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外麵寒風凜冽的天氣不同,書店裏通著暖氣,因而顯得格外暖和。
“今天可真是夠邪門的,溫度驟降,還刮了這麽大的風。”走進書店,布朗?泰勒舒服地長出了一口氣,暗道,“不過,我們英國已經算是四季如春了,聽說華夏的閑水市冬天最冷時可以達到零下十幾度!哦,上帝啊,我要是去了那裏,恐怕活不過一個冬天。華夏人真是可怕。”
進了書店,尋找了一番後,很快,他就在裏麵找到了要買的書。
《審判》,《福爾摩斯探案集》,都有。
“咦?!數量還挺多的嘛!聽說,華夏的那個ye每次發新書,第一天上午就會全部售罄,很多華夏人為了確保買到甚至還會排隊買。”布朗喃喃自語,旋即有些恍然地拍拍自己的腦袋,道,“我真是傻了,這兒可是英國。ye名氣可沒那麽大。”
又仔細看了看後,他發現,擺在那兒的《福爾摩斯探案集》數量比《審判》多很多。
看樣子,衝著伊麗莎白女王的一番話而來買《審判》的英國人不少,相對來說,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倒是無人問津。
“跟《審判》一起發,顯然是借機圈錢的作品。真是拙劣之極的手段。”布朗搖搖頭,暗道。
拿起一本《審判》,正準備去收銀處付錢時,他不由停了下來,掂了掂手裏的書,然後迴頭看了眼孤零零地擺在那兒的《福爾摩斯探案集》,遲疑了一會兒後,終於還是去拿了一本。然後一起去付錢了。
哈裏王子是ye的粉絲,女王也誇過ye,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如果銷量太差,最起碼,王子臉上會不太好看。因為他的偶像撲街了。
“若是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不好看,買書的錢,我就當是貢獻給女王陛下了。”布朗暗道,付錢,轉身離開,再次穿過凜冽的寒風後。迴到了家。
抖了抖身子,將大衣脫了下來掛好後,布朗便從購物袋裏將兩本書拿了出來。
《審判》。
《福爾摩斯探案集》。
嘛,自然是先看前者。
將《福爾摩斯探案集》隨手一放後,他便先拿起了這本被女王誇過。讓他期待已久的《審判》。
仔細看了看封麵,簡單而又樸素,絲毫不顯浮誇,甚至連圖片都沒有,隻有幾根線條。這樣的封麵讓他很是滿意,在他的審美觀裏,嚴肅文學的封麵就應該這樣簡單。
作者名寫的是“yu,ye”。
他知道。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在姓與名的書寫上是相反的,中文名字姓在前,名在後。英文名字名在前,姓在後,換句話說,這名字若翻譯迴中文,應該是ye在前。
“華夏人應該是叫他ye,yu。”布朗念了一聲。搖頭笑道,“華夏人的名字可真難念。算了,還是叫他ye吧。簡單多了。”
翻開書頁,他便讀了起來。
越讀,他的眉頭就皺得越緊。
讀完,翻迴到第一頁,再讀一遍。
讀了兩遍後,他有些悵然若失地放了下《審判》,道:“看來,我是屬於那29%的。”
他耐著性子讀了兩遍,讀得似懂非懂,但總覺得好像很厲害的樣子。
“感覺像是表現主義作品……”布朗皺眉道,“這種小說都是很難懂的,到底是好是壞,看看明天報紙上大師們的評論就知道了。現在嘛……唔,先吃午餐吧,肚子餓了。”
說完,他便起身,在冰箱裏翻箱倒櫃了一會兒後,簡單地做了份意大利麵,又煎了塊牛排。
本想開瓶紅酒,但想到自己正在休病假,療養身體,他隻得戀戀不舍地打消了這個誘人之極的主意。
吃完午餐,看了會兒電視後,布朗便迴房午睡去了。
時間慢慢過去,差不多倫敦時間下午兩點的時候,他才穿著睡衣出了房門,迴到了客廳,在沙發上坐下。
打了個哈欠,拿起遙控器,打開電視,換了不少頻道,布朗百無聊賴地看著,心裏覺得實在枯燥極了,電視也沒什麽好看的。
目光四處掃動間,一本書躍入了他的視野中。
封麵以灰黑色色調為主,畫著一個人的側麵剪影,他的臉頰似乎很消瘦,有著細長的鷹鉤鼻和突出的下顎,嘴上叼著一個煙鬥,頭上戴著的應該是一頂獵鹿帽。
正是那本似乎已經被他遺忘,此刻正躺在角落裏無人問津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反正也沒事幹,就看看吧。”這麽想著,布朗關掉了電視,拿起了《福爾摩斯探案集》。
翻到目錄頁,他發現,書裏收錄了一個長篇,四個短篇。
隨意看了眼後,他便翻到了第一頁,看起了長篇——《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倫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後,便到內特利進修,學習軍醫。我在那裏剛學完必修的課程,就被派往諾桑伯蘭,當第五火槍團的助理軍醫……”
才看了沒幾句話,布朗就大皺其眉,因為他看到了一個字眼——“我”。
難道這是第一人稱的偵探小說?
