緒過激,導致的一種過激反應。不礙事的。人不是有氣到吐血嗎,他唐森的這種過激反應是一樣的。還說,小夥子,心胸放寬點。別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氣到吐血。小兩口過日子,哪有不磕磕絆絆的瑣事。知足就好。
唐森第四次來“雪崩”,彭瑤哭了。唐森笑著說道:“用紙巾擦擦就行了。”
後來,唐森再來“雪崩”的時候,彭瑤就不知道了。
唐森,他看不得她的眼淚。
他和她是校友,也是筆友。在高等實驗中學裏,同一個年級,不同班。
高一時,文理分定,天下太平。新分班以後,唐森和一個叫韓施淩的帥哥成了朋友。當然,三桌連排,還有一個什麽都看透了的逍遙哥,叫李傲然。
當時有不少的女孩子給韓施淩寫情書。於是,他就認了幾個“幹”“妹妹”。他沒有想過和她們交往,隻是單純的認作妹妹。因為他喜歡的女孩在一中就讀,他們是小學同學,並且他們還是一個家屬院的。
晚自習結束之後,他要到一中門口堵她,跟在她身後一路,做護花使者。偶爾,他還要給她解圍,然後,他一輛自行車,她一輛自行車,他們一起迴家。
她考上了s大,在s大都市,住在s大的宿舍裏。
他因為家庭變故,沒有上大學,他去了s大都市。住在s大附近的一間地下室裏。
她上著大學,交著朋友。
他做著銷售,交著朋友,學著函授。
她偶爾會來看他,沒進地下室。
他偶爾會去看她,沒進s大的校園。
她偶爾會和男同學一起來看他,他會和她的男同學喝罐啤酒。
他偶爾會和太陽一起來看她,給她送些家鄉的土特產。她留他在食堂吃飯,他說,好,下次吧。他請她。
有豪車堵她,她說,她有男朋友了。
有豪車堵他,他說,他有女朋友了。
現在他們在s大都市生活,剛買的房,有一個女兒。
唐森和韓施淩是哥們兒。韓施淩就問唐森要不要找一個筆友。唐森他沒有交過筆友,所以,他就說好啊。
韓施淩告訴了他的小妹妹們,然後就找來了彭瑤。
筆友一交,就是三年,三年後,各奔東西。
彭瑤沒有上大學,出外打工了。唐森上了一年複讀班後,放棄父母的安排,逃出去打工了。
看是沒有交點的兩人,在一次唐森登錄qq時,又聯係到了一起。他加了一個陌生女孩,而那個女孩竟然是彭瑤。
彭瑤出外一年多了,而唐森剛入社會。
彭瑤從一個城市裏來,到另一個唐森所在的城市找他。她給他買了換洗的衣服,牛仔褲,還有內褲和襪子,還有水果和飲料。彭瑤把從那個城市買來的禮物,送給唐森,就急著趕迴程的火車迴去了。
彭瑤叮囑唐森,要好好的工作。
唐森打開彭瑤從另一個城市帶來送給他的禮物,是一條比較昂貴的黑色皮帶。
唐森用紙巾擦了擦嘴巴和手,弄幹淨之後,準備把垃圾簍裏的垃圾丟掉。他看著被血染紅了的“婚前協議”,苦笑了一下。他摳掉垃圾簍上麵密封垃圾袋的密封圈,把裏麵帶有血的垃圾和合同,係在一起,提著垃圾簍,向同層的垃圾傾倒處而去。
他笑著穿過一家家店麵,把垃圾袋丟了。拿著垃圾簍,在洗手間的盥洗處,把手洗了洗,嘴巴漱了漱口,洗把臉,把手甩甩幹淨,鑽進了廁所。
當他把皮帶頭拉出來的時候,他發現,這條彭瑤送給他的皮帶,它已經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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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一天晚上,唐森他待在縣城裏,沒有為了高考而去減壓,沒有為了不好意思而迴到縣城,沒有為了沒有從鄉鎮到縣城的專車而放棄迴到縣城,他一定會去蘑菇亭。可是,事實上,他不在縣城裏。
他做了一個銘記一生的決定。那一天晚上,他放任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孩,一個人,在西大閘的那個蘑菇亭裏,哭泣。但他不知道她究竟為了什麽而哭泣。
那一天,他真不該和幾個同學去另一個同學的老家,為了那該死的高考泄壓。
本來說好的去釣魚,晚上迴到城裏來。可結果,變成了他們一個個都變成了餛飩下河了,摸魚吧。
當天傍晚,那個同學又盛情相邀唐森他們留宿。盛情難卻之下,他又沒有什麽事,所以,他不好意思推脫,就答應留宿了。
結果,他在平房屋頂上,喂了一夜的蚊子。
當他接到柳飛嫣電話的時候,已經沒有專車可以從鄉鎮跑到縣城了。
他安慰了她。他僅僅是安慰了她,沒有任何的行動!
