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不是說他有什麽不好的地方。他隻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總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據我所知,他倒是個很正派的人。”
“不是,我一點也摸不清他在鑽研些什麽。我相信他精於解剖學,也是個第一流的藥劑師。但是,據我了解,他從來沒有係統地學過醫學。他所研究的東西非常雜亂,不成係統,而且也很支離破碎,但是他卻積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識,足以讓他的教授都感到驚訝。”
小斯坦弗對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兩段介紹不僅讓華生提起了興趣,也讓布朗?泰勒提起了興趣。
接下來是小斯坦弗口中關於福爾摩斯的兩件小事——為了了解植物堿的效果,把它給他的朋友嚐,以及為了證明人死之後的傷痕,用棍子抽打屍體!
這樣兩件小事,更是讓布朗對本書主角福爾摩斯的興趣又濃了一分。
終於,隨著故事的進展,福爾摩斯登場了,一句話語出驚人——“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書裏的華生驚奇,正在看書的布朗也驚奇!
隻可惜,福爾摩斯沒有解釋。
再看下去,不一會兒後,他便看到福爾摩斯在解釋完他新發現的一種檢驗血跡的藥劑後,做了一個動作——
“他說話的時候,兩眼顯得炯炯有神。他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對許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似的。”
這樣一個動作,配合上他口中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
頓時。布朗在心裏對他的認識從“狂熱科學愛好者”轉變為了“偏執狂”,而且還是一個自負甚至有些狂妄的“偏執狂”!但同時,他也有些喜歡上了這個角色。
福爾摩斯是個充滿魅力的角色。
他古怪的日常行為。
他仿佛兩個極端一般的知識儲備。
他把大腦與知識之間的關係比作閣樓與家具之間的關係。
他神奇的演繹法讓他仿佛無所不知!
終於,案子來了——勞瑞斯頓花園街兇殺案!
而此時,布朗早已在不知不覺間完全沉浸到了《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世界中去了……
也不知過了多少時間。《血字的研究》看完後,布朗才猛然間迴過神來,喃喃道:“原來是這樣,原來是這樣,原來,福爾摩斯的整個推理過程是這樣的……”
就這麽自語著。他漸漸難以抑製地露出激動之極的神情,聲音也不由大了起來:“跟絕大多數的偵探小說不一樣,福爾摩斯破案不靠巧合,而是憑借細致入微的觀察和嚴謹縝密的邏輯推理,酷!實在是太酷了!福爾摩斯的演繹法真是太酷了!!”
激動過後。他又是露出一副極為懊惱的表情,道:“哦,上帝啊!請原諒我!我不應該現在才打開《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我應該在午睡前就看!哦,不,是在吃午餐前!啊,也不對!我今天應該早起去書店買的,這樣的話。我就不會到現在才看到這麽精彩的偵探小說了!!這真是極大的罪過啊!”
他此刻這一會兒激動,一會兒懊惱的表現,若是落在外人眼裏。恐怕是要引人發笑的,但他本人卻是絲毫不覺。
“ye將故事背景設置在我們英國,實在是太有誠意了!這字裏行間透露出的熟悉感,代入感倍增啊!要不是我知道這是本小說,恐怕真要以為有福爾摩斯這麽個人了。”布朗滿心敬佩地自語道,旋即又像是想起了什麽。叫道:“對了,我要趕緊打電話給我的朋友們!讓他們也知道這本偉大的偵探小說!!”
想到這兒。他甚至連剩下四篇短篇都來不及看,便急急地拿起手機。翻開通訊錄,給幾名好友撥了過去。
僅僅一篇《血字的研究》,就讓他毫不遲疑地為《福爾摩斯探案集》冠上了一個詞——“偉大”!
布朗看福爾摩斯的時間是比較晚的了,因而,在他忙著激動不已,忙著通知好友時,網上,凡是看過《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英國人早已議論了起來。
……
偵探之家(英國最大的偵探小說交流論壇)。
“給各位推薦一本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集》,絕對的神作!為了看它,我到現在還沒吃飯呢!我敢擔保,這是我看過的最完美的偵探小說!!福爾摩斯的演繹推理法簡直酷斃了!”
