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北琛整個人的心情一喜,這個女人,什麽時候也這麽的有情調了,男人眯著眼,仔細一看才發現,這個女人的懷中抱著一隻狗狗,是一條黃色的大金毛。
什麽時候這個女人也有養狗的習慣了,看見這隻黃色的狗狗,傅北琛整個人都不好了。
當年收養的那隻小狗狗被爺爺送走之後,傅北琛整整半個月都沒有笑過,什麽時候養一隻寵物,對傅北琛來說都是一個痛苦的迴憶,現在這個女人又開始養狗,真是對傅北琛童年傷痛情景的再現,男人心裏一片片破碎的聲音。
“你怎麽開始養狗了呢?它從哪裏來的!”傅北琛有點好奇,問這個發呆的女人,臉上表現出一股討厭樣子。
怎麽迴事,陳叔不是說那個男人喜歡狗狗嗎,怎麽這個時候男人卻這樣的一副表情呢?初夏甚至覺得,陳叔是不是對自己撒謊了,男人的反應怎麽不對勁。
“傅北琛,你不喜歡狗狗嗎?”初夏小心翼翼,還是問出了這個問題,男人到底是什麽態度,初夏會不會好心不成反而蝕把米呢?
“我挺喜歡,你喜歡養狗就好,我很多年沒有養狗了,現在對狗毛有點過敏,過一段時間應該就好了!”傅北琛的臉上沒有了笑容,靠近後,卻仔細的瞅了一眼這隻狗子。
“你喜歡就好啊,那這隻狗狗有名字了嗎?沒有的話,我幫它起一個吧!”傅北琛笑了,這隻狗狗看起來傻乎乎的,像一個憨憨一樣,相當的治愈。
從此以後,雲頂莊園不再那麽寂寞了,有隻這樣的狗,初夏和傅北琛早上可以早起一會兒,陪著這隻狗狗散散步,玩玩球,也可以快樂的消磨時光了,初夏領養這隻狗狗,傅北琛這表示,應該也是同意了。
“不好意思哦,總裁,你已經來晚了,這隻狗狗已經有名字了!”
“你猜它叫什麽名字,對了,很好猜的,你應該是很熟悉的!”初夏故弄玄虛,眨著眼睛,拷問這個男人。
“它叫什麽名字,我還很熟悉,應該不會吧?”
傅北琛低頭沉思了一會,想了半天,都沒有想出這個狗狗的名字。
“那好吧!我就告訴你吧,這隻狗狗的名字叫做勞倫斯!”初夏得意的宣布,準備看男人驚異的樣子。
一想到傅北琛書房裏有勞倫斯的書,初夏就忍不住有點想笑,這個平日裏一本正經的毒蛇男人,竟然喜歡看勞倫斯的作品。
勞倫斯,這個英國作家,當時可是被稱為歐洲的知名情色家,在當年的時候,勞倫斯的作品,是不受重視的。
不過,後來有一段時間很多人就喜歡上了勞倫斯,而在這個如此瘋狂的年代,勞倫斯筆下的各個人物,他們如此的有生命的張力,怎麽能不受大家的喜愛呢?