安慰有個屁用?她要的是他,是他能在身邊。他可以一直不在她身邊,但隻要她需要他的時候,他能在她身邊就好。可惜,他弱雞了。他在她需要他,並且發出了明確的邀請信號後,懦弱了。
當她“哢嚓”一聲掛斷電話的時候,他分明感覺到有什麽第六感的東西,也隨著這聲“哢嚓”,斷了。
第二天,唐森趕第一班車迴到縣城,打那個電話,是個公話。應該是蘑菇亭邊上的,公話亭。
他去她家裏找她,她不在。
自那通電話以後,唐森再也沒有見到過柳飛嫣。他知道她沒有死,他知道她活的好好的。隻是,他覺得有什麽東西,永遠的死在了他的心裏。
他揣測著,她現在也應該結婚生子了吧,隻是,這些也隻不過是他的揣測罷了。他再也不知道她確切的消息。比如,高中畢業後,她上的什麽大學,在哪個城市。又比如,他男朋友是誰,長得怎麽樣。又比如,她在哪個城市裏生活,什麽時候結的婚,生的是男孩還是女孩,現在生活的怎麽樣。
這麽多年過去了,她還幸福嗎?
哭泣的時候,應該會有一個人陪在她的身邊吧?
如果當年是現在的唐森,他會不顧一切的迴到那個“西大閘”,走到蘑菇亭下。哪怕是用兩條腿走夜路,也不會停下向她的腳步。他也會告訴她,“你等我,我來了。”
如果,可惜,沒有如果。
是的。
如果,可惜,沒有如果。
如果有如果的話,那怎麽還會有彭瑤呢?
彭瑤,彭瑤是心怡的媽媽。心怡是唐森的女兒。幾個月前,彭瑤提出來和唐森分手了。
她跟著他迴來這個小縣城,可是,沒過多久,她在他的同意下,打掉了四十多天的腹中胎兒,去了一個他不再熟悉的大都市。隻是他不知道這個大都市是哪一個大都市,叫什麽名字。
她走了,她梨花帶雨的和唐森說道:“唐森,我們結束了。我走了。我會抽空迴來看心心的。”
“好。”唐森看著她,感覺著這一幕又是何曾的熟悉,他對她說道,“好好照顧自己。”
那種像是第六感的什麽玩意兒,“咯噔”了一下,唐森他知道,他和彭瑤之間結束了。再也迴不到過去了。
當下並不是過去,可唐森覺得當下是多麽的無力。他想用盡生命去挽留,可惜,力如捧沙,一握就灑。
那就放她遠走高飛吧!