1樓:“你說的是那個華夏人ye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嗎?我沒買,真的很好看?”
2樓:“看到它是跟《審判》一起出版的,又特意將故事背景設置在了我們英國,而作者本人偏偏是個華夏人,根據我的推理,這應當是一本趁機來我們英國圈錢的垃圾小說,所以,我沒有買,我也不建議大家買。”
3樓:“樓主是托吧?華夏人能寫出什麽好的偵探小說?從沒聽說過!而且,聽說ye才僅僅19歲。”
4樓:“樓上兩位,我一開始也是跟你們一樣的想法,但因為閑著沒事做,就在書店裏看了起來。這一看起來,就看入迷了!雖然我在書店裏就把它看完了,但我還是把它買了迴來。
樓主說的沒錯,《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堪稱偉大的偵探小說!
在書裏麵,福爾摩斯破案不靠運氣和巧合,憑借的是實力!憑借他的觀察和推理!
福爾摩斯他總能根據我們不會注意的一些小痕跡推理出各種線索,鎖定犯罪嫌疑人。而他的推理過程每次都是那麽出乎意料,卻又在情理之中,完全合情合理!
演繹法,這真是我看到過的最酷的推理手段了!
看來,是時候去買一頂獵鹿帽,再買個煙鬥了。i’m-k-s~哈哈哈~”
5樓:“如果我沒看錯的話,樓上好像是副版主吧?這本華夏人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真的不是圈錢之作?真的非常好看?”
6樓:“長篇《血字的研究》超棒,四篇短篇中,《波希米亞醜聞》和《紅發會》也超棒,就算是個人認為稍差一些的《身份案》和《博斯科姆比溪穀秘案》也是當今偵探小說界中的頂尖水平了。推薦!超級推薦!偵探迷若是錯過了,必將後悔一生!”
7樓:“我是在英國的華僑。我們華夏有句話,叫做‘無形的裝逼最致命’!福爾摩斯隨口道破一些事情,比方說華生去過阿富汗,那個送信的人是個退伍的軍曹等等,這股裝逼範實在太致命了!我已經被他秒殺了!!”
……
《福爾摩斯探案集》第一天的銷量並不高,但它的口碑卻是注定了在之後幾天裏,它的銷量將一次又一次地震驚英國!
——(未完待續)
“不是,我一點也摸不清他在鑽研些什麽。我相信他精於解剖學,也是個第一流的藥劑師。但是,據我了解,他從來沒有係統地學過醫學。他所研究的東西非常雜亂,不成係統,而且也很支離破碎,但是他卻積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識,足以讓他的教授都感到驚訝。”
小斯坦弗對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兩段介紹不僅讓華生提起了興趣,也讓布朗?泰勒提起了興趣。
接下來是小斯坦弗口中關於福爾摩斯的兩件小事——為了了解植物堿的效果,把它給他的朋友嚐,以及為了證明人死之後的傷痕,用棍子抽打屍體!
這樣兩件小事,更是讓布朗對本書主角福爾摩斯的興趣又濃了一分。
終於,隨著故事的進展,福爾摩斯登場了,一句話語出驚人——“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書裏的華生驚奇,正在看書的布朗也驚奇!
隻可惜,福爾摩斯沒有解釋。
再看下去,不一會兒後,他便看到福爾摩斯在解釋完他新發現的一種檢驗血跡的藥劑後,做了一個動作——
“他說話的時候,兩眼顯得炯炯有神。他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對許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似的。”
這樣一個動作,配合上他口中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
頓時。布朗在心裏對他的認識從“狂熱科學愛好者”轉變為了“偏執狂”,而且還是一個自負甚至有些狂妄的“偏執狂”!但同時,他也有些喜歡上了這個角色。
福爾摩斯是個充滿魅力的角色。
他古怪的日常行為。
他仿佛兩個極端一般的知識儲備。
他把大腦與知識之間的關係比作閣樓與家具之間的關係。
他神奇的演繹法讓他仿佛無所不知!