也許,勞倫斯的思想真的是無比的超前吧,幾乎是提前的超越了一個世紀,很多人拜讀之後才明白,勞倫斯筆下人物的思想和靈魂,多麽的狂放不羈愛自由。
“勞倫斯是誰?”男人懵了,傅北琛從來不喜歡看書,勞倫斯的那本書隻不過是傅北琛偶爾得到,隨便擺在書櫥上,現在的傅北琛,連當時誰送的這本書都記不起來了。
“搜素一下,你就知道!”初夏放下了勞倫斯,跑進了書房中,這個男人真的沒趣,初夏拿這個來嘲笑傅北琛,就像是拍在了軟軟的棉花上,沒有任何的迴聲。
傅北琛拿著手機輸入勞倫斯的名字,突然之間出現了一個美女,還有一大堆亂七八糟的解釋,,傅北琛有點怒了,臉上臉紅脖子粗的。
那個女人在想什麽呢?勞倫斯到底是誰,管他的呢?傅北琛扔掉外套,拿著手機進了書房。
“怎麽了,傅大少爺,還有害羞的時候呀?”女人得理不饒人,順便用胳膊,搭在了傅北琛的肩膀上,一臉嫵媚的樣子。
這個女人,現在竟然如此的放肆,男人心裏的小宇宙開始爆發。
“傻女人,今天晚上是不是又有些皮癢了!”傅北琛眼裏冒光,打橫一把扛起了初夏,把女人扔在了書房的沙發上,另一隻手解開了襯衫的扣子,衣服一件一件的扔在了地上。
怎麽,男人這一次竟然要在書房做,初夏有點後悔了,也許剛才不該放肆地對這個男人,秋天天黑的早,現在才剛剛八點鍾,這個男人就打算開始和初夏鬥智鬥力。
初夏盡管已經被傅北琛開發的技能了得,但是時間這麽早,恐怕初夏嬌弱的身體,真的抵不住傅北琛一次一次的攻擊。
說什麽都晚了,男人熟悉的了解這女人的一切,和女人糾纏在一起,兩團白色的年輕氣息在互相的糾纏,初夏被這個男人挑逗的沒有辦法,隻好趴在了沙發上,任由這個男人懲罰。
隻不過這個男人這一次確實是在懲罰她,女人的頭被壓在沙發上,像一頭跌入陷阱的小鹿一般,這個男人就如高高在上的獵人,隻要身下的女人不聽話,男人就舞動著小皮鞭,用武器懲罰這個女人。
“啪”的一聲,男人拿著腰帶高高在上,宛如一個國家的帝王,這個國土內的一切,一草一木包括眼前的女人,都是他的附屬品,對於雲頂莊園的一切,傅北琛都擁有著絕對的所有權,他對腳下的每一分土地都是分土必爭,對於這個不聽話的女人,傅北琛也是用最殘忍的方法去懲罰她。
男人手裏握著皮質的腰帶,收起腰帶落下,男人狠狠地懲罰著這個女人,盡管腰帶落下的時候,這個男人用了不小的力氣,但是落在女人身上,初夏卻感不到一絲的疼痛,反而因為這樣的懲罰,覺得身體變得輕鬆了不少。
在這個獵人的懲罰下,女人變得更聽話了,初夏仿佛是被這個男人馴服了一般,女人轉過身像是一條八爪魚一般,不由自主的勾住了男人的肩膀,薄薄的嘴唇吻了上去。
傅北琛也扔下了武器,開始和這個女人纏繞在一起,現在的這個女人,真的不是當時青澀的那個女人了,經過半年多的相處,這個女人現在變成了一個靈活的妖精,似乎是要把傅北琛吸幹,抹得個一幹二淨。
因為一直在鍛煉身體,傅北琛體能相當的好,幾個迴合下來竟然是臉不紅,氣不喘,看著懷中這一個如醉如癡的女人,男人的心中有一種幸福感和征服感。
這個女人真的是罪大惡極,剛才竟然嘲笑自己讀那樣的書,這真的是讓傅北琛有些生氣了,傅北琛是一個大直男,從來都不喜歡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對於街上看著順眼的美女,他如果喜歡的話,是直接拉過來啃的,而不會像某些男生那樣扭扭捏捏,即使喜歡也不敢表白。
初夏這個女人,為了自己都去挑了那隻如此可愛的金毛,想到昨天,初夏在爺爺麵前表現的那樣溫柔,男人心裏一片受用,竟然舍不得懲罰這個女人。
傅北琛像開足了馬力的超跑,載著女人衝向速度的最高峰,好像是嘉獎這個女人一般。
“老公不要停!”初夏嚶嚀一聲,大聲的喊了出來,用手抱緊了男人的頭,把男人的頭深深的埋在自己的身前,女人閉著眼睛,心跟著感覺在行走,整個人已經是瘋狂地沉入了男人的海洋中,女人的花蕾綻放,花心都開滿了花。
“怎麽,剛才不是還蠻厲害的嗎?怎麽現在求饒了?”傅北琛眼裏帶笑,身體悄悄地離離開了女人,和女人之間留下了一個間隙。
女人的整個身體像是一個蓄勢待發的噴泉,被男人整得花枝亂顫,女人的眼神迷離,已經無法控製意識,整個人咿咿呀呀的喊個不停,幾乎是用乞求的語氣在說話。
“老公,我愛你,給我好不好!”女人的眼睛中滿是淚水,有一種含情脈脈的感覺,身體更加的搖曳,像是在尋找些什麽?