他這般想道,心裏有些不喜,但還是看了下去。看了會兒,他便舒展開了眉頭,因為這個“我”看上去並不像是偵探。
不像是偵探,應該就不是主角。
而很快,根據小斯坦弗對“我”的稱唿中,布朗知道了“我”的名字——華生。
知道了名字後,他便肯定了這不是第一人稱的偵探小說,因為主角叫夏洛克?福爾摩斯,書名裏就提到了。
時間是1878年,地點是英國倫敦,也就是自己所在的城市,敘事人物是“我”,名為華生,以前是一名助理軍醫,但現在卻是因為受傷而傷病纏身,雖有政府救濟,但生活拮據。
整理了一下已有信息,布朗心裏再次有些不喜。
他覺得,作者ye是特意將故事地點安排在了英國倫敦。
“若這本書很是精彩,則這麽安排可謂是誠意之作,特意為了我們英國讀者而設計的。若這本書是垃圾作品,則這麽安排是為了打個幌子圈錢。”這麽想著,布朗便又繼續看了下去。
有時候,同一件事情,根據作品是好還是壞,給人的感覺差異是很大的。
再看下去,沒看幾行,布朗不由眼睛微微一亮。
因為,他看到了一個讓他感興趣的角色,也是書名裏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未完待續)
“今天可真是夠邪門的,溫度驟降,還刮了這麽大的風。”走進書店,布朗?泰勒舒服地長出了一口氣,暗道,“不過,我們英國已經算是四季如春了,聽說華夏的閑水市冬天最冷時可以達到零下十幾度!哦,上帝啊,我要是去了那裏,恐怕活不過一個冬天。華夏人真是可怕。”
進了書店,尋找了一番後,很快,他就在裏麵找到了要買的書。
《審判》,《福爾摩斯探案集》,都有。
“咦?!數量還挺多的嘛!聽說,華夏的那個ye每次發新書,第一天上午就會全部售罄,很多華夏人為了確保買到甚至還會排隊買。”布朗喃喃自語,旋即有些恍然地拍拍自己的腦袋,道,“我真是傻了,這兒可是英國。ye名氣可沒那麽大。”
又仔細看了看後,他發現,擺在那兒的《福爾摩斯探案集》數量比《審判》多很多。
看樣子,衝著伊麗莎白女王的一番話而來買《審判》的英國人不少,相對來說,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倒是無人問津。
“跟《審判》一起發,顯然是借機圈錢的作品。真是拙劣之極的手段。”布朗搖搖頭,暗道。
拿起一本《審判》,正準備去收銀處付錢時,他不由停了下來,掂了掂手裏的書,然後迴頭看了眼孤零零地擺在那兒的《福爾摩斯探案集》,遲疑了一會兒後,終於還是去拿了一本。然後一起去付錢了。
哈裏王子是ye的粉絲,女王也誇過ye,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如果銷量太差,最起碼,王子臉上會不太好看。因為他的偶像撲街了。
“若是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不好看,買書的錢,我就當是貢獻給女王陛下了。”布朗暗道,付錢,轉身離開,再次穿過凜冽的寒風後。迴到了家。
抖了抖身子,將大衣脫了下來掛好後,布朗便從購物袋裏將兩本書拿了出來。
《審判》。
《福爾摩斯探案集》。
嘛,自然是先看前者。
將《福爾摩斯探案集》隨手一放後,他便先拿起了這本被女王誇過。讓他期待已久的《審判》。
仔細看了看封麵,簡單而又樸素,絲毫不顯浮誇,甚至連圖片都沒有,隻有幾根線條。這樣的封麵讓他很是滿意,在他的審美觀裏,嚴肅文學的封麵就應該這樣簡單。
作者名寫的是“yu,ye”。
