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後世純粹為了娛樂而舉辦的標槍比賽,這個時代的標槍比賽無疑更有實用性。畢竟投得遠沒用,標槍這種東西得投得準才行。


    用標槍射跑動中的兔子可沒那麽容易,因為兔子的身手非常敏捷,而且兔子在奔跑的時候常常呈“之”字形跑動,會做假動作,因此難度更是大大提高。


    開始的幾輪比賽都沒有人投中兔子。


    直到第三輪比試,才有一個阿茲特克族的戰士率先用標槍投中一支野兔。全場爆發出熱烈的歡唿聲,連王希咖都忍不住跟著喝起彩來。覺得這個木達紮大會確實是好看。


    投中兔子的人把插著兔子的標槍送到塔吉拉.庫弗跟前。塔吉拉庫弗異常高興,當場就賞了這個戰士一塊金幣——這可是實打實的黃金,價值應該比後世的金牌更高。


    緊接著塔吉拉庫弗拿過剛才那隻兔子,當場用刀卸下一條兔腿遞給剛才射中野兔的戰士。


    那戰士隨便扒拉扒拉毛當場生吃起來——這可真是貨真價實的茹毛飲血啊。


    緊接著又進行了幾輪比賽,又有兩三個印加人,瑪雅人射中了野兔。大家也都當場生吃自己獵物的一條腿。


    王希咖看得既興奮又有點惡心,這就是真正的原生態啊——在後世的人老愛說原生態原生態,吃飯追求原生態,生活也追求原生態,仿佛什麽都要原生態似的。這些喜歡原生態的人,要是讓他們到原始部落體會真正的原生態,怕是一天都待不下去。


    接下來幾個射中野兔的戰士站到一起,用後世的話來說這幾個選手通過了預賽,進入了決賽圈。


    王希咖很想看看決賽是比什麽,預賽就是比賽射兔子,決賽應該是比賽射更難射的東西了吧?射野牛,野豬?不對,野牛野豬體型比兔子更大,更容易命中目標。也許決賽應該是比賽用標槍射鳥或者射老鼠吧?


    這兩個東西一個飛在天上,一個比兔子更加靈活,更能考驗標槍的投擲能力。然而王希咖猜錯了。


    又或者還是比賽射兔子,隻是預賽的時候射的兔子是從50米開始跑的,決賽的兔子可能從70米或者更遠的地方開始射。總之決賽的難度比預賽更高應該是肯定的吧?


    然而王希咖還是猜錯了。


    決賽既不比賽射鳥,也不比賽射老鼠。也沒有比賽射更遠距離的兔子,決賽比的是射人。


    各族武士手拿標槍站在一個圓形場地裏開始互相投擲。被標槍投中的人就下場,如果當場被標槍射死,那就把頭割下來做成“讚紮”,血腥異常……


    開始的時候王希咖是把這種木達紮大會當作後世的奧運會一類的體育比賽來觀看的,但現在發現木達紮跟奧運會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體育,其實最早就起源於人類的狩獵,戰爭活動。經過漫長的發展,人類逐漸將狩獵,戰爭活動中的血腥因素剔除掉,隻保留體力上的競爭。


    而在原始時期,狩獵和戰爭這種血腥是無法剔除的,或者說大家喜歡的就是血腥。這個時代還沒有單純的“體育”一說,木達紮與其說是體育比賽,不如說是大家在相互比拚狩獵和殺人技巧。


    人來天性都是喜歡刺激的。在後世,人類有好多種方法去追求刺激。比如蹦極跳傘,跟朋友喝酒或者去看一場動作大片都能得到刺激。


    但是在原始時代,沒有那麽多的娛樂項目,人們追求刺激的方法就是殺人——還有什麽比殺人更加刺激呢?。


    一場大型活動,如果不殺幾個人,那就不夠盡興。就好像後世吃飯如果不喝點酒大家就覺得沒意思一樣。


    這個互相殺戮的標槍比賽塔吉拉庫弗這個殺人狂自然看得大唿小叫直喊過癮,帕卡爾和曼科卡帕克這種以“仁政”著稱的君主也看得津津有味。而彭連虎,郎那多,甚至劉木匠都看得也很投入。