“你這磨人的小妖精!”傅北琛用手在女人的溫柔處捏了一把,柔聲的說著。
這個女人是什麽做的?注定是把男人的心都要掏走了,女人這一副可憐的樣子,傅北琛心都要碎了,女人要什麽他就給什麽,哪怕是生命也無所謂。
傅北琛再也不忍心折磨懷裏大聲求饒的女人,而是細心的吻著這個可愛的女人。
“好,都給你!”傅北琛抱著女人,聞著她的眼睛,耳垂,吻著她薄薄的嘴唇和鎖骨,不肯遺漏任何一處,男人無條件地給這個女人全世界最好的愛。
淩亂的房間裏,是男女聲音的夾雜,些許愛意彌漫。
秋日的雲頂莊園,灑了一片金黃,遠處的草坪也漸漸的變成了黃色,隻有幾株生命力非常強的樹,綠色的樹葉還不肯凋落,留著夏天最後一絲的倔強。
雲頂莊園被秋日的陽光照射,湖麵泛著金光,整個雲頂莊園,彌漫在一片金黃中,天空藍藍的,空氣中夾雜著一絲涼意,雲頂莊園蒙上了一股超級夢幻的色彩,就像精靈所住的城堡一般,生活在這裏的人,根本不用思考生活中的瑣事,他們幸福的生活著,宛如童話當中的王子和公主。
什麽時候這個女人也有養狗的習慣了,看見這隻黃色的狗狗,傅北琛整個人都不好了。
當年收養的那隻小狗狗被爺爺送走之後,傅北琛整整半個月都沒有笑過,什麽時候養一隻寵物,對傅北琛來說都是一個痛苦的迴憶,現在這個女人又開始養狗,真是對傅北琛童年傷痛情景的再現,男人心裏一片片破碎的聲音。
“你怎麽開始養狗了呢?它從哪裏來的!”傅北琛有點好奇,問這個發呆的女人,臉上表現出一股討厭樣子。
怎麽迴事,陳叔不是說那個男人喜歡狗狗嗎,怎麽這個時候男人卻這樣的一副表情呢?初夏甚至覺得,陳叔是不是對自己撒謊了,男人的反應怎麽不對勁。
“傅北琛,你不喜歡狗狗嗎?”初夏小心翼翼,還是問出了這個問題,男人到底是什麽態度,初夏會不會好心不成反而蝕把米呢?
“我挺喜歡,你喜歡養狗就好,我很多年沒有養狗了,現在對狗毛有點過敏,過一段時間應該就好了!”傅北琛的臉上沒有了笑容,靠近後,卻仔細的瞅了一眼這隻狗子。
“你喜歡就好啊,那這隻狗狗有名字了嗎?沒有的話,我幫它起一個吧!”傅北琛笑了,這隻狗狗看起來傻乎乎的,像一個憨憨一樣,相當的治愈。
從此以後,雲頂莊園不再那麽寂寞了,有隻這樣的狗,初夏和傅北琛早上可以早起一會兒,陪著這隻狗狗散散步,玩玩球,也可以快樂的消磨時光了,初夏領養這隻狗狗,傅北琛這表示,應該也是同意了。
“不好意思哦,總裁,你已經來晚了,這隻狗狗已經有名字了!”