終於,案子來了——勞瑞斯頓花園街兇殺案!
而此時,布朗早已在不知不覺間完全沉浸到了《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世界中去了……
也不知過了多少時間。《血字的研究》看完後,布朗才猛然間迴過神來,喃喃道:“原來是這樣,原來是這樣,原來,福爾摩斯的整個推理過程是這樣的……”
就這麽自語著。他漸漸難以抑製地露出激動之極的神情,聲音也不由大了起來:“跟絕大多數的偵探小說不一樣,福爾摩斯破案不靠巧合,而是憑借細致入微的觀察和嚴謹縝密的邏輯推理,酷!實在是太酷了!福爾摩斯的演繹法真是太酷了!!”
激動過後。他又是露出一副極為懊惱的表情,道:“哦,上帝啊!請原諒我!我不應該現在才打開《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我應該在午睡前就看!哦,不,是在吃午餐前!啊,也不對!我今天應該早起去書店買的,這樣的話。我就不會到現在才看到這麽精彩的偵探小說了!!這真是極大的罪過啊!”
他此刻這一會兒激動,一會兒懊惱的表現,若是落在外人眼裏。恐怕是要引人發笑的,但他本人卻是絲毫不覺。
“ye將故事背景設置在我們英國,實在是太有誠意了!這字裏行間透露出的熟悉感,代入感倍增啊!要不是我知道這是本小說,恐怕真要以為有福爾摩斯這麽個人了。”布朗滿心敬佩地自語道,旋即又像是想起了什麽。叫道:“對了,我要趕緊打電話給我的朋友們!讓他們也知道這本偉大的偵探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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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看福爾摩斯的時間是比較晚的了,因而,在他忙著激動不已,忙著通知好友時,網上,凡是看過《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英國人早已議論了起來。
……
偵探之家(英國最大的偵探小說交流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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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你說的是那個華夏人ye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嗎?我沒買,真的很好看?”
2樓:“看到它是跟《審判》一起出版的,又特意將故事背景設置在了我們英國,而作者本人偏偏是個華夏人,根據我的推理,這應當是一本趁機來我們英國圈錢的垃圾小說,所以,我沒有買,我也不建議大家買。”
3樓:“樓主是托吧?華夏人能寫出什麽好的偵探小說?從沒聽說過!而且,聽說ye才僅僅19歲。”
4樓:“樓上兩位,我一開始也是跟你們一樣的想法,但因為閑著沒事做,就在書店裏看了起來。這一看起來,就看入迷了!雖然我在書店裏就把它看完了,但我還是把它買了迴來。
樓主說的沒錯,《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堪稱偉大的偵探小說!
在書裏麵,福爾摩斯破案不靠運氣和巧合,憑借的是實力!憑借他的觀察和推理!
福爾摩斯他總能根據我們不會注意的一些小痕跡推理出各種線索,鎖定犯罪嫌疑人。而他的推理過程每次都是那麽出乎意料,卻又在情理之中,完全合情合理!
演繹法,這真是我看到過的最酷的推理手段了!
看來,是時候去買一頂獵鹿帽,再買個煙鬥了。i’m-k-s~哈哈哈~”
5樓:“如果我沒看錯的話,樓上好像是副版主吧?這本華夏人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真的不是圈錢之作?真的非常好看?”
6樓:“長篇《血字的研究》超棒,四篇短篇中,《波希米亞醜聞》和《紅發會》也超棒,就算是個人認為稍差一些的《身份案》和《博斯科姆比溪穀秘案》也是當今偵探小說界中的頂尖水平了。推薦!超級推薦!偵探迷若是錯過了,必將後悔一生!”
7樓:“我是在英國的華僑。我們華夏有句話,叫做‘無形的裝逼最致命’!福爾摩斯隨口道破一些事情,比方說華生去過阿富汗,那個送信的人是個退伍的軍曹等等,這股裝逼範實在太致命了!我已經被他秒殺了!!”
……
《福爾摩斯探案集》第一天的銷量並不高,但它的口碑卻是注定了在之後幾天裏,它的銷量將一次又一次地震驚英國!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