    看來這個時代人的普遍覺得舉行這種大型盛會肯定是要流血,是要死幾個人的。如果沒人死反倒是奇怪了。


    就連受現代教育長大的王希咖,雖然不承認,但內心深處也覺得這種生死攸關的比賽還挺好看的。


    這種養蠱式的比賽最後決出了一個勝者:印加帝國的曼寧卡,成功的用長矛殺退了其他的競爭者,站到了最後。


    印加帝國的曼科.卡帕克興奮若狂,親手拭去了曼寧卡身上的血跡。給他倒了一杯酒,又賞賜了他一塊大大的黃金。


    也許後世的“金牌”,也來源於這種古代原生態比試的黃金賞賜。


    看來印加帝國的確是善於出武士,當時塔吉拉庫弗就經常搞些印加武士過來互相廝殺。也許這是因為印加人生活在安第斯山地的緣故。


    生活在高地的人,因為含氧量比平地要少,所以肺活量,耐力,體力都要比生活在平原上的人好。身體素質更加優越,因此在格鬥中常常占得先機。


    接下來的比賽是鏈球,鐵餅。在後世,鏈球比賽,鐵餅比賽都是互相比賽誰丟得遠。以至於讓人忘記了這些玩意兒本來都是當作武器來使的。


    而這次木達紮大會,讓王希咖終於知道了這些東西的“真正”用途。鏈球鐵餅都是武器,製造出來就是為了打獵打仗的。後世用來搞體育比賽實際上不是它們的正確用法。


    毫無疑問,木達紮大會上每個項目的勝利者都是站到最後的勝利者。最讓王希咖感到震驚的是木達紮大會的格鬥比賽。


    在後世,格鬥有很多比賽,有拳擊,相撲,摔跤,柔道,跆拳道,散打,mma之類的。但基本上都是把對手放倒在地上就算贏了,可是在木達紮大會,把對方打死才算贏。


    不知道怎麽的,王希咖腦海裏常常想起後世傳武大師的一句話:武術是殺人技。


    記得在後世,網上常常有人爭論:傳統功夫和現代搏擊誰厲害?


    當時大家普遍認為是現代搏擊厲害。因為每個號稱傳統武術大師的人物一上擂台都無一例外的被練散打mma的現代搏擊選手打得滿地找牙。


    由此形成了一個刻板印象“傳統武術都是花拳繡腿,全是騙子一個能打的都沒有。”


    在穿越前王希咖也是這麽認為的:覺得自己與其去學什麽傳武套路,不如去學廣播體操。想打架還是練散打,泰拳,mma。


    但是穿越後王希咖覺得,還是傳統武術厲害……現在現在場下那些徒手搏擊的人應該都是印第安傳統武術練習者。


    後代的“傳統武術”其實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傳統武術,現代人也根本沒什麽“真正”的傳統武術。真正的傳統武術就是原始人的格鬥方式。


    沒什麽固定的招數,也沒什麽禁忌。你想怎麽打就怎麽打,打死為止。在這種比賽中有時候靠的是運氣,也許你上一場把別人的脖子扭斷了,下一場比賽你的脖子就被別人扭斷了。


    令王希咖驚訝的是這種格鬥比賽,北方的阿帕奇人和科莫奇人也能參賽。南方的普通人徒手對待北方的變身人,竟然大家都覺得理所當然。


    於是你經常能看到一個印加人或者瑪雅人,阿茲特克人對戰一隻美洲虎或者對戰一隻森林狼。


    偶然有一兩個人徒手搏擊戰勝了個把北方的狼族,美洲虎,但那隻是短暫的。隻有采取田忌賽馬的策略才有機會,也就是最強的人類戰士對決最弱的美洲虎戰士,狼人戰士才有可能贏。


    一旦一個稍微有點能力的阿帕奇人或者科莫奇人出場,那南方的印加人,瑪雅人,阿茲特克人可以說是一點機會都沒有。


    因為人類畢竟是由猿猴進化來的,猿猴說是雜食動物,但實際上更接近於果食類動物。這一點你從人類和猿猴的牙齒就能看得出來,人類的牙齒隻適合吃水果,吃肉的話也不是不行,但是吃多了會塞牙。這是因為人類本來設計出來就是吃水果的。


    然而美洲虎和狼就不一樣了,這倆動物都是食肉動物,是有鋒利的牙齒和厚實的皮毛的。對動物來說,牙齒是它們的重要武器,而人類的牙齒對動物來說沒有威力,這就相當於少了一個重要的武器。


    人類拿武器的話還能跟食肉動物練練,徒手格鬥就是純送。你打美洲虎一拳,美洲虎沒有任何反應。但是美洲虎的爪子稍微帶到你一點點你就疼得要死,然後再來一口直接就把你給咬死了——這還怎麽打?明顯大不了嘛。


    徒手格鬥最後的比賽在一個阿帕奇人和科莫奇人之間展開。兩個人一人變成美洲虎,另一個人變成狼互相撕咬起來。


    一般來說犬類單挑是打不過貓科動物的。因為犬類的武器就是一張嘴,靠嘴來咬。但是貓科動物不一樣,貓科動物除了有利齒意外,還有鋒利的爪子,這就相當於多了一把武器。這也是由生活習性決定的,犬科動物大都是群居動物,而貓科動物多是獨來獨往的動物。


    因此在野外,獨狼是打不過老虎的。開始的時候王希咖是覺得科莫奇狼人應該是打不過阿帕奇美洲虎人的,但結果卻大大出乎了王希咖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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