“你猜它叫什麽名字,對了,很好猜的,你應該是很熟悉的!”初夏故弄玄虛,眨著眼睛,拷問這個男人。
“它叫什麽名字,我還很熟悉,應該不會吧?”
傅北琛低頭沉思了一會,想了半天,都沒有想出這個狗狗的名字。
“那好吧!我就告訴你吧,這隻狗狗的名字叫做勞倫斯!”初夏得意的宣布,準備看男人驚異的樣子。
一想到傅北琛書房裏有勞倫斯的書,初夏就忍不住有點想笑,這個平日裏一本正經的毒蛇男人,竟然喜歡看勞倫斯的作品。
勞倫斯,這個英國作家,當時可是被稱為歐洲的知名情色家,在當年的時候,勞倫斯的作品,是不受重視的。
不過,後來有一段時間很多人就喜歡上了勞倫斯,而在這個如此瘋狂的年代,勞倫斯筆下的各個人物,他們如此的有生命的張力,怎麽能不受大家的喜愛呢?
也許,勞倫斯的思想真的是無比的超前吧,幾乎是提前的超越了一個世紀,很多人拜讀之後才明白,勞倫斯筆下人物的思想和靈魂,多麽的狂放不羈愛自由。
“勞倫斯是誰?”男人懵了,傅北琛從來不喜歡看書,勞倫斯的那本書隻不過是傅北琛偶爾得到,隨便擺在書櫥上,現在的傅北琛,連當時誰送的這本書都記不起來了。
“搜素一下,你就知道!”初夏放下了勞倫斯,跑進了書房中,這個男人真的沒趣,初夏拿這個來嘲笑傅北琛,就像是拍在了軟軟的棉花上,沒有任何的迴聲。
傅北琛拿著手機輸入勞倫斯的名字,突然之間出現了一個美女,還有一大堆亂七八糟的解釋,,傅北琛有點怒了,臉上臉紅脖子粗的。
那個女人在想什麽呢?勞倫斯到底是誰,管他的呢?傅北琛扔掉外套,拿著手機進了書房。
“怎麽了,傅大少爺,還有害羞的時候呀?”女人得理不饒人,順便用胳膊,搭在了傅北琛的肩膀上,一臉嫵媚的樣子。
這個女人,現在竟然如此的放肆,男人心裏的小宇宙開始爆發。
“傻女人,今天晚上是不是又有些皮癢了!”傅北琛眼裏冒光,打橫一把扛起了初夏,把女人扔在了書房的沙發上,另一隻手解開了襯衫的扣子,衣服一件一件的扔在了地上。
怎麽,男人這一次竟然要在書房做,初夏有點後悔了,也許剛才不該放肆地對這個男人,秋天天黑的早,現在才剛剛八點鍾,這個男人就打算開始和初夏鬥智鬥力。
初夏盡管已經被傅北琛開發的技能了得,但是時間這麽早,恐怕初夏嬌弱的身體,真的抵不住傅北琛一次一次的攻擊。
說什麽都晚了,男人熟悉的了解這女人的一切,和女人糾纏在一起,兩團白色的年輕氣息在互相的糾纏,初夏被這個男人挑逗的沒有辦法,隻好趴在了沙發上,任由這個男人懲罰。
隻不過這個男人這一次確實是在懲罰她,女人的頭被壓在沙發上,像一頭跌入陷阱的小鹿一般,這個男人就如高高在上的獵人,隻要身下的女人不聽話,男人就舞動著小皮鞭,用武器懲罰這個女人。
“啪”的一聲,男人拿著腰帶高高在上,宛如一個國家的帝王,這個國土內的一切,一草一木包括眼前的女人,都是他的附屬品,對於雲頂莊園的一切,傅北琛都擁有著絕對的所有權,他對腳下的每一分土地都是分土必爭,對於這個不聽話的女人,傅北琛也是用最殘忍的方法去懲罰她。
男人手裏握著皮質的腰帶,收起腰帶落下,男人狠狠地懲罰著這個女人,盡管腰帶落下的時候,這個男人用了不小的力氣,但是落在女人身上,初夏卻感不到一絲的疼痛,反而因為這樣的懲罰,覺得身體變得輕鬆了不少。