愛而不得,他痛徹心扉。得而無力去愛,他生不如死。
但他不得不活著。
“噦(yue)——”,同時想到了兩個女人離他而去,唐森他一時沒有控製好自己的情感。一口鮮血從胸腔中湧出,唐森趕緊用手捂住,拉過垃圾簍接著。
他知道他這是又“雪崩(血崩)”了。
他和彭瑤生活在一起,兩人就進入了“梨蕊食露”階段。但從第一次“梨蕊食露”以後不久,他就有了這個“雪崩”的事。每逢他的情感不能自已的時候,他就會幹噦,嘔吐出血來。次數多了之後,唐森就把他這種吐血現象,起了個名字,就叫“雪崩”。
唐森第一次來“雪崩”,彭瑤都嚇死了。趕緊帶著唐森去醫院檢查。沒事。去大醫院,沒事。
唐森第二次來“雪崩”,彭瑤嚇的半死。趕緊去大醫院做全麵的檢查,沒事。
唐森第三次來“雪崩”,彭瑤懵了。去大醫院做全麵檢查,沒事。
醫生說,可能是因為情緒過激,導致的一種過激反應。不礙事的。人不是有氣到吐血嗎,他唐森的這種過激反應是一樣的。還說,小夥子,心胸放寬點。別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氣到吐血。小兩口過日子,哪有不磕磕絆絆的瑣事。知足就好。
唐森第四次來“雪崩”,彭瑤哭了。唐森笑著說道:“用紙巾擦擦就行了。”
後來,唐森再來“雪崩”的時候,彭瑤就不知道了。
唐森,他看不得她的眼淚。
他和她是校友,也是筆友。在高等實驗中學裏,同一個年級,不同班。
高一時,文理分定,天下太平。新分班以後,唐森和一個叫韓施淩的帥哥成了朋友。當然,三桌連排,還有一個什麽都看透了的逍遙哥,叫李傲然。
當時有不少的女孩子給韓施淩寫情書。於是,他就認了幾個“幹”“妹妹”。他沒有想過和她們交往,隻是單純的認作妹妹。因為他喜歡的女孩在一中就讀,他們是小學同學,並且他們還是一個家屬院的。
晚自習結束之後,他要到一中門口堵她,跟在她身後一路,做護花使者。偶爾,他還要給她解圍,然後,他一輛自行車,她一輛自行車,他們一起迴家。
她考上了s大,在s大都市,住在s大的宿舍裏。
他因為家庭變故,沒有上大學,他去了s大都市。住在s大附近的一間地下室裏。
她上著大學,交著朋友。
他做著銷售,交著朋友,學著函授。
她偶爾會來看他,沒進地下室。
他偶爾會去看她,沒進s大的校園。
她偶爾會和男同學一起來看他,他會和她的男同學喝罐啤酒。
他偶爾會和太陽一起來看她,給她送些家鄉的土特產。她留他在食堂吃飯,他說,好,下次吧。他請她。
有豪車堵她,她說,她有男朋友了。
有豪車堵他,他說,他有女朋友了。
現在他們在s大都市生活,剛買的房,有一個女兒。
唐森和韓施淩是哥們兒。韓施淩就問唐森要不要找一個筆友。唐森他沒有交過筆友,所以,他就說好啊。
韓施淩告訴了他的小妹妹們,然後就找來了彭瑤。
筆友一交,就是三年,三年後,各奔東西。
彭瑤沒有上大學,出外打工了。唐森上了一年複讀班後,放棄父母的安排,逃出去打工了。
看是沒有交點的兩人,在一次唐森登錄qq時,又聯係到了一起。他加了一個陌生女孩,而那個女孩竟然是彭瑤。
彭瑤出外一年多了,而唐森剛入社會。
彭瑤從一個城市裏來,到另一個唐森所在的城市找他。她給他買了換洗的衣服,牛仔褲,還有內褲和襪子,還有水果和飲料。彭瑤把從那個城市買來的禮物,送給唐森,就急著趕迴程的火車迴去了。
彭瑤叮囑唐森,要好好的工作。
唐森打開彭瑤從另一個城市帶來送給他的禮物,是一條比較昂貴的黑色皮帶。
唐森用紙巾擦了擦嘴巴和手,弄幹淨之後,準備把垃圾簍裏的垃圾丟掉。他看著被血染紅了的“婚前協議”,苦笑了一下。他摳掉垃圾簍上麵密封垃圾袋的密封圈,把裏麵帶有血的垃圾和合同,係在一起,提著垃圾簍,向同層的垃圾傾倒處而去。
他笑著穿過一家家店麵,把垃圾袋丟了。拿著垃圾簍,在洗手間的盥洗處,把手洗了洗,嘴巴漱了漱口,洗把臉,把手甩甩幹淨,鑽進了廁所。
當他把皮帶頭拉出來的時候,他發現,這條彭瑤送給他的皮帶,它已經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