他知道。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在姓與名的書寫上是相反的,中文名字姓在前,名在後。英文名字名在前,姓在後,換句話說,這名字若翻譯迴中文,應該是ye在前。
“華夏人應該是叫他ye,yu。”布朗念了一聲。搖頭笑道,“華夏人的名字可真難念。算了,還是叫他ye吧。簡單多了。”
翻開書頁,他便讀了起來。
越讀,他的眉頭就皺得越緊。
讀完,翻迴到第一頁,再讀一遍。
讀了兩遍後,他有些悵然若失地放了下《審判》,道:“看來,我是屬於那29%的。”
他耐著性子讀了兩遍,讀得似懂非懂,但總覺得好像很厲害的樣子。
“感覺像是表現主義作品……”布朗皺眉道,“這種小說都是很難懂的,到底是好是壞,看看明天報紙上大師們的評論就知道了。現在嘛……唔,先吃午餐吧,肚子餓了。”
說完,他便起身,在冰箱裏翻箱倒櫃了一會兒後,簡單地做了份意大利麵,又煎了塊牛排。
本想開瓶紅酒,但想到自己正在休病假,療養身體,他隻得戀戀不舍地打消了這個誘人之極的主意。
吃完午餐,看了會兒電視後,布朗便迴房午睡去了。
時間慢慢過去,差不多倫敦時間下午兩點的時候,他才穿著睡衣出了房門,迴到了客廳,在沙發上坐下。
打了個哈欠,拿起遙控器,打開電視,換了不少頻道,布朗百無聊賴地看著,心裏覺得實在枯燥極了,電視也沒什麽好看的。
目光四處掃動間,一本書躍入了他的視野中。
封麵以灰黑色色調為主,畫著一個人的側麵剪影,他的臉頰似乎很消瘦,有著細長的鷹鉤鼻和突出的下顎,嘴上叼著一個煙鬥,頭上戴著的應該是一頂獵鹿帽。
正是那本似乎已經被他遺忘,此刻正躺在角落裏無人問津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反正也沒事幹,就看看吧。”這麽想著,布朗關掉了電視,拿起了《福爾摩斯探案集》。
翻到目錄頁,他發現,書裏收錄了一個長篇,四個短篇。
隨意看了眼後,他便翻到了第一頁,看起了長篇——《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倫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後,便到內特利進修,學習軍醫。我在那裏剛學完必修的課程,就被派往諾桑伯蘭,當第五火槍團的助理軍醫……”
才看了沒幾句話,布朗就大皺其眉,因為他看到了一個字眼——“我”。
難道這是第一人稱的偵探小說?
他這般想道,心裏有些不喜,但還是看了下去。看了會兒,他便舒展開了眉頭,因為這個“我”看上去並不像是偵探。
不像是偵探,應該就不是主角。
而很快,根據小斯坦弗對“我”的稱唿中,布朗知道了“我”的名字——華生。
知道了名字後,他便肯定了這不是第一人稱的偵探小說,因為主角叫夏洛克?福爾摩斯,書名裏就提到了。
時間是1878年,地點是英國倫敦,也就是自己所在的城市,敘事人物是“我”,名為華生,以前是一名助理軍醫,但現在卻是因為受傷而傷病纏身,雖有政府救濟,但生活拮據。
整理了一下已有信息,布朗心裏再次有些不喜。
他覺得,作者ye是特意將故事地點安排在了英國倫敦。
“若這本書很是精彩,則這麽安排可謂是誠意之作,特意為了我們英國讀者而設計的。若這本書是垃圾作品,則這麽安排是為了打個幌子圈錢。”這麽想著,布朗便又繼續看了下去。
有時候,同一件事情,根據作品是好還是壞,給人的感覺差異是很大的。
再看下去,沒看幾行,布朗不由眼睛微微一亮。
因為,他看到了一個讓他感興趣的角色,也是書名裏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未完待續)