在這個獵人的懲罰下,女人變得更聽話了,初夏仿佛是被這個男人馴服了一般,女人轉過身像是一條八爪魚一般,不由自主的勾住了男人的肩膀,薄薄的嘴唇吻了上去。
傅北琛也扔下了武器,開始和這個女人纏繞在一起,現在的這個女人,真的不是當時青澀的那個女人了,經過半年多的相處,這個女人現在變成了一個靈活的妖精,似乎是要把傅北琛吸幹,抹得個一幹二淨。
因為一直在鍛煉身體,傅北琛體能相當的好,幾個迴合下來竟然是臉不紅,氣不喘,看著懷中這一個如醉如癡的女人,男人的心中有一種幸福感和征服感。
這個女人真的是罪大惡極,剛才竟然嘲笑自己讀那樣的書,這真的是讓傅北琛有些生氣了,傅北琛是一個大直男,從來都不喜歡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對於街上看著順眼的美女,他如果喜歡的話,是直接拉過來啃的,而不會像某些男生那樣扭扭捏捏,即使喜歡也不敢表白。
初夏這個女人,為了自己都去挑了那隻如此可愛的金毛,想到昨天,初夏在爺爺麵前表現的那樣溫柔,男人心裏一片受用,竟然舍不得懲罰這個女人。
傅北琛像開足了馬力的超跑,載著女人衝向速度的最高峰,好像是嘉獎這個女人一般。
“老公不要停!”初夏嚶嚀一聲,大聲的喊了出來,用手抱緊了男人的頭,把男人的頭深深的埋在自己的身前,女人閉著眼睛,心跟著感覺在行走,整個人已經是瘋狂地沉入了男人的海洋中,女人的花蕾綻放,花心都開滿了花。
“怎麽,剛才不是還蠻厲害的嗎?怎麽現在求饒了?”傅北琛眼裏帶笑,身體悄悄地離離開了女人,和女人之間留下了一個間隙。
女人的整個身體像是一個蓄勢待發的噴泉,被男人整得花枝亂顫,女人的眼神迷離,已經無法控製意識,整個人咿咿呀呀的喊個不停,幾乎是用乞求的語氣在說話。
“老公,我愛你,給我好不好!”女人的眼睛中滿是淚水,有一種含情脈脈的感覺,身體更加的搖曳,像是在尋找些什麽?
“你這磨人的小妖精!”傅北琛用手在女人的溫柔處捏了一把,柔聲的說著。
這個女人是什麽做的?注定是把男人的心都要掏走了,女人這一副可憐的樣子,傅北琛心都要碎了,女人要什麽他就給什麽,哪怕是生命也無所謂。
傅北琛再也不忍心折磨懷裏大聲求饒的女人,而是細心的吻著這個可愛的女人。
“好,都給你!”傅北琛抱著女人,聞著她的眼睛,耳垂,吻著她薄薄的嘴唇和鎖骨,不肯遺漏任何一處,男人無條件地給這個女人全世界最好的愛。
淩亂的房間裏,是男女聲音的夾雜,些許愛意彌漫。
秋日的雲頂莊園,灑了一片金黃,遠處的草坪也漸漸的變成了黃色,隻有幾株生命力非常強的樹,綠色的樹葉還不肯凋落,留著夏天最後一絲的倔強。
雲頂莊園被秋日的陽光照射,湖麵泛著金光,整個雲頂莊園,彌漫在一片金黃中,天空藍藍的,空氣中夾雜著一絲涼意,雲頂莊園蒙上了一股超級夢幻的色彩,就像精靈所住的城堡一般,生活在這裏的人,根本不用思考生活中的瑣事,他們幸福的生活著,宛如童話當中的王子和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