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皮正色道:“昨夜張寨主來過小園子,鴇兒娘將大人的處境告知與他,張寨主連夜趕赴梁山,留下話來,讓您今晚去園子裏相會。”


    “張寨主?可是菜園子張青,張大哥?”


    “是的,梁山似乎有些變故,張寨主是從北邊歸來,順路在此落腳,正巧趕上這事,看得出很是上心。還讓小的轉述,讓您莫怕,就是困在牢裏,上了法場,也一樣能救的出來。”


    李彥聽了很是受用,這般看來梁山好漢還真的像小說裏寫的那樣豪氣幹雲。


    “陳大哥一大早跑來送信兒,兄弟甚是感激,一點心意,還請收下,留著吃茶聽曲。”


    李彥從袖口裏掏出一個銀錠,塞進陳皮手裏。


    錢來的容易,花著也不心疼,李彥如果能載入史冊,肯定會被評為古今第一敗家子。


    陳皮客氣的推搡了幾下後,便緊緊的握在手裏了,對李彥千恩萬謝,自會有那句:有事您吩咐,小的一定以命相報。


    李彥知道這是一句客套話,也叫套話,如結拜時常說的那句“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一樣,古今結拜之人何其多,又有幾位能做到同日死的。


    劉關張三兄弟被奉為拜把子的典範,也相差三年,才陸續死去。


    所以他可不相信,收一錠銀子就能為之賣命,但李彥清楚,青樓是收集信息最好的地方。


    常年聚集形形色色的人,不管是官宦學士、來往行商,還是車船店腳牙,隻要是男人,隻要談事,首選必是青樓。


    讓陳皮為自己賣命不一定行,但,換點情報出來還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最不濟,有人閑聊時問起陽穀縣李彥來,陳皮能為自己豎起大拇指,這一錠銀子就沒有白花。


    抱著這種心態,那花錢絕對如流水一般了。


    花大自從上次被李彥嚇到後,迴到家便萎靡不振,已經連著好幾天沒有去人市“做買賣”了。


    每日裏醉生夢死的,喝醉了就站在院子裏罵,不敢指名,隻罵姓李的不得好死雲雲。


    好巧不巧,他家隔壁新搬來的也姓李,佃戶人家,五大三粗的,結結實實的被打了一頓。


    後來,連姓也不敢提了。


    李彥和宋三扛著倆箱銀子站他家門口好一會,直聽的發懵,什麽天降正義之雷劈死他,南邊吹一陣風帶走他等等,這般詛咒之語。


    “這人怕是瘋了,要不咱另找一個吧。”宋三歎息道。


    李彥咧嘴一笑,道:“你不知道,他是被我嚇成這樣的,先進去瞧瞧再說,畢竟這廝也屬於牙行的翹楚,人才難覓啊。”


    宋三冷哼一聲,表示不同意李彥的話,但還是用大腳丫子敲了幾下門。


    院裏罵聲頓消,打開門的一瞬間,花大差點沒跪在地上,手扶著門環勉強撐著身體,露出一副生無可戀的表情,道:


    “李,李大人,小的,小的胡說八道,天雷隻會劈我,那南風也把我吹到地獄,滾燙的熱水也淋我的身上……”


    宋三這才恍然,瞪大眼睛喝道:“啖狗糞的豎子,你一個直娘賊也敢罵我家大人,這便取了你的鳥命。”


    說著放下箱子便要打。


    李彥趕緊阻攔,宋三打花大不用三拳,一拳下去估計也就離死不遠了。


    “沒事,沒事,花大哥心裏不痛快,罵出來便是,大可當著我的麵罵,我絕不還口。”


    花大苦笑一聲,心道:是不還口,你動手啊。但不敢說出來,繼續哀求道:


    “您大人不記小人過,放過我這一次,若還有下次,讓宋三兄弟一刀將我剁成倆截。”


    李彥笑道:“不會的,不會的,以後都是一家人,我今個來便是給花大哥送銀子來的。”


    宋三大腳一踢,百十來斤的木箱子登時飛起,撞在牆上,砰的一聲巨響,箱子破碎開來,白花花的銀錠子散落一地。


    花大看著自家院牆上的窟窿,打了個寒顫,早些年就聽說這放牛漢宋三惹不得,十歲便有搏牛之力,以往少有交集,今日一看果不其然,還好自己夠慫,稍微硬氣一點,小命難保。


    他沒有感覺羞恥,反而對自己的明智沾沾自喜起來。


    “宋三兄弟人中豪傑,佩服,佩服。”花大伸出倆個大拇指,連連道。


    牆倒之聲驚動了花大的婆娘,掀開門簾子,就開始罵罵咧咧:“這是哪來的混球,真當我花家沒人了,也不打聽打聽陽穀縣花大腳……”


    話未說完,就見一隻黑布鞋向自己飛來,下意識歪頭一躲,不偏不倚正好拍在臉上,登時被鞋底子拍的七葷八素,鼻血直流,蹲在地上嚎啕起來。


    花大一抖手,哎喲了一聲。


    剛才情急之下脫掉鞋扔過去,竟沒想到能扔的這般準,趕忙瘸著腳顛過去,連連賠不是,謙卑之態不亞於麵對李彥宋三二人。


    李彥背過身無聲的大笑,這一幕簡直太喜劇了。但有一點他沒想到,這無惡不作的花大竟然是個“氣管炎”。


    宋三可不知什麽叫尊重,放聲大笑,嘴裏還念念有詞。


    ……


    可能是銀子起了作用,鼻子上還塞著倆團紙的花婆娘,眉開眼笑的送著李彥等人出離家門,最後還說一句:得閑來家坐坐。


    李彥把此行目的告訴了花大,當然不會說自己是憋著起義造反,隻說買幾名婢女丫鬟和有拳腳的人看家護院。


    三個人足足走了三四裏才到人市,李彥突然覺得有必要買輛“車”,這個車指的是馬車。


    一來能節省時間,二來彰顯身份,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不去梁山。


    其實他對梁山是存有顧慮的,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走上這條路,那裏再好,也不過是方寸之地。


    而就在這麽點兒土地上,生活著近千條粗魯的漢子,若隻身一人還好,攜家帶口的肯定多有不便。


    李瓶兒和春梅的容貌絕對是件麻煩事,自己和宋三在身邊陪伴還好,能震懾心懷不軌的人,但,既吃梁山飯,怎能不為其做事。


    不用想就知道,必會有下山辦事的時候,保不齊會有膽大狂徒不惜代價,趁機一親芳澤,到那時後悔都來不及,就是宋三能原諒自己,他自己也沒有活著的勇氣了。


    所以,不到萬萬萬不得已,不會上梁山,這是李彥反複琢磨出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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